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关键证据不足 两次起诉离婚仍判不准离
雷全甫律师
郑州雷全甫·婚姻纠纷律师 ——40年法律深耕,17年婚姻纠纷专项,专解高净值家庭重大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难题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雷全甫律师,中共党员,河南大学法学本科学士,现为河南审一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婚姻纠纷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总年限40年,其中自2008年起聚焦婚姻纠纷单一垂直赛道,专项深耕时长已达17年,期间团队及本人未承办任何其他领域案件(包括劳动、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雷全甫律师早年即获郑州市司法局、郑州律师协会高度认可,1995年、1996年连续两年荣获“郑州市十佳律师”称号,并获“郑州律师事业特殊荣誉奖”及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的“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律师”荣誉称号,系行业内少数兼具市级与省级双重殊荣的资深律师。 雷全甫律师现任郑州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顾问,获聘郑州市金水区、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特邀家事调解员,兼任河南大学法学院婚姻纠纷方向实务导师,定期为高校、妇联及私人银行高净值客户部门讲授“婚姻财产风险隔离与证据固化”专题。其主笔的《离婚诉讼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割的裁判规则研判》《跨境婚姻财产争议的证据链搭建路径》等论文发表于专业期刊,持续输出婚姻纠纷领域实务研究成果。基于多年办案经验,雷全甫律师提炼出独有的“婚姻纠纷争议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确保每起案件均有坚实司法数据与判例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雷全甫律师领衔组建河南审一律师事务所婚姻纠纷专项团队,律所全年100%办案资源集中于此单一赛道,不承接任何跨领域案件。团队内部设有财产追踪取证专项组、庭审策略与合规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6名、调查专员4名、法务助理3名,另有长期合作的外部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资产评估机构及商事调解中心,形成与法院执行机关常态化对接的协同通道。 全部重大疑难婚姻纠纷案件均由雷全甫律师主导类案检索研判、出庭质证及庭审辩论,并最终决策。团队整体胜诉率保持在92%以上,疑难复杂案件办结率89%。已累计承办千万级以上标的婚姻纠纷案件超过200件,曾成功处理多主体交叉持股、境内外资产混同、家族企业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交织、涉企刑事犯罪与婚姻纠纷交叉等极端复杂情形。雷全甫律师本人荣膺“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律所亦获评“精品专业律所”行业肯定。 三、量化承办数据 + 细分典型案例 雷全甫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婚姻纠纷案件800余件,细分案由结构清晰: 离婚纠纷:500件 离婚后财产纠纷:120件 抚养权纠纷:80件 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60件 婚姻无效及撤销婚姻纠纷:10件 涉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异议之诉:30件 其中,标的额超千万、涉及跨境财产追索、家族企业股权分割、多重代持资产穿透、涉企刑事犯罪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200余件。 典型案例一(离婚纠纷·财产分割·抚养权) 企业主张某因妻子婚内出轨并转移银行存款500万余元,另涉及夫妻共同持有公司股权价值3000万元。雷全甫律师介入后,调查取证锁定出轨证据及存款转移流水,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涉案股权及账户,诉前谈判未果后出庭质证并庭审辩论,提交类案检索报告支撑多分财产主张。法院最终判决准予离婚,争取子女抚养权归张某,并多分婚内共同财产,张某分得70%财产,含股权折价补偿。 典型案例二(离婚纠纷·家暴·过错赔偿) 上市公司高管李某因配偶长期家暴诉请离婚,涉案房产价值800万元、股票期权预估2000万元。雷全甫律师调查取证收集家暴病历、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组织调解降低冲突,提交类案检索论证家暴方过错责任。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争取子女抚养权归李某,对方支付抚养费,李某分得65%夫妻共同财产并获精神损害赔偿。 典型案例三(离婚后财产纠纷·股权分割·资产隔离) 家族企业主赵某配偶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家族企业股权及境外信托资产,涉案金额超亿元。雷全甫律师风险前置筛查识别资产混同点,调查取证穿透代持股权,庭审可视化呈现资产图谱,执行异议听证排除对方不当执行主张。法院最终驳回对方全部诉请中关于股权分割的部分,仅就明确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进行分割,成功保全客户核心资产。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雷全甫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上市公司高管、高净值家庭、家族企业及港澳台、涉外当事人。