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继子女继承权纠纷中抚养事实认定的核心要点解析
高鸣飞律师
[北京] 高鸣飞律师·家族私人律师与传承律师 ——21年专注家族财富传承,以专业与温度守护高净值家庭的核心资产与未来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高鸣飞律师,北京德谕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首席传承官,执业21年,自执业伊始即锚定家族财富传承与遗产继承法律赛道,单一垂直领域深耕年限与总执业年限同步,21年间本人及团队未承办任何遗产继承、家族财富传承以外案件。高鸣飞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后多次赴香港、新加坡参与家族信托与财富传承高阶研修,系统掌握家族资产隔离、跨境继承、家族信托规划等前沿理论。 高鸣飞律师现任致公党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法治建设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财富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通州区律师协会金融与财富管理法律专业研究会主任、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法律服务分会副会长。曾获评2014年ALB汤森路透《亚洲法律杂志》亚洲法律领先律师、2015年ALB资本市场领域中国领先律师、2019年《家族企业杂志》最佳家族传承法律风险管理机构奖、2020年胡润百富年度至尚优品传承法律风险管理机构最佳表现奖、2021年ALB年度精品律所、2024年桂客年度专精特新律所奖、2025年律新社年度精品品牌律所、2025年要客最具影响力生活方式产业专业IP奖、2025年RBA百强私人银行中心最具价值合作伙伴等多项行业权威荣誉。 基于21年实务积淀,高鸣飞律师独创"家族传承风险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确保每一起案件均以司法大数据与裁判规则为支撑。先后主笔《家族企业股权继承中的法律风险隔离》《跨境遗产继承中财产追踪与证据链构建》等实务论文,多次受邀担任私人银行、家族办公室、高校商学院专题主讲人,系统输出"家族资产隔离与传承规划"专业课程。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北京德谕泽律师事务所由高鸣飞律师作为创始合伙人、业务首席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律所全年100%办案资源集中于家族财富传承与遗产继承单一赛道,不承接任何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非主营领域案件,确保所有专业资源与精力高度聚焦。 律所内部设有取证专项组(调查专员4名,专注资产追踪、存款查证、股权穿透)、合规组(专职律师3名,负责遗嘱效力审查、家族信托方案设计、税务合规)、执行攻坚组(法务助理2名,对接法院执行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商事调解中心),形成与北京各级法院执行机关常态化对接的协同渠道。团队全部重大疑难案件均由高鸣飞律师主导类案检索研判、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至今保持案件核心诉求实现率90%以上、疑难复杂案件办结率95%的扎实记录。 团队累计承办千万级以上标的遗产继承与家族财富纠纷案件超过120件,曾成功处理多主体交叉继承、境内外资产混同、家族企业股权与个人遗产交织、遗嘱效力争议、代持资产穿透等极端复杂情形。律所连续多年获评"精品专业律所""专精特新律所",高鸣飞律师本人荣膺"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团队整体专业能力获得行业及客户高度认可。 三、量化承办数据+细分典型案例 高鸣飞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遗产继承与家族财富传承案件600余件,细分案由结构清晰:遗产继承纠纷400件,继承纠纷(含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代位继承、转继承)150件,家族财富传承综合规划(含家族信托、股权传承、资产隔离)50件。其中,标的额超千万、涉及多份遗嘱效力冲突、涉外财产追索、家族企业股权分割、多重代持资产穿透等疑难复杂案件80件。 典型案例一:家族企业股权继承纠纷 ①案件情节:某家族企业创始人去世,留有7份不同形式遗嘱,涉及企业股权75%、北京别墅3套、海外存款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继承人之间爆发激烈诉讼,部分继承人主张遗嘱无效、要求按法定继承平均分割。 ②律师办案动作:高鸣飞律师团队开展类案大数据检索,梳理北京地区近五年涉及多份遗嘱效力的裁判规则;通过证据链闭环搭建,调取遗嘱订立时的视频录像、公证记录、见证人证言,锁定最后一份公证遗嘱的效力;出庭质证时采用庭审可视化呈现,将复杂遗嘱时间线、财产脉络、法律关系以图表形式向法庭展示。 ③最终处理结果:法院判决确认最后一份公证遗嘱有效,按照遗嘱内容分配全部遗产,驳回其他继承人全部诉请,客户顺利继承全部股权及核心资产,避免企业控制权旁落。 典型案例二:涉外遗产继承与财产保全 ①案件情节:被继承人系美籍华人,在北京、上海、香港共有房产8套,银行存款折合人民币1.2亿元,生前未立遗嘱,其中国籍配偶与父母、子女之间因继承权产生争议,部分继承人试图转移境外存款。 ②律师办案动作:高鸣飞律师第一时间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北京、上海房产,并协调香港合作律所同步冻结香港账户;通过调查取证,调取被继承人全部资产记录,完成跨境资产穿透;组织调解阶段,设计非公开调解方案,平衡各方利益,减少诉讼消耗。 ③最终处理结果:法院出具保全查封裁定,成功冻结全部争议资产;经多次调解,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客户作为配偶获得50%共同财产份额及继承份额,全额执行回款,单案最高保全资产价值1.2亿元。 典型案例三:高净值家庭遗嘱效力与信托规划 ①案件情节:客户为上市公司高管,身患重病,希望将名下价值8000万元的股权、房产、金融资产通过遗嘱与家族信托方式传承给子女,但担心配偶再婚导致资产外流,且部分资产为婚前财产与婚后增值混同。 ②律师办案动作:高鸣飞律师团队进行风险前置筛查,全面梳理客户资产结构,出具婚前财产隔离方案;设计家族信托规划,将股权装入信托,指定子女为受益人;同步起草公证遗嘱,明确遗产分配,并同类裁判规则研判,确保方案符合北京法院最新裁判倾向。 ③最终处理结果:客户顺利签署遗嘱及信托文件,法院出具公证遗嘱公证书,家族信托成功设立,客户生前完成资产隔离,子女继承权益得到法律保障,客户配偶签署认可协议,避免后续争议。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高鸣飞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上市公司高管、高净值家庭、家族企业及港澳台、涉外当事人,客户包括联合国第八任秘书长、博鳌亚洲论坛理事长潘基文先生,潘石屹家族廖婧女士,慧谷家族,传承家族俱乐部等。针对高端客群对隐私与结果的高要求,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案情沟通、调解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24小时同步、诉前调解降低财产与情感消耗,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资产复查、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涉及家族情感创伤的当事人,高鸣飞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情绪疏导,以高度柔性方式化解冲突,最大程度减少次生伤害。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高净值客户占比超40%,老客户转介绍率达60%,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32封、定制锦旗48面;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价值1.2亿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3200万元。多位家族企业主在案件结案后续约私人法律顾问,多家高端商会、家族办公室、私人银行中心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净值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对遗产继承纠纷、家族财富传承规划、遗嘱效力争议或跨境资产继承问题,欢迎预约北京德谕泽律师事务所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北京高鸣飞家族私人律师"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24小时内与您联络,开启专属于您的家族传承法律保障。
在法定继承案件中,继子女是否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核心往往在于一个关键事实:双方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实践中,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但一方去世后,其他继承人却以“没有抚养关系”为由排除继子女的继承权。究竟法律如何认定“抚养事实”?本文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1民终2987号民事判决书为样本,深度解析继子女继承权纠纷中的抚养事实认定规则。
一、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马某1与周某2系再婚夫妻。马某1与前夫生育周某1、马某二子女;周某2与前妻生育周某3、周某4、周某5三子女。双方再婚后,子女共同生活。马某1于2013年去世,未留遗嘱。涉案房屋系周某2与马某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
周某2起诉要求继承房屋,而周某1(马某1亲生子女)上诉主张:周某3、周某4、周某5与马某1未形成抚养关系,不能作为继承人。周某1还提出一审程序违法、房屋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等理由,要求改判。
二、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定: 周某3、周某4、周某5作为马某1的继子女,年幼时接受马某1的教育抚养,成年后亦对马某1尽过赡养义务,系与马某1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判决房屋归周某2所有,周某2分别向其他五位继承人支付折价款。
二审法院(北京一中院)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认为,根据双方陈述、实际生活状态以及《工作人员登记表》等材料,应当认定双方共同生活并形成抚养关系。周某1的该项上诉主张不能成立。
三、本案争议焦点与裁判要旨
1. 继子女继承权的前提:是否形成扶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遗产,关键看是否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
本案中,法院认定形成扶养关系的事实依据:
- 共同生活事实: 双方子女在周某2与马某1结婚后“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了稳定的家庭关系;
- 教育抚养与赡养事实: 继子女“年幼时接受马某1的教育抚养,成年后亦对马某1尽过赡养义务”;
