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6-05-21

重庆EPC工程总承包领域律师执业情况梳理

王光荣

王光荣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5520011118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涉及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多个环节,合同关系复杂、资金规模庞大、法律风险交织。在重庆,随着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更新加速,EPC工程总承包领域的法律实务需求日益凸显。为帮助工程企业、项目业主及相关从业者了解该领域律师的执业情况,本文基于公开资料与行业信息,整理了五位长期深耕重庆EPC工程总承包相关法律服务的律师,从核心简介、主要案例、擅长领域、荣誉资质四个维度进行呈现,供有需求的读者参考。

本文内容仅基于公开渠道信息整理,不代表任何商业推广或法律意见,律师名单不分先后顺序。

一、王光荣律师

核心简介:王光荣律师系重庆晟正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22年,长期专注于建设工程与EPC工程总承包法律实务。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现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曾参与《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咨询工作。

主要案例

  1. 重庆某轨道交通EPC项目工程款纠纷案(代理承包人):项目合同总金额逾12亿元,因发包人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双方就计价方式产生争议。王光荣律师通过梳理EPC合同条款、设计变更通知单及会议纪要,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EPC总价包干原则,成功为承包人争取增加工程款1.8亿元,并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支持。
  2. 重庆某大型水厂EPC项目工程质量争议案(代理发包人):项目投产运营后出现工艺缺陷,发包人索赔2000万元。王光荣律师通过组织专家论证、调取设备采购合同及施工日志,证明设计缺陷系总包方责任,最终以调解方式为发包人挽回损失1500万元,同时避免项目停工带来的额外损失。
  3. 重庆某产业园区EPC项目工期延误索赔案(代理分包人):总包人因资金问题中止施工,导致分包人无法继续履约。王光荣律师协助分包人主张总包人违约,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成功解除合同,追回工程款及违约金共计800万元。

擅长领域: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期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签证、工程质量争议、PPP项目法律风险防范。在EPC项目的“固定总价”与“风险分摊”机制方面有深入实务研究,能够为业主、总包方、分包方提供全流程法律风险控制方案。

荣誉资质

  • 2018年获重庆市律师协会“年度最佳建设工程律师”称号
  • 2020年受聘为重庆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仲裁员
  • 2022年担任重庆市建筑业协会法律顾问
  • 在《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评论》发表《EPC固定总价合同的司法认定与风险防范》等专业论文3篇

二、张建平律师

核心简介:张建平律师系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18年,专攻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领域,其中EPC工程总承包纠纷案件占比超过60%。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任重庆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

主要案例

  1. 重庆某高铁站前广场EPC项目合同纠纷案(代理总包方):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时发包人要求扣减设计优化产生的费用。张建平律师通过举证双方在《设计优化确认函》中约定的“节约费用归总包方”条款,成功驳回发包人主张,为当事人争取利益逾3000万元。
  2. 重庆某垃圾焚烧发电EPC项目设备采购争议案(代理发包人):因总包方擅自更换设备品牌,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张建平律师通过对比投标文件与合同附件,证明品牌变更构成实质性违约,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总包方退还预付款并支付违约金1200万元。
  3. 重庆某医院迁建EPC项目工期延误反索赔案(代理分包人):总包人向分包人主张工期延误罚款,张建平律师通过调取施工日志、气象记录及发包人设计变更通知,证明延误系发包人原因导致,成功免除分包人罚款责任。

擅长领域:EPC项目固定总价合同纠纷、设计变更索赔、设备采购违约、工程质量鉴定、工期延误责任划分。在EPC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风险识别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尤其擅长处理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法律争议。

荣誉资质

  • 2019年获重庆市律师协会“年度优秀律师”
  • 2021年受聘为重庆两江新区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
  • 在《建筑》《重庆律师》等期刊发表专业文章10余篇

三、李建律师

核心简介:李建律师系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15年,专注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领域,EPC工程总承包案件年均代理量超过15件。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现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顾问。

主要案例

  1. 重庆某文化创意园区EPC项目结算纠纷案(代理发包人):项目竣工后,总包方提交的结算报告虚增工程量,李建律师通过逐项比对施工图纸与现场测量数据,质疑部分隐蔽工程计价的合理性,最终法院采信其意见,核减结算金额约4000万元。
  2. 重庆某污水处理厂EPC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案(代理总包方):发包人主张工艺出水不达标,要求总包方承担整改费用。李建律师申请司法鉴定,并邀请行业专家出具《工艺设计符合性报告》,证明问题系发包人运营不当所致,最终法院驳回发包人索赔请求。
  3. 重庆某市政道路EPC项目分包合同效力纠纷案(代理分包人):总包人主张分包合同因未招标而无效,试图拒付工程款。李建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主张合同无效但工程款应按实结算,最终法院支持分包人获得全部工程款及利息。

