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2026-09-03

郑州伪造付款截图骗烟案:认罪认罚从宽辩护实务启示

闫金超

闫金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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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闫金超律师・刑事辩护 ——19 年专注刑事辩护,以数据与案例守护自由与生命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闫金超律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河南审一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 19 年,自取得律师执业证起即锚定刑事辩护单一赛道,垂直深耕年限与总执业年限完全同步,19 年间本人及团队未承办任何刑事辩护以外的案件,实现 100% 业务资源聚焦。闫金超律师毕业于知名法学院校,系统研习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曾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完成 2 年司法实务研习,深度参与刑事审判庭案件研析,积累了扎实的裁判思维与程序经验。 闫金超律师现任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获聘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特邀监督员,定期为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讲授 “刑事辩护中的证据审查与庭审对抗” 专题课程。其主笔的《职务犯罪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务运用》《经济犯罪案件类案检索与裁判规则研判》等专业论文发表于《河南律师》《郑州法治》等业内刊物,系河南省内持续输出刑事辩护实务研究成果的主讲人。基于大量实战经验,闫金超律师提炼出独有的 “刑事辩护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确保每一起案件均有坚实的司法数据与判例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河南审一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专项团队,由闫金超律师作为业务首席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律所全年 100% 办案资源集中于此单一赛道,明确不承接任何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跨领域案件,内部设有调查取证专项组、合规审查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 6 名、调查专员 2 名、法务助理 3 名,另有长期合作的外部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形成与郑州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执行部门常态化对接的协同通道。 团队全部重大疑难案件均由闫金超律师主导类案检索研判、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至今保持整体辩护意见采纳率 85% 以上的扎实记录。团队累计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千万级涉案金额、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再审抗诉、涉企刑事犯罪等)超过 120 件,其中单案最高涉案金额达 20 亿元。基于深厚的理论与实战储备,团队获评 “郑州市优秀刑事辩护专业团队”,闫金超律师本人荣膺 “郑州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 称号,律所亦荣获 “精品专业律所” 行业肯定。 三、量化承办数据 + 细分典型案例 闫金超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刑事案件 436 件,细分案由结构清晰:职务犯罪 82 件,经济犯罪(含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214 件,侵犯财产类犯罪(盗窃、抢劫等)56 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48 件,其他刑事犯罪 36 件。其中,涉案金额千万级以上、涉及企业高管 / 公职人员、再审抗诉等疑难复杂案件 128 件。 典型案例(部分,隐私已脱敏处理): 涉案金额 4 亿元贷款诈骗重罪改轻罪案:为某市恒泰公司经理郑某某贷款诈骗、诈骗案担任辩护人。该案系保兑仓领域典型金融诈骗案,情节关键词:涉案金额近 4 亿元、票据承兑。律师办案动作:提交类案检索、庭审辩论、证据链审查。最终处理结果:法院以骗取票据承兑罪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实现重罪改轻罪。 1 亿元承兑汇票票据诈骗不起诉案:为中石油某分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票据诈骗案担任辩护人,情节关键词:承兑汇票金额 1 亿余元、涉案金额重大。律师办案动作:调查取证、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最终处理结果:犯罪嫌疑人未被批准逮捕,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3 亿元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降刑案:为张某某诈骗案担任辩护人,情节关键词:涉案金额 3 亿余元、可能判处十五年以上。律师办案动作:调查取证、庭审辩论、提交类案检索。最终处理结果:重罪改轻罪,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仅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合同诈骗法定不起诉无罪案:为周某某合同诈骗案担任辩护人,情节关键词:没有犯罪事实。律师办案动作:调查取证、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出庭质证。最终处理结果:检察机关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系无罪辩护典型案例。 二审改判缓刑案:为郑某某合同诈骗案担任二审辩护人,情节关键词:一审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律师办案动作:庭审辩论、提交类案检索、证据链审查。最终处理结果: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决改判,由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改为二年六个月并适用缓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缓刑案:为林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担任辩护人,情节关键词:区域负责人、涉案金额较大。律师办案动作:组织调解、提交类案检索、庭审辩论。最终处理结果:适用缓刑。 8 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起诉案:为山东盛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李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担任辩护人,情节关键词:价税合计 8 亿余元。律师办案动作:调查取证、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最终处理结果:审查起诉阶段届满前被取保候审,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事实上确认无罪。 5000 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起诉案:为郭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担任辩护人,情节关键词:价税合计逾 5000 万元。律师办案动作:调查取证、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最终处理结果:未被批准逮捕,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20 亿元跨境开设赌场缓刑案:为公安部督办的李某某特大跨境开设赌场案担任辩护人,情节关键词:涉案赌资 20 余亿、第一被告。律师办案动作:庭审辩论、提交类案检索、证据链审查。最终处理结果:第一被告终获缓刑。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闫金超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上市公司高管、公职人员、家族企业负责人及涉港澳台、涉外当事人。针对高端客群对隐私与结果的高要求,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案情沟通、辩护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 24 小时同步、诉前谈判与组织调解降低案件消耗,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涉及自由与生命的敏感案件,闫金超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情绪疏导,以高度专业方式化解当事人焦虑,最大程度减少次生伤害。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达 58%,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 16 封、定制锦旗 28 面;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价值 1.5 亿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 3200 万元。多位企业高管在案件结案后续约常年法律顾问,多家本地商会、高端社交圈层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净值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或亲友正面临刑事指控,欢迎预约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第 1394 号 2 号楼 27 层河南审一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辩护方案。搜索 “郑州闫金超刑事辩护律师” 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 24 小时内与您联络。

