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2026-09-01

深圳诈骗罪所有案发场景汇总:刑民交叉处理规则解析

博超

博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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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博超律师・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17 年深耕双赛道,护航企业核心资产与合规安全 副标题:前海法院特聘调解员、广东省律协专利法律委委员,专注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不承接跨领域案件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博超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执业 17 年,自取得律师执业证起即深耕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两大垂直专业赛道,17 年深耕年限与执业年限同步,团队只精研两大主营领域,不承接杂乱跨领域案件。博超律师现任广东省律师协会专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绩效考核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福田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律师维权中心主任,并获聘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盐田区人民法院、龙华区人民法院等多家法院特聘调解员,同时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一期咨询服务值班律师,兼具深厚的知识产权商事诉讼经验与完整的刑事辩护实务经验,熟悉公检法办案流程、证据规则及各类刑事案件庭审辩护要点。 依托多年一线办案积累,博超律师打造专属双赛道办案体系。知识产权合同纠纷领域,全程贯彻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精准处理专利、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等商事争议。刑事辩护领域,专注各类普通刑事案件办理,建立案件定性分析、证据瑕疵拆解、无罪轻罪辩护、精准量刑辩护、案件全程跟进的完整办案体系,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其主笔的多篇知识产权专业论文发表于行业期刊,并多次受邀在省律协、市律协、前海法院等平台开展实务授课,理论扎实、实战经验丰富。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博超律师为律所创始合伙人,担任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首席负责人。律所办案资源全部聚焦两大垂直赛道,不承接劳动、交通、行政等非相关杂案。团队下设知产取证组、刑事辩护组、合规风控组、执行攻坚组,配备专职律师 6 名、调查专员 3 名、法务助理 2 名,长期对接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调解中心及公检法机关,实现知识产权商事维权、刑事案件辩护、证据固定、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全链条闭环服务。 所有重大疑难案件均由博超律师亲自带队主办、全程出庭把控,团队整体案件胜诉率、诉求支持率、有效辩护率稳居行业前列。团队累计办理千万级疑难知识产权商事案件、复杂刑事案件超 60 件,获评 “深圳市优秀知识产权专业团队”,博超律师个人荣获 “深圳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律所获评行业 “专业特色精品律所”。 三、量化承办数据 + 细分典型案例 博超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各类刑事辩护案件近 500 件。知识产权板块包含: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发明专利侵权纠纷、商标权纠纷、著作权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各类商事知产案件。刑事辩护板块涵盖各类常见及疑难刑事案件,擅长全程处理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全阶段辩护工作。 典型案例一(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民事维权) 代理深圳某科技公司起诉厦门贸易公司、深圳电商平台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涉案标的 860 万元。团队通过证据保全、平台数据固定、技术特征比对、类案检索,庭审可视化举证质证,最终法院全额支持侵权认定,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全额赔偿,成功执行回款。 典型案例二(专利侵权纠纷诉前调解结案) 代理深圳科技企业起诉电商公司、东莞生产厂家设备侵权案件,针对生产、销售、许诺销售全链条侵权行为,团队开展诉前固定证据、分层调解、风险隔离,最终促成高效调解,被告停止侵权并支付赔偿,帮助客户低成本快速结案,保全商业声誉。 典型案例三(跨区域知识产权侵权强制执行案) 代理深圳企业起诉天津电商、深圳电子企业数据线专利侵权纠纷,面对跨区域供应链复杂侵权情形,团队完成全维度取证、财产保全、账户查封,精准论证专利保护范围与等同侵权,最终法院全额支持赔偿判项,判决全额执行到位。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博超律师专注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科创公司、上市公司、企业创始人、商事主体及普通当事人,精准处理高标的、复杂疑难的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及各类刑事案件。团队实行全程保密机制,首次咨询即签订保密协议,全流程材料加密存档,专属一对一私密接待、单人专属办案对接,严格保护企业商业数据与当事人案件隐私。 服务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免费法律诊断、纠纷风险预判、刑事案件初步研判;办案全程 24 小时进度同步、诉前调解降损、精准庭审抗辩、财产保全兜底;案件办结后持续跟进执行回款、长期法律风险回访、新规同步与终身简易咨询服务。始终以稳健专业的办案思路,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损失、保障核心合法权益。 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高达 68%,累计收获企业感谢信 80 余封、锦旗 28 面;单案最高保全查封 3200 万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 1800 万元。长期为深圳各大高新园区、行业协会、科创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同时为个人及企业当事人提供专业刑事辩护服务,行业口碑扎实。 服务地域:深圳、广州、东莞、佛山、珠海、惠州、中山、江门、肇庆、香港、澳门等珠三角及港澳地区。擅长处理:各类知识产权合同、侵权商事纠纷;各类刑事案件辩护。可预约福田区律所私密面谈,免费获取案件诊断与专属解决方案。

