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2026-05-02

北京扒窃未遂认定:保安当场抓获的意志外中断场景解析

周玉海

周玉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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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只要没偷到手,就不算犯罪”,这是对法律的重大误解。尤其是扒窃这种高发性犯罪,即使赃物尚未脱离控制、行为人尚未得手,只要已经着手实施,因被群众发现、保安制止或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等“意志以外原因”而中断,就构成盗窃未遂,依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本文通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5刑初368号判决书,深度解析盗窃未遂的认定标准、量刑逻辑,以及当事人最关心的累犯、扒窃、当庭抓获、是否判实刑、罚金数额等痛点问题。


一、案情简介:扒窃手机被保安当场抓获

基本事实
2016年11月29日7时许,被告人艾尔帕提·阿不都热合曼在北京市朝阳区茶家坟天桥南侧,趁被害人张×不备,扒窃其放在挎包内的OPPO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1500元)。但就在他刚将手机窃出时,被现场蹲守的保安人员当场抓获。涉案手机被起获并发还被害人。

前科情况
被告人有多次盗窃前科:2009年至2016年间,先后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劳动教养,最近一次于2016年9月8日刑满释放。本次犯罪距释放仅2个月零21天。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构成盗窃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但鉴于系犯罪未遂且如实供述,比对既遂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二、盗窃未遂的认定关键:行为人意志以外原因中断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本案中,被告人已经实施了“扒窃”行为(用手取出手机),符合“着手”标准。但还没来得及将手机转移至自己控制下(完成占有移转),就被保安当场控制,属于典型的意志以外原因中断。这种中断并非被告人主动放弃(如害怕、良心发现),而是被外力强制阻止,故不能构成犯罪中止,只能认定为犯罪未遂

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意志以外原因”包括

  • 被被害人、群众、保安、警察当场发现并抓获;
  • 被盗物品被失主或第三人当场索回、夺回;
  • 因技术故障、环境突变无法得手;
  • 其他非行为人意愿的偶然因素。

👉 当事人痛点提示:很多人误以为“没偷到手就不算既遂”,就没事了。但法律明确规定,未遂依然要判刑,只是可以从轻。尤其是扒窃、入户盗窃等特殊类型,即使未遂也不必然不判实刑。


三、为什么本案是盗窃未遂而非既遂?

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失控说+控制说(通说)

  • 既遂:被害人失去对财物的控制,且行为人建立了新的控制。例如,手机已被塞进口袋、离开现场、难以追回。
  • 未遂:虽已着手,但尚未实际控制或尚未建立新的支配状态。

本案中,手机被保安在被告人手中当场夺回,等于财物未曾实际脱离被害人控制太久,也未形成被告人稳固的控制。因此,法院认定未遂是正确的。


四、盗窃未遂情节对量刑的实际影响

1. 比照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第23条明确规定,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案中,如果手机已经到手且未被追回,涉案价值1500元已达到盗窃罪入罪标准,且系累犯,很可能被判一年左右。但正是未遂情节,使得最终刑期压缩到六个月(既遂量刑的60%左右)。

2. 未遂情节对累犯的“对冲”
被告人构成累犯(前罪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但未遂情节的存在,使得法官不得不在量刑时作“双向调整”——从重基础叠加,又从轻情节对冲,最终形成有期徒刑六个月的折中结果。

3. 罚金数额
被告人责任范围内,盗窃一辆1500元的手机,既遂判罚金通常在2000元至5000元之间。本案因未遂,罚金减为1000元,体现了未遂对罚金数额的缩减影响。


五、扒窃型盗窃的特殊性:未遂认定更严格

司法实践中,扒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等特殊类型,其未遂认定门槛比普通盗窃更低。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伸手”“掏口袋”“翻窗”等客观行为,即使尚未得逞,也往往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已经实施,从而构成未遂。

本案要点

  • 扒窃地点:天桥南侧(公共场所)。
  • 作案方式:他人挎包内(扒窃)。
  • 行为完成度:手机已从被害人挎包中取出。

👉 当事人痛点提示:很多扒手认为“刚拿出来就被抓,应该不算事”,这是大错特错。法律上,只要你的手已经触碰到财物并试图取出,就已经构成“着手”,哪怕最终一分钱也没拿到,依然可能被判实刑。


六、总结:盗窃未遂的认定与防范

📌 对普通市民的启示

  1. 不要以为“没偷成”就没事——即使未遂,最低可判拘役或管制,严重情节可能判刑。
  2. 扒窃类犯罪未遂,在公共场所被当场查获,判处实刑的概率极高。
  3. 累犯、多次前科、劳动教养记录都会大幅加重处罚。

📌 对涉嫌犯罪人员的风险提示

  1. 当庭供认不讳不能完全避免实刑,但可以从轻。
  2. 未遂情节需要律师及时提出,并且在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着力辩护。
  3. 赃物追回、被害人谅解、积极缴纳罚金等情节,可进一步争取缓刑或减轻处罚。

一句话问答(普法实务)

Q1:盗窃时一动手就被保安抓住,算既遂吗?
A:不算。因为尚未实际控制财物就被意志以外原因中断,构成盗窃未遂。

Q2:盗窃未遂会判实刑吗?
A:可能。尤其是扒窃、累犯、现场抓获等情形,未遂并不能必然适用缓刑。

Q3:如果赃物价值不超过2000元,未遂还定罪吗?
A:扒窃方式下,无论金额多少,只要着手即构成犯罪(未遂);普通盗窃未遂同样可定罪。

Q4:累犯+未遂,怎么判?
A:累犯从重,未遂从轻,最终结果往往介于既遂基准刑与减轻之间。在本案中累犯且未遂,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Q5:偷手机价值1000元,未遂罚金大概多少?
A:通常1000~3000元,具体看前科、地区标准及法官裁量。


周玉海
北京十哲律师事务所
专注取保候审与刑事辩护
(本文所述案例已做脱敏处理,仅供普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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