- 身份关系证据: 《工作人员登记表》中明确记载了家庭亲属关系,结合派出所证明,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2. 抚养关系的举证责任
主张自己系继子女并享有继承权的一方,需要就“扶养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常见的证据包括:
- 户籍登记、人事档案、单位填写的家庭成员登记表;
- 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书信、聊天记录;
- 学校、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居住和照顾证明;
- 支付抚养费、学费、医疗费的银行流水或票据;
- 继父母生病时陪护、支付医疗费用的记录;
- 其他能够证明长期共同生活和相互扶养的书面材料或证人证言。
3. 程序保障:缺席判决不等于程序违法
周某1上诉称一审法院在其住院期间仍缺席审理属于程序违法。二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先后通过传票、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开庭,周某1未提交规范的延期开庭申请,病历材料均为复印件,无法证明其住院状态,且接听电话者身份不明。故一审在合法传唤后缺席审理,不违反法定程序。
这提醒当事人:如需申请延期开庭,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且应及时与法院沟通,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
四、关于抚养事实认定的几点法律实践观察
(一)“共同生活”是核心判断标准
法院在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时,最核心的是考察是否长期共同生活,并且继父母是否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或继子女是否对继父母尽到了赡养义务。单纯的名分关系、偶尔的经济帮助,一般不足以认定形成扶养关系。
(二)不要求“抚养”与“赡养”同时具备
形成扶养关系既包括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也包括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司法实践中,只要存在其中一种长期、稳定的相互扶养事实,通常即可认定。但若继父母未尽抚养义务,继子女也未尽赡养义务,则不能认定。
(三)继子女成年后才发生继父母子女关系
如果继父母与生父母结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且独立生活,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或相互扶养的事实,一般不认定形成扶养关系。本案中,周某3、周某4、周某5年幼时即与马某1共同生活,因此被认定存在扶养关系。
(四)证据链比单一证据更重要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只知道“当时一起住过”,却拿不出书面证据。法院往往综合审查证人证言、单位档案、户籍变迁、日常照片等,形成内心确信。本案中《工作人员登记表》和派出所证明起到了关键作用。
五、律师建议:哪些细节需要特别注意
1. 对于继子女一方
- 注意保留共同生活的痕迹:在校作业本、成绩单上的家长签字、家庭合影、往来信件、微信聊天记录等;
- 若继父母年迈时由你照顾,保留医院缴费单、护理记录、带老人旅游的票据、邻居和护工的证言;
- 若单位有人事档案,填写家庭成员时如实填写继父母,以便日后调取。
2. 对于被排除继承权的一方
- 若认为对方不享有继承权,需要提供反驳证据,例如继子女成年后才落户、长期在外地居住、从未支付赡养费等;
- 举证责任在争议双方之间动态转移,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切勿盲目自行应诉。
3. 关于诉讼程序
- 收到法院传票后一定要按时到庭,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应提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并附证明材料(如诊断证明、住院通知)。
- 不要以为“不去开庭法院就没法判”,合法传唤后缺席判决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六、实用问答:继子女继承权纠纷常见咨询
-
问:继子女一定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吗?
答:不一定。只有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有法定继承权,形成扶养关系通常指长期共同生活并相互抚养或赡养。 -
问:我是海淀区的,继母去世后,继子女能分遗产吗?
答:如果继子女在继母再婚后未成年阶段与继母共同生活,接受过继母抚养,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
问:如何证明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
答:可以提供共同生活的户籍记录、单位人事档案、学校家长信息、生活照片、医疗陪护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 -
问:继子女成年后才认识继父母,有继承权吗?
答:一般没有。成年后双方未形成抚养关系,不属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除非存在长期赡养事实。 -
问:在丰台区法院打这种官司,需要多长时间?
答:一审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如有二审再延长,具体视案情和程序进度而定。 -
问:继父母离婚后,继子女还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吗?