一、为什么你的“民事纠纷”会被公安立案?

在刑事辩护实务中,诈骗罪是刑民交叉问题最集中、最复杂的罪名。许多当事人最初都以为“这只是合同纠纷”“顶多算民事欺诈”,直到公安立案、账户被冻结、人被拘留,才意识到事情已经进入刑事程序。

刑民交叉的核心痛点在于: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之间的边界模糊,公安机关往往“先刑后民”立案介入,一旦进入刑事程序,当事人将面临被动退赔、被羁押、被判处实刑等严重后果。

本文以真实判决书内容为素材,结合近年来诈骗罪所有高频案发场景,梳理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规则,帮助当事人识别风险、正确应对。

二、第一大场景:合同履行纠纷与合同诈骗罪的边界

案例:陈*合同诈骗案

被告人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其拥有某工程项目承包权的事实,骗取被害人张工程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款项到账后,陈将资金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及日常消费,并未实际推进工程项目。案发后,陈家属代其退赔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陈*在签订合同时虚构事实,收取保证金后未用于合同履行,且将资金挥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规则要点

| 民事违约 | 刑事合同诈骗 | |---------|------------| | 有实际履约意愿或履约能力 | 虚构主体、虚构项目、虚假担保 | | 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未能履约系客观原因 | 资金用于还债、赌博、挥霍、转移 | | 事后积极沟通、补救 | 事后失联、更换联系方式、逃匿 | | 属个别条款争议 | 根本性虚构:公章、资质、项目均系伪造 |

实操建议

  • 签约前务必核实对方真实身份、履约能力、项目真实性,保留考察记录。
  • 收到保证金、预付款后,资金用途务必留存凭证,避免与个人消费混同。
  • 一旦出现履约困难,应以书面形式与对方沟通,切勿失联。

三、第二大场景:民间借贷与“借贷型诈骗”的认定

案例:李*诈骗案

被告人李虚构做生意需要周转资金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多名被害人借款累计人民币120万元。经查,李长期无业,所谓“生意”根本不存在,借款被用于网络赌博并全部输光。李*为拖延还款,向被害人出具虚假的房产抵押承诺书,但该房产系租住房屋。

法院认为: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借款用途,明知无力偿还仍大量借款,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借贷型诈骗的高发特征

  1. 借款理由虚假——所谓的“工程项目”“资金过桥”“医院急需”均为编造。
  2. 借款时已深陷债务危机,无偿还能力。
  3. 借款用途是赌博、炒股、高消费、拆东墙补西墙。
  4. 同时向多人借款,金额累计巨大。
  5. 提供虚假抵押、虚假担保、空白合同签字。

当事人关注痛点

“只是写了一张借条,怎么就被刑事拘留了?”

“我确实还不上钱,但这不是民事纠纷吗?”

“利息已经还了很多,本金还在算,公安凭什么介入?”

关键区别:民事借贷的核心是“借钱不还”,刑事诈骗的核心是“以借钱为名行骗取之实”。是否虚构事实+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定性的根本。

四、第三大场景:恋爱婚恋关系中的“借款”与诈骗

案例:王*诈骗案

被告人王通过社交软件与被害人赵相识,虚构自己为某航空公司机长、离异单身的事实,以“公司周转”“买房缺钱”“家人生病”等理由多次向赵“借款”共计人民币46万元。期间,王以各种理由拒绝视频通话、拒绝见面,款项全部用于赌博和日常挥霍。

法院认为:王*虚构身份和借款事由,骗取被害人信任后非法占有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婚恋型诈骗场景识别

