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诈骗控告实战:从被拒立案到成功追诉
路敦振律师
[济南] 路敦振律师・刑事控告・诈骗控告 —— 专注经济犯罪刑事控告与辩护,为高净值当事人锁定关键证据、全力追赃挽损 在济南及山东各地,许多企业主、高管正在经历这样的困局:明明被骗,却因证据不足无法立案;合同、流水摆在眼前,却不清楚哪些才是侦查机关认可的关键证据。诈骗控告拼的不仅是事实,更是证据链的完整度与报案策略。 路敦振律师,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刑事专项团队业务负责人,单一垂直赛道专项深耕,全部办案资源集中于刑事控告与刑事辩护。服务范围覆盖济南及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山东省内地区,已帮助众多当事人推进刑事立案与追赃挽损。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路敦振律师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硕士,曾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完成系统司法实务研习。现任济南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刑事控告方向),入选济南律协 “十百千” 专项人才特训营,多次受邀为本地商会、企业家协会主讲 “反商业诈骗与刑事控告实务”。其专业文章《诈骗类犯罪控告的证据审查与立案路径》《涉企经济犯罪刑事控告实务要点》发表于《济南律师》等业内刊物。 基于实务积累,路敦振律师提炼出标准化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从报案前证据预筛到侦查阶段沟通督促,再到立案后追赃挽损,环环可验证。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刑事专项团队由路敦振律师负责,团队深耕刑事控告与辩护赛道,不承接非相关跨领域案件。团队下设取证专项组、合规研判组、追赃挽损执行攻坚组,与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公安经侦部门及执行机关建立常态化工作对接渠道。 疑难案件均由路敦振律师亲自决策、主办。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是本地老牌优质律所,曾获评多项行业荣誉。 三、量化承办数据 + 细分典型案例 路敦振律师执业以来办理刑事控告、刑事辩护案件数十件,涵盖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票据诈骗等经济类犯罪,包含多起大额资金纠纷、资金流转复杂的疑难案件。 在济南及周边地区,其代理的典型案件包括: 民企主被合同诈骗,存在伪造公章、到期债权被转移情形。律师调查取证、财产保全、提交类案检索,推动刑事立案,涉案款项全额追回。 当事人涉诈骗罪案件,律师开展证据链审查、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最终实现不批准逮捕、不起诉。 企业主遭遇资金被骗,律师固定证据、追踪资金流向、申请账户查封,成功刑事立案,部分冻结资金予以返还。 当事人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律师组织退赔、诉前协商、庭审辩论,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并适用缓刑。 四、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路敦振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企业高管、高净值家庭及有涉外、涉港澳台法律需求的当事人。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首次咨询即签订保密协议,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一对一私密接待,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免费前期法律诊断、办案风险预警、案件进度同步;办案优先尝试诉前协商,减少财产损失;案件办结后持续跟进执行、追赃事宜,配套免费法律风险评估与日常法律咨询。 老客户及圈层转介绍持续增长,收获多封感谢信与锦旗,多名客户后续建立长期法律服务合作。 如您正面临诈骗控告立案难、证据不足、大额资金被骗等困境,欢迎预约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 104 号天建写字楼 4 楼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刑事专项团队私密接待。搜索 “济南路敦振刑事控告律师” 可在线留言,我们将在 24 小时内与您联络。
导语:
在诈骗类案件控告实务中,当事人最痛的不是“被骗”,而是“报案后没下文”。明明有转账记录、有聊天截屏、有对方身份信息,到了派出所却被告知“属于经济纠纷,不予立案”。本文通过一起真实案例复盘,拆解诈骗控告中 “罪与非罪” 的认定逻辑、证据组织的关键切口,以及当公安不予立案时,律师如何通过检察院立案监督和补充证据逆转案件走向。如果你正面临借贷型诈骗、合同诈骗或工程履约型骗局的困扰,这篇文章值得你仔细阅读。
一、案情复盘:一场以“合伙投资”为名的骗局
2023年,受害企业主刘*(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有内部土方工程渠道的嫌疑人王军。王军出示了伪造的中标通知书和项目进场函,并以“需要缴纳保证金和打点关系”为由,先后从刘处骗取人民币18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王军负责协调进场,刘*负责出资。
然而,钱款到账后,王军先是以“甲方审批流程慢”拖延,随后彻底失联。刘前往项目现场核实发现,该工程根本不存在。刘*随即向项目所在地的派出所报案。
关键痛点出现: 派出所认为,双方签有书面协议,且刘自愿转账,属于典型的民事合同纠纷,建议刘去法院起诉。第一次报案,不予立案。
二、控告受阻的深层原因:为何诈骗罪立案门槛这么高?
