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0

哈尔滨借款不成便暴力索财,为何构成抢劫罪?

张欣然

张欣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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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张欣然律师·刑事辩护 ——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用专业与担当守护自由与尊严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张欣然律师,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核心成员、首席主办律师,执业1年,自实习起即锚定刑事辩护单一赛道,总执业年限与专项深耕年限同步,期间未承办任何刑事辩护以外案件。张欣然律师毕业于国内知名法学院校,获法学学士学位,系统修习刑法、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学等核心课程,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执业以来,张欣然律师持续参与黑龙江省内刑事辩护实务研修,多次作为主讲人参加哈尔滨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刑事辩护技能沙龙,分享“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实务要点”“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辩护策略”等专题,其撰写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区分认定的证据链搭建》一文发表于《黑龙江律师》行业期刊,展现出对刑事辩护领域前沿问题的深度思考。 基于大量实战经验,张欣然律师提炼出独有的“刑事辩护标准化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确保每一起案件均有坚实的司法数据与判例支撑。张欣然律师现任哈尔滨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依托律所资源与法院、检察院保持常态化业务交流,能够精准把握本地刑事司法实践动态。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专项团队,由张欣然律师作为业务首席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律所全年100%办案资源集中于刑事辩护单一领域,不承接任何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知识产权等跨领域案件,确保团队钻研深度与实战精度。团队内部设有侦查取证专项组、合规与辩护策略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3名、调查专员2名、法务助理1名,另有长期合作的外部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及商事调解中心,形成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执行机关常态化对接的协同通道。 团队全部重大疑难案件均由张欣然律师主导类案检索研判、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至今保持案件有效辩护率(争取不起诉、缓刑、取保候审、罪轻处理)85%以上的扎实记录。团队累计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包括涉案金额超千万、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涉企刑事犯罪、再审抗诉等)5件,张欣然律师本人荣膺“哈尔滨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律所亦荣获“精品专业律所”行业肯定。 三、量化承办数据+细分典型案例 张欣然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刑事辩护案件12件,细分案由结构清晰:诈骗罪3件,合同诈骗罪2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1件,开设赌场罪1件,故意伤害罪1件,盗窃罪1件,交通肇事罪1件。其中,涉案金额超千万元的疑难复杂案件5件,涉及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等关键辩护节点的案件6件。 典型案例一: 哈尔滨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 案件情节关键词: 涉案金额800万元、合同诈骗、取保候审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侦查阶段介入、调查取证、提交类案检索、申请不予批捕、组织调解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定不起诉),李某某恢复自由,企业正常经营未受影响 (该案获赠当事人感谢信1封,盛赞“专业高效,守护正义”) 典型案例二: 哈尔滨市王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案件情节关键词: 区域负责人、涉案金额2000万元、缓刑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审查起诉阶段阅卷、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辩论、提交类案检索、量刑情节论证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王某某未实际羁押,家庭生活得以维系 (该案获赠锦旗1面,上书“尽心尽责,不负所托”) 典型案例三: 哈尔滨市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 案件情节关键词: 邻里纠纷、轻伤二级、取保候审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侦查阶段介入、调查取证、申请取保候审、庭前调解、达成谅解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相对不起诉),张某某免于刑事处罚,矛盾实质化解 (该案获赠感谢信1封,当事人评价“专业、效率高、有温度”)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张欣然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公司高管、高净值家庭及涉企刑事风险当事人,精准匹配高净值人群对隐私、效率与结果的高要求。针对刑事辩护案件的特殊性,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案情沟通、辩护策略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风险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24小时同步、诉前调解降低刑事风险损失,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涉及情感创伤的当事人,张欣然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情绪疏导,以高度柔性方式化解冲突,最大程度减少次生伤害。 量化口碑层面,老客户转介绍率达40%,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2封、定制锦旗1面;单案最高涉案金额2000万元,单案最高辩护成果(不起诉或缓刑)实现率100%。多位企业主在案件结案后续约私人法律顾问,形成稳定的高净值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对刑事指控、涉案风险或企业合规困境,欢迎预约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61号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哈尔滨刑事辩护律师张欣然”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24小时内与您联络,为您提供免费前期法律诊断,助力您精准应对刑事风险,守护自由与尊严。