  • 网络相识、快速确定恋爱关系。
  • 从未视频或见面,以“出差”“保密工作”等理由推脱。
  • 以“救急”“投资”“结婚买房”等理由索要钱款。
  • 短期内频繁索要,但从不归还。
  • 拒绝透露真实身份、工作单位、家庭成员信息。

实务难点

婚恋关系中的转账,如果是基于感情的赠与(520、1314红包等),一般不构成诈骗;但如果虚构事实骗取大额财物(编造事故、虚构身份),则可能被认定为刑事诈骗。金额大小、事由真实性、身份是否虚构是核心判断要素。

五、第四大场景:员工“飞单”“私吞货款”被控诈骗

案例:刘*诈骗案

被告人刘在某贸易公司担任销售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以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要求客户将货款打入其个人控制的账户,共计人民币65万元。刘收到货款后未交付公司,用于个人归还网贷。

争议焦点:职务侵占罪还是诈骗罪?

法院认为: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构成职务侵占罪,而非诈骗罪。

法律要点

  • 如果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单位财产——倾向职务侵占罪。
  • 如果行为人虚构身份、以公司名义对外骗取客户款项——可能构成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
  • 如果内外勾结、伪造合同骗取公司资金——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共犯或诈骗罪。

当事人关注痛点

“我是公司员工,客户的钱打到了我私人账户,现在公司报案了怎么办?”

“我只是挪用了一下货款,后面还了,怎么还是被立案了?”

建议:涉案后第一时间全额退还、取得公司谅解,争取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

六、第五大场景:一房多卖与“购房诈骗”

案例:马*合同诈骗案

被告人马将自己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先后出售给三名被害人,收取三笔购房款共计人民币280万元。在第三人要求办理过户时,马已失联,房产已于第一笔交易中过户给第一位买受人。

法院认为:马*隐瞒房产已经出售的事实,再次出售给其他被害人,骗取购房款,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房产类诈骗常见情形

  1. 一房二卖、一房多卖。
  2. 虚构房源信息,骗取定金、首付款。
  3. 伪造房产证、冒充房主出售他人房产。
  4. “内部房源”“关系户优先选房”为名骗取居间费。

区分规则

| 情形 | 定性 | |------|------| | 因价格波动不愿过户、仅退定金 | 民事违约 | | 一房多卖、款项用于挥霍或还债 | 合同诈骗罪 | | 虚构房源、伪造房产证骗取资金 | 诈骗罪 | | 收了房款后失联、过户给他人 | 合同诈骗罪 |

七、第六大场景:虚假广告、夸大宣传的刑事风险

案例:郑*诈骗案

被告人郑*经营一家健康咨询公司,以“免费体检”为名吸引老年人到场,虚构其销售的保健品具有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功效,并以“专家讲座”“病友现身说法”等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共骗取30余名被害人购买产品,涉案金额达人民币90万元。

法院认为: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产品功效,骗取被害人财物,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营销行为与诈骗罪的边界

  • 夸大功效但产品本身有一定价值——可能构成虚假广告罪或民事欺诈。
  • 纯虚构功效+高价销售+虚假专家背书——构成诈骗罪。
  • “会销”模式中洗脑式营销、限制离场、虚构疗效——刑事风险极高。

实务提示

凡是涉及“特效药”“包治百病”“内部渠道”“稳赚不赔”等话术的营销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均高度关注。一旦老年人受骗金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即达到诈骗罪追诉标准。

八、刑民交叉案件处理规则:当事人的五条生命线

规则一:先刑后民还是先民后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 同一当事人因不同事实分别涉及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嫌疑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分开审理
  • 同一事实涉及刑事犯罪的,民事案件应当驳回起诉或中止审理

对被害人而言:如果对方已被刑事立案,民事起诉往往被中止,需等待刑事判决后通过刑事追缴退赔程序挽回损失。

规则二: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这是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核心分水岭

  1. 有无履约能力——明知无能力仍签约收款的,倾向非法占有。
  2. 有无履约行为——收款后是否实际推进合同履行。
  3. 资金去向——用于生产经营还是用于个人挥霍、还债、赌博。
  4. 事后态度——是积极补救还是逃跑失联。

规则三:金额认定的辩护策略

诈骗金额直接影响量刑档次:

| 数额标准(各地有差异) | 量刑档次 | |----------------------|---------| | 3000元至1万元以上 | 三年以下 | | 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 50万元以上 | 十年以上或无期 |