很多当事人不明白:我都被骗了,白纸黑字写的钱,为什么不抓人?本案中,公安机关最初认定“民事纠纷”的理由很常见,也能反映诈骗控告难的核心逻辑:
1. 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界限模糊 只要对方有合同、有身份信息、有转账记录,就容易倾向认为是履约不能或违约,而非一开始就有非法占有目的。
2. 没有抓住“虚构事实”的客观证据 刘*当时仅提供了转账记录和聊天截图,但 《中标通知书》系伪造这一事实没有第一时间鉴定并提交给公安,导致侦查机关无法快速判断对方是否实施了欺骗行为。
3. 资金去向尚未查明 如果嫌疑人的钱款并未用于合同约定用途,而是用于个人挥霍、归还赌债,则属于典型的诈骗罪加重情节。但报案人如果无法提供资金流向线索,公安很难启动财产查询。
三、律师介入后的突破:三个动作让案件“起死回生”
刘*在第一次被拒后,委托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路敦振律师团队介入。我们做了三件事,直接改写了案件走向:
细节一:精准锁定“虚构事实”的核心书证 律师第一时间调取了王*军提供的所谓“中标通知书”上所载明的招标单位信息,并向该单位发函核实,获得回函确认“从未发布该项目招标公告”。伪造中标通知书这一行为,直接切断了“合同纠纷”的辩解空间。
细节二:梳理资金流水中的异常走向 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注:控告阶段通常需要律师自行通过合法渠道梳理当事人已有的银行流水),我们发现刘转入的180万元中有120万元在到账后的两个小时内,被转入了王军名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且该账户关联着一个赌博网站的充值记录。这一发现,间接证明了嫌疑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非用于项目周转。
细节三:撰写结构化的《刑事控告书》并提交检察院立案监督 我们没有简单重复报案材料,而是按照犯罪构成四要件逐一论证,重点论证了“虚构事实行为与取得财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公安机关维持不予立案决定后,律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向同级人民检察院递交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及立案监督申请**。
结果: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现有证据能够初步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属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遂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在重新立案后,通过网上追逃将王军抓获归案。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军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
四、诈骗控告操作指南:如果被拒,你需要这些切入点
作为被诈骗的当事人,你必须清楚:控告不是报案。控告是法律程序,需要像打官司一样组织证据。以下操作细节,直接决定成败:
1. 证据清单的三层搭建标准:
- 第一层(身份证据): 嫌疑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很多人说不清楚,这是导致管辖和查询受阻的第一道坎。
- 第二层(欺骗证据): 对方虚构了什么事实?是虚假的身份(假军官、假领导)、虚假的项目文件(PS的合同)、还是虚假的履约能力(例如展示不属于自己的房产证)?需要提供原始载体,或申请鉴定。
- 第三层(非法占有目的证据): 钱款的去向。重点留意取现、大额消费、转入他人账户、境外转账等异常情况。如果对方将资金用于赌博、吸毒或高利贷,则属于“挥霍”,是认定诈骗罪的高质量证据。
2. 报案地点的选择策略不唯一: 行为发生地、结果发生地、嫌疑人户籍地都有管辖权。但不同地区的公安对经济类案件的立案标准和审查偏好差异极大。建议优先选择资金接收地(即你的转账收款账户开户行所在地),因为资金流水在此地调取最顺畅,侦查机关的取证成本最低。
3. 刑事控告书不要写成“情况说明”: 控告书中要嵌所有已知客观细节,例如“虚构的合同编号是XXXX”“伪造的公章文号是XXXX”“失联前的最后通话位置在XXXX”。细节越刁钻,公安越重视。
五、律师建议:把握“黄金时间”与“刑事和解”的尺度
- 黄金报案期: 不要认为对方失联了才叫被骗。发现对方开始拒接电话但依然活跃于社交平台、频繁更换收款账户、或将公司法人变更时,就要立即启动刑事控告,而不是等待合同约定的履约期届满。很多当事人等逾期三个月才报案,资金早已被转移。
- 退赃与谅解的博弈: 在公安立案侦查后,嫌疑人家属往往会主动联系退赃。此时务必在律师陪同之下签署《谅解书》并明确退赃数额。切勿私下接收现金而留下“不追究”的模糊承诺。此外,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退赃退赔,虽然不影响定罪,但会直接影响量刑幅度(是缓刑还是实刑)以及后续的追赃发还程序。
六、结语
诈骗控告案件的核心在于将民事纠纷中的“违约”属性剥离,还原为刑事语境中的“骗”。很多当事人被“合同纠纷”四个字吓退,丧失了最佳追诉时机。面对伪造的材料、编造的身份、异常的流水,只要有一项突破口被抓住,公安就有权介入侦查。
如果你也正面临类似的困扰,在报警后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或者案件久侦不破,请不要轻易放弃。通过检察院立案监督程序,或针对原机关申请复议,都是法律赋予你的合法救济途径。必要时,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介入,能够让你从海量的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中,找到那条通往刑事立案的证据链。
路敦振,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
