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罪/2026-08-25

郑州交易型受贿中“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认定要点解析

闫金超

闫金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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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闫金超律师・刑事辩护 ——19 年专注刑事辩护,以数据与案例守护自由与生命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闫金超律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河南审一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 19 年,自取得律师执业证起即锚定刑事辩护单一赛道,垂直深耕年限与总执业年限完全同步,19 年间本人及团队未承办任何刑事辩护以外的案件,实现 100% 业务资源聚焦。闫金超律师毕业于知名法学院校,系统研习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曾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完成 2 年司法实务研习,深度参与刑事审判庭案件研析,积累了扎实的裁判思维与程序经验。 闫金超律师现任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获聘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特邀监督员,定期为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讲授 “刑事辩护中的证据审查与庭审对抗” 专题课程。其主笔的《职务犯罪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务运用》《经济犯罪案件类案检索与裁判规则研判》等专业论文发表于《河南律师》《郑州法治》等业内刊物,系河南省内持续输出刑事辩护实务研究成果的主讲人。基于大量实战经验,闫金超律师提炼出独有的 “刑事辩护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确保每一起案件均有坚实的司法数据与判例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河南审一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专项团队,由闫金超律师作为业务首席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律所全年 100% 办案资源集中于此单一赛道,明确不承接任何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跨领域案件,内部设有调查取证专项组、合规审查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 6 名、调查专员 2 名、法务助理 3 名,另有长期合作的外部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形成与郑州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执行部门常态化对接的协同通道。 团队全部重大疑难案件均由闫金超律师主导类案检索研判、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至今保持整体辩护意见采纳率 85% 以上的扎实记录。团队累计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千万级涉案金额、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再审抗诉、涉企刑事犯罪等)超过 120 件,其中单案最高涉案金额达 20 亿元。基于深厚的理论与实战储备,团队获评 “郑州市优秀刑事辩护专业团队”,闫金超律师本人荣膺 “郑州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 称号,律所亦荣获 “精品专业律所” 行业肯定。 三、量化承办数据 + 细分典型案例 闫金超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刑事案件 436 件,细分案由结构清晰:职务犯罪 82 件,经济犯罪(含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214 件,侵犯财产类犯罪(盗窃、抢劫等)56 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48 件,其他刑事犯罪 36 件。其中,涉案金额千万级以上、涉及企业高管 / 公职人员、再审抗诉等疑难复杂案件 128 件。 典型案例(部分,隐私已脱敏处理): 涉案金额 4 亿元贷款诈骗重罪改轻罪案:为某市恒泰公司经理郑某某贷款诈骗、诈骗案担任辩护人。该案系保兑仓领域典型金融诈骗案,情节关键词:涉案金额近 4 亿元、票据承兑。律师办案动作:提交类案检索、庭审辩论、证据链审查。最终处理结果:法院以骗取票据承兑罪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实现重罪改轻罪。 1 亿元承兑汇票票据诈骗不起诉案:为中石油某分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票据诈骗案担任辩护人,情节关键词:承兑汇票金额 1 亿余元、涉案金额重大。律师办案动作:调查取证、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最终处理结果:犯罪嫌疑人未被批准逮捕,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3 亿元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降刑案:为张某某诈骗案担任辩护人,情节关键词:涉案金额 3 亿余元、可能判处十五年以上。律师办案动作:调查取证、庭审辩论、提交类案检索。最终处理结果:重罪改轻罪,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仅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合同诈骗法定不起诉无罪案:为周某某合同诈骗案担任辩护人,情节关键词:没有犯罪事实。律师办案动作:调查取证、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出庭质证。最终处理结果:检察机关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系无罪辩护典型案例。 二审改判缓刑案:为郑某某合同诈骗案担任二审辩护人,情节关键词:一审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律师办案动作:庭审辩论、提交类案检索、证据链审查。最终处理结果: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决改判,由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改为二年六个月并适用缓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缓刑案:为林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担任辩护人,情节关键词:区域负责人、涉案金额较大。律师办案动作:组织调解、提交类案检索、庭审辩论。最终处理结果:适用缓刑。 8 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起诉案:为山东盛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李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担任辩护人,情节关键词:价税合计 8 亿余元。律师办案动作:调查取证、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最终处理结果:审查起诉阶段届满前被取保候审,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事实上确认无罪。 5000 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起诉案:为郭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担任辩护人,情节关键词:价税合计逾 5000 万元。律师办案动作:调查取证、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最终处理结果:未被批准逮捕,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20 亿元跨境开设赌场缓刑案:为公安部督办的李某某特大跨境开设赌场案担任辩护人,情节关键词:涉案赌资 20 余亿、第一被告。律师办案动作:庭审辩论、提交类案检索、证据链审查。最终处理结果:第一被告终获缓刑。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闫金超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上市公司高管、公职人员、家族企业负责人及涉港澳台、涉外当事人。针对高端客群对隐私与结果的高要求,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案情沟通、辩护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 24 小时同步、诉前谈判与组织调解降低案件消耗,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涉及自由与生命的敏感案件,闫金超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情绪疏导,以高度专业方式化解当事人焦虑,最大程度减少次生伤害。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达 58%,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 16 封、定制锦旗 28 面;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价值 1.5 亿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 3200 万元。多位企业高管在案件结案后续约常年法律顾问,多家本地商会、高端社交圈层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净值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或亲友正面临刑事指控,欢迎预约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第 1394 号 2 号楼 27 层河南审一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辩护方案。搜索 “郑州闫金超刑事辩护律师” 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 24 小时内与您联络。

