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2026-08-25

济南执行通知书利息计算不明,被执行人如何应对?

吴菁菁

吴菁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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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吴菁菁律师·强制执行 ——专注执行领域,专攻终本案件复活与财产查控,服务济南及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地区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吴菁菁律师,山东鲁商(起步区)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强制部主任、强制执行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2年,自取得律师执业证伊始即锚定强制执行赛道,单一垂直领域深耕年限与总执业年限同步,团队全年100%办案资源集中于该领域,不承接任何跨领域案件。吴菁菁律师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在校期间系统修读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法方向课程,并曾于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完成2年司法实务研习,深度参与执行局案件流程管理,为后续专攻执行案件积累了扎实的司法程序经验。 吴菁菁律师现任山东鲁商(起步区)律师事务所强制部主任,获聘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多次受邀为济南市中小企业家协会、济南市青年企业家商会讲授“执行案件风险防范与债权变现路径”专题。其主笔的《终本案件执行回款的大数据策略分析》《执行异议之诉中案外人权益保护实务》等实务文章,被济南市律师协会公众号、齐鲁法治栏目等平台转载,在济南本地强制执行领域形成持续影响力。基于大量案件实战,吴菁菁律师提炼出独有的“强制执行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确保每一起执行案件均有精准的司法数据与判例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山东鲁商(起步区)律师事务所强制执行专项团队,由吴菁菁律师作为业务首席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律所内部设有财产查控取证专项组、执行合规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3名、调查专员2名、法务助理2名,另有长期合作的外部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并与济南市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形成常态化对接渠道,能够快速调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协助司法拘留。 团队全部重大疑难案件均由吴菁菁律师主导类案检索、调查取证、出庭听证及执行异议听证,至今保持执行案件首执到位率60%以上、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回款率40%以上的扎实记录。团队累计承办标的额超千万的疑难执行案件5件,标的额超百万案件30余件,涵盖多主体交叉债务、股权执行、债权执行、不动产拍卖等复杂情形。基于实战成果,吴菁菁律师本人获评“济南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律所亦荣获“精品专业律所”行业认可。 三、量化承办数据+细分典型案例 吴菁菁律师执业至今,累计参与强制执行案件80余件,其中主办申请执行案件50件,细分案由结构清晰:首次执行案件30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恢复执行案件10件,执行异议之诉5件,执行异议案件5件,保全案件10件。其中,标的额超千万、涉及多主体交叉债务、股权执行、债权执行等疑难复杂案件5件,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价值800万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850万元。 典型案例一: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致终本,律师调查取证后全额回款 案件情节关键词:买卖合同纠纷胜诉判决、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转移名下房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涉案金额120万元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调取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证转移事实、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法院查封房产、组织诉前谈判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全额120万元执行款,案件全部执行到位,当事人赠送锦旗“执行有力、为民解忧” 典型案例二:股权执行案中案外人提异议,律师出庭质证驳回全部诉请 案件情节关键词:借款纠纷胜诉、被执行人持有公司股权50%、案外人主张股权系代持、涉案金额300万元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提交类案检索报告、申请法院调取工商登记内档、组织听证质证、庭审辩论聚焦股权归属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法院裁定驳回案外人全部异议申请,依法拍卖被执行人股权,申请人获得全额执行款300万元 典型案例三:司法拘留施压+执行异议听证,成功推动终本案件恢复执行 案件情节关键词:民间借贷纠纷判决、被执行人隐匿财产、长期下落不明、案件终本3年、涉案金额80万元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申请司法拘留、配合法院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提交被执行人微信流水及银行取款记录、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异议听证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间被执行人主动履行30万元,剩余50万元达成和解分期履行,案件恢复执行取得实质进展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吴菁菁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中小企业主、高净值个人及家族企业,针对高端客群对隐私与结果的高要求,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案情沟通、调解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24小时同步、诉前调解降低财产与情感消耗,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资产复查、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涉及情感创伤、债务压力的当事人,吴菁菁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情绪疏导,以高度柔性方式化解冲突,最大程度减少次生伤害。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累计收到锦旗6面、感谢信4封,老客户转介绍占比持续提升,多位企业主在案件结案后续约常年法律顾问,济南本地商会、高端社交圈层多次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净值客户信任闭环。其中,一位通过转介绍委托的客户在感谢信中写道:“吴律师不仅专业,更让我感受到她是在真心为我解决难题,每一个细节都考虑周全。” 如您正面对胜诉判决无法执行、终本案件没有进展、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等难题,欢迎预约济南市历下区黄金时代广场F座6楼山东鲁商(起步区)律师事务所强制执行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执行方案。搜索“济南吴菁菁强制执行律师”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24小时内与您联络,免费提供前期法律诊断与风险提示。