近日,有网友咨询:借钱给别人,对方不还,我打了他两下,要了几百块钱,会不会构成抢劫罪?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不少争议。今天,我们就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2019)黑0109刑初294号判决书为样本,深入剖析一起“借款不成反变抢劫”的真实案例。

一、基本案情回顾:一万元借款引发的抢劫罪

2017年11月8日,被害人李某通过微信找人办理贷款。随后,崔某(另案处理)主动联系李某,称可以借给他1万元。当晚,崔某带领被告人杨世某、杨宇某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接到李某,将其带至松北区润和城附近某超市内,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

然而,在签订协议后,崔某发现李某没有还款能力,便拒绝借钱给李某。此时,崔某不仅没有让李某离开,反而将其带至松北区松浦观江国际小区附近的一处偏僻地带,与杨世某、杨宇某一起对李某实施殴打,造成李某左颧面部、左下肢软组织挫伤。三人还威胁要将李某扔进松花江中,以此索要钱财。

李某在恐惧之下,被迫通过微信向杨世某转账249元、向杨宇某转账300元,共计549元。两名被告人随后将其中499元转给了崔某。

案发后,公安机关于2019年3月7日在上海市抓获杨宇某,于次日(3月8日)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抓获杨世某。检察机关以抢劫罪对二人提起公诉,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二人均构成抢劫罪,系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同时责令二人与崔某共同退赔被害人李某经济损失549元。

二、法律分析:为什么“借款不成”变成抢劫罪?

1.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核心构成要件包括:

  • 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行为人明知道自己没有合法依据,仍想通过暴力手段夺取他人财物。
  • 客观上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手段: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不知反抗。
  • 直接劫取财物:当场取得财物或迫使被害人当场交付财物。

本案中,崔某等人以“借款”为名将李某约出,但在发现李某无还款能力后,拒绝出借,这意味着双方之间并未形成真实的借贷关系。也就是说,他们对李某并不享有任何合法债权。在此情况下,三人采用殴打、威胁“扔进松花江”的方式,当场迫使李某微信转账,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2. 与“暴力索债”的界限:是否具有合法债权是分水岭

很多当事人误以为:只要对方欠我钱,我使用暴力要回自己的钱,顶多算故意伤害,不构成抢劫。这个认识是片面的。

司法实践中的区分标准主要看两点:

  • 是否存在真实、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 索要的财物是否在合法债权范围内

如果确实存在合法债务,债权人使用暴力索债,一般不认定为抢劫,而可能构成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罪。但本案中,崔某拒绝放款,借款合同虽已签订但并未履行,李某没有拿到一分钱,反而被要求支付“赔偿”或“损失”,这属于无中生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此时使用暴力,就是抢劫。

3. 共同犯罪中的“主犯”认定:不是只有带头才算主犯

本案中,被告人杨世某、杨宇某均被认定为共同犯罪的主犯。辩护人曾提出杨宇某系从犯,法院未予采纳。

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判断主犯,不能只看谁最先提议,而要综合以下环节:

  • 是否积极参与:崔某指挥、杨宇某殴打,都是积极行为;
  • 是否直接实施暴力或威胁:杨宇某实施了殴打,杨世某也参与了威胁和索财;
  • 是否参与分赃:二人均从被害人处收取转账,并转给崔某大部,说明他们并非单纯“帮忙”。

所以,即使是被临时叫去“撑场面”的人,只要在犯罪现场实际参与暴力威胁或分赃,就极有可能被认定为主犯。这在刑事辩护中是非常常见的争议焦点。想要争取从犯地位,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自己仅起辅助、次要作用,且没有直接实施暴力、没有分赃或分赃极少。

三、本案量刑看点:三年三个月,罚金1000元,为什么没有判缓?

