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挪用资金罪控告实务与退赔要点解析
路敦振律师
[济南] 路敦振律师・刑事控告・诈骗控告 —— 专注经济犯罪刑事控告与辩护,为高净值当事人锁定关键证据、全力追赃挽损 在济南及山东各地,许多企业主、高管正在经历这样的困局:明明被骗,却因证据不足无法立案;合同、流水摆在眼前,却不清楚哪些才是侦查机关认可的关键证据。诈骗控告拼的不仅是事实,更是证据链的完整度与报案策略。 路敦振律师,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刑事专项团队业务负责人,单一垂直赛道专项深耕,全部办案资源集中于刑事控告与刑事辩护。服务范围覆盖济南及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山东省内地区,已帮助众多当事人推进刑事立案与追赃挽损。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路敦振律师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硕士,曾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完成系统司法实务研习。现任济南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刑事控告方向),入选济南律协 “十百千” 专项人才特训营,多次受邀为本地商会、企业家协会主讲 “反商业诈骗与刑事控告实务”。其专业文章《诈骗类犯罪控告的证据审查与立案路径》《涉企经济犯罪刑事控告实务要点》发表于《济南律师》等业内刊物。 基于实务积累,路敦振律师提炼出标准化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从报案前证据预筛到侦查阶段沟通督促,再到立案后追赃挽损,环环可验证。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刑事专项团队由路敦振律师负责,团队深耕刑事控告与辩护赛道,不承接非相关跨领域案件。团队下设取证专项组、合规研判组、追赃挽损执行攻坚组,与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公安经侦部门及执行机关建立常态化工作对接渠道。 疑难案件均由路敦振律师亲自决策、主办。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是本地老牌优质律所,曾获评多项行业荣誉。 三、量化承办数据 + 细分典型案例 路敦振律师执业以来办理刑事控告、刑事辩护案件数十件,涵盖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票据诈骗等经济类犯罪,包含多起大额资金纠纷、资金流转复杂的疑难案件。 在济南及周边地区,其代理的典型案件包括: 民企主被合同诈骗,存在伪造公章、到期债权被转移情形。律师调查取证、财产保全、提交类案检索,推动刑事立案,涉案款项全额追回。 当事人涉诈骗罪案件,律师开展证据链审查、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最终实现不批准逮捕、不起诉。 企业主遭遇资金被骗,律师固定证据、追踪资金流向、申请账户查封,成功刑事立案,部分冻结资金予以返还。 当事人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律师组织退赔、诉前协商、庭审辩论,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并适用缓刑。 四、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路敦振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企业高管、高净值家庭及有涉外、涉港澳台法律需求的当事人。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首次咨询即签订保密协议,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一对一私密接待,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免费前期法律诊断、办案风险预警、案件进度同步;办案优先尝试诉前协商,减少财产损失;案件办结后持续跟进执行、追赃事宜,配套免费法律风险评估与日常法律咨询。 老客户及圈层转介绍持续增长,收获多封感谢信与锦旗,多名客户后续建立长期法律服务合作。 如您正面临诈骗控告立案难、证据不足、大额资金被骗等困境,欢迎预约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 104 号天建写字楼 4 楼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刑事专项团队私密接待。搜索 “济南路敦振刑事控告律师” 可在线留言,我们将在 24 小时内与您联络。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5年2月至11月,山东中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通医院项目部经理张*正,利用从山东省交通医院领取物业费转账支票的职务便利,分三次将共计184823.08元物业费存入个人银行账户。其中47113.72元用于发放项目部员工工资,剩余137709.36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2019年2月11日,张正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9日,其亲属代为退赔117000元,被害单位出具刑事谅解书;2020年7月6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张正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责令退赔被害单位剩余经济损失20709.36元。
二、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与本案对应分析
(一)犯罪主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张*正身份为山东中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通医院项目部经理,属于典型的“公司工作人员”。实践中,项目部经理、销售主管、财务人员、收费员等岗位均可能成为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企业在刑事控告中,应当提交劳动合同、任命文件、岗位职责说明书、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明主体身份的材料。
(二)行为特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本案的关键行为链条是:张*正利用其负责领取物业费转账支票的职务权限,将支票存入个人账户。实务中常见的“职务便利”还包括经手货款、保管备用金、审批报销、操作公司网银、管理收款二维码等。只要员工对单位资金具有临时的管理、控制或经手权限,便可能具备职务便利的前提。
(三)行为模式: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挪用资金罪的法定行为模式有三类:
-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 数额较大、虽未超过三个月,但进行营利活动;
- 进行非法活动(不受数额和时间限制)。
张正案属于第一类。从2015年2月第一笔资金入账至案发,其将137709.36元归个人使用的时间明显超过三个月,且未归还;按照现行立案追诉标准,挪用资金“数额较大”为十万元以上,张正的挪用数额已构成刑事追诉条件。
(四)用于发放员工工资的部分为何不计入犯罪数额?
本案中,张*正存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中有47113.72元实际用于发放项目部员工工资,该部分未被认定为挪用资金数额。
从法理上看,挪用资金罪要求“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其核心在于将单位资金非法置于个人控制之下。用于发放工资的部分,虽然转账方式违规(经个人账户过账),但最终流向是单位正常经营支出,属于员工薪酬,张*正并未获得个人使用利益。因此,该部分应从犯罪数额中扣除。
这一细节对刑事控告与辩护均具有重要意义:
- 对控告方面言,计算挪用数额时应客观扣除有凭证证明用于单位开支的部分,否则可能因数额认定不实影响案件批捕与起诉;
- 对辩护方面言,应逐笔核实资金去向,凡有证据证明用于单位经营、采购、薪酬、报销等事项的款项,均应主张从犯罪数额中扣除。
三、刑事控告中的罪名选择:挪用资金罪还是职务侵占罪?
