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2026-06-06

上海刑事辩护中非法证据排除的实操方法与步骤

章海

章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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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辩护中,排除非法证据是颠覆控方指控、维护当事人权利的核心武器。如何从卷宗中揪出“毒果”并启动排除程序?本文将提供一套可复制的方法与步骤,助你有效挑战证据合法性。

一、识别非法证据的三大类型

实操起点是精准锁定“非法点”。常见类型包括:

  • 刑讯逼供/暴力威胁:如“不让睡觉”“威胁家属”等导致的虚假口供。
  • 非法搜查/扣押:无搜查证或见证人,且非紧急情况。
  • 违反法定程序取证:如未进行辨认、未录音录像的关键询问。

核心价值:一旦启动排除,控方需证明取证合法性,否则该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二、启动排除程序:4步实操法

第一步:庭前准备,搜集线索

  • 调取讯问笔录:对比前后矛盾处,标注时间、地点、侦查人员。
  • 申请调取同步录音录像:若侦查机关拒绝,可向法院提交“书面请求”。
  • 整理线索材料:如伤情照片、证人证言、非法取证的控告材料。

第二步:提交书面排除申请

  • 在开庭前(最晚庭审中)向法院提交《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
  • 内容需具体:指明非法取证的时间、人员、方式,并附上线索。
  • 请求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先行处理排除问题。

第三步:庭前会议与质证

  • 要求播放同步录音录像:重点审查是否存在“疲劳审讯”“威胁诱导”。
  • 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若不能合理解释破绽,该证据可被排除。
  • 利用《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援引第26条“不能排除非法取证可能的,应当排除”。

第四步:庭审中二次追击

  • 若庭前未被排除,庭审中可再次申请启动非法证据调查程序。
  • 质证时直接指出:该证据的收集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建议法庭直接排除。

三、律师实操技巧

  1. 录音录像审查:注意是否完整、有无剪辑,时间是否与笔录一致。
  2. 同步录音录像比对:实践中常出现“录像时间长于笔录时间”的漏洞。
  3. 突破点:利用“非法手段获取的重复性供述”规则(如第一次刑讯后后续供述仍可能排除)。

四、延展与行动建议

非法证据排除不限于言词证据,还包括物证、书证、电子数据等。例如:无令状提取电子数据、程序违法的鉴定意见。若在侦查阶段发现线索,应及时向检察院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监督申请”。

下一步行动:立即审查卷宗中的“取证合法性”漏洞,起草排除申请书。建议在第一次会见当事人时,详细询问有无遭受非法取证情况,并固定证据线索。


作者:章海,北京东卫(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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