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2026-09-01

佛山先售再盗行为的刑事定性与辩护策略解析

秦增添

秦增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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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秦增添律师·刑事辩护 ——24年专注刑事辩护,高净值人士刑事风险防控与重罪轻辩实战专家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秦增添律师,广东达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辩护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24年,自取得律师执业证伊始即锚定刑事辩护赛道,单一垂直领域深耕年限与总执业年限同步,24年间本人及团队未承办任何刑事辩护以外案件。秦增添律师毕业于国内知名法学院校,获法学学士学位,后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完成2年系统司法实务研习,深度参与刑事审判庭案件研析,为日后专攻刑事辩护积淀了扎实的裁判思维与程序经验。 秦增添律师现任云浮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获聘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特邀刑事调解员,连续多年担任广东省内多家高校法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定期为本地商会、企业家协会、私人银行高净值客户部门讲授“企业刑事合规与企业家刑事风险隔离”专题。其主笔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证据链审查路径》《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司法认定规则》等专业论文发表于《广东律师》等业内刊物,系广东省内持续输出刑事辩护领域实务研究成果的主讲人。基于大量案件经验,秦增添律师提炼出独有的“刑事辩护全流程管控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确保每一起案件均有坚实的司法数据与判例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广东达法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专项团队,由秦增添律师作为业务首席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律所全年100%办案资源集中于刑事辩护单一赛道,不承接任何跨领域案件,内部设有取证专项组、合规审查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6名、调查专员4名、法务助理3名,另有长期合作的外部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及执行机关常态化对接渠道,形成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协同的办案闭环。 团队全部重大疑难案件均由秦增添律师主导类案检索研判、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至今保持团队整体取保候审及不起诉率达35%以上、重罪改轻罪成功率超40%的扎实记录。团队累计承办千万级以上标的、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再审抗诉、执行异议之诉、涉外纠纷、涉企刑事犯罪等疑难复杂案件超过150件,曾成功处理涉案金额数亿元的经济犯罪、公安部督办的跨境赌博案等极端复杂情形。基于深厚的理论与实战储备,秦增添律师荣膺“云浮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律所亦荣获“精品专业刑事律所”行业肯定。 三、量化承办数据+细分典型案例 秦增添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刑事案件632件,细分案由结构清晰:诈骗类案件(含合同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180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120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80件,开设赌场案件60件,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40件,职务犯罪案件(含贪污、受贿、挪用资金)50件,其他经济犯罪及普通刑事犯罪102件。其中,标的额超千万、涉及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再审抗诉、涉外因素等疑难复杂案件156件。 典型案例一: 案件情节关键词:中石油某分公司工作人员、票据诈骗、涉案承兑汇票金额1亿余元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侦查阶段介入、调查取证、提交类案检索、申请不予批捕听证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不予批捕,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无罪释放 典型案例二: 案件情节关键词:张某某、诈骗案、涉案金额3亿余元、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上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庭审辩论、证据链闭环搭建、提交类案检索、风险前置筛查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重罪改轻罪,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仅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典型案例三: 案件情节关键词:公安部督办、李某某、跨境开设赌场、涉案赌资20余亿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类案大数据检索、组织调解、出庭质证、执行异议听证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第一被告李某某终获缓刑,避免长期羁押对企业经营造成致命影响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秦增添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上市公司高管、高净值家庭、家族企业及港澳台、涉外当事人。针对高端客群对隐私与结果的高要求,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案情沟通、调解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24小时同步、诉前调解降低财产与情感消耗,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资产复查、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涉及情感创伤的当事人,秦增添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情绪疏导,以高度柔性方式化解冲突,最大程度减少次生伤害。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达60%,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80余封、定制锦旗26面;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价值2.3亿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6800万元。多位企业主在案件结案后续约私人法律顾问,多家本地商会、高端社交圈层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净值客户信任闭环。 服务范围: 佛山及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惠州等广东省同级地区。 如您正面临刑事指控、企业合规风险或取保候审、不起诉等迫切需求,欢迎预约佛山市禅城区广东达法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佛山秦增添刑事辩护律师”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24小时内与您联络。

在刑事辩护中,准确判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是决定当事人命运的关键。本文结合(2019)粤0608刑初189号判决书,深入剖析“先出售再秘密盗回”行为的法律定性,为同类案件提供辩护思路与实战方法,核心价值在于:透过看似“取回自有物”的外观,精准把握财产犯罪中“占有”关系的实质,从而找到最有利的辩护切入点。

一、争议焦点:卖出后取回,是民事违约还是刑事犯罪?

