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2026-08-31

济南无事故认定书时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责任划分指引

蒋经纬

蒋经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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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蒋经纬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深耕交通事故单一赛道,主攻伤残赔偿、责任认定、保险理赔 在济南遭遇交通事故,伤者常常陷入责任划分扯皮、伤残鉴定结果不理想、保险公司拒赔压价等困境。蒋经纬律师专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聚焦证据缺失、鉴定争议、执行难等痛点,全力帮当事人拿到实实在在的赔偿。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资质 蒋经纬律师,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律所交通事故专项团队发起人、首席主办律师。执业以来只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深耕单一专业赛道,不承接任何跨领域业务。系统钻研车辆安全技术鉴定、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等实务专业知识;担任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多次做客济南电视台交通法律栏目,深入社区、高校开展交通事故索赔普法讲座。 独创交通事故争议闭环办案体系,将类案大数据检索、完整证据链搭建、庭审可视化展示、同类裁判规则研判、前置风险筛查贯穿全案,代理观点均有判例与数据作为支撑,精准破解各类交通事故维权难题。 二、律所专项团队实力 办公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 104 号天建写字楼 4 楼 律所设立交通事故专项团队,蒋经纬律师为发起人和首席主办律师,重大案件均由其亲自决策、出庭主办。团队设有取证组、合规组、执行攻坚组,配备专职律师、调查专员、法务助理完整服务梯队;长期与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保险公估、调解中心、执行机关保持稳定深度协作。 律所全部办案资源聚焦交通事故领域,不接其他领域案件,专注深耕细分赛道;团队案件核心诉求实现率 91% 以上,律所获评精品专业律所,蒋经纬律师荣获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 三、办案数据|典型案例 专注交通事故案件精细化办理,累计主办大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案件细分覆盖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保险理赔拒赔争议、交通肇事刑事辩护,成功处理多起多处伤残、多车连环碰撞、责任认定争议、挂靠车辆执行异议、交通事故刑事追责等疑难复杂案件。 三车连环追尾九级伤残案:伤者被认定次要责任。律师实地现场勘查、调取行车记录仪原始视频、申请事故责任复核,庭审提交类案检索报告、细化责任划分质证依据,法院最终调整责任比例,大幅减少委托人赔偿支出,最大化保障当事人权益。 十级伤残鉴定争议案:保险公司恶意质疑伤残鉴定结论、压低赔偿。律师调取全套住院诊疗病历,依法申请重新鉴定,推动鉴定人出庭作证,通过庭审可视化方式清晰呈现伤者损伤形成机制与身体功能障碍程度,法院全额采信重新鉴定意见,当事人获赔金额显著提升。 急救送医驶离现场拒赔案:驾驶人因紧急送医驶离现场,保险公司以此认定肇事逃逸、拒赔商业三者险。律师围绕驶离动机、急救事实、现场处置记录搭建完整证据链,同时主张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未尽提示说明义务,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肇事罪刑事辩护案: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立案侦查。律师在侦查阶段第一时间介入,协助办理取保候审,积极协调家属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同步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与同类裁判规则报告,最终法院从轻判决,当事人成功判处缓刑。 挂靠车辆执行异议案:挂靠车辆因登记车主债务纠纷被法院查封扣押。律师调取挂靠协议、购车发票、运营流水、保险单等完整权属证据,在执行听证中系统质证说理,最终法院裁定中止执行、解除车辆查封,保住当事人营运车辆。 四、服务模式与真实口碑 专注服务企业主、企业高管、高净值家庭及港澳台、涉外当事人,实行全程保密管理,案件材料加密存档,一对一私密接待,可定制非公开调解方案,专属助理全程对接跟进。 服务全流程:事前免费法律诊断、诉讼风险前置预警;事中 24 小时实时同步案件进度,优先推进诉前调解、多方协商和解;事后持续跟进强制执行。案件办结后,提供免费理赔项目复查、新规定期同步、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同时针对伤者及家属做好情绪疏导,通俗解读法律流程,降低维权压力。 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 45%,累计收获多封当事人书面感谢信、定制锦旗,单案最高执行回款 180 万元,大量当事人结案后主动推荐亲友委托。服务覆盖济南全市所有区县,辐射山东全省各地市。 若您正遭遇交通事故伤残索赔、责任认定不服、保险公司拒赔压价等问题,可搜索:济南蒋经纬交通事故律师,预约私密接待,获取专属案件解决方案,24 小时内响应对接。

——以案说法:没有事故认定书时,法院如何划分责任、认定赔偿

导语

事故发生后,交警说“无法查清成因、无法认定责任”,受害人心里一凉——那还能拿到赔偿吗?赔偿比例谁说了算?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鲁02民终2743号民事判决,给这类“无责任认定书”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提供了一个非常有参考价值的裁判样本:货车的责任比例为什么是60%?路边违停的车为什么不用赔?“紧急避险”为什么没有得到法院支持?非医保用药到底由谁出?

