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2026-06-20

上海三步教你依据《民法典》调低过高合同违约金

任尔振

任尔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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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尔振律师,上海鸣霄律师事务律所,专职执业13年,专注合同、婚姻家庭、动拆迁纠纷,以上海为核心覆盖长三角,擅长证据梳理+策略谈判+精准诉讼,累计办案120余件胜诉率90%,用专业守护当事人权益。

合同纠纷中,违约金条款常成“隐形炸弹”。不少人签约时未留意比例,违约后面临天价赔偿。本文教你依据《民法典》第585条,通过三步实操调低过高违约金,守住合理权益。

第一步:自检违约金是否“过高”

  • 法律标准:根据《民法典》第585条及司法解释,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即视为“过高”。若合同约定违约金远超此线,可申请调低。
  • 自检清单
    • 实际损失金额(直接损失+可预见的间接损失)。
    •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 计算比率:违约金 ÷ 实际损失 > 1.3,则大概率过高。

第二步:收集“实际损失”证据

法院调低违约金的核心依据是实际损失证据,否则可能维持原判。

  • 关键证据
    • 款项凭证(转账记录、收据)。
    •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沟通记录(微信、邮件、会议纪要)。
    • 第三方评估报告(如因对方违约导致你被下游索赔的判决书或协议)。
  • 操作技巧:列出损失明细表,按时间、金额、因果关系分类,形成书面说明。

第三步:正式提出书面申请

  • 适用场景:在诉讼或仲裁中,你作为被告或反诉原告提出。
  • 具体步骤
    1. 在答辩状或代理词中单列一节,引用《民法典》第585条。
    2. 附上损失证据,逐项说明违约金过高。
    3. 提出合理调整方案(如按实际损失1倍计算)。
  • 文书模板:可在裁判文书网搜索“违约金过高 调减”参考类似判例表述。

结尾延展:不止是调低,还可以调高

若守约方发现违约金过低(远低于实际损失),同样可申请调高。注意:申请调低或调高均需在诉讼时效内(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3年)提出。建议在合同签订时提前约定“违约金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以规避风险。如需个案指导,可联系专业律师梳理证据链。

作者:任尔振,上海市鸣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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