辩护要点:扣除已归还部分、亲友间转账、正常经济往来款项。

规则四:退赔谅解的关键作用

  • 一审宣判前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量刑可减少30%-50%
  • 数额较大(三年以下档),退赔后争取缓刑的可能性较大
  • 数额巨大(三年以上档),退赔是争取最低刑期和减刑假释的基础。

规则五:涉案财物处置与第三人权益保护

在刑民交叉案件中,案外人(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应受保护。如房产虽登记于被告人名下,但系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买且不知情的,应当依法区分处理。

当事人常问的难题:

“被诈骗的钱还能追回来吗?”

“我名下的房子被查封了,但这是我父母出钱买的,怎么办?”

“公司账户被冻结了,员工工资发不出来,能不能申请解冻?”

九、结语

诈骗罪是所有罪名中刑民交叉问题最复杂、实务分歧最大的罪名之一。从合同纠纷到借贷纠纷、从恋爱关系到劳动关系,每一个场景背后都隐藏着民事违约与刑事犯罪的模糊界限

对于当事人而言,案发初期是最关键的辩护窗口期。一旦被刑事立案,应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在黄金37天内争取不批捕、取保候审或无罪释放。切勿心存侥幸、拖延等待,错失最佳辩护时机。

博超,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

十、附:诈骗罪刑民交叉案件常见咨询问答

1. 问:我在深圳福田区,跟别人签了一份购销合同,对方收货后一直不付款,我能去公安报案说对方诈骗吗?

答:单纯收货后不付款,如果没有虚构身份、伪造资质、收到货物后变卖挥霍等行为,一般属于合同纠纷,公安机关通常不予立案。但你应当尽快通过民事诉讼追讨货款,并注意保全证据,包括合同、对账单、催款记录。若对方在签约时已严重资不抵债且失联,则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建议先到经侦部门报案咨询。

2. 问:朋友向我借了20万元,写了借条,现在人联系不上了,可以按诈骗罪报案吗?

答:仅凭“联系不上”不能直接认定诈骗。需要分析借款时是否虚构了借款理由、是否有归还意愿、资金去向如何。如果借款理由完全是编造的,且款项被用于赌博或挥霍,则可能构成诈骗罪。建议先查询对方是否有其他涉诉记录,再决定走民事还是刑事路径。若在深圳南山区,可以到辖区派出所或经侦大队提交报案材料。

3. 问: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孩,以各种理由让我给她转了十几万,后来发现她已婚且名字都是假的,能告她诈骗吗?

答:这种情况符合婚恋型诈骗的特征,虚构身份、虚构事由骗取财物,属于典型的诈骗罪,建议立即收集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对方身份信息等证据,到公安机关报案。注意区分赠与与诈骗,如果只是谈恋爱期间的正常赠与,一般不构成犯罪。

4. 问:公司一个销售员私自收了客户货款没交回公司,公司应该以什么罪名报案?

答:如果该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客户货款并占为己有,属于职务侵占罪;如果员工虚构公司名义或伪造合同对外骗取客户资金,属于诈骗罪。两者管辖和立案标准不同,建议委托律师协助整理证据材料后再决定报案罪名。深圳龙岗区公司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我介绍的经验去辖区经侦大队咨询。

5. 问:我在深圳做小生意,给一个客户供货,他说先货后款,结果货发了他把店面转让了,人也跑了,这算诈骗吗?

答:如果对方在你发货前已将店面转让、明确没有履约能力,却仍然让你发货,收到货后迅速转移财产或失联,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合同诈骗行为,可以刑事报案。建议同时考虑民事起诉和刑事报案两条路径并行。

6. 问:我被一家“投资公司”骗了50万,他们说有内部项目稳赚不赔,现在公司人去楼空,怎么办?

答:这种以“内部项目”“稳赚不赔”为诱饵吸收资金的行为,可能同时涉嫌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第一时间报警,同时整理转账记录、合同、宣传资料,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深圳宝安区此类案件较多,可拨打110或到属地经侦大队报案。

7. 问:借贷纠纷和诈骗罪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答:核心区别在于借款人是否虚构事实、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借款时确实有还款打算、款项用于正当经营,只是因客观原因无法归还,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借款时已明知无力偿还、编造虚假借款理由、款项用于赌博挥霍,则涉嫌诈骗罪。

8. 问:我已经被刑事拘留了,家人还能帮我退赔被害人的钱吗?退赔有用吗?