本文以该案为样本,逐一拆解责任划分、赔偿计算、诉讼策略,帮你把每一个可能踩坑的细节,都说清楚。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12日上午8时20分许,刘彬驾驶重型普通货车沿灰埠线由北往南行驶,与顺行的吕会无证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载孙*花)相刮擦,致两车损坏、两人受伤。

事故发生时,吴刚所有的鲁B7**号轿车停放在路边。

交警部门出具了事故证明,但载明:因事故现场无监控设施,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形成原因无法判定。

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案件怎么判?来看看两级法院怎么处理。

二、核心争议一:没有事故认定书,责任比例怎么定?

实践中,交警无法查明事故成因的情形并不少见——没有监控、没有目击证人、双方各执一词。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民事诉讼并不以交警事故认定书为唯一依据,法院会综合全案证据、运用法律规则作出判断。

1. 法院质证采信了哪些证据?

  • 交警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 现场图、现场照片
  • 事故双方及证人的询问笔录
  • 司法鉴定意见
  • 保险公司的现场查勘照片

2. “优者危险负担原则”——无认定书时的关键裁判规则

一审法院指出:

“本案刘彬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无论在速度、硬度及对他人的危险性上,均较原告所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处于更大的优势,作为相对优者,刘彬在驾驶过程中应具有更高的避险义务、更重的注意义务。”

这句话就是核心裁判逻辑:**货车与电动三轮车之间,谁对危险的控制力更强、谁是更大风险的制造者,谁就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在无法查明事故成因时,法院适用“优者危险负担原则”,让相对优势方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3. 吕*会为什么承担40%责任?

吕*会的违法过错:

  • 无证驾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车辆无牌上路
  • 制动不符合技术标准
  • 违规载人(孙*花坐在三轮车车斗的马扎上)
  • 驾驶时未观察周围车况,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 变道时未确保与后方车辆的安全距离

货车驾驶员刘*彬的过错:驾驶货运车辆,质量、速度均显著高于电动三轮车,未充分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未能及时发现并避让。

最终结论:刘彬承担60%主要责任,吕会承担40%次要责任。

4. 对当事人的启示

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不代表没责任。如果你是非机动车一方,即使有违法行为,也不必然承担主要责任——机动车一方作为“优者”,法律课以更高的注意义务。反过来,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违法行为的,也会按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三、核心争议二:路边违停车辆为什么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主张:吴刚的轿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导致吕会行驶过程中被迫避让,与刘彬货车发生刮擦。吕会、孙*花还主张属于紧急避险

但法院完全没有支持。为什么?

1. 相当因果关系:违停与事故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二审法院是这样分析的:

“吴*刚的车辆部分占用道路,虽然对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产生一定的通行阻碍,但是在车况良好、视线良好、车速不快的情况下,其他车辆具有充足的时间和距离采取避让措施,部分占道不一定导致其他车辆彼此刮擦。”

也就是说:违停造成“通行不便”是事实,但违停和两车相刮擦之间,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联系?法院认为没有。

原因很清晰:

  • 事发时是上午8点20分左右,天气晴朗、光线充足、视线良好
  • 吕*会驾驶三轮车自北向南行驶,在较远距离以外就能看到路边车辆
  • 违停车辆是静止的,不存在突然出现、无法预判的情况
  • 事故车辆碰撞位置为货车右后保险杠与三轮车左后车斗,是刮擦而非追尾撞击

2. 紧急避险为什么不成立?

原告提出:“为了躲避违停车辆才打方向,属于紧急避险,险情制造者是吴*刚。”

法院认为:吴*刚停车占据部分车道并非突发事件,不存在“反应不及、仓促躲避”的可能,更谈不上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的前提是危险正在发生或迫在眉睫,而一辆安静停放在路边的车,显然不构成紧迫危险。吕*会有充足的时间和路线选择安全通过。

3. 关键证据:吕*会自己在交警询问时说了什么?