七、相关问答(涵盖济南各区县及诈骗控告实务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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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在济南历下区被人以合伙做工程的名义骗了80万,有合同有转账,派出所说是合同纠纷不给立案,我该怎么办? 答: 您需要尽快委托律师整理对方虚构工程项目的证据,比如伪造的中标通知书。如果派出所坚持不立案,可以向历下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或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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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在济南市中区,遇到“杀猪盘”骗局,对方用虚假投资平台骗走了我30万,聊天记录和转账都有,报案后公安说服务器在境外很难查。这种案子还有希望吗? 答: 有希望。重点在于梳理您转出的资金流向,如果资金汇入了国内的个人账户,那么这些“水房”账户就属于诈骗共犯。您需要向办案单位指出该线索,要求对接收账户进行止付和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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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济南槐荫区的案子,对方以帮忙安排工作为由收了15万介绍费,事情没办成也不退钱,这属于诈骗吗? 答: 如果对方根本没有能力安排工作,且虚构了内部关系,收钱后用于个人消费,涉嫌诈骗罪。关键在于证明对方客观上没有办理能力,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建议收集录音证据中对方作出的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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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是济南天桥区的受害者,案件已经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了,现在嫌疑人愿意退钱,要我出谅解书。我想问出具谅解书后钱能马上拿到吗? 答: 建议要求对方先支付全部或大部分退赃款项,再签署谅解书。或者在三方(检察官、律师)见证下同步进行。不要先签谅解书再等退款,那样您会丧失谈判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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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济南历城区公安经侦大队让我补充“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这个要怎么找? 答: 主要围绕资金去向、虚构身份、失联行为、前科劣迹四个方面。具体包括:转账记录中对方是否立即取现、是否用于赌博网站消费、是否频繁更换手机号码、是否有其他民事判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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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合作方伪造了一份采购合同来骗我支付保证金,报案后公安说这属于伪造印章罪,不归他们管,让我找别的部门。这种说法对吗? 答: 公安的说法不准确。如果伪造印章是为了骗取您的保证金,属于牵连犯,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您可以要求公安就诈骗事实进行立案,而不是仅评价伪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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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朋友在济南长清区被“套路贷”了,对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法院已经判了,但我知道他们是诈骗,还能刑事控告吗? 答: 可以。但难度较大,需要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虚构债务、恶意垒高本金等套路。刑事控告不因民事判决生效而绝对受限,但必须推翻此前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建议先申请再审或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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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举报信怎么写才能让济南章丘区的公安愿意受理? 答: 举报信必须包含三个核心:谁(嫌疑人的准确身份信息即身份证号)、骗了什么(虚构的具体事实和证据形式)、钱去哪了(有异常转账流水或取现记录)。不要写大量情绪化语言,要像列证据清单一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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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济南济阳区的受害企业,被对方以“投标保证金”名义骗了60万,对方公司是空壳公司,法人在逃,现在公安立案了但一直抓不到人,案子会烂尾吗? 答: 不会烂尾。对于在逃的嫌疑人,公安会办理网上追逃并中止侦查,但您作为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依然保留。建议定期关注追逃情况,同时可通过民事诉讼将空壳公司的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追究未实缴出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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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是济南莱芜区的,给一个“领导”转了20万办事,现在人联系不上了才知道被骗。我转账用的微信,只知道对方昵称,这能报案吗? 答: 能报案。微信昵称对应着实名注册的手机号,公安有权调取后台数据。请您准备好转账记录、聊天过程中对方自称领导职务的截图、以及任何可能识别出其身份的线索,如声音、照片。目前在莱芜区派出所报案的,会以诈骗罪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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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济南钢城区有一个经济纠纷案子,对方欠我货款不还,但同时也骗了其他三家公司的货款,这种能算诈骗吗? 