1. 法定刑幅度

抢劫罪的起步刑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人没有持枪、没有入户、没有致人重伤等加重情节,所以适用基本刑档。法院最终判处三年三个月,已经是接近法定最低刑的判决。

2. 从轻处罚情节

法院认定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这是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坦白从轻”条款。值得注意的是,二人没有自首情节——一个是在上海被抓获,一个是在哈尔滨道里区被抓获,均属于被动到案。

3. 未获谅解、未主动退赔

本案中,法院虽然责令被告人退赔549元,但判决书显示,在侦查和审判阶段,被告人并未主动全额退赔被害人,也未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在抢劫罪案件中,是否积极退赔、取得谅解,对量刑影响巨大。如果二人在案发后主动赔偿并取得李某谅解,完全有可能在三年左右甚至更低刑罚下获得更宽的从轻处理。但本案中没有这些情节,因此法院只适用了“如实供述”这一单项从轻情节。

4. 为什么没有缓刑?

抢劫罪属于严重暴力犯罪,司法实践中适用缓刑的门槛极高。除非具有未成年人、孕妇、自首、重大立功、积极退赔并取得谅解等多重情节,且原则上必须是“犯罪情节较轻”,才有可能适用缓刑。本案中二人均系成年人,且事发现场使用了殴打和威胁手段,社会危害性明显,因此即使刑期在三年,也没有考虑缓刑。

四、刑事辩护实务要点:此类案件如何有效辩护?

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在处理类似“借款纠纷转化抢劫”的案件时,通常会重点审查以下细节:

  • 暴力、威胁的程度:是轻微推搡还是足以压制反抗?是否真的“扔进河里”?言语威胁的内容是否具体、紧迫?
  • 财物的性质:索要的金额是否属于合法债务?借款协议是否实际履行?有无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明双方存在真实借贷意向?
  • 主观明知:被告人是否明知“没有债权”?如果被告人事先认为是在帮崔某讨还欠款,则可能影响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 共同犯罪中的地位:谁提议、谁动手、谁获益、谁控制现场?根据监控、证人证言、微信聊天记录等综合判断主从犯。
  • 程序问题: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诱供?扣押的电子数据是否合法提取?手机微信记录的完整性如何?

本案中,辩护人提交了杨宇某如实供述的意见,被法院采纳;但关于从犯的辩护意见,因与查明事实不符而未获采纳。这提示我们,辩护观点必须有证据支撑,不能仅凭被告人一方的说法。

五、被害人警示:贷款、借款中的“人身安全”红线

本案中,被害人李某的遭遇值得警醒。他通过微信寻找贷款渠道,轻信陌生人的“放款承诺”,在偏僻路段被带至陌生地点,最终遭受暴力并被迫转账。

以下几个细节是同类案件被害人常见痛点,务必牢记:

  • 不要轻信非正规网络贷款:没有面签、没有正规营业场所、没有合同审查,往往就是“套路贷”或暴力犯罪的诱饵。
  • 避免单独前往偏僻场所:借贷交易应在银行、咖啡厅等有监控、有他人的公共场所进行。
  • 遭遇暴力威胁时,优先保证人身安全:先给钱脱身,再第一时间报警,不要现场激怒对方。
  • 保存全部证据: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借条、伤情照片、医院诊断书,甚至是对方的车牌号、衣着特征,都是后续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

六、结语:一时冲动的代价,往往是三年刑期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这一判决,再次敲响警钟:暴力不能解决债务问题,只会把自己送进监狱。在借贷纠纷中,如果临时起意,想通过“武力”让对方给钱,法律不会因为金额小就不追究。本案中,仅549元,换来的是三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和1000元罚金,人生最宝贵的青春年华葬送在铁窗之内。

作为刑事辩护律师,我见过太多因“帮朋友撑场子”“觉得吓唬一下没事”而沦为抢劫犯的年轻人。刑事犯罪没有后悔药,一旦案发,再想争取从轻,必须抓住每一个法定和酌定情节,及时委托专业辩护人介入,在侦查阶段就开展有效辩护。

如果你或你的亲友正陷入类似的刑事指控,请务必记住:不要轻信“退一步就没事”,不要错过黄金37天,尽早咨询专业律师,才能最大限度保障合法权益。


附:关于抢劫罪、共同犯罪及刑事辩护的常见咨询问答

  1. 问: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因借贷纠纷使用暴力索债,一定会构成抢劫罪吗?
    答:不一定。关键看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确实存在真实合法债务,暴力索债一般不构成抢劫,但可能构成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罪;如果债权不存在,例如“借款未交付”后强行索财,则极可能构成抢劫罪。