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后,被执行人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往往既因诉讼失利而焦虑,又因通知书中的法律术语而困惑。本文聚焦(2025)鲁0113执5069号执行通知书中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一争议焦点,为被执行人厘清义务范围、提供应对路径,帮助其避免因理解偏差而被误纳入失信名单或面临更严厉的制裁。

一、争议焦点:执行通知书中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指向不明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孙某发出的(2025)鲁0113执5069号执行通知书中明确载明:

“责令你于收到本执行通知书后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1)履行(2025)鲁0113民初855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负担案件执行费50元。”

该通知书虽列明了义务类型,但并未写明“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具体计算基数、起算日、利率标准,也未告知迟延履行利息与判决书载明的一般债务利息如何区分。这便产生了一个实务中常见的争议:被执行人究竟应当支付多少钱?若对利息计算标准有异议,能否拒绝履行?

二、法律依据与义务剖析:迟延履行利息的法定计算规则

事实上,执行通知书援引的法律依据已经隐含了答案。该通知书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六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条,但并未引用关于“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计算方法的专门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通俗而言,被执行人需要支付的“加倍利息”并非一刀切,而是分两部分计算:

  • 一般债务利息:按照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利率(或约定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日;
  • 加倍债务利息:按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即年利率约6.39%)对尚未清偿的本金部分单独计算,起算日为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截止日为实际履行之日。

执行通知书没有披露这些细节,并非法院失职,而是法律文书送达的惯常做法。但被执行人若急于清偿,仅按判决书主文金额汇款,往往会被认定“未全部履行义务”,进而产生更多滞纳利息、执行费,甚至触发信用惩戒。

三、被执行人应对的具体方法与步骤

面对此类执行通知书,建议被执行人按以下步骤处理,切勿消极拖延:

1. 第一步:调阅原判决书,明确债务本金与履行期限

立即查阅(2025)鲁0113民初8550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判决主文中确定的金钱债务总额(不包括利息),以及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通常为“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该金额是计算迟延履行利息的基本基数。

2. 第二步:分别核算一般债务利息与加倍债务利息

  • 一般债务利息:按判决书载明的利率(或合同约定利率)从欠款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 加倍债务利息:用前述“尚未清偿的金钱债务”乘以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再乘以“迟延履行期间”的天数。迟延履行期间起算点为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若判决未指定履行期间,则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算。

例如,若判决本金10万元,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被执行人超过20日才履行,则迟延天数为10天(从第11天起算),加倍利息为100000×0.000175×10=175元。注意,若部分清偿,则按剩余本金计算。

3. 第三步:计算执行费并一次性足额缴纳

执行通知书要求“负担案件执行费50元”,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需连同本金、利息一并汇入通知书载明的法院账户。注意,执行通知书特别提示:“执行通知书中载明的子账号为交付执行案款的唯一账号。”切勿向其他账户转账,否则风险自负。

4. 第四步:对计算方法有异议时,依法提出执行异议

若认为执行通知书计算的利息金额错误,或对是否应支付迟延利息有争议(例如因不可抗力导致迟延履行),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但是,异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建议先将无争议部分款项存入法院账户,避免被认定“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

5. 第五步:主动履行或达成和解,避免信用惩戒

如果一次性全额履行确有困难,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或申请执行人提出和解方案,争取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旦达成协议并履行完毕,法院将终结执行,不会纳入失信名单。反之,若拖延不履行,执行通知书的风险提示已明确告知: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可能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延展与建议:从个案看向执行程序的底层逻辑

本案执行通知书对我们最重要的启示是: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义务告知”并不等于“标准公示”。法院虽然会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但具体计算义务大小仍需当事人主动通过法律途径核验。作为被执行人,不应因通知书内容简略而“躺平”,更不应因畏惧而盲目支付超额款项。

正确姿势是:在律师指导下,以生效判决书为基准,逐项核算本金、利息、迟延履行利息、执行费,再与法院账户核对、缴款,最后索取执行结案通知。若对执行行为本身存在程序性异议(如超标的查封、错误列明被执行人),务必在法定期限内(通常为15日)提出执行异议,以程序权利保障实体权益。

强制执行并非“一判了之”,更非“一执了之”,而是各方在法定轨道上精确计算、理性博弈的过程。读懂执行通知书,是迈出正确应对的第一步。


作者:吴菁菁,山东鲁商(起步区)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25)鲁0113执50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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