答: 如果对方在收取四家公司货款后,并未用于实际生产或采购,而是用于个人挥霍或转移,并且没有实际履行合同的意愿,加上受害人数众多,这属于典型的合同诈骗罪。您需要收集对方失联、资金异常流向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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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在高新区被人以加盟开店名义骗了加盟费,对方公司还在正常运营,也有其他加盟商成功开店,只是我选的地址他们说不行。这种是诈骗吗? 答: 这种情况认定诈骗难度较大,除非能证明对方在招商时使用的宣传资料是虚假的,比如虚构了直营店数量、营业额报表。如果只是因选址问题导致合作失败,更倾向属于民事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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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济南平阴县的案件,对方用假的房产证抵押向我借钱,现在钱不还人跑了,这属于合同诈骗还是诈骗? 答: 诈骗罪。以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骗取借款,是典型的诈骗手段。请立即要求公安对房产证真伪进行司法鉴定,该鉴定意见是认定诈骗罪的直接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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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山东济南的受害人,报案时警察问我是否愿意“刑事和解”。如果我不同意,会有什么影响? 答: 刑事和解并非必须。如果不和解,不影响案件的侦查和起诉。但如果在侦查阶段不和解,嫌疑人有可能被批捕;如果和解并出具谅解书,嫌疑人极有可能被取保候审。您需要结合赃款是否追回来决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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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在济南商河县,怀疑自己遇到了“婚恋诈骗”,对方以各种节日名义要钱,累计十几万,但见过面也有肌肤之亲,派出所说不好界定。怎么办? 答: 提炼“虚构事实”的点。比如对方虚构姓名、虚构离异身份、虚构本人拥有公司、或者同时与多名女性交往。只要有这些虚构身份的证据,即便见过面,也构成诈骗罪,因为您是基于虚假身份陷入了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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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针对济南市历下区的案件,询问笔录做完后,多久会有立案通知? 答: 公安机关受案后,通常会进行初查,期限一般为7日,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30日。如果超过30日既未立案也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您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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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律师在诈骗控告中到底起什么作用?我自己去报案和律师去报案有区别吗? 答: 区别很大。律师会提前梳理证据的证据资格和关联性。比如,你能提供聊天截图,但律师会引导你用原始手机演示聊天上下文,并标明对方微信号的对应关系。律师撰写的控告书能精准命中罪与非罪的焦点,而个人陈述往往因情绪化和杂乱导致公安初查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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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济南市中区的案子,公安已经立案,但我感觉案件推进很慢。作为受害人,我能做些什么助推侦查? 答: 您可以主动向办案单位补充您掌握的新线索,例如对方使用的新手机号、车辆信息、其亲属的住址。对于要求“静默”的侦控措施,您应完全配合保密,不要打草惊蛇,避免走漏风声导致嫌疑人毁灭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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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被骗的钱是转到了济南的某个公司对公账户,而不是个人账户。这种情况下,公司会成为犯罪主体吗? 答: 如果是以公司名义、为了公司利益实施诈骗行为,可能构成单位犯罪。但更多情况下,公司账户只是洗钱工具。建议对该公司进行工商内部档案查询,核查其实际控制人是谁,并将该公司列为第三人,要求公安查询该账户的最终资金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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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婚恋网站上认识的对象以各种理由借钱后失联,我去济南槐荫区法院起诉他民事还钱,法院判我赢了,但执行不到财产。现在还能走刑事吗? 答: 在执行不到财产的情况下,您需要申请法院出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自诉材料**,或者另行收集证据证明对方在借款时已经债台高筑,虚构了还款能力。由于已有生效判决,刑事控告的焦点将向虚构还款能力转移,难度大增,建议由专业刑事律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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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在济南章丘区,一个冒充某部队后勤处长的人让我帮忙代购军用物资,我垫资了20万,他给我看了红头文件。