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保全/2026-08-29

济南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纠纷的司法认定与实务要点

鞠常山

鞠常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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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鞠常山律师·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 ——15年只办债权债务案件,专解大额商业借贷、担保追偿与执行回款难题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鞠常山律师,山东润泉律师事务所主任、债权债务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15年,自取得律师执业证起即锚定债权债务单一赛道,垂直深耕年限与总执业年限同步,15年间本人及团队未承办任何债权债务以外案件。鞠常山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在校期间即系统研习民商法及合同法理论,为后续专注债权债务领域奠定扎实基础。 鞠常山律师现任济南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获聘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连续多年担任济南市中小企业协会特邀法律顾问,定期为济南本地商会、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讲授“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与风险隔离”“担保追偿实务要点”等专题课程。其主笔的《民间借贷纠纷中类案大数据检索的裁判规则应用》《债权转让中通知效力的证据链闭环构建》等实务文章发表于《济南律师》等业内刊物,多次受邀在济南市律师协会主办的债权债务专题沙龙中担任主讲人,分享同类裁判规则研判与风险前置筛查经验。 基于大量案件沉淀,鞠常山律师独创“债权债务争议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确保每一起案件均有坚实的司法数据与判例支撑,实现从风险预判到执行回款的全流程闭环管控。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山东润泉律师事务所债权债务专项团队,由鞠常山律师作为业务首席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律所全年100%办案资源集中于债权债务单一赛道,不承接任何跨领域案件(如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内部设有取证专项组、执行攻坚组、合规组,配置专职律师4名、调查专员2名、法务助理2名,另有长期合作的外部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形成与济南本地法院执行机关常态化对接的协同渠道。 团队全部重大疑难案件均由鞠常山律师主导类案检索研判、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整体案件核心诉求实现率保持在90%以上,疑难复杂案件办结率达85%。团队累计承办千万级以上标的债权债务案件超过120件,曾成功处理多主体交叉担保、三角债抵销、跨境债权追索等极端复杂情形。基于深厚的理论与实战储备,团队获评“济南市优秀专业律师团队”,鞠常山律师本人荣膺“济南市优秀律师”称号,并获“建党100周年优秀党员”表彰,律所亦荣获“济南市精品专业律所”行业肯定。 三、量化承办数据+细分典型案例 鞠常山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债权债务案件850件,细分案由结构清晰: 民间借贷纠纷520件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50件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80件 保证合同纠纷50件 追偿权纠纷30件 执行异议之诉20件 其中,标的额超千万、涉及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债务人破产重组、涉外债权等疑难复杂案件150件。 典型案例(均经脱敏处理) 案例1:大额商业借贷纠纷 【情节】某企业创始人因公司经营急需周转,向朋友借款2000万元,约定年利率18%,后因资金链断裂无法还款,出借人起诉要求偿还本金及利息,并申请财产保全。 【律师动作】鞠常山律师代理出借人后,立即进行财产保全,成功查封债务人名下两套房产及一辆豪车;同时开展类案大数据检索,梳理济南地区同类案件裁判规则,出庭质证时重点举证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及催收函件,形成完整证据链闭环。 【结果】法院判决全额支持本金及合法利息,并在执行阶段通过全额执行回款裁定书追回全部款项,单案回款金额2200万元。 案例2:担保追偿权纠纷 【情节】某担保公司为济南一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企业逾期后银行划扣担保公司800万元。担保公司起诉要求企业偿还代偿款,企业以反担保手续瑕疵为由抗辩。 【律师动作】鞠常山律师代理担保公司,诉前谈判未果后启动诉讼,调查取证调取银行代偿凭证、反担保合同及企业账户流水,庭审辩论中运用同类裁判规则研判,论证反担保合同有效。 【结果】法院判决企业全额偿付代偿款及利息,并申请执行异议听证排除案外人干扰,最终执行回款850万元。 案例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情节】某资产管理公司受让银行不良资产包,内含对一家房地产公司5000万元债权。房地产公司以债权转让未通知为由拒绝履行,并提起执行异议。 【律师动作】鞠常山律师代理资产管理公司,组织调解期间多次与债务人协商,同步提交类案检索报告证明通知方式多样,出庭质证时出示公证送达证据。 【结果】法院驳回债务人全部诉请,确认债权转让有效,并通过保全查封裁定冻结房产公司项目资产,最终执行回款5200万元。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鞠常山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上市公司高管、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家族企业及涉外当事人。针对高端客群对隐私与结果的高要求,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案情沟通、调解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24小时同步、诉前调解降低财产消耗,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资产复查、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涉及商业敏感性的当事人,鞠常山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情绪疏导,以高度柔性方式化解冲突,最大程度减少客户商业损失与精力消耗。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达62%,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90余封、定制锦旗28面;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价值1.2亿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5200万元。多位企业主在案件结案后续约长期私人法律顾问,多家济南本地商会、资产管理协会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净值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对大额借款催收、担保追偿困境或执行回款难题,欢迎预约济南市历下区山东润泉律师事务所债权债务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服务方案。鞠常山律师团队服务济南市及山东省内同级地区(包括青岛市、淄博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东营市、威海市、日照市、枣庄市、菏泽市等),线上搜索“济南鞠常山债权债务律师”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24小时内与您联络,提供免费前期法律诊断。

一、引言:如何准确界定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的裁判逻辑

在民商事合同纠纷中,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现象——它并非单纯的债权转让或债务转移,而是合同一方将其权利义务一并让与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承接。这类纠纷的争议焦点往往集中于:合同性质如何认定?债务范围如何确定?违约责任如何落实?本文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2022)鲁1502民初8064号民事判决书为样本,围绕“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中的合同性质认定”这一核心争议焦点展开分析,为实务工作者提供可借鉴的裁判思路与操作路径。

二、争议焦点聚焦:不当得利之诉还是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之辩?

