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2026-08-29

乌鲁木齐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医保损失由谁承担?

张瑞宏

张瑞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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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张瑞宏律师·医疗纠纷 ——专注医疗损害赔偿13年,专解重大医疗争议与医疗保险待遇纠纷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张瑞宏律师,上海中联(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医疗纠纷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13年,自取得律师执业证起即锚定医疗纠纷赛道,单一垂直领域深耕年限与总执业年限同步,13年间本人及团队未承办任何医疗纠纷以外案件。张瑞宏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办学项目,系统研修民商法学与医疗侵权法律实务,曾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完成系统司法实务研习,深度参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流程,为专攻医疗纠纷积淀了扎实的裁判思维与程序经验。 张瑞宏律师现任哈密市律师协会民商专业委员主任、全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员、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调解员,持有高级企业法律顾问及高级合规师资质。其主笔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证据链闭环构建实务》等专业文章在业内交流。基于大量案件经验,张瑞宏律师提炼出独有的“医疗争议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确保每一起案件均有坚实的司法数据与判例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上海中联(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专项团队,由张瑞宏律师作为业务首席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律所全年100%办案资源集中于此单一赛道,不承接任何跨领域案件。内部设有医疗证据取证专项组、合规与调解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4名、调查专员2名、法务助理2名,另有长期合作的外部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医疗专家库、商事调解中心,形成与法院执行机关常态化对接的协同通道。 团队全部重大疑难案件均由张瑞宏律师主导类案检索研判、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至今保持二审改判率达30%以上、有效赔偿诉求实现率85%以上的扎实记录。团队累计承办标的额超百万的医疗纠纷案件50余件,曾成功处理多主体交叉医疗责任、疑难医疗过错鉴定争议等极端复杂情形。基于深厚的理论与实战储备,团队获评“乌鲁木齐市优秀专业律师团队”,张瑞宏律师本人荣膺“哈密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律所亦荣获“专业特色精品律所”行业肯定。 三、量化承办数据+细分典型案例 张瑞宏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医疗纠纷案件162件,细分案由结构清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120件,医疗服务合同纠纷30件,医疗保险待遇纠纷12件。其中,涉及死亡、严重伤残、多机构转诊、涉外医疗等疑难复杂案件45件。 典型案例1:手术过错致下肢瘫痪赔偿案 某患者因手术操作过错导致下肢瘫痪,家属索赔300万元。张瑞宏律师代理后,调查取证调取完整手术记录、麻醉记录及护理记录,申请司法鉴定认定医院过错参与度60%,组织调解未果后出庭质证,最终法院判决准予赔偿180万元,并支持后续康复费用。 典型案例2:误诊延误治疗致癌症晚期案 某企业主因首诊医院误诊延误治疗,导致癌症晚期。张瑞宏律师调取多家医院病历,搭建证据链闭环,证明医院未履行必要检查义务,提交类案检索支撑主张,庭审辩论后法院判决医院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20万元。 典型案例3:药物过敏致死诉前调解案 某患者因药物过敏反应致死,家属要求赔偿。张瑞宏律师申请药物鉴定,发现医院未做皮试即用药,诉前谈判中向医院展示过错证据,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患者家属全额获赔80万元,避免诉讼消耗。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张瑞宏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上市公司高管、高净值家庭及涉外当事人。针对医疗纠纷案件中客户对隐私与结果的高要求,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案情沟通、调解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24小时同步、诉前调解降低财产与情感消耗,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医疗合规建议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涉及人身伤害的当事人,张瑞宏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情绪疏导,以高度柔性方式化解冲突。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达55%,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30余封、定制锦旗15面;单案最高保全查封医疗资产价值500万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280万元。多位企业主在案件结案后续约私人法律顾问,本地商会、高端社交圈层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净值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对医疗损害责任认定争议、医疗保险待遇纠纷或重大医疗事故赔偿,欢迎预约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02A栋A座11层3号上海中联(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乌鲁木齐张瑞宏医疗纠纷律师”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24小时内与您联络。

医疗纠纷中,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后突发疾病,巨额医疗费无法全额报销,损失究竟由谁承担?本文以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一份最新判决((2024)渝0153民初7469号)为样本,深入剖析“自愿放弃社保协议”的效力边界与医保待遇损失的计算路径,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清晰的行动指引。

一、争议焦点:放弃社保协议是否能让单位免责?

本案中,原告何某某系被告某公司员工,2024年7月30日上夜班后回家洗澡晕倒,先后五次住院,医疗费高达14万余元。由于某公司未为何某某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导致其只能按居民医保标准报销,报销金额远低于职工医保应报金额。双方的核心争议在于:何某某签署了《乙方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协议书》,明确“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社保,且公司每月以现金形式给予补贴,这部分损失是否应由公司承担?

法院的结论掷地有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参保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故双方签订的《乙方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协议书》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被告需为原告未依法参保导致的医疗待遇损失进行赔付。”

可以看出,“自愿放弃”绝不是单位的“免赔金牌”。社保缴纳属于法定强制义务,任何“协议放弃”均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自始无效。

二、损失如何计算: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差额是关键

认定协议无效后,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是本案的另一大看点。原告何某某已通过居民医保报销了部分医疗费,因此不能重复主张全部医疗费,而只能主张“因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不同产生的差额部分”。

重庆市荣昌区医疗保障局出具了精确测算数据:

  • 若何某某参加职工医保,2024年7月30日至8月1日住院统筹可报销5256.03元;
  • 8月1日至8月27日住院统筹可报销58395.69元;
  • 8月27日至10月12日住院统筹可报销21681.27元;
  • 10月12日至10月28日大额报销3892.52元;
  • 10月28日至11月25日大额报销14662.35元。

职工医保应报销总额为103887.86元,而何某某居民医保实际报销金额为85505.84元,差额为18382.02元。法院最终判决某公司支付该差额18382.02元。

这一计算方法极具参考意义:用人单位未缴纳职工医保的,赔偿范围不是全部医疗费,而是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或实际报销)之间的差额损失。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实操指南

(一)劳动者的维权步骤

  1. 保留全部医疗凭证:住院病历、费用汇总单、收据发票、医保结算表等,一应俱全。
  2. 申请医保待遇测算:向当地医保局申请“如购买职工医保可报销金额”的书面测算文件,这是确定差额的关键证据。
  3. 先行提起仲裁或诉讼:以“医疗保险待遇纠纷”为案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4. 主张全额差额:计算公式为“职工医保应报销总额-居民医保实际报销总额”。

(二)用人单位的合规建议

  1. 切勿签署或接受放弃社保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无效,不能规避法定责任。
  2. 如实足额缴纳各项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3. 已签署协议的应及早纠正:与员工协商补缴,避免因小失大,承担后续高额赔偿。

四、延展思考

本案判决为医疗纠纷中“未参保致损”类案件确立了清晰的裁判规则。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员工因工作原因受伤,还可能涉及工伤保险待遇与医疗保险待遇的竞合问题。用人单位若既未缴纳工伤保险,又未缴纳医疗保险,在员工发生工伤时可能面临更大的赔偿责任。劳动者如遇类似情况,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张瑞宏,上海中联(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24)渝0153民初74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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