这个是诈骗吗? 答: 这是非常典型的冒充军警类诈骗。红头文件极有可能伪造。您应立即保留该文件的电子版,公安能从公章及文号中查出真伪。这类案件属于打击重点,立案速度相对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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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投资了一个项目,承诺月息3%,第一个月付息了,后面就没有了,本金也不还。这算诈骗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答: 关键看资金去向。如果资金进入个人腰包被挥霍,则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或诈骗罪。如果资金进入了资金池,用于借新还旧,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建议您和其他投资人联合报案,将涉案金额做大,有利于提高案件定性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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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济南天桥区的公司被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私刻公章对外签订合同骗取货款,公司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答: 如果公司不知情且未受益,由员工个人承担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但公司需要在民事上证明印章系伪造,以阻断表见代理。刑事控告中,您需要强调员工的私刻行为未经公司授权且所得款未入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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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报案后,如果公安要我撤销报案,说对方愿意私了退款,我应该听吗? 答: 绝对不要。 刑事公诉案件一旦立案,受害人的谅解只是量刑情节,不能替代国家追诉权。如果公安建议撤案,那是极不规范的操作。您应坚持要求继续侦查,否则您的报案记录将消失,后续再控告会极为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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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诈骗案的追赃和退赔有区别吗? 答: 有。追赃是公安司法机关依职权对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退赔是被害人遭受的实际物质损失由被告人或者家属主动或通过判决方式赔付。在控告阶段,您可以主动向公安提供嫌疑人的银行账户、车辆、房产线索,以协助追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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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济南长清区,我遇到的是“杀熟”诈骗,对方是我亲戚,还了几个月利息后跑了。控告诈骗会不会因为亲属关系更难立案? 答: 不会。但公安机关会重点审查是否属于民间借贷。您要证明亲属间发生了欺骗行为,比如对方虚构了企业的资金周转理由,而实际上企业已经停产。亲属之间的诈骗案,关键看证据,不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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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在济南历下区报案,办案民警说涉案金额不够当地立案标准(例如济南地区标准一般是6000元),但我看到有的地方3000就立案了。标准到底是多少? 答: 山东省办理诈骗罪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为“数额较大”起点是六千元,“数额巨大”起点是十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是五十万元。如果您的金额低于六千,一般无法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但可以并处行政拘留处罚,或者走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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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发现被骗时距离转账已经过了一年半,会不会超过追诉时效? 答: 追诉时效是根据法定最高刑确定的。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追诉时效为二十年。所以一年半完全在时效内,不需要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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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跟对方签了还款协议,协议约定如果到期不还,自动转为诈骗。这种约定有法律效力吗? 答: 没有。刑事案件的定性不能由民事协议约定。即便签订了该协议,若对方到期不还,仍需重新评估其是否具备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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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济南商河县的公安已经立案,但嫌疑人在外地被当地公安抓获,办案单位会把他押回济南吗? 答: 会。抓获地公安会暂时羁押,并通知济南的办案单位办理移交手续。押解过程一般不超过24小时,您不需要担心异地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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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检察院通知我到场,说是要对嫌疑人做“认罪认罚”,需要我发表意见吗? 