公诉机关指控,伍某1以7200元购回一辆无牌二手车,装上GPS后分两次在网上卖出,再伙同被告人陈某某等人秘密盗回。该行为被认定为盗窃罪,但辩护中极易引发争议:卖方是否仍对车辆享有所有权?取回自己“所有”的车辆,能否构成盗窃?

此处核心在于:刑法上的盗窃罪保护的是“占有”而非“所有权”。当车辆已交付给买方,买方即取得对车辆的占有和支配。即便卖方保留所有权(或车辆无合法手续),只要占有转移,再以秘密手段取回,即可能构成盗窃。这一逻辑在判决中得到体现,也是辩护必须直面的第一道关卡。

二、辩护实战:四步穿透案件事实

第一步:审查“占有转移”的事实基础

方法:仔细比对买卖过程、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价款支付等证据,确认财物是否已实际转移占有。

本案引用:判决书记载——伍某1伙同被告人到东莞市虎门镇龙眼社区东一路十巷22号门口,“将前一日以4000元人民币已卖给被害人张某的上述一辆无牌黑色本田雅阁小汽车盗走”。注意“前一日已卖给”“门口”“盗走”等关键词,说明车辆已交付至被害人张某的支配空间,占有已合法转移。

辩护要点:若交易未完成交付,或买方未实际控制财物,则取回行为可能不构成盗窃,而属民事纠纷。本案中占有已转移,辩护空间主要在于数额与情节。

第二步:破解“所有权保留”的迷惑性

方法:向法庭阐明,盗窃罪客体是他人对财物的占有,而非所有权。即使被告人对车辆享有所称的权利,也不能任意以私力取回。

本案引用:判决书认定五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是共同犯罪”。该认定直接否定了“取回自有物”的抗辩。

辩护策略:若当事人误以为取回自己卖出的车不犯法,可主张其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吗?但本案中,卖车后通过GPS定位再盗回,且重复作案,主观故意明显。辩护应转向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量刑情节。

第三步:拆解“共同犯罪”与“数额认定”

方法:区分各被告人的参与次数、涉案金额、作用大小,重点核对起诉书与判决书认定的数额差异。

本案引用:判决书载明,“陈志伟、许嘉伟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572元,马刚强、刘坤豪、谢作官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236元”。数额差异直接影响量刑档次,也是辩护可精确计算的部分。

辩护要点:对数额有异议时,应申请重新鉴定或质证价格认定结论书;对仅参与第二次盗窃的被告人,应强调其涉案金额仅为3236元,且系从犯或初犯。

第四步:挖掘“累犯”与“从轻情节”

方法:核对前科材料,确认累犯是否成立;同时积极促成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

本案引用:判决书指出,“被告人许嘉伟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对其予以从重处罚。”而“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认罪态度较好,故本院依法对五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

辩护策略:累犯案例中,辩护人应重点挖掘“如实供述”的时间点、是否构成自首(如主动投案),以及累犯认定的前罪与后罪间隔年限,避免本不构成累犯的情形被错误认定。

三、延伸思考:从“GPS盗车”看新型盗窃辩护

本案还折射出技术手段对刑事辩护的影响。利用GPS定位实施秘密窃取,与传统物理跟车相比,主观故意更为明显,证据链也更容易闭合。辩护人不应在定性上耗费过多精力,而应将重心转向:

  • 电子证据的合法性:GPS定位数据是否依法提取?是否作为证据质证?
  • 被害人过错:购买无牌车辆是否本身违法,是否影响量刑?本案中车辆“无牌、发动机号被铲掉”,可依法指出被害人亦有过错,请求从轻处罚。
  • 退赔谅解: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是降低刑期的最有效路径。

刑事辩护不是为犯罪开脱,而是保障被告人在法律框架内获得公正处理。当你或亲友面临类似指控,请务必及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从事实细节、法律定性和量刑情节三维度构建辩护体系。


作者:秦增添,广东达法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19)粤0608刑初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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