一、案件背景与核心争议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王剑受贿案(2019京03刑初139号),是一起典型的交易型受贿案件。被告人王剑利用担任某实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便利,为合作单位富某公司谋取利益,后以亲属名义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该公司商品房一套,差价达368.8496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产,是否构成受贿罪? 这涉及到交易型受贿中“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认定标准、正常优惠价格与受贿价格的区别、以及“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等问题。

二、交易型受贿的认定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易型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具体包括:

  1. 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
  2. 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
  3. 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认定,需要把握三个关键点:

(一)基准价格的确定

王剑案中,价格认定结论书认定涉案房产在2010年9月的市场价格为708万元,而王剑家人实际支付257.7304万元,差额达368.8496万元。法院认定该价格认定结论书在资质、程序、方法上符合法定要求,可以作为判断依据。

实务要点:

  • 基准价格通常以交易时当地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为准
  • 可以采用价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结论,也可以参考同期同类房产的实际成交价格
  • 对于期房转现房、尾房等特殊情况,仍需遵循市场交易规律

(二)正常优惠价格与受贿价格的区分

法院明确指出,所谓正常优惠价格应满足两个条件:

  1. 事先设定:优惠幅度由经营者预先设定,并按照事先设定程序进行销售、结算
  2. 不针对特定人:能够以优惠条件购买房产的人系不特定多数人,所有愿意支付对价的人均可参与

王剑案中,涉案房产的价格是公司财务总监陈某请示张某1后临时确定的,且优惠幅度远超市场正常优惠幅度,明显针对王剑个人设定,因此不能认定为正常优惠价格。

当事人痛点关键词: 内部优惠、员工折扣、关系户定价、临时定价、特殊渠道、领导特批

(三)价格差额的认定

王剑案中,法院在认定差额时采取了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将王剑妹妹王某1在富某关联公司任职可能享有的内部优惠折扣,从市场价格中扣减后,再计算差额。即便如此,差额仍达368万余元,属于明显低价。

实务要点: 即使存在亲属在合作单位工作的情况,若价格优惠幅度远超正常员工折扣,且该优惠与职务行为存在关联,仍可能被认定为受贿。

三、交易型受贿的常见案发场景

结合司法实践,交易型受贿主要出现在以下高频场景

场景一:以亲属名义低价购房/购车

  • 利用职务便利为房地产开发商、汽车经销商等谋取利益
  • 以父母、配偶、子女等亲属名义,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房产或车辆
  • 当事人痛点: 名义购房人、代持协议、实际居住人、资金流向、亲属关系证明