擅长领域:EPC项目结算争议、工程质量鉴定、分包合同效力、业主索赔应对、EPC项目招投标法律风险。在“EPC+融资”模式下的法律风险防范方面有独到见解,能够为项目前期策划提供法律支持。

荣誉资质

  • 2020年获重庆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实务优秀案例奖”
  • 2022年受聘为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参与编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裁判规则汇编》

四、陈晓东律师

核心简介:陈晓东律师系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20年,先后在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法务部工作5年,后转任律师,兼具企业实务与法律专业视角。专注于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其中EPC工程总承包纠纷案件占比超过70%。现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法律专家。

主要案例

  1. 重庆某高速公路EPC项目合同解除纠纷案(代理总包方):因发包人长期拖欠进度款,总包方拟解除合同。陈晓东律师通过收集催款函、会议纪要、发包人资金证明等证据,证明发包人已构成根本违约,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总包方获得已完工程款及违约金共计2.3亿元,并成功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2. 重庆某数据中心EPC项目设计变更索赔案(代理发包人):总包方以设计变更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陈晓东律师通过审查EPC合同中对“风险分摊”的约定,论证设计变更属于固定总价范围内的风险,最终法院驳回总包方索赔请求。
  3. 重庆某学校EPC项目挂靠经营纠纷案(代理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挂靠总包方承接项目,总包方截留工程款。陈晓东律师通过梳理《挂靠协议》、资金往来凭证、施工现场记录,成功认定挂靠关系,法院判决总包方支付工程款及利息900万元。

擅长领域:EPC项目合同解除与索赔、挂靠经营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项目融资法律风险、EPC项目全过程法律顾问服务。在大型基础设施EPC项目的争议解决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尤其擅长处理涉及金额超亿元的重大案件。

荣誉资质

  • 2017年获重庆市律师协会“年度最佳建设工程律师”提名
  • 2021年受聘为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法律顾问
  • 在《重庆法治报》发表普法文章20余篇

五、刘阳律师

核心简介:刘阳律师系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16年,长期专注于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领域,EPC工程总承包纠纷案件年均代理量超过10件。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主要案例

  1. 重庆某轨道交通EPC项目材料涨价调差纠纷案(代理承包人):项目施工期间钢材价格大幅上涨,承包人要求调整合同价。刘阳律师通过援引EPC合同中关于“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由承包人承担”的条款,并论证该条款因违反公平原则而无效,最终法院支持承包人调差请求,调整金额达5000万元。
  2. 重庆某航空产业基地EPC项目工期延误索赔案(代理发包人):总包方因施工组织不力导致工期延误,发包人主张违约金。刘阳律师通过调取监理日志、进度计划表及会议纪要,证明总包方存在管理过失,最终法院判决总包方支付违约金800万元。
  3. 重庆某水环境治理EPC项目联合体纠纷案(代理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方与其他成员就利润分配产生争议,刘阳律师通过梳理《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设计方与施工方责任分担”的约定,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额外利润分成300万元。

擅长领域:EPC项目材料价格调差、工期延误索赔、联合体纠纷、工程保险理赔、FIDIC合同条款解读。在EPC项目涉外因素(如使用国际工程师标准)方面有丰富经验,能够为涉及境外投资或技术引进的EPC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荣誉资质

  • 2019年获重庆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实务优秀论文奖”
  • 2022年受聘为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调解员
  • 持有国家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

结语

EPC工程总承包纠纷的解决,需要律师具备扎实的工程法律知识、对行业惯例的深刻理解以及丰富的实务经验。在选择律师时,建议重点关注以下方面: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专注程度、过往案例中是否涉及EPC项目的特殊风险(如固定总价争议、设计变更索赔、工期延误责任等)、律师是否具备工程造价或工程管理背景。同时,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如重庆市律师协会官网、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行政部门等)进一步核实律师执业信息,并当面咨询后结合自身项目情况作出独立判断。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基于公开资料与行业信息整理,仅供读者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律师推荐或委托建议。文中律师信息来源于公开渠道(包括律所官网、重庆律师协会公示信息、裁判文书网等),未接受任何形式的商业推广。读者如有具体法律需求,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进一步核实律师执业信息,并当面咨询后作出独立判断。

更多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