  2. 问: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发生类似抢劫案,被害人转账后还能追回损失吗?
    答:可以。法院会判决责令退赔。被害人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凭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追回被抢财物。本案中,法院已责令被告人共同退赔李某549元。

  3. 问:哈尔滨市南岗区居民遇到网络贷款诈骗后,对方当街威胁要钱,属于抢劫还是敲诈勒索?
    答: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当场使用暴力、是否当场取财。如果当场殴打、威胁并立刻转账,构成抢劫罪;如果以将来实施暴力等威胁要求事后交付财物,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4. 问:在哈尔滨市平房区,被抓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能判轻点吗?
    答:能。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但“从轻”不一定是大幅减刑,还要结合具体案件情节。

  5. 问:哈尔滨市香坊区,两个朋友一起作案,一个动手打人,一个站在旁边没动手,也会被判主犯吗?
    答:有可能。如果没动手的人参与威胁、参与分赃、积极参与,仍可能被认定为主犯。只有确实只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才可能认定为从犯。

  6. 问:在哈尔滨市呼兰区,因抢劫被刑事拘留,家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答:可以申请,但抢劫罪属于严重暴力犯罪,取保候审难度极大。如果犯罪情节较轻、认罪认罚、积极退赔且无社会危险性,存在一定可能性。

  7. 问:黑龙江省尚志市?如果被害人写了谅解书,抢劫罪能判缓刑吗?
    答:取得谅解是重要酌定从轻情节,但抢劫罪适用缓刑门槛很高,通常还需具备自首、未成年、从犯等条件。仅凭谅解书一般不足以判缓。

  8. 问:在哈尔滨市双城区,被指控抢劫但金额只涉及几十块钱,会判多久?
    答:抢劫罪不设数额门槛,只要实施暴力胁迫劫取财物即构成犯罪。基本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金额小只影响罚金和退赔,刑期仍可能三年以上。

  9. 问:哈尔滨市阿城区,案件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做什么?
    答:律师可以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提出法律意见,争取不起诉或改变罪名,如将抢劫变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审查起诉阶段是辩护的关键期。

  10. 问:黑龙江依兰县,如果在看守所里主动检举他人犯罪,能否减轻处罚?
    答:如果查证属实,可能构成立功,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及时向办案机关提供线索,并由律师固定证据。

  11. 问:哈尔滨市方正县,被殴打后没有还手,只是被迫转钱,对方构成抢劫吗?
    答:构成。抢劫罪的暴力不要求达到严重程度,只要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并当场取财,即符合。你被迫转账,对方已实际取得财物,属于抢劫既遂。

  12. 问:哈尔滨市宾县,微信聊天记录被公安恢复,可以作为抢劫罪证据吗?
    答:可以。依法提取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需要注意取证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完整、真实。律师会审查是否有非法收集、篡改情况。

  13. 问:哈尔滨市巴彦县,家属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罪名是抢劫,应该怎么办?
    答: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同时配合侦查机关退赃退赔,争取被害人谅解。不要试图找关系“捞人”,避免被诈骗。

  14. 问:在哈尔滨市木兰县,案发后主动投案,但没如实供述全部事实,算自首吗?
    答:主动投案是自首的前提,但必须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如果避重就轻、隐瞒关键情节,可能不认定自首,只能算坦白。

  15. 问:黑龙江通河县,如果抢劫过程中只抢到一部旧手机,价值很低,影响定罪吗?
    答:不影响抢劫罪成立,但量刑时可考虑数额较小,罚金会相应降低。不过刑期仍受基本刑期限制,通常三年起步。

  16. 问:哈尔滨市延寿县,被起诉后聘请律师还有用吗?
    答:有用。审判阶段律师可以质证、辩论、提出无罪或罪轻意见,争取从宽判决。即使认罪认罚,律师也能帮助协商量刑建议。

  17. 问:哈尔滨市道外区,参与抢劫但没分到钱,是否构成共犯?
    答:构成。只要在共同犯罪中起帮助或参与作用,即使未分赃也需承担刑事责任。分赃情况只是量刑情节。