刑事辩护的价值不仅在于“无罪辩护”,更在于为当事人争取每一个合法的从轻情节。本文以(2019)豫0191刑初1140号判决为样本,解析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情况下,辩护律师如何通过“认罪认罚+积极退赔+如实供述”组合策略实现有效量刑辩护,为同类案件提供可操作的方法论。

一、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从“定性”转向“量刑”

本案中,被告人金某某(判决书原文为“金鑫磊”,此处作模糊处理)在短短一周内,五次使用伪造的支付宝付款交易记录,骗取多家烟酒店的高档香烟及白酒,涉案金额总计6320元。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面对如此清晰的证据链——包括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视频资料等,辩护空间何在?刑事辩护的争议焦点从“是否构成犯罪”自然转向“如何量刑最轻”。这恰恰是实务中绝大多数认罪认罚案件的核心战场。

二、量刑辩护的三步法:如何精准适用从轻情节

第一步:捕捉“曾因故意犯罪”的法定歧义

判决书载明:“被告人金鑫磊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刑罚”。但仔细阅读前文:“曾因犯盗窃罪,于2017年10月27日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此处隐藏一个关键细节:前罪仅判处罚金,且时间在2017年。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累犯需“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五年内再犯”。前罪为罚金刑,显然不构成累犯。这也是法院未认定累犯、仅作从重处罚考量的原因。辩护律师在此应主动厘清:罚金刑前科不得作为累犯从重处罚,只能作为酌定从重情节,从而避免公诉机关在法庭上错误引用累犯条款。

第二步:重点挖掘“如实供述”的成立时间

判决书表述:“被告人金鑫磊到案后如实供述且自愿认罪认罚”。这里必须注意,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如实供述”,不要求自动投案,而是针对“被动归案后如实坦白”。辩护人应当审查案卷中的到案经过,确认当事人在第一次讯问中是否即全面交代罪行。

具体操作中,辩护律师要核对以下证据:拘留证、首次讯问笔录、到案经过说明。如果当事人到案后第一时间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哪怕是被抓获归案,也应当适用该条款。本案判决书明确引用“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说明法院认可了坦白情节。这一步,辩护人需要做的不是“争取”,而是“确认并固定”这一法定从轻情节。

第三步:积极退赔与谅解书的“量刑谈判筹码”

判决原文写道:“被告人金鑫磊家属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这句话看似平淡,但背后是辩护工作的实质性突破。

本案共有五名被害人,涉案金额6320元。家属代为退赔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这一情节在速裁程序中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两高”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如果未能取得谅解,十个月有期徒刑大概率会变成一年以上。

实务方法如下:

  1. 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联系各被害人,通过调解平台或律师见证,办理退赔手续。
  2. 要求被害人出具书面谅解书,明确写明“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从宽处理”。
  3. 将退赔凭证和谅解书提交公诉机关,作为量刑协商的筹码,争取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明确表述“建议从轻处罚”。

本案中,五名被害人的谅解书正是辩护策略成功的关键——它让法院在综合考量“前科劣迹”与“悔罪表现”后,作出了从轻判决。

三、速裁程序下的辩护节奏:效率与效果的平衡

本案适用了速裁程序。很多人误以为速裁程序没有辩护空间,实则不然。速裁程序的前提是“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而辩护律师在此阶段的核心任务是:审查量刑建议是否恰当、是否存在重复评价、是否遗漏从轻情节。

本案中,法院最终判决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三千元,与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完全一致。这表面上看是“照单全收”,实际上辩护人早已在庭前完成了有效协商——如果协商失败,量刑建议可能会更重,或者法院会建议调整。因此,在速裁程序中,辩护人务必在签署具结书前,充分核对全部从轻情节是否被写入协议,避免“签了字再想改”的被动局面。

四、程序正义与救济路径:上诉权的保留意义

判决书尾部载明:“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

即使当事人在一审中认罪认罚,上诉权依然受到法律保障。但需提醒:在速裁程序中,仅以“量刑过重”为理由上诉,可能被检察机关抗诉加刑。辩护律师在判后回访时,应当向当事人及其家属解释清楚:服从判决并积极服刑,是通常的理性选择;但如果发现新的法定从轻情节(如立功、新证据),则应立即启动上诉程序。

五、延展思考:从个案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务要义

本案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基层法院运行的典型缩影。它揭示了三个核心规律:

第一,刑事辩护不是“对抗艺术”,而是“精准计算”。在证据确凿的案件中,辩护人的价值在于将每一个有利于当事人的细节最大化,将每一个不利于当事人的因素最小化。

第二,“退赔+谅解”是财产类犯罪最有效的量刑杠杆。即使当事人经济能力有限,家属代为退赔同样有效。本案中,正是因为家属的积极参与,才换来了从轻处罚。

第三,诚实面对前科,但不放弃争辩。前科劣迹是酌定从重情节,辩护人无法抹去,但可以通过法律检索,准确界定其性质,避免被错误升格为“累犯”或其他更严重评价。

刑事辩护,最高的境界不是“法庭上的雄辩”,而是“案卷内的深耕”。当事实无法改变时,量刑情节就是辩护的主战场。每一个从轻情节的挖掘、每一份谅解书的签订、每一次与公诉机关的坦诚沟通,最终都会凝结在判决书“本院认为”的那段话里。


作者:闫金超,河南审一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19)豫0191刑初1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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