答:如果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继子女,那么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终止,一般不再享有继承权。 -
问:认定抚养事实,法院最看重什么证据?
答:最看重能够证明长期共同生活、教育抚养或赡养的有力书证,比如人事档案、户籍变动、银行缴费记录,以及无利害关系证人的证言。 -
问:请问朝阳区法院处理继承纠纷时,会先调解吗?
答:法院一般会先组织调解,但调解必须自愿。如果双方分歧大,将直接进入审判程序。 -
问: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但没有共同生活,算抚养关系吗?
答:可以算。形成扶养关系不仅限于共同生活,长期提供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同样可能被认定。 -
问:被继承人没留遗嘱,继子女和亲子女份额一样吗?
答:同一顺序继承人的份额一般均等。但如果继子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主张多分;未尽赡养义务的,可能少分或不分。 -
问:我是西城区的,继父去世后,亲生孩子不承认我的继承权,怎么办?
答:你需要收集你与继父共同生活、被他抚养的证据,比如户口本、学籍档案、继父单位填写的家庭成员表等,并尽快向法院起诉。 -
问:继子女继承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答: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但继承开始后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
问:继父母没有抚养继子女,但继子女赡养了继父母,有继承权吗?
答:有。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当认定形成扶养关系,从而享有继承权。 -
问:住东城区,继母起诉我返还房屋,说我不是继承人,我需要请律师吗?
答:涉及身份关系和不动产继承,建议尽快聘请专业律师,制定证据收集和应诉策略。 -
问:继子女与继父母只共同生活一年,算形成抚养关系吗?
答:时间过短一般难以认定,但需结合具体事实,比如是否有持续抚养教育、经济供养等,由法院综合判断。 -
问:我没有证据,只有亲戚邻居说我们一起生活过,能赢吗?
答:证人证言属于法定证据,但证明力较弱,最好有其他书证或物证佐证,形成完整证据链。 -
问:继子女继承纠纷中,如何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答:可以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调查内容和线索,例如调取派出所户籍底档、单位人事档案、学校学籍记录等。 -
问:海淀区法院的继承案件,如果对方不出庭,会缺席判决吗?
答:经过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结果同样有约束力。 -
问:继子女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吗?
答:如果继子女先于继父母死亡,且该继子女已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
问:继父母与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18岁,但一直在家里住,有继承权吗?
答:如果成年后仍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且相互之间形成了抚养或赡养事实,仍可能被认定有扶养关系。 -
问:和继父签过放弃继承协议,还反悔吗?
答:如果协议真实有效,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一般不能随意反悔。具体需结合签署时的情形判断。 -
问:在通州区法院起诉继子女继承纠纷,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答:需要起诉状、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身份关系证明、死亡证明、遗产线索(如房产证号)、你方与继父母的关系证据等。 -
问:继父母遗产是农村宅基地房,继子女能继承吗?
答: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能单独继承,但房屋作为个人财产可以继承。若继子女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户籍登记,可能享有相应权益。 -
问:继母生前把存款都给了亲女儿,我作为继女能要求分割吗?
答:如果继母以赠与或遗嘱方式处分了个人财产,且属于自愿,则不能分割。若无遗嘱而擅自转移,可主张侵害继承权纠纷。 -
问:大兴区法院审理继子女继承案,一般多长时间出判决?
答:普通程序一般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具体根据案件复杂程度而定。 -
问:继子女对继父母有继承权,那继父母对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答:有。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 -
问:继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工作,但一直称呼继父母为爸妈,算有扶养关系吗?
答:称呼本身不能直接证明法律上的扶养关系,还需要看是否存在共同生活、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 -
问:如何证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答:要保留为继父母支付医疗费、生活费的单据,连续陪护记录,以及其他继承人承认的对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 -
问:怀柔区法院认定抚养事实,会考虑继父母的收入情况吗?
答:会考虑。如果继父母经济能力强,主动承担了继子女的生活教育费用,即使时间不长,也可能被认定。 -
问:继子女不孝顺,经常打骂继父,还能继承吗?
答:如果存在虐待、遗弃等严重行为,可能丧失继承权,但需有充分证据并由法院认定。 -
问:凉州区(注:此处应为北京辖区外,请忽略)
答:(为避免地域错误,此条跳过) -
问:顺义区法院和海淀区法院对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一样吗?
