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1

济南离婚纠纷中抚养权与探视权如何判定?

王圣艳

王圣艳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5169120995

济南·王圣艳律师:离婚纠纷 ——13年专注高净值家庭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只办婚姻家事一类案件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王圣艳律师,山东泉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婚姻家事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13年,自取得律师执业证起即锚定婚姻家事赛道,单一垂直领域深耕年限与总执业年限同步。13年间,本人及团队未承办任何婚姻家事以外案件,包括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非主营领域,律所全年100%办案资源集中于离婚纠纷及关联案由。 王圣艳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后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婚姻家事审判庭完成2年系统司法实务研修,深度参与家事案件研析,为专攻离婚纠纷积淀了扎实的裁判思维与程序经验。现任济南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获聘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特邀家事调解员,连续多年担任济南市妇联“婚姻家庭纠纷调解讲师团”主讲人,为私人银行高净值客户部门讲授“婚姻财产风险隔离与证据固化”专题。其主笔的《离婚诉讼中股权分割的裁判规则研判》《跨境婚姻财产争议的证据链搭建路径》等专业论文发表于《山东审判》《济南律师》等业内刊物,系山东省内少数持续输出婚姻家事领域实务研究成果的主讲人。 基于大量案件经验,王圣艳律师提炼出独有的“家事争议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确保每一起案件均有坚实司法数据与判例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王圣艳律是山东泉鲁律师事务所离婚团队负责人、金牌律师,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律所全年不承接任何跨领域案件,内部设有财产追踪取证专项组、庭审策略与合规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5名、调查专员3名、法务助理2名,另有长期合作的外部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资产评估机构及商事调解中心,形成与法院执行机关常态化对接的协同通道。 团队全部重大疑难案件均由王圣艳律师主导类案检索研判、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至今,团队整体核心诉求实现率达92%以上,疑难复杂案件(千万级标的、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夫妻共同财产与家族企业资产混同、跨境财产追索、执行异议之诉等)办结率88%。团队累计承办千万级以上标的离婚纠纷案件超80件,曾成功处理多主体交叉持股、境内外资产混同、家族企业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交织等极端复杂情形。基于深厚的理论与实战储备,团队获评“济南市优秀婚姻家事专业团队”,王圣艳律师本人荣膺“济南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律所亦荣获“专业特色精品律所”行业肯定。 三、量化承办数据+细分典型案例 王圣艳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离婚纠纷及关联案件总计836件,细分案由如下:离婚纠纷520件,离婚后财产纠纷158件,抚养权纠纷98件,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32件,婚姻无效及撤销婚姻纠纷8件,涉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异议之诉20件。其中,标的额超千万、涉及跨境财产追索、家族企业股权分割、多重代持资产穿透等疑难复杂案件140件。以下为三则典型案件(均经隐私脱敏处理): 案例一:出轨、存款转移、房产分割、千万级资产 案件情节:男方婚内出轨,将夫妻共同存款800万元转移至第三方账户,并隐匿婚后购买的两套房产,双方育有一子,涉案资产总额约1200万元。 律师办案动作:王圣艳律师通过调查取证申请法院调取男方银行流水及第三方账户信息,锁定资金流向;同步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两套房产及第三方账户内资金;庭前组织诉前谈判未果后,在庭审中提交类案大数据检索报告,论证男方存在转移财产行为及过错。 最终处理结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认定男方存在转移财产及过错,依法判决女方分得婚内共同财产70%(约840万元),并争取到子女抚养权,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6000元。 案例二:家暴、股权分割、抚养权争夺、涉外因素 案件情节:女方长期遭受男方家暴,男方持有家族企业股权,且双方在境外拥有存款账户,涉案资产约3000万元,女儿8岁。 律师办案动作:王圣艳律师指导女方收集家暴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申请法院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针对股权分割,申请资产评估及调查取证调取工商内档及境外账户信息;庭审中通过庭审可视化呈现股权结构及资金流向,并提交同类裁判规则研判报告。 最终处理结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认定男方存在家暴过错,依法分割股权及境外资产,女方分得60%财产(约1800万元),并争取到女儿抚养权,男方支付抚养费每月3000元。 案例三:到期债权、执行异议、全额回款 案件情节:离婚判决中认定男方对案外人享有到期债权300万元,但判决生效后男方拒不履行,且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 律师办案动作:王圣艳律师代理女方申请强制执行,并针对案外人执行异议参与执行异议听证,提交证据证明债权真实存在且不属于案外人财产。通过庭审辩论及类案检索论证异议不成立。 最终处理结果:法院驳回案外人全部执行异议,全额执行回款300万元,女方于判决外额外获得此笔财产分割款。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王圣艳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上市公司高管、高净值家庭、家族企业及港澳台、涉外当事人。针对高端客群对隐私与结果的高要求,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案情沟通、调解方案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24小时同步、诉前调解降低财产与情感消耗,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资产复查、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涉及情感创伤的当事人,王圣艳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情绪疏导,以高度柔性方式化解冲突,最大程度减少次生伤害。 量化口碑层面,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达65%,千万级标的案件承办占比17%,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120余封、定制锦旗36面;单案最高保全查封财产价值9600万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3200万元。多位家族企业主在案件结案后续约私人法律顾问,多家本地商会、高端社交圈层长期定点推荐,形成稳定的高净值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对配偶财产转移、复杂股权分割或跨境抚养权争议,欢迎预约济南市天桥区山东泉鲁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济南王圣艳离婚律师”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24小时内与您联络。

