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债权性质/2026-09-03

济南债权债务概括转移中债务转移效力的审查要点

鞠常山

鞠常山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8953190904

[济南]鞠常山律师·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 ——15年只办债权债务案件,专解大额商业借贷、担保追偿与执行回款难题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鞠常山律师,山东润泉律师事务所主任、债权债务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15年,自取得律师执业证起即锚定债权债务单一赛道,垂直深耕年限与总执业年限同步,15年间本人及团队未承办任何债权债务以外案件。鞠常山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在校期间即系统研习民商法及合同法理论,为后续专注债权债务领域奠定扎实基础。 鞠常山律师现任济南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获聘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连续多年担任济南市中小企业协会特邀法律顾问,定期为济南本地商会、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讲授“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与风险隔离”“担保追偿实务要点”等专题课程。其主笔的《民间借贷纠纷中类案大数据检索的裁判规则应用》《债权转让中通知效力的证据链闭环构建》等实务文章发表于《济南律师》等业内刊物,多次受邀在济南市律师协会主办的债权债务专题沙龙中担任主讲人,分享同类裁判规则研判与风险前置筛查经验。 基于大量案件沉淀,鞠常山律师独创“债权债务争议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确保每一起案件均有坚实的司法数据与判例支撑,实现从风险预判到执行回款的全流程闭环管控。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山东润泉律师事务所债权债务专项团队,由鞠常山律师作为业务首席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律所全年100%办案资源集中于债权债务单一赛道,不承接任何跨领域案件(如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内部设有取证专项组、执行攻坚组、合规组,配置专职律师4名、调查专员2名、法务助理2名,另有长期合作的外部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形成与济南本地法院执行机关常态化对接的协同渠道。 团队全部重大疑难案件均由鞠常山律师主导类案检索研判、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整体案件核心诉求实现率保持在90%以上,疑难复杂案件办结率达85%。团队累计承办千万级以上标的债权债务案件超过120件,曾成功处理多主体交叉担保、三角债抵销、跨境债权追索等极端复杂情形。基于深厚的理论与实战储备,团队获评“济南市优秀专业律师团队”,鞠常山律师本人荣膺“济南市优秀律师”称号,并获“建党100周年优秀党员”表彰,律所亦荣获“济南市精品专业律所”行业肯定。 三、量化承办数据+细分典型案例 鞠常山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债权债务案件850件,细分案由结构清晰: 民间借贷纠纷520件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50件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80件 保证合同纠纷50件 追偿权纠纷30件 执行异议之诉20件 其中,标的额超千万、涉及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债务人破产重组、涉外债权等疑难复杂案件150件。 典型案例(均经脱敏处理) 案例1:大额商业借贷纠纷 【情节】某企业创始人因公司经营急需周转,向朋友借款2000万元,约定年利率18%,后因资金链断裂无法还款,出借人起诉要求偿还本金及利息,并申请财产保全。 【律师动作】鞠常山律师代理出借人后,立即进行财产保全,成功查封债务人名下两套房产及一辆豪车;同时开展类案大数据检索,梳理济南地区同类案件裁判规则,出庭质证时重点举证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及催收函件,形成完整证据链闭环。 【结果】法院判决全额支持本金及合法利息,并在执行阶段通过全额执行回款裁定书追回全部款项,单案回款金额2200万元。 案例2:担保追偿权纠纷 【情节】某担保公司为济南一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企业逾期后银行划扣担保公司800万元。担保公司起诉要求企业偿还代偿款,企业以反担保手续瑕疵为由抗辩。 【律师动作】鞠常山律师代理担保公司,诉前谈判未果后启动诉讼,调查取证调取银行代偿凭证、反担保合同及企业账户流水,庭审辩论中运用同类裁判规则研判,论证反担保合同有效。 【结果】法院判决企业全额偿付代偿款及利息,并申请执行异议听证排除案外人干扰,最终执行回款850万元。 案例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情节】某资产管理公司受让银行不良资产包,内含对一家房地产公司5000万元债权。房地产公司以债权转让未通知为由拒绝履行,并提起执行异议。 【律师动作】鞠常山律师代理资产管理公司,组织调解期间多次与债务人协商,同步提交类案检索报告证明通知方式多样,出庭质证时出示公证送达证据。 【结果】法院驳回债务人全部诉请,确认债权转让有效,并通过保全查封裁定冻结房产公司项目资产,最终执行回款5200万元。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鞠常山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上市公司高管、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家族企业及涉外当事人。针对高端客群对隐私与结果的高要求,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案情沟通、调解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24小时同步、诉前调解降低财产消耗,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资产复查、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涉及商业敏感性的当事人,鞠常山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情绪疏导,以高度柔性方式化解冲突,最大程度减少客户商业损失与精力消耗。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达62%,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90余封、定制锦旗28面;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价值1.2亿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5200万元。多位企业主在案件结案后续约长期私人法律顾问,多家济南本地商会、资产管理协会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净值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对大额借款催收、担保追偿困境或执行回款难题,欢迎预约济南市历下区山东润泉律师事务所债权债务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服务方案。鞠常山律师团队服务济南市及山东省内同级地区(包括青岛市、淄博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东营市、威海市、日照市、枣庄市、菏泽市等),线上搜索“济南鞠常山债权债务律师”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24小时内与您联络,提供免费前期法律诊断。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中,债务转移是否经债权人同意是协议能否生效的核心。本文结合(2020)鲁02民终13225号判决,梳理法院对债务转移效力的审查路径与实务方法,帮助读者理解此类合同的履行要点。

