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26-08-27

焦作非法证据排除:刑辩律师实操全流程指南

张文胜

张文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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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张文胜·刑事辩护律师 ——17年只办刑事案,专注为被追诉人争取自由与公正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张文胜律师,江苏王冠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刑事辩护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17年,自取得律师执业证起即锚定刑事辩护赛道,单一垂直领域深耕年限与总执业年限同步,17年间本人及团队未承办任何刑事辩护以外的案件。张文胜律师毕业于国内知名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曾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完成2年系统司法实务研习,深度参与重大刑事案件庭审研析,为日后专攻刑事辩护积累了扎实的审判思维与证据审查经验。 张文胜律师现任焦作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获聘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连续多年担任焦作市企业刑事合规普法讲师,定期为本地商会、创业园区、私人银行高净值客户部门讲授“企业事前刑事合规与风险隔离”专题。其主笔的《非法集资案件证据链审查要点与辩护路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裁判规则研判》等专业论文发表于《河南律师》《焦作法学》等业内刊物,系焦作地区少数持续输出刑事辩护实务研究成果的主讲人。基于大量案件经验,张文胜律师提炼出独有的“刑事辩护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确保每一起案件均有坚实的司法数据与判例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江苏王冠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专项团队,由张文胜律师作为业务首席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律所全年100%办案资源集中于此单一赛道,不承接任何民商事、行政、劳动等领域案件,内部设有调查取证专项组、刑事合规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4名、调查专员2名、法务助理2名,另有长期合作的外部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及与本地执行机关常态化对接的协同通道。 团队全部重大疑难案件均由张文胜律师主导类案检索研判、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至今保持核心诉求实现率85%以上的扎实记录(含不起诉、撤销案件、缓刑、无罪判决等有利结果)。团队累计承办涉案金额超千万的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超过80件,曾成功处理多被告交叉责任、经济犯罪与暴力犯罪交织、再审抗诉等极端复杂情形。基于深厚的理论与实战储备,团队获评“焦作市优秀刑事专业团队”,张文胜律师本人荣膺“焦作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律所亦荣获“精品专业律所”行业肯定。 三、量化承办数据+细分典型案例 张文胜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刑事案件400余件,细分案由结构清晰:诈骗类案件(含合同诈骗、贷款诈骗、集资诈骗)90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60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50件,故意伤害案件40件,毒品犯罪案件35件,职务犯罪案件(含贪污、受贿、挪用公款)30件,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5件,开设赌场案件20件,其他常见刑事案由50件。其中,涉案金额超千万、多被告、涉黑涉恶、再审抗诉等疑难复杂案件80件。 典型案例(均为真实案件脱敏处理): 郑某某贷款诈骗、诈骗案 案件情节:涉案金额近4亿元,保兑仓领域新型金融诈骗,一审重罪指控。 律师动作:侦查阶段介入,调取银行流水与合同证据链,提交类案大数据检索报告,庭审中围绕“主观故意”展开辩论。 处理结果:法院以骗取票据承兑罪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实现重罪改轻罪。 中石油某分公司陈某票据诈骗案 案件情节:涉案承兑汇票金额超1亿元,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律师动作:审查起诉阶段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组织专家论证会。 处理结果: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未被批准逮捕。 张某某诈骗案 案件情节:涉案金额3亿余元,一审可能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律师动作:庭前会议中申请调取关键电子数据,提交类案裁判规则研判报告,庭审辩论中论证“无非法占有目的”。 处理结果: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实现重罪改轻罪。 周某某合同诈骗案 案件情节:涉嫌虚构合同骗取货款,无犯罪事实。 律师动作:调查取证获取真实交易记录,申请检察院调取监控录像,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处理结果:检察机关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书,无罪辩护成功。 郑某某合同诈骗二审案 案件情节:一审被判三年六个月,上诉认为量刑过重。 律师动作:二审期间提交新的证据线索,申请开庭审理,庭审中强调自首、退赃情节。 处理结果:二审改判判决书,改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适用缓刑。 林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案件情节:区域负责人,涉案金额2000万元,涉及百余名投资人。 律师动作: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促成退赃和解,提交不起诉申请。 处理结果:法院判处缓刑,取保候审期间未羁押。 李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案件情节:价税合计8亿余元,财务总监身份,面临十年以上刑罚。 律师动作:审查起诉阶段反复阅卷,发现证据链断裂点,提交类案检索报告。 处理结果: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事实认定无罪。 郭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案件情节:价税合计逾5000万元,两次改变管辖。 律师动作: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提交管辖权异议,审查起诉阶段多次沟通。 处理结果:检察机关最终不起诉,郭某未被批准逮捕。 张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案件情节:涉嫌虚开1000万元,侦查阶段被拘留。 律师动作:及时介入会见,申请取保候审,提交证据不足法律意见。 处理结果:公安机关终止侦查,撤销案件。 李某某特大跨境开设赌场案 案件情节:公安部督办,涉案赌资20余亿,第一被告。 律师动作:庭前会议中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庭审辩论中论证“未参与核心运营”。 处理结果:法院判处缓刑,第一被告未实刑羁押。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张文胜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上市公司高管、高净值家庭及家族企业当事人,尤其擅长处理涉企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重大毒品犯罪等疑难案件。针对高端客群对隐私与结果的高要求,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案情沟通、辩护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24小时同步、风险前置筛查、证据链闭环搭建,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如申请减刑、假释、申诉),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涉及情绪压力、家庭变故的当事人,张文胜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心理疏导,以高度柔性方式化解冲突,最大程度减少次生伤害。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达60%,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15封、定制锦旗23面;单案最高涉案金额超8亿元,单案最高实现无罪结果(不起诉/撤销案件)。多位企业主在案件结案后续约私人刑事法律顾问,多家本地商会、高端社交圈层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净值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或家人正面临刑事指控,欢迎预约焦作本地私密咨询,获取专属刑事辩护方案。搜索“焦作刑事辩护律师张文胜”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24小时内与您联络。