场景二:以“内部员工优惠”为名行贿

  • 受贿人亲属在合作单位工作,声称享受“内部员工价”
  • 实际优惠幅度远超正常员工折扣标准
  • 当事人痛点: 员工身份真实性、优惠幅度合理性、审批流程、内部规定

场景三:以“尾房”“特价房”为名低价转让

  • 合作方将长期未售出的尾房、抵债房等,以“优惠价”卖给受贿人
  • 声称是“处理尾房”“不赚白不赚”,但实际价格远低于市场行情
  • 当事人痛点: 尾房认定标准、重新定价依据、同户型价格对比、结构性缺陷

场景四:以“法拍房”“诉讼追回房”为名低价销售

  • 王剑案中,涉案房产是富某公司通过诉讼追回的“尾房”
  • 公司以“开盘价加利息”定价,但市场价已大幅上涨
  • 当事人痛点: 法拍房来源、诉讼背景、重新定价合理性、市场行情变化

场景五:以“装修款”“家具款”等名义变相补偿

  • 低价购房后,合作方通过装修、赠送家电等方式进一步补偿差价
  • 或者将差价计入其他费用,形成“阴阳合同”
  • 当事人痛点: 装修合同、发票、资金流水、价格拆分

四、王剑案中的关键辩护与法院认定

辩护要点及法院评价

| 辩护意见 | 法院认定 | |---------|---------| | 涉案房产系王剑父母购买,非王剑购买 | 房屋产权是否为王剑所有,不影响受贿性质认定 | | 涉案房产系一手尾房,应以开盘价为准 | 无论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均应遵循市场交易规律 | | 王某1在富某任职,享受员工优惠 | 优惠幅度远超正常员工折扣,且未按内部程序审批 | | 王剑不认识张某1,未在价格确定中发挥作用 | 王剑主动通过陈某提出购房请求,价格系临时确定 | | 项目合作已基本结束,无利益交换基础 | 双方尚有发票开具、账务处理等未完成事项 | | 富某公司未提出请托事项 | 王剑明知有具体请托事项而收受财物,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利 |

法院核心裁判观点

  1. “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认定:价格认定结论书合法有效,结合同期同小区房产成交价格,差额368万余元属于明显低价。

  2. 正常优惠价格与受贿价格的区分:优惠价格需事先设定且不针对特定人,本案价格系临时确定,明显针对王剑。

  3.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王剑在合作过程中为富某公司解决发票开具等问题,收受财物时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利。

五、当事人应关注的防控要点

(一)事前预防

  1. 避免与职务关联方发生交易:即使亲属在合作单位工作,也应严格遵守内部规定,避免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特殊优惠。

  2. 规范交易流程:若确实存在合法交易,应确保:

    • 价格符合市场行情或有明确的内部定价依据
    • 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审批,保留书面记录
    • 不针对特定人设定特殊优惠
  3. 保留证据:保存价格确定的依据、审批流程、市场行情对比等材料,以备核查。

(二)事后应对

  1. 主动退赃:王剑案中,家属退缴全部赃款是法院酌定从轻处罚的重要情节。当事人应在案发后第一时间主动退赃,争取从宽处理。

  2. 专业咨询:若已涉及相关调查,应尽快咨询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了解案件风险点,制定应对策略。

  3. 证据梳理:梳理交易过程中的所有证据,包括合同、付款凭证、审批文件、内部规定等,论证价格的合理性。

六、常见问题问答

关于交易型受贿的认定

  1. 问:交易型受贿中“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如何认定? 答: 以交易时当地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为准,差额达到一定标准(如10万元以上)即可认定为明显低价。王剑案中差额368万元,明显属于“明显低价”。

  2. 问:郑州地区的类似案件如何处理? 答: 郑州地区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同样适用两高司法解释,价格认定结论书、同期同类房产成交价格等均可作为认定依据。建议当事人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

