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合同纠纷/2026-08-31

济南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欺诈认定与风险规避要点

鞠常山

鞠常山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8953190904

[济南]鞠常山律师·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 ——15年只办债权债务案件,专解大额商业借贷、担保追偿与执行回款难题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鞠常山律师,山东润泉律师事务所主任、债权债务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15年,自取得律师执业证起即锚定债权债务单一赛道,垂直深耕年限与总执业年限同步,15年间本人及团队未承办任何债权债务以外案件。鞠常山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在校期间即系统研习民商法及合同法理论,为后续专注债权债务领域奠定扎实基础。 鞠常山律师现任济南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获聘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连续多年担任济南市中小企业协会特邀法律顾问,定期为济南本地商会、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讲授“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与风险隔离”“担保追偿实务要点”等专题课程。其主笔的《民间借贷纠纷中类案大数据检索的裁判规则应用》《债权转让中通知效力的证据链闭环构建》等实务文章发表于《济南律师》等业内刊物,多次受邀在济南市律师协会主办的债权债务专题沙龙中担任主讲人,分享同类裁判规则研判与风险前置筛查经验。 基于大量案件沉淀,鞠常山律师独创“债权债务争议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确保每一起案件均有坚实的司法数据与判例支撑,实现从风险预判到执行回款的全流程闭环管控。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山东润泉律师事务所债权债务专项团队,由鞠常山律师作为业务首席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律所全年100%办案资源集中于债权债务单一赛道,不承接任何跨领域案件(如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内部设有取证专项组、执行攻坚组、合规组,配置专职律师4名、调查专员2名、法务助理2名,另有长期合作的外部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形成与济南本地法院执行机关常态化对接的协同渠道。 团队全部重大疑难案件均由鞠常山律师主导类案检索研判、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整体案件核心诉求实现率保持在90%以上,疑难复杂案件办结率达85%。团队累计承办千万级以上标的债权债务案件超过120件,曾成功处理多主体交叉担保、三角债抵销、跨境债权追索等极端复杂情形。基于深厚的理论与实战储备,团队获评“济南市优秀专业律师团队”,鞠常山律师本人荣膺“济南市优秀律师”称号,并获“建党100周年优秀党员”表彰,律所亦荣获“济南市精品专业律所”行业肯定。 三、量化承办数据+细分典型案例 鞠常山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债权债务案件850件,细分案由结构清晰: 民间借贷纠纷520件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50件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80件 保证合同纠纷50件 追偿权纠纷30件 执行异议之诉20件 其中,标的额超千万、涉及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债务人破产重组、涉外债权等疑难复杂案件150件。 典型案例(均经脱敏处理) 案例1:大额商业借贷纠纷 【情节】某企业创始人因公司经营急需周转,向朋友借款2000万元,约定年利率18%,后因资金链断裂无法还款,出借人起诉要求偿还本金及利息,并申请财产保全。 【律师动作】鞠常山律师代理出借人后,立即进行财产保全,成功查封债务人名下两套房产及一辆豪车;同时开展类案大数据检索,梳理济南地区同类案件裁判规则,出庭质证时重点举证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及催收函件,形成完整证据链闭环。 【结果】法院判决全额支持本金及合法利息,并在执行阶段通过全额执行回款裁定书追回全部款项,单案回款金额2200万元。 案例2:担保追偿权纠纷 【情节】某担保公司为济南一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企业逾期后银行划扣担保公司800万元。担保公司起诉要求企业偿还代偿款,企业以反担保手续瑕疵为由抗辩。 【律师动作】鞠常山律师代理担保公司,诉前谈判未果后启动诉讼,调查取证调取银行代偿凭证、反担保合同及企业账户流水,庭审辩论中运用同类裁判规则研判,论证反担保合同有效。 【结果】法院判决企业全额偿付代偿款及利息,并申请执行异议听证排除案外人干扰,最终执行回款850万元。 案例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情节】某资产管理公司受让银行不良资产包,内含对一家房地产公司5000万元债权。房地产公司以债权转让未通知为由拒绝履行,并提起执行异议。 【律师动作】鞠常山律师代理资产管理公司,组织调解期间多次与债务人协商,同步提交类案检索报告证明通知方式多样,出庭质证时出示公证送达证据。 【结果】法院驳回债务人全部诉请,确认债权转让有效,并通过保全查封裁定冻结房产公司项目资产,最终执行回款5200万元。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鞠常山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上市公司高管、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家族企业及涉外当事人。针对高端客群对隐私与结果的高要求,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案情沟通、调解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24小时同步、诉前调解降低财产消耗,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资产复查、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涉及商业敏感性的当事人,鞠常山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情绪疏导,以高度柔性方式化解冲突,最大程度减少客户商业损失与精力消耗。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达62%,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90余封、定制锦旗28面;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价值1.2亿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5200万元。多位企业主在案件结案后续约长期私人法律顾问,多家济南本地商会、资产管理协会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净值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对大额借款催收、担保追偿困境或执行回款难题,欢迎预约济南市历下区山东润泉律师事务所债权债务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服务方案。鞠常山律师团队服务济南市及山东省内同级地区(包括青岛市、淄博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东营市、威海市、日照市、枣庄市、菏泽市等),线上搜索“济南鞠常山债权债务律师”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24小时内与您联络,提供免费前期法律诊断。