法院查明:吕*会接受交警询问时,并没有陈述自己是为了躲避路边车辆而发生刮擦。

这一点相当关键。当事人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向交警所做的陈述,往往最接近真实情况。如果吕*会当时都没提避让路边车,事后在诉讼中再主张“被迫避让”,法院很难采信。

4. 一个需要留意的细节

家中修:华泰保险公司称,吴刚车辆后轮仅压到路边30cm,且本案中没有与吴刚车辆发生任何碰撞。没有碰撞不等于没有责任,但有影响的证据、有因果关系的证明才是责任判断的关键,没有证据的“影响”在法律上等于不存在。

四、核心争议三:非医保用药谁来赔?

本案有一个数额很大的争议点:非医保用药共计102,527.79元(其中孙*花非医保用药101,251.56元)。

1. 判决结果

  • 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优先赔付: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限额内赔付18,000元(非医保用药)
  • 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非医保用药84,527.79元:由刘*彬按60%责任比例赔偿50,716.7元,剩余部分由受害人自行承担
  • 保险公司对剩余非医保用药不承担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责任,因为天安保险公司提交了投保单、投保人声明、保险条款,证明已对免责事项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2. 非医保用药理赔的核心规则(当事人必看)

  • 非医保用药不等于一律不赔。如果保险公司没有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非医保用药的免责条款可能不生效。
  • 保险公司需要提交:投保单、投保人声明、保险条款,证明投保人签字确认、免责事项明确告知。
  • 非医保用药的赔付顺序:先在交强险医疗费用限额内优先赔偿,超出部分由侵权人按责任比例负担。
  • 作为受害人,遇到保险公司以“非医保不赔”为由拒赔时,你可以要求其出示尽到提示说明义务的证据,这往往是保险公司的一个薄弱环节。

3. 对保险公司的启示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是印上去就生效。保险公司必须对该条款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否则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实践中不少保险公司做不到这一点,法院有时会判决非医保用药在商业三者险内照常赔付。

五、核心争议四:挂靠公司为什么要承担连带责任?

彬的货车,登记车主是均泽物流公司,刘彬是实际所有人,双方是挂靠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规定: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判决结果是:刘*彬赔偿的50,716.7元,均泽物流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给受害人的操作建议

起诉挂靠车辆的司机时,务必把被挂靠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很多受害人只知道告司机,拿到判决后司机名下没钱,执行困难。把挂靠公司拉进来,获赔的概率会高很多。

六、赔偿项目解析:每一项怎么算?

本案认定的合理损失总共363,700.15元。具体如下:

| 赔偿项目 | 金额(元) | 认定要点 | |---|---|---| | 医疗费 | 203,646.27 | 凭票据认定,含吕会2,698.84元+孙花200,947.43元 |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4,700 | 47天×100元/天 | | 残疾赔偿金 | 115,658.88 | 农村居民,按60,239元/年×12%×16年 | | 误工费 | 19,735.5 | 吕会6,195元+孙花13,540.5元,超退休年龄仍支持 | | 护理费 | 10,620 | 45天×118元/天×2人 | | 交通费 | 2,500 | 就医必要费用,酌情认定 | | 鉴定费 | 4,560 | 为查明损失合理支出,按责任比例承担 | | 复印费 | 279.5 | 实际支出凭证 | | 精神抚慰金 | 2,000 | 两处十级伤残,法院酌情支持 |

几个值得关注的赔偿细节

1.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还能拿误工费吗?

能。吕会当时67周岁、孙花当时63周岁,已是花甲之年,但两人都是农村居民、从事农业耕种,仍然有劳动能力和实际劳动收入。法院参照鉴定意见,并结合年龄、劳动能力等因素,支持了误工费,只是按照一定比例酌减(吕会按70%计算,孙花按85%计算)。

2. 营养费为什么没支持?

出院医嘱中没有需加强营养的记载。法院据此驳回营养费主张。这提醒受害人:如果伤情确实需要加强营养,务必请医生在出院医嘱上写明“加强营养”“注意营养支持”等字样。

3. 车损为什么没支持?

原告主张车辆损失但没有提交证据,法院不予认定。交通事故中一切赔偿都需要证据支撑,没有定损单、维修票据、评估报告,车损基本拿不到。

4. 非医保用药和交强险的关系

非医保用药在交强险医疗费用限额内优先赔付(本案为18,000元),超出部分若保险公司已尽到免责说明义务,就由侵权人按责任比例承担。

七、二审为什么维持原判?