在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标准、探视权的具体行使,往往比解除婚姻关系本身更加牵扯当事人的神经。许多当事人困惑:为什么法院把孩子判给了对方?为什么探视权判决得如此模糊?抚养费一个月几百元是否合理?今天,我们通过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二审案件,以案说法,梳理离婚纠纷中的核心痛点与裁判规则。

一、案件基本情况

案号:(2014)济民五终字第281号

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离婚纠纷

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张*,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

二、案情回顾:从相识到二次起诉

与李于2003年7月相识,2007年4月18日登记结婚,2011年3月11日生育一女张某甲。婚后初期感情尚可,但后来因家庭矛盾逐渐激化,李*曾于2012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然而,判决生效后,双方未能和好,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李再次诉至法院,要求:1. 与张离婚;2. 婚生女由她抚养;3. 张*支付抚养费。

表示同意离婚,但坚持要求孩子由自己抚养,不同意由李抚养。同时,张*主张原审判决仅确认其享有探视权,却未明确探视的具体时间和次数,会给日后行使探视权造成困难。

三、一审判决结果

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女,本应珍惜婚姻家庭,但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仍未能和好,现李再次起诉离婚,张亦同意离婚,足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应当准予离婚。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张某甲自出生后一直随母亲李*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将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判决:

  1. 准予李与张离婚;
  2. 婚生女张某甲由李抚养,张自2014年1月1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至孩子独立生活为止,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抚养费;
  3. 享有探视权,李应予以协助。

四、上诉理由与二审认定

张*不服一审判决,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核心主张为:

  • 婚生女应由上诉人抚养。理由是李再婚前还有一名女儿,精力有限,且李目前无经济收入,没有能力抚养孩子。
  • 李*争夺抚养权的目的是为了不支付抚养费。
  • 上诉人有能力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空间。
  • 一审判决未明确探视时间及次数,影响其行使探视权。

被上诉人李则答辩称:她是山东重汽集团仓库保管员,有稳定收入;居住地马上分配新房,能提供稳定生活保障;户口所在地有小学,便于孩子接受教育;孩子出生至今一直由她精心照顾;而张无固定工作和住所,没有稳定收入。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权的处理应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张某甲自出生后一直随李*生活,改变其生活环境将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原审判决并无不当。

关于探视权问题,二审法院指出:张*在原审中并未对探视权提出具体请求,原审判决原则性确认其享有探视权并无不当。具体如何行使探视权,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另行主张权利。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本案法律要点深度解析

1. 离婚诉讼:第一次判不离,第二次一定能离吗?

实践中,法院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不存在法定离婚事由(如家暴、重婚、遗弃、恶习屡教不改等),往往持谨慎态度,给双方一个和好的机会。但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仍未能和好的,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

本案中,李*第一次起诉未获支持,后再次起诉,双方均同意离婚,法院据此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这提醒当事人:若第一次判不离,不必灰心,判决生效后继续保持分居、不再和好,等待六个月后再次起诉,获得支持的概率很高。

2. 抚养权归属:法院考量的核心是什么?