答: 需要的。检察院会听取被害人意见。您可以明确表达不同意适用缓刑,或者要求责令退赔。如果嫌疑人未完全退赃,您可以坚决不同意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中的“量刑减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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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诈骗案在法院审理阶段,我需要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吗?和公诉人的职能会重叠吗? 答: 不重叠。公诉人代表国家追究刑责,而诉讼代理人侧重于替您主张民事赔偿(追缴退赔)以及监督审理程序的公正性。刑事案件中的附带民事诉讼,律师能帮助计算可得利益损失和误工费,这些往往被害人自己不会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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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济南市中区的案子,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了,是不是说明案子不严重? 答: 不准确。取保候审只是变更了强制措施,不改变案件性质。很多案件的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最终依然被判实刑。但取保候审往往意味着办案单位认为其社会危害性小或证据尚不确实充分,您需要加强后续的证据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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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虚假投资理财诈骗案中,派出所民警让我下载了反诈APP,然后说“注意防范”,没有给我立案回执,这合规吗? 答: 不合规。只要符合受案条件,必须出具受案回执。如果仅做防范宣传而拒绝受案,属于行政不作为。您可以拨打12389警务督察热线投诉,或以书面方式要求该单位限期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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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在济南历城区,被骗后去银行的转账回单丢了,能在控告阶段申请调取吗? 答: 作为个人,无法直接向银行调取对方的账户流水,但可以调取自己的银行流水。您必须携带身份证去开户行打印带红章的流水清单。该清单属于书证,可以直接作为证据提交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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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是被某商业调查公司骗了“尽职调查费”,对方出具了不存在的资质证书,这种情况报案后公安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吗? 答: 会的。特别是涉及金额较大且资金流转复杂的案件,公安会聘请会计师进行司法会计鉴定,以区分正常业务支出与非法占有。您需要配合提供您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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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济南钢城区,嫌疑人在检察院阶段又翻供了,说他没有虚构事实,是正常借贷。作为被害人,我能参加庭审质证吗? 答: 您的诉讼代理人可以参加庭审,并就讯问笔录中的矛盾点进行发问。如果翻供,您可以强调其之前的认罪供述与银行流水、聊天记录高度一致,而翻供不能合理解释虚假文件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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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控告诈骗过程中,如果我发现公安和嫌疑人有关系往来,我该怎么办? 答: 根据《刑事诉讼法》,您可以申请该办案人员回避。需提供具体事实依据。同时将相关线索向同级检察院的驻公安检察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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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济南平阴县受损,嫌疑人愿意分期退还骗款,希望我同意对他适用缓刑。我要怎么做才能既拿回钱又不让他缓刑? 答: 这在实践中很难两全。但您可以提出“全额退赃是出具谅解书的前提”。如果只退了20%-30%,您可以签署《谅解书》但明确表明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意愿不强,要求实刑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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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下载了一个期货交易APP,花了9万无法提现,客服说交一笔“解冻费”才能提现。这是诈骗吗? 答: 这就是典型的诱导式诈骗,俗称“杀猪盘变种”。所谓的“解冻费”是二次收割。请立即保留APP下载链接、客服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不要心存幻想继续汇款。APP的收款账户通常为个人账户,这一点就能证明其非正规期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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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济南商河县,公安立案侦查阶段,我有一份对证明对方“明知是诈骗”有利的录音,但录音效果很差,有杂音,还能作为证据吗? 