  18. 问: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借款协议没签字,但对方以投资名义要钱,不给就打人,算什么罪?
    答:可能构成抢劫罪或敲诈勒索罪。如果当场施暴并当场要钱,就是抢劫;如果以威胁方式索要财物,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19. 问:在哈尔滨市南岗区,被多人胁迫写下欠条,并当场被迫转账,能报警吗?
    答:能。写欠条和转账都是被迫的,属于暴力威胁下的非自愿行为。应立即报警,并提供伤情、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证据。

  20. 问:哈尔滨市香坊区,一审判决抢劫罪三年三个月,认为太重,上诉有用吗?
    答:如果一审程序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量刑不当,可以上诉。二审法院会全面审查,有可能改判或发回重审。

  21. 问:在哈尔滨市呼兰区,取保候审期间又接到法院传票,是否一定被收监?
    答:取保候审不等于不会被判实刑。如果判决实刑,会依法收监。建议在审判阶段积极争取缓刑或从轻判决。

  22. 问:黑龙江五常市,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不交会怎样?
    答:罚金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缴纳,逾期不交,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拒不缴纳,可能影响减刑、假释。

  23. 问:哈尔滨市双城区,被害人拒绝接受退赔,还能取得谅解吗?
    答:可以尝试将赔偿款交至法院或公证处提存,证明有退赔意愿。家属积极沟通、真诚道歉,也可能促使被害人出具谅解书。

  24. 问:哈尔滨市阿城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预约吗?
    答:律师持“三证”(律师证、介绍信、会见函)到看守所会见,一般需要提前预约。疫情或特殊时期可能还需遵守额外规定。

  25. 问:黑龙江依兰县,误以为对方欠钱,实际没有债权,为此动手要钱,是否构成抢劫?
    答:属于“对象不能”或“事实认识错误”?如果主观上确实错误认为有债权,则否定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抢劫。但需有证据证明该错误认识是合理的。否则仍可能判抢劫罪。

  26. 问:哈尔滨市方正县,在抢劫案中起到的作用不大,但检察院量刑建议三年,是否还能争取从犯?
    答:如果律师阅卷后能证明你仅起辅助作用,例如只开车未动手、未分赃,可在庭审中提出从犯辩护,争取减轻处罚。

  27. 问:哈尔滨市宾县,因抢劫被网上追逃,自己主动归案,能认定为自首吗?
    答:如果是在被通缉期间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且如实供述,依法可以认定自首。主动归案比被抓捕归案有显著量刑优势。

  28. 问:黑龙江巴彦县,抢劫案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吗?
    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仅赔偿物质损失,精神损害赔偿金一般不予支持。但可以在刑事调解中协商赔偿金额。

  29. 问:哈尔滨市木兰县,侦查阶段律师能否查看案卷材料?
    答:侦查阶段律师不能阅卷,但可以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申请取保候审、出具法律意见。审查起诉后才可全面阅卷。

  30. 问:哈尔滨市道里区,抢劫案中“使用仿真枪”会加重处罚吗?
    答:如果持仿真枪实施抢劫,虽不认定为“持枪抢劫”(因真枪才加重),但仿真枪对被害人造成的心理强制,可能在量刑时从重考虑。

  31. 问:哈尔滨市平房区,因抢劫未遂,如何量刑?
    答: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抢劫未遂一般实际量刑会明显低于既遂。

  32. 问:在哈尔滨市南岗区,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后,还能反悔吗?
    答:可以反悔,但检察院可能撤回从宽量刑建议,法院可能依法调整。反悔需谨慎,最好听取律师意见后再决定。

  33. 问:哈尔滨市松北区,同案犯在逃,先行抓获的我能否单独判决?
    答:可以。对在案被告人可以先行起诉和审判,在逃同案犯归案后另案处理。

  34. 问:黑龙江省通河县,未成年人参与抢劫,会怎么判?
    答: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且不适用死刑。如系初次犯罪、认罪悔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35. 问:哈尔滨市延寿县,被告人在法庭上认罪态度好,判决会减轻多少?
    答:认罪态度是酌定从轻情节,一般可减少基准刑的10%-20%;如果结合如实供述、赔偿谅解等,减幅可能更多。


张欣然,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