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违约金过高如何认定与调整实务解析
侯侯云飞律师
2026[泰州][合同纠纷]:违约金“过高”如何认定与调整?——以某买卖合同纠纷为例的实务解析
在合同纠纷的司法实践中,违约金条款往往是双方争议最激烈的“战场”。一方主张对方违约,要求按合同约定支付高额违约金;另一方则抗辩称违约金“过高”,请求法院予以调减。看似简单的“砍价”过程,背后涉及对《民法典》第585条的深度理解与司法裁量权的行使逻辑。
2026年,在泰州地区的一起典型买卖合同纠纷中,某设备制造公司与某采购企业签订了一份价值500万元的定制设备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若买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需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后买方因自身资金周转问题,逾期付款90天。卖方诉至法院,主张违约金高达45万元(500万×0.5%×90天)。而买方则认为,该违约金折算年化利率超过180%,远超其给卖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主要是银行贷款利息损失),请求法院将违约金调减至同期LPR的1.5倍以内。
这个案例集中反映了合同纠纷中的一个核心争议焦点:违约金调减的司法尺度与举证责任分配。
法律分析:从“意思自治”到“司法干预”的平衡
《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司法实践中,认定“过分高于损失”遵循以下逻辑:
- 损失范围的界定: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可得利益损失)。但在本案中,卖方的主要损失系资金被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
- “过分高于”的量化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及《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的精神,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予以衡量。通常,若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一般可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泰州地区的裁判口径倾向:近年来,江苏法院系统(含泰州)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对于资金占用类违约金的调减,普遍倾向于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及其上浮区间作为基准参考。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折算后远超LPR的四倍或明显高于实际损失,法院大概率会行使释明权,并依职权或依申请进行调减。
在本案中,卖方若无法举证证明其除了利息损失外,还有因买方逾期付款导致的停产损失、另行融资成本等其他损失,则45万元的违约金大概率会被认定为“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法院很可能根据买方申请,将违约金标准调低至LPR的1.5倍至2倍之间,或者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化10%-15%左右的利率计算违约金。
实务启示:举证与抗辩的关键点
对于守约方而言,务必保留因违约方逾期付款产生的实际损失证据链(如向银行融资的贷款合同及利息支付凭证、因资金断链导致的额外支出等),切勿仅依赖合同条款中的“高额违约金”而放松举证。
对于违约方而言,在抗辩违约金过高时,不仅要指出约定比例过高,更要主动提交证明“对方实际损失较小”的初步证据,以避免法院在高额违约金的既成事实下作出不利认定。
合同纠纷十组相关QA
Q1: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一定是有效的吗? A:一般有效。《民法典》承认违约金条款的效力,但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属于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则可能被认定无效。若违约金过高,并非无效,而是可申请法院调减。
Q2: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守约方还能索赔吗? A:可以。守约方可以主张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Q3:如何判断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损失? A:司法实践中,通常以实际损失为基础,若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一般可被认定为“过分高于”。但法院会综合考量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灵活判定。
Q4:主张违约金过高,谁来举证? A: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违约方主张违约金过高,应提供证据证明约定违约金远高于守约方实际损失。但守约方也应积极举证其损失的构成及合理性。
Q5:法院调减违约金有固定比例吗? A:没有绝对固定的比例。对于金钱债务逾期履行,实务中常参照LPR的1.3倍至4倍区间进行裁量。但对于非金钱债务或特定行业合同,法院会根据具体场景调整。
Q6: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主张吗? A:不可以。《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可以就超出部分另行主张赔偿。
Q7:违约金调整后,还能再要求赔偿其他损失吗? A:如果违约金已足以弥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则不能再另行主张赔偿。若调减后的违约金仍不足以覆盖全部实际损失,守约方可就差额部分主张赔偿。
Q8: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违约金通常怎么计算? A:有约定从约定,但约定的利率不宜过高(如日千分之五无效风险极大)。无约定时,可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即LPR基础上加收30%-50%计算。
Q9:合同一方违约,但守约方也有过错,违约金如何算? A:根据《民法典》第592条,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会适用“过错相抵”原则,减少违约方的违约金责任。
Q10:如果对一审法院的违约金调减结果不服,怎么办? A: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会重点审查一审法院是否滥用裁量权、是否未考虑实际损失、是否违反公平原则等情形。
关联律师:侯云飞,江苏中毅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56665708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