在刑事辩护中,证据是定罪量刑的基石。而非法证据排除,正是辩方打破控方证据链、实现有效辩护的核心武器。本文将从实务角度,系统拆解如何启动、推进并完成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帮助辩护律师精准发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锁定“非法证据”的审查范围与关键节点

并非所有违法取证都必然导致排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及司法解释,需要区分两类:

  • 强制排除: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暴力、威胁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物证、书证(补正或合理解释后除外)。
  • 裁量排除:威胁、引诱、欺骗取得的供述,若达到“使被告人违背意愿”的程度,应考虑排除;同步录音录像缺失或剪辑、未依法定程序搜查扣押等,需结合具体情形争取排除。

关键节点:

  1. 侦查阶段:首次会见时,详细询问是否存在被刑讯、诱供、体罚等情况,评估取证合法性风险。
  2. 审查起诉阶段:查阅案卷后,逐份核对讯问笔录时间、地点与提讯证、入所体检记录是否一致。
  3. 审判阶段:重点关注开庭前是否提出排非申请,以及庭前会议中能否解决争议。

二、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的“四步操作法”

第一步:提交书面申请,附具体线索与材料

  • 在开庭前(最好在庭前会议前)向法院提交《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
  • 申请书需明确:涉嫌非法取证的具体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并附相关线索(如伤情照片、体检记录、同监室证言、同步录音录像调取申请等)。切忌笼统说“遭遇刑讯逼供”,必须“说人、说事、说时间”。

第二步:申请调取同步录音录像与入所体检记录

  • 这是最直接的“照妖镜”。依据《刑诉法解释》第57条,辩方有权申请调取讯问录音录像。若公诉人拒不提供,或提供的录音录像与笔录内容严重不符,可主张该笔录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 同时调取入所体检表、看守所健康检查记录,若记录显示外伤、异常,则与供述形成矛盾。

第三步:申请办案人员出庭说明情况

  • 当辩方提供有效线索后,法院应当通知侦查人员或取证人员出庭说明情况。辩护律师要提前准备发问提纲:从讯问时长、是否有休息、是否告知权利、是否存在疲劳审讯(连续讯问超12小时)等角度切入,寻找破绽。
  • 若侦查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出庭后无法合理解释,应主张排除相关证据。

第四步:运用“重复供述”排除规则

  • 对于首次供述系非法取得,后续侦查机关再次讯问(未变更侦查人员、未告知权利)所得重复性供述,依法应一并排除。若后续系其他办案机关(如检察院自侦部门)合法讯问,且已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后果,则可能不被排除。辩护律师需根据实际情况精准区分。

三、庭前会议与庭审中的攻防策略

  1. 庭前会议争取提前裁决:申请法院对排非申请先行审查,组织控辩双方就证据合法性发表意见。若公诉人不能提供合法取证证据,可要求法院在庭前会议中明确排除相关证据,避免污染庭审心证。
  2. 庭审中坚持“先排除后质证”:若庭前未解决,庭审中应申请法庭先行对证据合法性进行调查,调查完毕再决定是否进入实体质证。一旦法庭拒绝,可当庭记录异议,并在判决后作为上诉理由。
  3. 动态组合“证据链攻击”:将非法证据与关联的物证、书证、侦查笔录衔接审查。例如,通过非法口供获取的“凶器”,若搜查程序不合法(无证搜查、见证人不适格),要一并提出排除,切断“毒树之果”。

四、保障当事人权益的最后防线

非法证据排除不仅是庭审技巧,更是一种防御策略。若排非未获支持,辩护律师仍可将其作为量刑情节(如认罪认罚自愿性存疑)提出,并在一审判决后以此为上诉理由。同时,应适时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或通过申诉渠道主张权利。

张律师提醒您:刑事辩护黄金期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若家属或当事人有证据线索,请第一时间固定并移交辩护律师,由律师依法启动排非程序。


作者:张文胜,江苏王冠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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