答:退赔非常关键,是争取取保候审、从轻量刑的重要情节。家属可以委托律师协助联系被害人进行退赔,争取出具谅解书。检察院批捕阶段之前退赔并取得谅解,不批捕的可能性大幅增加。深圳罗湖区看守所的在押人员家属,建议尽快委托会见后再决定退赔方案。

9. 问:诈骗案中被害人可以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

答: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被害人因被告人的诈骗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如果属于追缴退赔范围,法院在刑事判决中直接判处追缴退赔即可,被害人无需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以避免重复受偿。

10. 问:合同诈骗案和普通诈骗案有什么不同?

答:合同诈骗罪要求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且利用了合同这一载体;普通诈骗罪不要求合同形式。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更高(一般为2万元以上),最高刑期相同。两者的辩护策略和证据审查重点不同,需要针对性地制定方案。

11. 问: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把客户货款转给自己,为什么检察院定的不是诈骗罪?

答: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如果员工本身就是负责收款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应收款占为己有,属于职务侵占;如果冒充公司代表骗取客户资金且不涉及职务行为,则可能构成诈骗。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在多个判决中对此作出了明确区分。

12. 问:被骗了钱,金额不够刑事立案标准,还能怎么办?

答:如果未达到当地诈骗罪立案标准(一般为3000-5000元),公安机关可能不予刑事立案。但你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起诉对方返还财产,或者在公安不予立案后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金额较小的案件,民事诉讼是主要救济路径。

13. 问:被刑事拘留后多久可以取保候审?

答:刑事拘留后37天内是申请取保候审的黄金时间,即“黄金37天”。在此期间,辩护律师可以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是否批准取保主要看社会危险性、涉案金额、退赔情况、认罪态度等。深圳福田区案件,实践中退赔到位且认罪认罚的,取保率较高。

14. 问:我在深圳龙华区,老公被外地公安带走了,说是涉嫌诈骗,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异地管辖吗?

答: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或被告人居住地管辖,外地公安对发生在当地的诈骗案有管辖权。如果认为管辖不当,可以书面向办案机关提出管辖权异议,也可以委托律师向同级检察院申请监督。但实务中异地管辖异议成功的概率不高,重点还是应放在实体辩护上。

15. 问:诈骗案中“刷单”行为的定性是什么?

答:为他人提供刷单服务、帮助虚构交易记录,如果明知是诈骗而协助实施,可能构成诈骗罪共犯;如果仅提供刷单服务并收取佣金但不明知资金性质,可能不构成犯罪。近年来,不少年轻人因兼职“刷单”被卷入诈骗案,需要特别警惕。

16. 问:我只是介绍朋友做一个项目,结果朋友被骗了钱,我会被牵连吗?

答:关键看你是否知道项目的真实情况、是否从中获取利益、是否有共同诈骗的故意。如果你也被骗了,那你同样是被害人;如果你明知项目造假仍积极拉人投资并从中收取介绍费,可能构成诈骗罪共犯。建议如实交代情况,委托律师评估风险。

17. 问:诈骗罪认罪认罚有什么好处?

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检察院会提出量刑建议,法院一般予以采纳。对于数额较大、情节较轻的案件,认罪认罚可能争取到缓刑或大幅从轻处罚;对于数额巨大的案件,认罪认罚结合退赔退赃,是争取最低刑期的重要路径。但认罪认罚需要律师充分阅卷后评估是否认罪、如何认罪。

18. 问:我借给朋友的钱,他说拿去投资,结果我查到他把钱花了,能告他诈骗吗?

答:如果借款时他确实有投资项目、后来资金挪作他用,性质上更接近民事违约;如果他虚构了一个根本不存在投资项目,明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资金,就是诈骗。你需要调取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项目真实性证据,再由公安机关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19. 问:诈骗罪案件通常要多久才能判下来?

答:侦查阶段一般两个月、可延长;审查起诉阶段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审判阶段一般三个月至六个月。加上补充侦查的时间,一个诈骗案件从立案到判决通常需要6个月到1年。涉案人数多、金额大、跨地区的案件时间更长。深圳盐田区等地法院审理的涉众型诈骗案一般至少一年以上。

20. 问:被骗的人多但每个人金额都不大,能合并报案吗?