花、吕会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要求“全部赔偿”;天安保险公司也不服,要求“降低赔偿比例、增加吴*刚和华泰保险公司的责任”。二审法院认为:

  1. 关于吴*刚的因果关系:一审认定并无不当,违停与事故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2. 关于责任比例:吕会确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和明显过错的;刘彬作为货运机动车一方应承担更高注意义务。一审认定刘彬60%、吕会40%并无不当。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赔偿结构如下:

  • 天安保险公司交强险赔付:168,514.38元
  • 天安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赔付:66,394.8元
  • 刘*彬个人赔偿(非医保用药部分):50,716.7元
  • 均泽物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吴*刚及华泰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从总金额看,孙花、吕会的合理损失363,700.15元,实际通过保险及侵权人获得赔偿285,625.88元,自己承担了约78,074.27元。

八、律师建议:这类案件,当事人应该抓住这几点

1. 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固定证据

交警无法查清事故成因的,现场照片、视频、行车记录仪影像、目击证人联系方式就格外重要。不要指望事后还能找到证据,现场就是黄金时间。

2. 注意交警询问笔录的陈述

本案中吕*会最初的交警笔录,直接影响了他的诉讼主张不被采信。第一次做笔录时,建议尽量如实、全面、准确地陈述事发经过,有避让行为的,第一时间就要说清楚,不要事后再补充。

3. 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不等于责任全在己方

很多非机动车驾驶人以为“我无证驾驶,肯定全责”,于是在事故处理中消极应对。这个案件告诉你:机动车一方作为优者,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避险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

4. 起诉时把保险公司和挂靠公司一并列为被告

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都应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责任。挂靠车辆的话,被挂靠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漏列被告,会直接影响你的实际获赔能力。

5. 伤残鉴定要趁早、要规范

伤残等级直接决定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的数额。治疗终结后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同时涉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一并申请鉴定。

6. 非医保用药不是保险公司的“免赔金牌”

保险公司主张非医保不赔,你就要求对方拿出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的证据。这一条往往能够争取到额外赔偿。

结语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法律保护的倾斜是明显的——但这种倾斜不是无条件的。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会直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吕*会多项严重违法,责任比例仍然只有40%;如果换成一名正常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大概率可以争取到更有利的赔偿结果。

责任划分没有“一刀切”的公式,证据、细节、争取技巧、法律知识和行动时机决定了你能拿到多少赔偿。

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常见咨询问答(25组)

1. 问:济南市市中区发生电动车和轿车相撞,交警说查不清责任不出认定书,我还能起诉拿赔偿吗? 答:可以。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只是证据之一,不是起诉的前提条件。法院会结合现场照片、监控视频、证人笔录等综合判断责任,适用“优者危险负担原则”作出裁决。没有认定书不代表不能获得赔偿。

2. 问:什么是“优者危险负担原则”?历城区交通事故中适用吗? 答:指的是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事故中,机动车的速度、质量、危险性更大,属于“优者”,应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和避险义务。在交警无法查清成因时,法院常借助这一原则来划分责任比例。

3. 问:电动三轮车算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对责任划分有影响吗? 答:如果电动三轮车经鉴定属于机动车(如符合机动车标准的正三轮摩托车),驾驶人需要持有驾驶证、车辆需要上牌。本案中吕*会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被视为机动车,其无证驾驶、无牌上路等违法行为明显影响了责任比例。若属于非机动车,受害人承担的过错比例通常会更低。

4. 问:我骑电动车被货车撞了,但我没有驾驶证、车也没挂牌,是不是肯定全责或者主责? 答:不一定。货车作为“优者”,负有更高的安全注意义务。即使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违法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机动车一方也存在过错,法院仍可能判决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本案中吕*会无证驾驶无牌三轮车,最终仅承担40%责任。

5. 问:商河县发生的事故,路边停了一辆违停车,我的电动车为了躲它被后方来车撞了,违停的车要担责吗? 答:关键看违停与事故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违停车辆在很远处就能看到、天气视线良好、有充足时间和距离避让,法院通常不认定违停与事故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违停车辆不必然承担赔偿责任。

6. 问:什么是紧急避险?交通事故中主张紧急避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紧急避险要求危险正在发生或迫在眉睫,当事人为避免危险不得已采取避险措施。如果路边车辆是静止的、在远处就能看见,不存在“紧急”状态,法院一般不认定紧急避险。