答: 只要原始录音介质存在,且能听清关键内容,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公安会委托鉴定机构对录音进行降噪处理及声纹同一性鉴定。在提交时,建议附上一份书面的录音内容整理稿,并标明每一句话对应的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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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举报“套路应聘”诈骗,即骗子入职公司后骗取工资底薪,这种案由应该怎么定? 答: 这类案件通常定性为诈骗罪。您需要梳理出嫌疑人在同一时间段内,在多家公司入职并领取薪酬,但未实际提供劳动或出勤异常的证据。对于不特定公司连续作案,属于累犯,社会危害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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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目前人在济南就诊,但我是在外地(如青岛)被诈骗的,我可以在济南报案吗? 答: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案的管辖地包括诈骗行为发生地和嫌疑人居住地。如果您目前人在济南但案件与济南无关,济南的公安机关无管辖权。您需要前往青岛(犯罪结果发生地)报案,或委托律师在异地代为报案,但最终立案单位还是案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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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需要调取公司的工商内档,但对公机关不给查,说是需要立案手续。我找律师能调到吗? 答: 律师持律师证、律所介绍信和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可以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该公司的工商内档(包括章程、股东会决议、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这对于核实对方公司是否有实际经营能力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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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给嫌疑人的转账中包括网银转账和现金存款,现金部分没有银行记录,怎么提交证据? 答: 现金部分需要佐证链条。比如您在现金存款时填写的存款凭条、嫌疑人给您出具的收条、陪同您去银行的朋友的证人证言。能补则补,不能补只能作为“数额事实”的一部分,可能影响最终认定的犯罪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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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济南历下区的案件,判决书下来了,判了退赔,但被告人在服刑没有钱。我还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 答: 可以。刑事判决中的退赔部分,生效后您可以作为执行依据,向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或其亲属)有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请第一时间向执行法官提交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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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CCTV曝光的“情感挽回服务”骗局,我也交了五万九,但对方公司还在正常运营,只是不兑现服务承诺,这算诈骗吗? 答: 如果对方根本不具备提供情感咨询服务的专业资质,且以虚假的成功案例诱导您付费,属于虚构事实。您可以联合其他受害者统计总金额,向公安以诈骗罪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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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怀疑我的贷款中介和债务人合伙骗我,制造了一套“还款凭证”,让我多还了一遍钱。刑事控告时,如何证明他们“恶意串通”? 答: 从异常时间节点入手。比如中介和债务人之间的通话记录、资金划转记录是否与“还款凭证”的产生时间高度吻合。如果二人之间在特定时间有频繁转账,且金额与您支付的金额一致,则能侧面印证共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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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一审判决诈骗罪成立,我对退赔数额不满意,我能上诉吗? 答: 作为被害人,如果是对刑事部分判决不服,无权上诉,但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如果是对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不服,有权对民事部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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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是济南的个体户,一个老客户说让我先发货后付款,结果收到货后拉黑了我。这属于“诈骗”吗? 答: 这属于典型的“先履行小额合同骗取信任,而后骗取大额货物”型合同诈骗。重点在于证明对方在最后一次大额交易时已经严重资不抵债,或者收到货后立刻转卖。您需要提供该老客户在交易前的涉诉信息,以证明其没有实际履约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