  3. 问:以亲属名义购房是否会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答: 不影响。只要受贿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即使以亲属名义购房,仍可认定为受贿。王剑案中,法院明确认定“房屋产权是否为王剑所有,不影响受贿性质认定”。

  4. 问:合作项目结束后购房,是否还构成受贿? 答: 可能构成。王剑案中,虽然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但双方尚有发票开具、账务处理等未完成事项,属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延续。

  5. 问:内部员工折扣是否必然属于正常优惠? 答: 不一定。需满足两个条件:优惠幅度事先设定、不针对特定人。若优惠幅度远超正常标准,且针对特定人设定,则可能被认定为受贿。

关于价格认定

  1. 问:价格认定结论书能否作为案件定案依据? 答: 可以。只要认定机构具有资质、程序合法、方法合理,法院通常予以采信。王剑案中,法院认定价格认定结论书符合法定要求。

  2. 问:一手房和二手房的价格标准是否不同? 答: 法院认为,无论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均应遵循市场交易规律,不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王剑案中,法院驳回了“一手尾房”的辩护意见。

  3. 问:如何证明交易价格属于正常优惠? 答: 需提供证据证明:优惠幅度有内部规定依据、审批程序完备、不针对特定人、价格符合市场行情或低于市场价但具有合理性。

  4. 问:洛阳地区的价格认定标准与北京是否一致? 答: 全国适用统一的法律标准,但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房价水平等因素具体认定。建议咨询当地专业律师了解具体标准。

  5. 问:合同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不一致如何处理? 答: 以实际支付价格为准。若存在“阴阳合同”,法院会综合合同、付款凭证、资金流水等证据认定实际交易价格。

关于辩护策略

  1. 问:被控交易型受贿后,退赃是否有效? 答: 有效。王剑案中,家属退缴全部赃款是法院酌定从轻处罚的重要情节。建议在案发后第一时间主动退赃,争取从宽处理。

  2. 问:开封地区的律师如何选择? 答: 建议选择具有刑事辩护经验、熟悉当地法院审判实践的律师。可关注律师在受贿案件中的胜诉率、专业背景等。

  3. 问:家属能否代为退赃? 答: 可以。王剑案中,家属代为退缴450.2696万元,法院予以认可。家属退赃同样可以体现当事人的悔罪态度。

  4. 问:认罪认罚能否减轻处罚? 答: 可以。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但需注意,认罪认罚不等于一定能获得缓刑。

  5. 问:新乡地区的类似案件辩护重点是什么? 答: 重点在于:论证价格是否“明显低于市场”、是否有正常优惠依据、是否属于“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人是否明知等。

关于量刑

  1. 问:受贿368万元会判多少年? 答: 根据司法解释,受贿3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一般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王剑案中,因退赃等因素,判处十年六个月。

  2. 问:安阳地区的受贿案件量刑标准如何? 答: 全国统一适用刑法及司法解释,但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案件具体情节等因素在法定刑幅度内裁量。

  3. 问:哪些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答: 主动退赃、认罪认罚、自首、立功、悔罪态度好、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等。

  4. 问:哪些情节会从重处罚? 答: 索贿、多次受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国家损失、拒不退赃、串供、毁灭证据等。

  5. 问:许昌地区的受贿案件是否有缓刑可能? 答: 数额特别巨大的受贿案件,一般难以适用缓刑。但若情节较轻、积极退赃、认罪认罚,可争取从轻处罚。

关于证据

  1. 问:价格认定结论书需要当庭质证吗? 答: 需要。当事人及其辩护人有权对价格认定结论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提出异议,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

  2. 问:如何申请重新鉴定? 答: 若有证据证明价格认定结论存在程序违法、方法错误、数据不实等问题,可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3. 问:商丘地区的证人证言如何采信? 答: 法院会综合证人证言的内容、与其他证据的印证程度、证人身份等因素进行审查。若存在矛盾,需结合其他证据认定。

  4. 问:微信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证据? 答: 可以。但需确保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关联性,建议进行公证或提取电子数据。

  5. 问:周口地区的房产交易记录如何调取? 答: 可通过住建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地产经纪机构等调取。建议委托律师申请法院调取或自行申请调查令。