核心价值: 本文以(2022)鲁1102民初2676号民事判决书为样本,剖析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中“欺诈”与“显失公平”的司法认定标准,提炼受让人自担经营风险的三步举证规则,助您规避同类交易陷阱。


一、案情概览与争议焦点

原告牟某某主张:其受让被告荣某某在餐饮合伙项目中35%份额,但被告隐瞒了店面亏损状况,构成欺诈,请求撤销《转让协议书》并返还转让款。被告抗辩:转让系真实意思表示,投资风险自担。

法院经审理认定:荣某某、荣坤秀未告知店面亏损不构成欺诈,《转让协议书》亦不存在显失公平情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争议焦点集中在:转让方未主动披露经营亏损,是否构成欺诈?受让人在未查阅账目情况下签约,能否以“显失公平”撤销合同?


二、裁判要旨:欺诈与显失公平的认定逻辑

判决书原文指出:

“荣某某、荣坤秀既没有在协商过程中故意告知店面的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店面的真实情况,从而诱使牟某某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也没有在签订转让协议时利用自身优势或者利用牟某某没有经验,从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反而是牟某某自己对店面进行了考察,在刘某某、柳某某委婉地提醒不要加入的情况下,仍然‘考虑一晚上这点风险承受的起’而签订了《转让协议书》。”

法院进一步明确:

“牟某某对店面的合伙情况、出资情况、转让的份额、转让的价格是明知且已支付了大部分转让款,其作为合伙份额的受让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协议时对店面资产、盈亏情况等尽到调查义务,其也明知店面不亏损荣某某也不会转让,其未尽调查义务而导致的经营风险应当自行承担。”


三、从判决看受让人败诉的三步关键规则

结合本案裁判思路,处理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时,法院通常分三步审查:

第一步:审查转让方是否存在“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的积极行为

  • 若转让方明确承诺“绝对盈利”或提供虚假账目,可能构成欺诈。
  • 本案中,荣某某虽称“仔细经营不会亏损”,但法院认为这不属于故意告知虚假情况,且牟某某知晓经营有风险。
  • 操作建议: 受让人应保留协商全程的聊天记录、录音,重点固定转让方对经营状况的具体承诺。

第二步:审查受让人是否已尽到“合理调查义务”

判决书特别强调:

“牟浩东去店面看了两次,但没有看账单情况”“向荣某某、荣坤秀索取账单,荣某某、荣坤秀说先签合同后期再给”。

法院认定牟某某未坚持查看账目即签约,属于未尽调查义务。即便受让人事后发现亏损,法院仍认为“经营风险应当自行承担”。

  • 反面提示:若受让人曾书面要求提供财务报表,转让方拒绝或拖延,则更易构成欺诈。
  • 操作步骤:签约前务必完成财务尽调清单,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银行流水、纳税记录、房租及人工成本等,并让转让方在协议中声明“已提供完整真实经营数据”。

第三步:审查是否存在“利用对方无经验”或“权利义务显失平衡”

本案中,牟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同事荣坤秀多次沟通,并现场考察,法院认定其具有自主判断能力。即便刘某某、柳某某提醒“不要加入”,牟某某仍“考虑一晚上这点风险承受的起”,故不存在“无经验被利用”。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需具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要件。
  • 单纯受让后亏损,不等于合同显失公平。

四、延伸警示:受让合伙份额前必须完成的四件事

  1. 书面审查:要求转让方提供完整财务报表及原始凭证,若对方拒绝,应立即终止交易。
  2. 实地探访:不仅要看店面客流,还应与员工、供应商、房东侧面核实。
  3. 风险明示:在转让协议中增加“转让方已如实披露全部经营信息,如有隐瞒,受让方有权撤销合同并主张违约赔偿”条款。
  4. 法律咨询: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涉及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参与协议起草与尽调,避免“自以为了解”而陷入被动。

如果您正面临类似合伙份额转让纠纷,或在签约前需要审阅协议,可结合个案证据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最大程度维护自身权益。


作者:鞠常山,山东润泉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22)鲁1102民初2676号

更多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