本案争议焦点集中在孩子的抚养权。二审法院的核心裁判逻辑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细化为以下几个维度:

| 考量因素 | 本案女方情况 | 本案男方情况 | |---------|------------|------------| | 孩子长期随谁生活 | 出生后一直随母亲生活 | 未直接抚养 | | 经济收入稳定性 | 山东重汽集团职工,有稳定收入 | 无业,收入不稳定 | | 居住条件 | 城中村可分配新房,有学区 | 无固定住所 | | 教育配套 | 户口所在地有小学,便于教育 | 未提及 | | 是否改变生活环境 | 维持现状有利于成长 | 改变环境有不利影响 |

可以看出,抚养权并非单纯比较经济条件,而是综合考量谁更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教育和情感环境。 尤其是“孩子长期随一方生活”这一事实,在司法实践中权重很高。法院普遍认为,强行改变孩子的既有生活环境,可能对其心理和成长造成不利影响。

3. 探视权:为什么判决往往只写“享有探视权”?

很多当事人在拿到判决书后会发现,探视权条款往往只有一句“被告享有探视权,原告应予协助”,而没有具体到每周哪天、几点到几点、能否接走过夜等细节。

本案二审明确回应了这一问题:当事人在原审中未对探视权提出具体请求,法院原则性判决并无不当;具体行使方式可协商,协商不成可另行主张。 这提示广大当事人:

  • 起诉时如果对探视有具体安排,务必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例如“每周六上午9时至周日下午17时探视”“暑假连续探视15天”等;
  • 如果在判决后对方不配合,可以针对探视权另行起诉,要求明确具体方案;
  • 判断“是否影响孩子正常学习生活”是法院细化探视方案的重要参考标准。

4. 抚养费:每月300元是否合理?

本案判决张*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在2014年的背景下处于较低水平。但需要说明的是,抚养费的确定遵循以下逻辑:

  • 有固定收入的,按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
  • 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具体数额还会参考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

因此,抚养费数额应当结合案件所在地区、时间、当事人收入等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对于当事人而言,比较困难的在于证明对方的真实收入,若对方无固定工作或隐瞒收入,法院往往只能结合当地基本生活水平酌定,所以“举证收入”是争取高额抚养费的关键环节。

六、离婚纠纷实务操作建议

结合本案反映出的问题,笔者给正在经历或即将面临离婚纠纷的当事人以下建议:

① 起诉离婚前的准备工作

  • 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聊天记录、录音录像、报警回执、分居证明、证人证言等;
  • 如果已第一次起诉判不离,注意保存双方未能和好的证据,如分居时间、搬家凭证、邻里证明等;
  • 梳理夫妻共同财产线索,防止对方转移隐匿。

② 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清单

  • 日常生活记录:孩子的出生证明、疫苗接种记录、医疗记录、幼儿园/学校接送记录、家长群聊天记录等,用以证明你长期实际照顾孩子;
  • 生活环境证明:稳定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或长期租赁合同、学区内学校证明、居住社区环境照片;
  • 经济能力证明:工资流水、工作证明、纳税记录、存款证明;若暂无收入,可提供未来就业计划或家庭支持说明;
  • 对方不利因素:对方家暴记录、酗酒、赌博、重大疾病、无固定住所、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等证据;
  • 孩子意愿:若孩子已满八周岁,法院会充分听取其真实意愿,可申请法院单独询问。

③ 探视权约定技巧

在调解或诉讼中,尽量将探视方案具体化:

  • 每周固定时间:建议明确“每周六上午9点至周日下午17点”;
  • 节假日分配:春节、国庆、寒暑假轮流或分成若干段;
  • 接送方式:明确由谁接送、在哪里交接、是否可以提前通知;
  • 突发调整规则:提前几天通知、因特殊情况可申请补探视等;
  • 制约机制:约定对方不配合探视时的处理方式,如由学校或第三方机构协助。

④ 抚养费保障方案

  • 尽量在调解书中明确逾期支付责任;
  • 若担心对方拖欠,可以申请法院直接扣划工资或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 孩子日后教育、医疗大额支出,最好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按实际发生额平均分担;
  • 孩子实际需求增加时,可另行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⑤ 二审中事实认定的影响

本案上诉人在二审中试图主张女方无收入,但女方提供了工作及收入证明,法院最终采纳了答辩意见。可见,二审并非重新“吵架”,而是以证据为中心进行审查。 一审中形成的证据链越完整,二审被改判的可能性就越低。当事人应当在起诉之初就委托专业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做好证据组织,而不是等到败诉后再补救。

七、结语

离婚案件,尤其是抚养权纠纷,从来不是“赢”与“输”那么简单。孩子不是物品,法院的每一次裁判都在努力寻找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方向。如果你正面临类似纠纷,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理性评估自身条件,不斗气、不赌气,才能为自己和孩子争取最好的法律结果。


八、常见咨询问答(济南地区)

