出借银行卡导致被借40万,为当事人挽回“40万元”损失
【案情简介】本案委托人因房屋过户需要委托中介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自身法律意识不强,在中介人员的要求下提供了身份、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同时,应中介人员要求将银行卡存放在中介人员处,后中介人员用上述资料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将借款40万元转入委托人银行卡,被中介人员盗刷,后小额贷款公司起诉要求委托人偿还,本律师介入后多次到小额贷款公司及金融办、公安局等多个部门调查取证,最终为委托人挽回了“40万元”的损失,法院判决驳回小额贷款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院评析】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争议焦点为原被告之间是否建立了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现就该争议焦点分析如下:当事人对借贷事实达成一致意见是民间借贷合同成立的要件之一。本案中,原告诉请主张的涉案借款金额高达40万元,作为专业从事贷款业务的出借人,虽其向被告在中国XX的银行账户中转入了该笔资金,但其既未与被告本人协商借款具体事宜,也未当面与借款人订立借款合同,整个贷款过程都未向借款人本人就其借款意思进行核实,唯一提供证明双方达成借款合意的借款凭证也无原件可供核对,真实性无法鉴别,依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被告存在向原告借款的意思表示或与原告就本案借贷事宜达成了合意,也无法认定本案借款系被告授权杨某代办,即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原被告之间就涉案的40万元资金建立了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合同关系,故原告要求被告还本付息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案情简介】本案委托人因房屋过户需要委托中介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自身法律意识不强,在中介人员的要求下提供了身份、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同时,应中介人员要求将银行卡存放在中介人员处,后中介人员用上述资料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将借款40万元转入委托人银行卡,被中介人员盗刷,后小额贷款公司起诉要求委托人偿还,本律师介入后多次到小额贷款公司及金融办、公安局等多个部门调查取证,最终为委托人挽回了“40万元”的损失,法院判决驳回小额贷款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院评析】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争议焦点为原被告之间是否建立了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现就该争议焦点分析如下:当事人对借贷事实达成一致意见是民间借贷合同成立的要件之一。本案中,原告诉请主张的涉案借款金额高达40万元,作为专业从事贷款业务的出借人,虽其向被告在中国XX的银行账户中转入了该笔资金,但其既未与被告本人协商借款具体事宜,也未当面与借款人订立借款合同,整个贷款过程都未向借款人本人就其借款意思进行核实,唯一提供证明双方达成借款合意的借款凭证也无原件可供核对,真实性无法鉴别,依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被告存在向原告借款的意思表示或与原告就本案借贷事宜达成了合意,也无法认定本案借款系被告授权杨某代办,即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原被告之间就涉案的40万元资金建立了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合同关系,故原告要求被告还本付息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