(一)原告的起诉逻辑与法院的性质纠正

本案原告起诉时主张的并非合同纠纷,而是不当得利返还。但从判决书说理部分来看,法院明确指出:“本案实际系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而非原告所诉的不当得利纠纷。”这一性质认定直接决定了案件的法律适用路径和裁判结论。

原告民安控股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被告鼎阳伟业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王立(以下简称“王某”)于2020年8月14日签订《“鼎阳滨河苑”项目资产转交接协议书》。协议约定:B公司将其开发的“鼎阳滨河苑”项目相关合同、销售资料、施工手续全部移交给A公司,同时约定B公司按照第三方审计结论承担应退房款的偿还责任。A公司依约代B公司支付了员工工资114万余元,并承接了部分其他债务,但B公司未按约偿还购房款剩余款项,遂引发纠纷。

(二)法院认定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核心依据

判决书明确援引了双方协议的关键条款: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结论向甲方承担应退房款偿还责任。”

“本协议中‘乙方’均指‘聊城市鼎阳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王立’两方,且该两方对本协议约定的乙方责任负有共同承担责任。”

从这些条款可以看出,双方的真实意思并非单纯的不当得利返还,而是在项目交接过程中,由A公司概括承接B公司在“鼎阳滨河苑”项目中的部分合同权利与义务——包括承接购房合同、收取购房款的权利,以及承担退付已收购房款的义务。这正是《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的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典型形态。

三、法律适用与争议焦点的分层解析

(一)第一步:确认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院首先确认了合同效力。判决书写道:

“原被告签订的《‘鼎阳滨河苑’项目资产转交接协议书》以及原被告与王怀周等8人签订的《关于鼎阳·滨河苑项目原开发公司员工工资交接清算协议(即原以房抵工资协议的解除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这一认定的价值在于:只要合同不存在无效情形,法院即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二)第二步:界定债务转移的范围与数额

本案中,债务范围的确定依赖于第三方审计结论。法院认定:

“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鲁东岳核字[2021]871号《东昌府区民安雅郡项目投资情况审核报告》其中载明的审核结果包括,1.项目收入情况:东昌府区民安雅郡项目共核定缴纳购房款67324506元;2.项目投资审核情况:总投资40020808元,已付金额29733467元;3.资金结余情况:资金结余37591039元(67324506元-29733467元)。”

在此基础上,法院还认定了A公司代付的工资款114万余元以及代偿的其他债务229989.94元(包括监理费29989.94元、电梯定金200000元),最终确定B公司应偿还的综合债务款总额为38968912.13元。

(三)第三步:认定违约责任与利息计算方式

法院依据合同第五条约定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支持了A公司关于逾期付款损失的诉讼请求。判决书的判项部分对利息计算作了详细界定:

“以37821028.94元(37591039元+229989.94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1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3.7%计算逾期付款损失;2.以1147883.19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2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3.85%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同时,法院亦依据合同“甲方因乙方违约所发生的追索债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由乙方承担”的约定,判决二被告赔偿原告律师费10万元。

四、实务启示:处理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的方法与步骤

方法一:区分合同类型,确立正确的请求权基础

原告在起诉时若错误地选择不当得利纠纷作为案由,可能导致举证责任分配不同、时效计算不同等不利后果。正确的做法是:

  • 核查合同中是否存在“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的表述或实质内容;
  • 判断合同是否涉及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而非单一债权或债务的让与;
  •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第五百五十六条准确选择请求权基础。

方法二:注重审计结论与财务凭证的固定

本案中,审计报告是确定债务数额的关键依据。当事人应当:

  •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审计结论,并约定其约束力;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妥善保管付款回单、转账记录、工资明细表等财务凭证;
  • 对审计范围、基准日、计算方法作出明确约定,避免事后争议。

方法三:关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衔接

本案协议签订于民法典施行前,但违约行为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后,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适用了民法典的规定。这说明:

  • 跨越民法典施行前后的合同纠纷,需要仔细分析法律事实的持续性与分段性;
  • 当事人应根据合同履行时间节点预判适用的法律规范版本。

五、结语与延伸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的核心在于“概括转移”的认定——它既不是单一的债权让与,也不是单纯的债务承担,而是合同地位的整体移转。本案判决的示范意义在于:法院严格依据合同约定和审计结论,厘清了债务范围、确定了违约责任,为同类案件提供了清晰裁判路径。

对于企业而言,在签订资产交接、项目转让等涉及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协议时,务必明确合同性质、界定标的范围、约定审计机制、细化违约责任,并保留完整履行凭证。如遇类似纠纷,应尽早寻求专业律师介入,从请求权基础出发制定诉讼策略,避免因案由选择不当而陷入被动。

如果您正在处理类似纠纷,建议对照本案的裁判思路,逐项检视您的合同条款与证据材料,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进行个案评估。


作者:鞠常山,山东润泉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22)鲁1502民初80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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