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26-06-09

武汉排除刑讯逼供口供的实操三步法指南

秦厦

秦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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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的核心在于瓦解控方证据链,而非法口供常是突破口。 本文教你用“三步法”系统申请排除刑讯逼供所得有罪供述,让程序正义成为实体无罪的有力武器。


第一步:锁定非法取证线索(庭前准备)

1. 识别典型信号

  • 体检记录异常:提审后出现皮肤淤青、骨折、外伤,但看守所健康档案未记录。
  • 同步录音录像缺失:关键讯问时段无录像、画面中断、声音不清,或录像时间与笔录时间不符。
  • 笔录内容矛盾:多次笔录中关键细节高度一致(背诵痕迹),或出现非本人语言习惯的术语。

2. 收集辅助证据

  • 调取入所体检表提讯证看守所监控(提解记录)。
  • 申请法院调取全部讯问录音录像(注意:仅审前阶段可要求侦查机关提供)。
  • 记录同监室证人关于体表伤痕、喊叫声的证言线索。

第二步:撰写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核心动作)

1. 必备格式要素

  • 案由:被告人姓名、案号、涉嫌罪名。
  • 申请事项:明确请求排除哪几份讯问笔录(第X次至第Y次)。
  • 事实与理由:按时间线列举异常点(例如“2023年5月10日14:00-16:00讯问录像缺失”)。

2. 法律依据引用

  •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及《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规定》第5条(刑讯逼供)、第6条(威胁、引诱)。
  • 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5条(重复性供述排除规则)。

3. 证据清单附后

  • 分项列明:①体检复印件 ②录像缺失说明 ③同监证人联系方式 ④律师会见记录(如发现伤情)。

第三步:法庭调查阶段实战(当庭推演)

1. 启动排非程序

  • 时机:庭前会议或开庭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前。
  • 话术:“审判长,辩护人依据刑诉法第56条,认为被告人第X次供述系非法取得,申请启动排非调查程序。”

2. 举证质证要点

  • 若公诉人提供“合法取证说明”,要求:①说明人出庭作证;②调取原始录音;③暴露说明与录像矛盾(如录像中未见相关签名)。
  • 重点攻击录像断层:要求侦查人员解释为何在关键句点处黑屏。

3. 重复性供述排除

  • 当首次非法口供被排除后,依据《严格排非规定》第5条,后续“重复性供述”原则上也应排除,除非取证主体变更或告知权利后自愿供述。

结尾:排非不是终点,而是无罪起点

关键提示:排非申请须在一审开庭前庭前会议中提出,否则法院可能以“未在合理期限提出”为由驳回。若庭前申请被拒,务必在庭审笔录中明确要求记录异议。

律师建议:如果你或亲友正在经历刑讯逼供,请立即停止签署任何笔录,联系律师固定伤情证据。非法证据排除是技术活,专业律师的庭前预案能显著提升成功率。


作者:秦厦,湖北金必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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