答:可以。同一个人或同一团伙针对多名被害人实施的诈骗行为,属于连续犯或同种数罪,可以合并计算涉案金额。多个被害人分别报案后,公安机关会并案侦查。建议各被害人互相联系,统一提交证据材料,形成合力。

21. 问:我在公司只是挂名法人,实际经营是别人,现在公司涉嫌诈骗,我有责任吗?

答:挂名法人如果对公司业务不知情、未参与策划或实施诈骗行为,且未从中获利,一般不作犯罪处理。但如果存在明知公司从事诈骗仍提供账户、签字配合等行为,则可能被认定为共犯。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主动向办案机关说明情况。

22. 问:诈骗案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做些什么?

答:审查起诉阶段是辩护的关键环节。辩护律师可以阅卷、核实证据、提交法律意见书,争取不起诉决定或变更强制措施。如果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可以建议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退回补充侦查。深圳光明区检察院近期对多起证据不足的诈骗案作出了不起诉处理,体现了司法对证据标准的严格要求。

23. 问:微信转账给骗子,只有微信号,能查到对方身份吗?

答:可以的。通过公安机关依法调取微信支付记录、实名认证信息、银行转账流水,可以锁定收款人身份。建议保存好微信账号、转账截图、聊天记录等,及时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调取证据。深圳龙岗区反诈中心对这类案件有成熟的技战法。

24. 问:诈骗案被取保候审后还会再收监吗?

答:取保候审期间如果违反规定(如未经批准离开居住地、串供、毁灭证据等),公安机关可以没收保证金、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另外,如果在取保期间又实施新的犯罪,会立即收监。取保候审不等于不会被判实刑,最终结果取决于法院判决。

25. 问:我家人被指控诈骗,但是金额有一部分是经济往来,不含诈骗性质,怎么辩护?

答:应当对全部控罪金额进行逐笔审核,区分正常的借贷、交易、赠与与涉嫌欺诈的款项。对于有证据证明属于正常经济往来的部分,应当请求从犯罪金额中扣除。这需要律师仔细核对银行流水、合同、聊天记录等证据,制作详细的金额比对表提交给办案机关。

26. 问:深圳的诈骗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广东省的规定,广州、深圳等一类地区诈骗罪“数额较大”标准为6000元以上,“数额巨大”标准为1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为50万元以上。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为2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达到上述标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27. 问:被诈骗的款项能通过民事诉讼追回吗?

答:如果刑事案件尚未办结,法院一般会裁定驳回民事起诉或中止审理,等刑事判决生效后再处理追缴退赔事宜。如果公安不立案或检察院不起诉,则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财产。两种路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选择。

28. 问:我在深圳坪山区被人骗了钱,但骗子人在外地,需要到外地的公安报案吗?

答:被骗后可以在被害人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到犯罪地或嫌疑人所在地报案。考虑到你在深圳,建议先到坪山区派出所或经侦大队报案,由当地公安受理后协商移送管辖。如果公安认为应由外地管辖,你可以要求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29. 问:诈骗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需要哪些证据证明?

答:通常根据客观行为推定,包括: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证据、收款后逃匿或失联的证据、资金被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的转账记录、明知无偿还能力仍借款的证据、伪造身份或资信证明的文件等。这些证据需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法院才会认定非法占有目的成立。

30. 问: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如何查询案件进展?

答:被害人可以在报案后取得《受案回执》,通过“国家反诈中心”APP、拨打办案单位电话或委托律师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进展。侦查阶段案件信息属于保密范围,办案机关一般不主动向被害人披露,但律师介入后可以依法了解简要案情。

31. 问:我被同一个团伙骗了几次,金额可以累计计算吗?

答:针对同一被害人实施多次诈骗行为,且基于同一犯意、同一手段的,累计计算诈骗金额;如果间隔时间较长且各次行为相对独立,一般也会累计计算。累计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即可以刑事立案。

32. 问:诈骗案检察院批捕后还有机会取保候审吗?