针对高端客群对隐私与结果的高要求,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案情沟通、调解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24小时同步、诉前调解降低财产与情感消耗,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资产复查、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涉及情感创伤的当事人,雷全甫律师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情绪疏导,以高度柔性方式化解冲突,最大程度减少次生伤害。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达68%,千万级标的案件承办占比25%,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价值9600万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3200万元。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150余封、定制锦旗40面,多位家族企业主在案件结案后续约私人法律顾问,多家本地商会、高端社交圈层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净值客户信任闭环。 服务范围:服务郑州以及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金水区、上街区、惠济区、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登封市、中牟县、巩义市等同级地区。 如您正面对配偶财产转移、复杂股权分割或跨境抚养权争议,欢迎预约河南审一律师事务所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郑州雷全甫婚姻纠纷律师”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24小时内与您联络。
婚姻是两个人的修行,可当一方已经伤痕累累、决意离开,法院为什么仍然判决“不准离婚”?在诉讼离婚实务中,这个结果常让当事人崩溃:“我都被打了、被背叛了,为什么法官还是不肯判离?”
今天,我们结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一份典型的离婚纠纷判决书(案号:(2014)中民一初字第22号),以案说法,深度剖析“感情确已破裂”的举证标准,以及第一次、第二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当事人应当如何启动下一步诉讼策略。起诉离婚,仅有情绪远远不够,证据才是决定成败的唯一硬通货。
一、案情回顾:两次起诉离婚,仍被判不准离
原告谢**与被告杜某于1997年11月4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杜某。原告主张,被告婚后存在三大过错:
- 与本村一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长达一年之久;
- 经常赌博,时常夜不归宿;
- 经常酗酒,酒后对原告非打即骂,实施家庭暴力。
原告称,为了孩子一直委曲求全,曾在2012年10月26日通过河南电视台公共频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但调解无效。2012年12月,原告第一次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于2013年3月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仍共同居住生活,但被告变本加厉,原告于2013年12月25日再次起诉离婚。
庭审中,原告提交了四组证据:结婚证、人民调解协议书、前次民事判决书、8张证明家暴的照片。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并对关键证据提出异议,称调解协议系被迫签订,照片是双方吵架互殴时的场景。
法院最终认定: 原、被告系自由恋爱,结婚多年,婚姻基础较好,育有一子,已建立起一定夫妻感情。原告虽然曾起诉离婚,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仍共同生活。同时,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判决:不准原告谢与被告杜某*离婚。**
二、法院为什么判不准离婚?三个关键点决定裁判走向
1. 婚姻基础好,感情尚未破裂
法院首先考察双方婚姻的起始状态:自由恋爱、初婚、婚姻长达十余年、育有子女。在法官眼中,这种婚姻基础较好的夫妻,矛盾通常属于“可修复”的范围。仅凭原告口头陈述,缺乏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法院不会轻易支持离婚。
2. “第一次判不离后仍共同生活”成为最不利情节
这是本案最重要的细节: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双方仍然共同居住生活。在法官看来,这恰恰说明夫妻关系尚存修复可能,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第一次起诉被驳回,若没有及时分居、没有持续收集矛盾激化的证据,第二次起诉时依然可能被认定感情未破裂。
3. 原告的证据存在“硬伤”
- 人民调解协议书:只能证明双方曾因婚姻纠纷接受过调解,无法直接证明被告存在家庭暴力、酗酒等过错行为。
- 8张照片:法院认为图像模糊,无法辨认暴力行为主体与结果,不予采信。
- 关于“不正当关系” :原告没有提交任何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照片或证人证言,口头陈述无法进入证据评价体系。
这些证据短板,是第二次起诉仍然败诉的直接原因。
三、法律怎么说: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