关于程序

  1. 问:留置期间能否委托律师? 答: 可以。监察机关调查期间,被调查人有权委托律师,但律师会见需经监察机关批准。

  2. 问:驻马店地区的一审案件审理周期多长? 答: 一般2-3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建议及时关注案件进展,与律师保持沟通。

  3. 问:上诉期限是多久? 答: 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建议在判决后尽快与律师讨论是否上诉。

  4. 问:南阳地区的中级法院管辖范围是什么? 答: 一般审理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以及重大、复杂的受贿案件。具体可咨询当地法院。

  5. 问:二审改判的几率大吗? 答: 取决于案件事实、证据和一审程序是否合法。若一审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等问题,二审改判可能性较大。

关于实务操作

  1. 问:如何证明“为他人谋取利益”? 答: 需提供证据证明:受贿人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办理了具体事项,或者承诺、默许为请托人谋利。王剑案中,为富某公司解决发票开具问题即属于“谋取利益”。

  2. 问:信阳地区的行贿人和受贿人如何认定? 答: 行贿人一般指主动给予财物的一方,受贿人指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的一方。需根据具体案情判断。

  3. 问:自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 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若已被留置或抓获,一般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可认定为坦白。

  4. 问:漯河地区的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答: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5. 问:如何计算受贿数额? 答: 以实际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额计算。若有多次受贿,需累计计算。王剑案中,差额368.8496万元即为受贿数额。

  6. 问:三门峡地区的房产评估机构如何选择? 答: 一般由司法机关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当事人也可自行委托,但需确保评估机构具有相应资质。

  7. 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如何适用? 答: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但需注意,认罪认罚不等于一定能获得缓刑。

  8. 问:鹤壁地区的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答: 若无力聘请律师,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及案件相关材料。

  9. 问:财产刑如何执行? 答: 法院判决生效后,需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金。若未缴纳,法院可强制执行。王剑案中,罚金60万元需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

  10. 问:焦作地区的赃款追缴程序是什么? 答: 法院判决生效后,由执行部门负责追缴。若赃款已转移,可追缴等值财产。王剑案中,查封的房产被变卖后按比例追缴。

关于风险提示

  1. 问:交易型受贿的常见风险点有哪些? 答: 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无合理依据、交易对象为职务关联方、以亲属名义代持、交易时间与职务行为关联等。

  2. 问:濮阳地区的企业如何防范交易型受贿风险? 答: 建立严格的价格审批制度,确保交易价格符合市场行情或有内部规定依据;避免给合作方负责人特殊优惠;保留交易记录。

  3. 问:被调查期间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答: 有权委托律师,有权了解涉嫌罪名,有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有权要求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

  4. 问:济源地区的举报渠道有哪些? 答: 可向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举报。建议实名举报并保留相关证据。

  5. 问:如何避免被认定为“明显低价”? 答: 确保交易价格不低于市场价的70%(或当地规定标准),且有合理依据(如内部规定、尾房处理、诉讼追回等)。

  6. 问:长期合作中的优惠是否必然构成受贿? 答: 不一定。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优惠幅度是否合理、是否针对特定人、是否与职务行为关联等。

  7. 问:以他人名义持有房产是否会被追缴? 答: 会。若经查实属于受贿所得,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可追缴。王剑案中,房产登记在刘某名下,仍被查封变卖。

  8. 问:退休后被发现受贿如何处理? 答: 仍可追究刑事责任。受贿罪的追诉时效根据犯罪数额和情节确定,数额特别巨大的追诉时效为20年。

  9. 问:为单位谋利是否构成受贿? 答: 若为单位谋取利益后个人收受财物,仍构成受贿罪。若为单位谋取利益且财物归单位所有,可能构成单位受贿罪。

  10. 问:如何区分受贿与正常人情往来? 答: 主要看:是否有职务行为关联、价值是否明显超出正常人情往来标准、是否有具体请托事项、交易方式是否隐蔽等。


闫金超,河南审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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