  1. 问:我是济南市历下区的,想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夫妻共同财产证据(如房产证、银行存款、车辆登记证)、感情破裂证据(如聊天记录、报警回执、分居证明)等。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如果被告在历下区居住,可向历下区法院起诉。

  2. 问:我是济南市长清区的,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多久可以再起诉?
    答:第一次判不准离婚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需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本案中李*在2012年起诉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再次起诉获得支持,说明判决生效后双方未能和好的,第二次起诉法院大概率会判离。

  3. 问:抚养权判给母亲还是父亲,法院主要看什么?
    答:法院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核心原则。考虑因素包括:子女年龄、长期随谁生活、生活环境稳定性、父母的经济收入、居住条件、教育条件、品行健康状况、子女本人意愿(八周岁以上)等。本案孩子出生后一直随母亲生活,改变环境不利于成长,故判归母亲。

  4. 问:我在济南市市中区,男方没有稳定工作,我能争取到抚养权吗?
    答:经济收入是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女方有稳定收入、固定住所、孩子长期随你生活,都是有利条件。本案被上诉人在山东重汽集团工作,有稳定收入,而男方无业,最终抚养权判归女方。

  5. 问: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答:司法实践中,抚养费一般为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20%-30%,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确定。本案2014年判令每月300元,体现了法官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和双方实际情况的酌定权。现在起诉可主张随物价水平调整的合理数额。

  6. 问:我是济南市槐荫区的,离婚后对方不让我探视孩子,怎么办?
    答: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就探视权问题另行起诉。本案二审法院指出,具体行使探视权可协商,协商不成可另行主张。法院判决原则性享有探视权,但未细化时间和方式,实践中当事人应尽量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中明确每周/每月的探视时间、交接地点、节假日安排。

  7. 问:探视权能强制执行吗?
    答: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对孩子人身采取强制措施。如果一方拒不配合行使探视权,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可对阻碍方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严重情形下可申请变更抚养关系。本案判决虽原则性判定探视权,但建议在协议中约定具体方案更利于执行。

  8. 问:我离婚时没要抚养费,现在孩子大了我想主张,能行吗?
    答:可以。离婚后,子女可以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并非固定不变,可因医疗、教育等实际支出增加而要求增加。建议向济南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之诉。

  9. 问:我是济南市章丘区的,我现在想离婚,但结婚证被对方藏了怎么办?
    答: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或者携带身份证到原登记机关查询婚姻登记档案。起诉时向法院提交该证明即可。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建议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10. 问:二审上诉期是多长时间?
    答:民事判决的上诉期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裁定为10日内。本案中张*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如果错过上诉期,可以申请再审,但难度较大。

  11. 问:我是济南市天桥区的,对方常年家暴,我起诉离婚能一次判离吗?
    答:如果能够提供家暴证据,如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医院病历、录音录像等,法院调解无效后应准予离婚。家暴是法定离婚事由,且对子女抚养权归属不利。建议做好证据保全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2. 问:我没工作,全职在家带孩子,离婚时能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吗?
    答:经济收入并非决定性因素。如果孩子长期随你生活、你具备照顾能力和条件,法院通常倾向于维持现状。本案男方上诉称女方无收入,但二审认定女方有稳定工作,未采纳男方主张。若你暂无收入,可以主张抚养费并说明未来就业计划。

  13. 问:济南市高新区法院和历下区法院都可以管辖离婚案件吗?
    答: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在高新区但属于历下区辖区内,则以被告住所地为准。具体管辖需结合被告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14. 问:我和男方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给他,现在反悔了想变更,可以吗?
    答:可以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变更条件包括:直接抚养方患病、虐待子女、不尽抚养义务、子女意愿(八周岁以上)、继续随其生活不利于身心健康等。需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15. 问:离婚后孩子改姓需要什么手续?
    答:未成年子女改姓需父母双方书面同意,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若一方不同意,另一方不能单方改姓。法院不会判决强制改姓,但姓氏问题不影响抚养权归属。

  16. 问:我是济南市历城区的,我和妻子已经分居三年了,我能要求离婚吗?
    答: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法定离婚事由。法院会审查分居原因、时间、是否有和好可能。如果分居期间互不往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后应准予离婚。注意收集分居证明,如租房合同、居住登记等。

  17. 问:离婚时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吗?
    答:可以,但需要对方同意且有给付能力。实务中多数为按月支付,本案判决为每月支付一次,于每月10号前支付,这种定期给付方式便于执行。若担心对方拖欠,可以要求判决中明确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18. 问:我是济南市平阴县的,我在济南市区工作,能在济南市区法院起诉离婚吗?
    答:起诉离婚需确定管辖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在济南市区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可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在平阴,则向平阴县法院起诉。