本案适用的是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后,该条对应的是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其列举了五种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
-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还特别增加了一款: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一点对本案原告来说,是后续诉讼中最重要的制度出口。如果第一次判不离后冷静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而无须再纠缠于“感情是否破裂”的证明难题。
四、本案原告输在哪里?家暴、出轨、赌博的证据陷阱深度拆解
当事人最容易犯的错误是:以为“事实”就等同于“证据”。 在法庭上,法官只认证据,不认情绪。我们逐一拆解各类常见过错行为的取证要点。
(一)家庭暴力的证据收集
本案原告提交了照片,但因为图像模糊、无法识别行为人和伤情后果,法院直接不予采信。家庭暴力取证的要求非常高,实务中建议做到:
- 报警并索取《受案回执》《报警回执》 :报警记录是证明家暴最有力的初步证据;
- 要求派出所做伤情鉴定或自行前往医院验伤:保留就诊病历、医疗费票据、伤情照片(须包含时间水印、面部与受伤部位同框);
- 申请公安机关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
- 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保护令本身就是一份高效率的法律证据;
- 同步录音录像:注意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否则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证据。
本案原告没有报警记录,没有诊疗记录,仅凭8张模糊照片,法院无法认定家暴事实。
(二)赌博恶习的证据收集
“经常赌博、夜不归宿”是本案原告的诉称之一,但没有任何客观证据支撑。要证明赌博恶习,需要:
- 公安机关对赌博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棋牌室、麻将馆的监控录像或证人证言;
- 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赌博群聊记录;
- 亲属、邻居、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关于赌博恶习的情况说明;
- 多次因赌博被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记录。
仅凭“他每天都去打牌”这类陈述,在法庭上不会产生任何证明力。
(三)婚外情的证据收集
原告称被告与本村一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长达一年,但没有任何证据。婚外情证据不仅要证明存在暧昧关系,还要尽可能证明达到“持续、稳定同居”的程度(这涉及法定离婚理由和损害赔偿)。取证方向包括:
- 暧昧聊天记录、转账520/1314等特殊金额记录;
- 共同进出住所的监控录像、照片;
- 保证书、悔过书(过错方手写承认出轨事实,这是效力很高的书证);
- 非婚生子出生证明等。
注意: 使用非法侵入他人住所、窃听等方式取得的证据可能被排除,务必讲究取证方式合法性。
(四)分居事实的证据收集
分居是证明感情破裂的重要事实,也是通往“判不离后再起诉应当判离”的必经之路。建议固定以下证据:
- 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物业缴费记录;
- 水电燃气费缴纳单据(显示不同居住地址);
- 快递收货地址记录;
- 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 分居期间双方的沟通记录(能体现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因工作、上学等原因分居)。
五、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当事人应当怎么做?
本案原告第一次起诉被驳回后,选择继续共同居住、继续忍受,这是策略上的重大失误。正确的“二次起诉”姿势应当是这样的:
1. 等待六个月起诉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个“六个月”是硬性门槛。如果出现新的家暴、威胁、转移财产等新事实,可以另行起诉。
2. 制造并固定分居事实
第一次判不准离婚后,应立即与对方分居,并保留分居证据。这一方面是感情破裂的客观证明,另一方面也为适用民法典“分居满一年再诉应当判离”铺路。
3. 全面补强过错证据
把前次诉讼中暴露的证据短板逐一补足,比如再次发生家暴时果断报警,如对方继续赌博则锁定行政处罚记录等。
4. 关注新出现的矛盾焦点
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关系往往进一步恶化,可能出现辱骂、威胁、转移财产、抢夺孩子等行为,这些都可以成为第二次起诉的新证据。
5. 将增量证据与新事实写入起诉状
第二次起诉时,应当围绕“新情况、新理由”展开,不能简单重复第一次起诉的理由。法官最关注的是:判不准离婚后,双方有没有尝试和好?关系有没有改善?还是更加恶化? 分居的事实和新增的冲突记录,就是回答这一问题的核心证据。
六、诉讼离婚实务:当事人最不能忽略的六个细节
- 诉讼费并不高:离婚案件受理费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另收。本案受理费300元,因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承担。
- 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限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复杂的离婚案件还可能延长。做好心理预期。
- 开庭陈述技巧:法官问“是否同意离婚”时,回答要简明、坚定,围绕感情破裂的事实展开,不要陷入家长里短的争吵细节。
- 抚养权考量:孩子的年龄、长期随谁生活、双方收入稳定性、居住环境、教育条件都是法院考量的因素;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尊重其意愿。
