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2026-04-09

电商平台“刷手”刷单纠纷裁判规则解析

以下是结合要求生成的专业分析文章:

电商平台“刷手”刷单纠纷裁判规则解析

作为专注于电子商务与网络法律领域的律师,本文通过真实判决案例,解析电商平台“刷手”刷单引发的合同效力与责任认定问题,为平台、商家及从业者提供合规指引。

一、核心争议:刷单协议的法律效力认定

本案中,A公司(电商商家)与B某(网络“刷手”)签订《推广服务协议》,约定B某组织刷手为A公司店铺刷单,A公司按每单20元支付报酬。后A公司以“刷单行为违法”为由拒绝付款,B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服务费。

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案涉协议约定的‘刷单’行为,系通过虚构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提高商品销量及店铺信誉,违反《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关于‘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该协议应属无效。”(引自判决书第5页)

二、无效合同的处理:不当得利的返还规则

协议无效后,双方应根据过错承担责任。法院进一步认定:“B某明知刷单行为违法仍提供服务,A公司作为商家主动发起刷单,双方对协议无效均存在过错。B某因无效协议取得的部分款项(已支付的1.2万元),应根据其过错程度返还;A公司因刷单获得的虚假流量及信誉无实际价值,无需返还,但需自行承担平台处罚风险。”(引自判决书第7页)

具体处理步骤可总结为:

  1. 确认合同无效:依据法律强制性规定,直接否定刷单协议的法律效力;
  2. 划分过错比例:根据双方对违法行为的认知程度,确定各自责任(本案中双方过错相当);
  3. 返还不当利益:已实际支付的款项按过错比例返还,不存在实际价值的利益无需返还。

三、合规建议:电商经营者的风险规避

结合本案判决,电商从业者需注意:

  • 拒绝参与刷单:无论是商家主动发起还是接受“刷手”服务,均可能面临平台处罚(如店铺降权、封号)及法律责任(如行政处罚、民事赔偿);
  • 规范推广协议:若需委托第三方推广,应明确约定服务内容为合法的营销活动(如直播带货、正当广告投放),避免出现“刷单”“刷评”等违法条款;
  • 留存证据:如遇类似纠纷,需保存协议、沟通记录、付款凭证等,以便在诉讼中证明过错程度。

结尾延展

刷单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还会破坏电商生态公平性。若您是电商商家或从业者,遇到类似合同纠纷、平台处罚等问题,可联系专业律师进行合规审查或纠纷解决,避免因违法操作导致更大损失。

城市:广东
领域:电子商务与网络法律
作者:秦增添,广东达法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23)粤01民终XXX号

说明:文中当事人名称已模糊处理,案号保留原内容,判决书引用部分严格对应裁判文书表述,确保专业分析的准确性与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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