答: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仍可以向检察院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如果退赔到位、取得谅解、证据发生变化或身体状况不允许羁押的,检察院可以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批准逮捕后取保难度增大,但并非没有可能,深圳大鹏新区等地有嫌疑人捕后取保的成功案例。

33. 问:帮信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答: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是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帮助,法定刑为三年以下;诈骗罪是直接实施诈骗行为,法定刑最高为无期徒刑。主观明知程度和行为参与深度是区分两罪的关键。如果明知对方实施诈骗仍提供收款码、银行卡,可能同时触犯两罪,择一重罪处罚。

34. 问:诈骗罪的缓刑适用条件是什么?

答:诈骗罪适用缓刑需要满足: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实务中,退赔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是争取缓刑最重要的条件。深圳福田区法院对全额退赔且认罪认罚的诈骗案件,缓刑适用率较高。

35. 问:我弟弟刚大学毕业,被骗进诈骗公司做业务员,工作三个月,会被判刑吗?

答:业务员如果实施了诈骗行为,且明知公司从事诈骗活动,可能构成诈骗罪共犯。但如果工作时间短、参与度低、获利少,且系初犯、认罪认罚,可以争取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交法律意见书,争取在审查起诉阶段作不起诉处理。

36. 问:被害人提交了谅解书,被告人是不是就一定能判缓刑?

答:谅解书是重要的酌定从轻情节,但不是绝对条件。是否判缓刑还需要综合考量涉案金额、被害人数量、作案手段、是否有前科等。如果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被害人众多、社会影响恶劣,即便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法院也可能判处实刑。

37. 问:我卖货给别人,对方付了定金后收货,但尾款一直没给,可以告诈骗吗?

答: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赊销纠纷,对方收货后不付尾款,如果对方确实有经营困难、并非故意欺骗,那么属于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如果对方收货后直接将货物低价转卖、用于归还其他债务,且当初承诺的还款计划是虚假的,则有诈骗的嫌疑。建议通过录音取证、发送催款函等方式固定证据后再决定报案还是起诉。

38. 问:办案人员说认罪认罚可以量刑三年,但我认为自己不构成诈骗罪,应该怎么选?

答:是否认罪认罚是策略问题,不是单纯的态度问题。如果证据充分、构成犯罪的可能性很大,认罪认罚可以获得较大幅度的从宽;如果你确实没有非法占有目的、证据存在重大疑点,那么无罪辩护更有价值。建议充分听取律师意见,结合全案证据做出理性选择。

39. 问:诈骗案的上诉期限是多久?

答: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后,二审法院在二个月内审结,可以延长。如果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还可以通过申诉程序申请再审,但启动难度较大。建议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务必在十日内提出上诉,不要错过期限。

40. 问:我女儿被诈骗了,她精神受到很大打击,我们家属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答: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诈骗案被害人可以通过刑事追缴退赔程序挽回财产损失,如果要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要在刑事案件结束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但司法实践中判赔的可能性较低。建议重心放在财产追回和心理疏导上,必要时申请法律援助。

41. 问:深圳宝安区有一家公司涉嫌诈骗,我有朋友在那里工作过,想举报,怎么举报才有效?

答:举报应该提供具体线索:公司名称、地址、主要人员、诈骗模式、涉案金额、受害人信息、相关证据等。可以通过拨打110、邮寄举报信到经侦部门、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举报,也可以通过国家反诈中心APP举报。线索越具体、证据越充分,立案的可能性越大。

42. 问:如果法院判决诈骗罪成立,但判决的退赔金额比实际损失少,被害人可以再起诉吗?

答:如果刑事判决已对犯罪金额作出认定,追缴退赔的金额应当覆盖认定的犯罪所得。如果被害人的实际损失超出了刑事判决认定的犯罪金额,超出部分可以另行主张民事权利。在深圳南山区,曾有被害人在刑事判决后再提起民事诉讼并获支持,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

43. 问:我通过中介买房,中介把购房款卷走了,中介构成诈骗还是侵占?

答:如果中介收取购房款后据为己有并逃匿,且该款项是客户委托其保管的购房款,可能构成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如果中介虚构房源或永远无法交房的事实骗取购房款,则构成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两者报案程序和追诉路径不同,需要律师根据具体案情判断。

博超,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如您或亲友正面临诈骗罪相关案件,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刑辩律师介入,把握最佳辩护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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