- 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按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按当地居民消费性支出标准参考。本案原告请求每月500元,属于较低诉求,在郑州市本地实践中,法院通常会结合子女实际需要和父母负担能力综合确定。
- 夫妻共同财产:起诉前应当梳理房产、车辆、存款、公积金、股票、理财等财产线索,防止对方转移隐匿。如果发现转移行为,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或者诉中财产保全。
七、案例的启示:婚姻难题,证据开路
回到本案,原告的每一句控诉可能都是真实的,但法庭无法凭“可能”下判决。法律保护的是有证据支撑的权利,不是委屈本身。
离婚诉讼从来不是“谁哭得惨谁赢”,而是**“谁的证据链完整、谁的法律策略清晰,谁才能赢得主动权”**。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前就应当建立完整的证据意识,起诉后抓住每一次机会补强证据,而不是在败诉后再追悔莫及。
如果你正面临类似的婚姻困境,建议带着现有材料,咨询郑州本地有经验的家事律师,制定个性化的诉讼方案——是争取一次判离,还是先走“分居一年”的路径,需要结合证据和家庭情况综合研判。
附:关于离婚诉讼的常见咨询问答
1. 问:我在郑州市中原区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多久可以再起诉?
答:判决生效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需要等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这个期间建议及时分居并固定证据。
2. 问:在郑州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孩子出生证明,以及能证明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如报警回执、聊天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 问:我丈夫经常打我,但每次报警后派出所只是调解,没有处理结果,家暴证据怎么收集?
答:即使派出所只调解,也一定要索取调解笔录或报警回执;同时自行去医院验伤,保留病历和伤情照片。若伤势较重,可要求伤情鉴定。郑州二七区法院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条件具备时可以直接申请。
4. 问:丈夫在郑州有赌博恶习,多次输钱,我该怎么证明是“屡教不改”?
答:首先要收集行政处罚记录,比如派出所查处赌博的处罚决定书;其次是多次参与赌博的微信聊天、转账记录;还可以让家属、邻居出具书面证言。单纯说“他经常打牌”很难被认定。
5. 问:我和丈夫已经分居三年,在管城区起诉离婚,还需要其他证据吗?
答:分居满两年是法定的感情破裂情形,但要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建议提供租赁合同、居住证、水电缴费记录等证明不同地址居住的材料,避免因工作异地等客观因素导致分居的争议。
6. 问: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我搬到外面租房住了,第二次起诉要等一年吗?
答:不需要等一年。六个月后就可以再次起诉;如果分居满一年再起诉,按民法典规定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所以分居事实越早固定,对二次起诉越有利。
7. 问:妻子起诉离婚,我不同意,法院就一定会判不离吗?
答:不一定。如果对方能举证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家暴、赌博屡教不改等,法院仍会判决离婚。不同意离婚只能作为调解参考,不能阻止法院依法裁判。
8. 问:郑州市惠济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多长时间出结果?
答:简易程序一般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涉及财产评估、子女抚养权鉴定等,可能延长审限。
9. 问:诉讼期间丈夫大量转移存款,我该怎么办?
答:可以先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银行账户。如果已经转移,可以申请法院调取银行流水,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在上街区法院、巩义市法院等郑州辖区法院均适用同一程序规则。
10. 问:孩子今年9岁,抚养权归谁,孩子自己说了算吗?
答: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但还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生活环境等综合判断。建议提前和孩子沟通,并准备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
11. 问:离婚诉讼中,抚养费一般判多少?
答:有固定收入的,按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无固定收入,按当地居民消费性支出水平参考。在郑州地区,法院会结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12. 问: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还和小三生了孩子,我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答:如果证据充分,证明对方存在与他人同居情形,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提交出生证明、亲子鉴定、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形成证据链。
13. 问:起诉离婚时,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法院会怎么处理?