一、案情与争议焦点

本案中,周某等为颐某市政公司等施工方提供材料及机械,后各方签订《以房抵款协议书》,约定以房屋抵顶欠付的1385786元款项,并约定在周某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原施工方与周某等之间的债权债务全部终结,由周某直接向其他债权人承担付款责任。

周某上诉称:“债权转移需通知债务人,债务转移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方为有效。被上诉人本案中主张的以房抵顶的材料款及机械费1385786元是各施工承包主体对上诉人及案外人负有的债务支付义务,被上诉人并非该1385786元的唯一债务人。但各施工承包主体针对在该1385786元中所各自负有的债务转移支付并未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因此,主张债权债务转移未生效,其不是适格被告。

二审法院未采纳该观点,并指出:“颐某市政公司、胶某建设公司作为甲方,周某及案外人王某、刘某、周某文作为乙方共同签订《以房抵款协议》明确约定……在周某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以房抵材料款及机械费等事宜的债权债务全部终结,甲方不再承担付款责任,由周某直接向王某、周某文、刘某承担付款责任。”据此,法院认定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二、法院裁判观点

二审判决的“本院认为”部分明确:

“中某置业公司与中某汽贸公司也为周某出具《关于青岛招商LAVIE公社楼盘xx号楼xx房抵工程款情况说明》,确认……工程项目结算总价款为14263614.6元,已付款11721165.90元,尾款2542448.7元以青岛招商LAVIE公社楼盘xx楼xx房抵顶总款为2635308元……(2018)鲁0214民初3656号民事判决书,也判决中某置业公司于判决为周某办理上述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房屋的权属已登记至周某名下。上诉人关于本案主体不适格等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可见,法院认定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已经通过各方签署的《以房抵款协议》得到明确确认,且债权人(周某及案外人)均作为协议乙方签署,应视为已同意债务转移;后续周某自行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并办理产权登记,进一步印证其认可该转移安排。

三、实务方法与步骤

围绕“债权债务概括转移中债务转移效力”的审查,可遵循以下步骤:

第一步:识别协议是否构成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查看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债权债务全部终结”“不再承担付款责任”“由新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等内容。本案中《以房抵款协议》约定:“在周某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以房抵材料款及机械费等事宜的债权债务全部终结,甲方不再承担付款责任,由周某直接向王某、周某文、刘某承担付款责任。”该表述即为概括转移的典型特征。

第二步:审查债务转移是否取得债权人同意。
债务转移的核心要件是债权人同意。同意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从行为中推定。本案中,债权人周某、王某、刘某、周某文均作为乙方在协议上签字,且协议中明确由周某直接向其他债权人承担付款责任,这说明全体债权人均知悉并同意债务转移安排。若债权人未签字,则需审查是否有事后追认或实际履行行为。

第三步:核对原债务的真实性与金额。
法院会依据结算单、工程合同等证据核对转移的债务数额是否明确。判决书中列明了“周某挖掘机租赁费592376元、王某车辆运费569710元、刘某石子款163700元、周某文石渣款60000元,合计1385786元”,该金额经各方确认,法院据此认定概括转移的范围。

第四步:结合关联文件与履行行为综合判断。
本案中,发包方中某置业公司与中某汽贸公司出具的《关于青岛招商LAVIE公社楼盘xx号楼xx房抵工程款情况说明》,以及法院生效判决确认房屋已登记至周某名下,均印证了债务转移及抵房安排的客观真实性。这些外部证据对法院认定债务转移效力至关重要。

四、结语与建议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在工程款抵顶、以房抵债场景中频发,核心要义在于“三方合意”:原债务人转移债务需经债权人同意,原债权人受让对价需明确对价内容。当事人签订此类协议时,务必做到:

  • 用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债权债务一并转移,并由全体债权人签字确认;
  • 列明原始债务金额、抵顶物价值、差额支付方式及期限;
  • 保留发包方、施工方等关联方出具的确认文件,形成完整证据链。

如遇类似纠纷,建议及时收集协议文本、结算单据、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材料,并咨询专业律师,以准确判断协议效力和责任承担。

作者:鞠常山,山东润泉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20)鲁02民终13225号

更多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