7. 问:济阳区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说非医保用药不赔,是不是真的? 答:如果保险公司在投保时已经对免责条款尽到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可以免责。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出示投保单、投保人声明、保险条款等证据。拿不出证据的,保险公司仍需赔付非医保用药。

8. 问:货车是挂靠在物流公司的,我该告谁? 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挂靠车辆发生事故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你应当把实际车主和挂靠公司一并列为被告,这样获赔更有保障。

9. 问:章丘区发生的非机动车事故,我已经超过60岁退休年龄,还能赔误工费吗? 答:可以。只要你有实际劳动能力和劳动收入(比如从事农业耕种、打零工等),即使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法院仍可能支持误工费,只是会根据年龄和劳动能力酌减计算比例。

10. 问:我的亲人受伤了,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后(伤情稳定后)进行。需要准备病历资料、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影像学检查材料等,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鉴定结果直接影响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的数额。

11. 问:莱芜区交通事故受伤,精神抚慰金一般能给多少? 答:视伤残等级而定。本案孙*花两处十级伤残,法院支持2000元。伤残等级越高、伤情越严重、对生活影响越大,精神抚慰金数额越高,一般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

12. 问:交强险的赔付限额是多少? 答: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保险合同约定赔偿,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承担。

13. 问:长清区的一审判决责任比例我不服,上诉能翻盘吗? 答:二审改判需要新的证据或强有力的法律理由。如果你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可以上诉,但要准备好充分证据支持你的主张。

14. 问:摩托车载人发生事故,驾驶人要不要担责? 答:如果违反规定载人被认定与事故有因果关系,会增加驾驶人的过错程度。本案中吕*会驾驶三轮车违规载人,是法院认定其承担40%责任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15. 问:营养费在什么情况下能拿到? 答:需要有医疗机构明确的医嘱记载,比如出院记录中写明“加强营养”。没有医嘱或者医嘱中没有相关记载,法院一般不支持营养费。

16. 问:平阴县交通事故,我的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只赔修车费,折旧费怎么算? 答:车辆维修费用需要提供维修发票、定损单等证据。车辆贬值损失(折旧费)属于间接损失,司法实践中一般需要评估报告,且法院支持力度不一,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

17. 问:天桥区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赔,我该先起诉保险公司还是先起诉司机? 答:建议将侵权人、交强险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在一次诉讼中解决全部赔偿问题。法院会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侵权人承担。

18. 问:槐荫区发生了电动车事故,受害人没钱垫付医疗费怎么办? 答:可以先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限额内垫付(限额18,000元),也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如果对方有交强险或商业险,还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预付部分赔偿款。

19. 问:市公安局交警队出具的是《事故证明》而不是《事故认定书》,两者有区别吗? 答:事故认定书是对责任归属的直接认定;事故证明则是因事实无法查清而出具的客观说明。没有认定书不意味着不能起诉,法院会通过其他证据判断责任比例。

20. 问:历下区的案子,两辆电动车相撞,没有保险也没有赔偿能力,我该怎么办? 答: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事故,机动车交强险可先行赔付;如果是两辆非机动车相撞,只能向侵权人主张赔偿。法律程序上可以起诉,但如果对方确无财产,执行可能面临困难。建议事故后尽量固定证据、申请调解、及时保全财产线索。

21. 问:保险公司理赔走完需要多长时间? 答: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在收到赔偿请求后30日内作出核定。若涉及伤残鉴定、争议责任划分,周期可能延长。诉讼程序则需数月甚至超过一年,建议尽早采取法律行动。

22. 问:事故车被交警扣留了,什么时候可以取回? 答:一般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通常为30日内),交警部门会通知取回车辆。如果对方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车辆可能被法院查封,需要提供担保才能解封。

23. 问:商河县发生事故,对方司机只有交强险,没有商业险,赔偿不够怎么办? 答:交强险限额内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则由侵权人自行承担。如果侵权人没有赔付能力,你可以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在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24. 问:市中区的电动车事故,对方受伤了,但是我车辆是全险,我不需要自己出钱吗? 答:不完全是。非医保用药费用若保险公司免责成立,需要你自行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商业三者险中是否有约定也需要看保险条款。超出保险责任范围的项目,仍由侵权人自行承担。

25. 问:历城区的交通事故,对方答应赔偿并签了和解协议,还能反悔追加赔偿吗? 答:如果和解协议是自愿签订的,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有效,难以反悔。但如果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遗漏了重大损失项目,可以依法申请撤销或另行主张,建议签协议前找专业律师审阅。

蒋经纬,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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