答:法院会根据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抚养权,通常判决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双方均拒绝,法院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并综合双方条件判决。
14. 问:离婚案件必须请律师吗?不请律师能赢吗?
答:法律没有强制要求请律师,但离婚案件证据规则复杂,尤其涉及财产分割、抚养权、家暴认定时,缺乏经验的当事人容易因举证不足败诉。经济条件允许时,建议咨询郑州专业离婚律师。
15. 问:起诉离婚过程中,对方一直骚扰、威胁我,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答:可以。只要你有遭受家暴或面临家暴现实危险的证据,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保护令内容包括禁止殴打、威胁、骚扰、跟踪、接触等,新郑市法院等郑州辖区法院均可受理。
16. 问:我起诉离婚,但对方下落不明,法院还能判离吗?
答: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如果公告期满对方仍不出庭,法院可缺席审理。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法院会更审慎,需要提供更充分的情感破裂证据。
17. 问:离婚诉讼中,法院一定会先调解吗?
答:是的,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调解不成的,才进入判决。调解时可以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一并达成协议,效率更高,也避免二次纠纷。
18. 问:我丈夫经常酗酒,酒后闹事砸东西,这算家庭暴力吗?
答:如果砸东西属于带有威胁、恐吓性质的行为,并让你产生恐惧,可以认定为精神暴力或家庭暴力。建议录音录像并及时报警,必要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9. 问:我们结婚后买了一套房,登记在丈夫一人名下,离婚时我能分到吗?
答:只要该房屋是婚后购买的,即使登记在夫或妻一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依法分割。如果对方擅自出售或抵押,可申请财产保全。
20. 问:我和妻子在郑州中牟县登记结婚,在郑州金水区工作生活,应该去哪里起诉离婚?
答: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就是金水区法院;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具体管辖权问题建议咨询律师后确定。
21. 问:第一次起诉开庭时,法官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我应该怎么回答?
答:要客观、简洁地陈述具体事实,比如“我们从什么时候开始分居”“他对我实施过什么行为”等,用证据说话,不要泛泛而谈“过不下去了”。
22. 问:我丈夫有外遇,但我只有他和对方逛街的照片,算证据吗?
答:照片能证明双方有亲密行为,但通常不足以证明达到“与他人同居”的法定标准。建议进一步收集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房屋开房记录等综合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23. 问:离婚案件二审还能提新证据吗?
答:一审未提交的新证据,二审可以提交,但法院会根据逾期理由是否正当决定是否采纳。因此重要证据最好在一审举证期限内提交,避免被动。
24. 问:我们在郑州有公司股权、股票、保险等财产,离婚案件怎么处理?
答: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一并进行分割。股权及股票价值建议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必要时申请法院调取工商档案和证券账户流水。
25. 问:我不想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对方在外面诋毁我,我可以告他吗?
答:如果对方捏造事实诽谤你,造成社会评价降低,你可以另行提起名誉权诉讼。同时注意保存相关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证据。
26. 问:离婚诉讼期间,孩子一直由我照顾,对方不闻不问,会影响抚养权判决吗?
答:会。长期由一方照料子女、另一方未尽抚养义务的事实,是法院确定抚养权的重要考量因素。建议保留接送孩子、参与家长会、日常陪伴的过程记录。
27. 问:起诉离婚两年了,法院一直没有判决离婚,请问有什么快速离婚的办法?
答:可以审视是否满足民法典第1079条的特殊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再次起诉应当判决离婚。此外,协议离婚是最快路径,但需双方就子女和财产达成一致。
28. 问:离婚后发现前夫在离婚前转移了共同财产,还能追回来吗?
答:可以。离婚后三年内,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注意保存当时的银行流水和财产线索。
29. 问:在郑州起诉离婚,诉讼费大概多少钱?
答:离婚案件每件缴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另行缴纳。如果适用简易程序,诉讼费减半收取。
30. 问:我和丈夫已经协议离婚,但孩子抚养费他迟迟不给,怎么解决?
答:可以持离婚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直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如果离婚时经过法院调解或判决,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雷全甫,河南审一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