  19. 问: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还有救济途径吗?
    答: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在六个月内申请再审。但再审审查严格,须有法定事由。本案二审判决作出后即生效,当事人应主动履行抚养费给付和协助探视义务。

  20. 问:离婚诉讼中,法院一定会调解吗?
    答:离婚案件必须先行调解,这是法定程序。本案一审“案经调解未果”后作出判决,二审也“案经调解未果”。调解并非强制达成一致,调解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

  21. 问:我是济南市济阳区的,丈夫出轨,我提出离婚可以多分财产吗?
    答:法律上,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在分割财产时可以照顾无过错方。但“出轨”需要证据,且并非所有出轨都能达到多分财产的条件。建议搜集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本案因双方无共同财产,未涉及分割问题。

  22. 问:孩子两岁半,一直由奶奶带着,女方想要抚养权,有机会吗?
    答:孩子未满两周岁,原则上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随谁生活需比较抚养条件。奶奶带孩子是协助抚养,不能替代母亲的抚养权。本案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法院判归母亲。如果孩子长期由奶奶带,父亲有一定竞争力,但母亲可主张孩子成长需要母亲陪伴。

  23. 问: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我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答:需提交执行申请书、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证明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材料、身份证明等,到一审法院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法院可冻结工资卡、查封财产。如果对方仍不履行,可限制高消费甚至纳入失信名单。

  24. 问:离婚诉讼中,起诉费用是多少?
    答: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双方各半负担。经济困难可申请减免或者缓交。

  25. 问:我是济南市钢城区的,对方是外地的,我在济南能起诉吗?
    答: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在济南市钢城区有经常居住地,则可以在钢城区法院起诉。本案被告户籍在济南,由济南法院管辖没有争议。

  26. 问:探视权包括带孩子外出过夜吗?
    答: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可以约定白天探视、周末探视或假期共同生活。本案仅为原则性判决探视权,未细化具体方式。建议在协议中明确是否可接走孩子过夜、寒暑假如何分配等。

  27. 问:起诉离婚后,对方恶意转移财产,我该怎么办?
    答: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查封房产车辆。如果发现转移行为,离婚时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本案双方无共同财产,未出现该情况,但实务中务必注意及时固定证据。

  28. 问:我是济南市商河县的,离婚时我在外地上班,不方便经常开庭怎么办?
    答: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但离婚案件当事人原则上应当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如果因工作原因无法请假的,可申请线上开庭,现在不少法院支持远程视频庭审。

  29. 问:抚养费纠纷和离婚纠纷能一起起诉吗?
    答:离婚时可以一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离婚后单独主张抚养费或增加抚养费,需另行起诉。本案原审判决已将抚养费一并解决,因此不需要另行主张。

  30. 问:我是济南市莱芜区的,对方下落不明,我还能离婚吗?
    答:可以。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可申请宣告失踪,然后起诉离婚;或者直接起诉,法院通过公告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审理判决。若对方失联,离婚程序会相应延长。

  31. 问:离婚判决后,孩子抚养权归我,对方却把孩子抢走了怎么办?
    答:可以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要求对方交还子女。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情节严重的,可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同时,如果对方有抢夺藏匿子女行为,可申请变更抚养关系。建议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证据。

  32. 问:离婚时答应不要抚养费,之后可以反悔吗?
    答:可以。抚养费是子女的法定权利,父母放弃的情形并不影响子女日后提出合理要求。若日后经济状况变化或需求增加,可依据实际情况主张抚养费。本案中法院酌定抚养费,说明法院会主动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

  33. 问:我是济南市天桥区的,结婚证在济南领的,现在两个人都在外地,可以回济南起诉离婚吗?
    答:如果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被告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济南作为婚姻缔结地并不当然有管辖权,建议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34. 问:我是济南市长清区的,离婚调解书和判决书有什么区别?
    答:调解书是双方达成一致后由法院确认出具,签收后即生效,不存在上诉期;判决书作出后有一方不服可以上诉,上诉期内不生效。调解有利于修复关系、快速履行,但在抚养权和财产问题上务必详尽约定。

  35. 问:离婚时对方伪造债务怎么办?
    答:可申请对债务的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审查债务凭证、款项流向等。如果查实伪造债务、意图侵占你财产,可以在分割财产时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情节严重的可追究法律责任。


王圣艳,山东泉鲁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