答:同一案件在不同法院适用同一法律,但具体事实和证据不同会导致结论不同。建议梳理完整证据后再立案。 -
问:继父去世,他没有亲生子女,继子女能全部继承吗?
答:如果继父没有配偶、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其他继子女,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其全部遗产。 -
问:继子女在继承纠纷中伪造共同生活证据,会有什么后果?
答:伪造证据属于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法院可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
问:北京地区的继承公证处要求提供哪些材料来证明抚养关系?
答:一般要求提供户籍底档、学籍资料、原单位人事档案、居(村)委会证明以及两名以上知情人的证明等。 -
问:继母去世后,她亲儿子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继女怎么维权?
答:可以以继承权纠纷或共同共有纠纷为由起诉,要求确认继承份额并恢复登记,建议先查封房产防止转移。 -
问:昌平区法院诉前调解继承纠纷,会发放调解书吗?
答:调解成功会出具调解书,与判决书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就转立案、开庭审理。 -
问:继子女没有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定期给生活费,算抚养吗?
答:定期给付生活费属于经济供养,如果持续时间长且数额稳定,也可能被认定为形成扶养关系。 -
问:继父母生前以遗嘱将财产全部留给自己亲生子女,继子女能主张特留份吗?
答:继子女不是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人,不享有特留份保护,遗嘱有效则按遗嘱执行,除非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
问:继子女继承纠纷中,配偶一方先去世,继承份额怎么算?
答:先分出一半为在世配偶所有,剩余一半为被继承人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
问:在房山区法院立案继承纠纷,需要预交多少诉讼费?
答:按遗产价值分段累计,标的额越高比例越低。比如100万以下每件50元,100万以上部分按0.5%-1%计算,具体可查询法院标准。 -
问:继子女在与继父共同生活期间,姓氏没有改,会影响继承权吗?
答:不影响。姓氏不是认定抚养关系的必要条件,关键看是否存在实际扶养事实。 -
问:继母生前从未抚养我,但她去世后,她的亲生子女要求我赡养她,合理吗?
答:你与继母未形成扶养关系,法律上不承担赡养义务,也没有继承权,对方要求不合理。 -
问:继父母财产中的股权、公司出资额,继子女能继承吗?
答:可以。股权作为财产性权益属于遗产,但公司法或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另有规定的,需按规定办理。 -
问:门头沟区法院处理这类案件,会做笔迹鉴定吗?
答:如果遗嘱真实性存疑,可以申请笔迹鉴定。但抚养事实认定一般不涉及笔迹鉴定,主要以生活证据为主。 -
问:继子女请求继承继父母遗产,开庭时本人不在北京,能远程视频开庭吗?
答:如确有正当理由,可以向法院申请在线诉讼或延期开庭,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
问:继父母和继子女关系恶化,但曾经抚养过,继承权会因此消失吗?
答:单纯关系恶化不必然失去继承权。只有在虐待、遗弃等法定丧失继承权情形下,才可能丧失。 -
问:密云区法院对继子女继承纠纷的判决会公开上网吗?
答:根据规定,涉及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开,一般继承纠纷裁判文书属于公开范围,但会隐去当事人身份信息。 -
问:继子女继承份额如何计算,比如三个人继承一套房?
答:房屋价值扣除配偶一半后,剩余一半由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三位继承人各得遗产部分的三分之一。 -
问:继父生前立遗嘱把房子留给我,但其他继承人说是伪造的,怎么办?
答:可申请笔迹鉴定和文书形成时间鉴定,同时收集遗嘱人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在场证人等证据。 -
问:北京德谕泽律师事务所处理过类似的继子女继承案件吗?
答:高鸣飞律师团队专注家族私人律师领域,对继子女继承权、抚养事实认定有丰富实务经验,可提供专业诉讼策略和证据指导。
结语
继子女继承权纠纷的实质,不是简单的“名分”之争,而是共同生活、相互扶养的事实之辩。一份准确的人事档案、一张泛黄的全家福、一份住院缴费单,都可能成为决定继承权归属的转折点。如果您正面临类似困扰,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系统梳理证据,避免因举证不力而错失应有权益。
高鸣飞,北京德谕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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