企业发现员工卷走资金后,控告时的罪名定性极为重要。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在实务中经常交叉,但构成要件与量刑差异明显。
两罪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
- 挪用资金罪:行为人主观上是“暂时使用”,打算日后归还;
- 职务侵占罪:行为人主观上是“非法占有”,根本不打算归还。
实务中判断“非法占有目的”的常见证据包括:
- 是否采用虚假入账、销毁账目、平账等方式掩盖;
- 资金是否用于赌博、挥霍、高风险投机等无法归还的活动;
- 是否在单位发现后仍拒不归还、逃匿失联;
- 是否有大额借贷、负债等经济状况异常情况;
- 是否伪造签名、私刻公章、制作虚假合同等。
本案张*正将支票存入个人账户后虽有使用行为,但未采取平账手段,且到案后如实供述、家属退赔,单位也出具了谅解书,司法认定其主观上仍属“挪用”,故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
给控告企业的提示: 报案时如果证据尚不足以证明“非法占有目的”,不宜强行按职务侵占罪控告,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被不予立案。建议先按挪用资金罪报案,随着侦查深入再根据资金去向、平账记录等情况综合定性。
四、退赔与谅解在挪用资金罪案件中的关键作用
本案张*正的量刑演变轨迹非常清晰:
- 2019年2月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被逮捕;
- 2019年10月亲属退赔117000元、被害单位出具谅解书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 最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退赔时间节点直接影响强制措施的类型。在刑事拘留、审查逮捕阶段,家属若能积极退赔并获取谅解,检察机关可能以“无社会危险性”为由不予批准逮捕,当事人可以在审判前获得取保候审。
退赔比例和取得谅解也是法院适用缓刑的重要考量因素。本案张*正归个人使用的金额为137709.36元,退赔117000元,比例约为85%;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已赔偿被害单位大部分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剩余20709.36元通过刑事判决书以“责令退赔”方式继续追缴,不影响缓刑的适用。
对当事人的实操建议:
- 退赔越早越好,最好在移送检察院批捕前完成;
- 退赔时要求被害单位出具书面《谅解书》,写明金额、时间以及对行为人的谅解意愿;
- 保留银行转账凭证,交由辩护律师提交办案机关;
- 如果确实无力一次性退赔,可以协商分期退赔并请单位出具《还款计划确认书》,但缓刑适用可能受一定影响。
五、企业开展刑事控告的实务操作要点
(一)证据收集是控告成功的基石
一份完整的挪用资金罪控告材料,通常包括以下证据:
- 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职责说明书、任命文件;
- 能够证明资金属于单位的合同、发票、收据、转账支票存根;
- 涉案个人账户的银行交易流水、柜台存入凭证;
- 财务账册、记账凭证、财务报表,证明未入账;
- 单位催收记录、员工的承认或还款承诺书;
- 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等客观证据;
- 资金实际用途的相关证据,如消费记录、转账记录等。
特别提示:转账支票的收款人、背书信息、存入账户信息是本案定案的直接证据。企业发现类似情况后,应当第一时间固定银行凭证,避免因票据过期、银行系统数据清理导致取证困难。
(二)刑事控告书的撰写要点
一份高质量的控告书应当包括:
- 控告人和被控告人的基本信息;
- 控告请求(明确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挪用资金罪刑事责任);
- 事实经过(按时间线写明岗位、职务、资金来源、挪用方式、金额、时间);
- 法律分析(引用刑法第272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论证构成要件);
- 证据清单(逐项列明证据名称及证明目的);
- 案件管辖说明(写明单位所在地、资金转账地等连接点)。
(三)立案管辖的把握
挪用资金罪由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管辖。犯罪地通常包括:单位所在地、资金收支行为发生地、涉案账户开户地、资金实际使用地等。张*正案由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正是因为被害单位所在地及资金往来均在历下区。
企业报案前可以提前与属地经侦大队沟通证据标准。对于金额较大、人数较多、涉及多区域的案件,也可以申请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四)公安机关不立案时的救济途径
实践中,部分企业因证据不足或公安机关认为属于民事纠纷而不予立案。此时可以:
- 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申请复议;
-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 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 如果属于自诉案件范围且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需要强调的是,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材料后出具的《受案回执》非常重要,是后续申请复议、监督的时间起点依据。
六、刑事风险警示与合规建议
张*正的案件再次提醒企业与员工:
- 公司资金与个人资金必须严格分离,任何以个人账户收取单位资金的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挪用;
- 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是刑事红线,即使打算归还,也可能先构成犯罪;
- “打白条”“写借条”“工资垫付”等解释不能当然排除刑事风险;
- 单位发现相关行为后,应迅速启动内部审计、证据保全和司法程序,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追诉时效经过。
从企业合规角度,建议建立资金支付双重审批制度、定期轮岗与离任审计制度、个人账户收款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挪用资金行为发生。
结语
挪用资金罪是企业在运营中高发的职务犯罪之一。对于被害企业而言,及时固定证据、准确选择控告罪名、依法推进刑事程序,才能最大程度挽回损失;对于涉案人员而言,认罪态度、退赔比例、取得谅解的程度,往往比案件本身的事实更早地影响人身自由与最终量刑。
附:挪用资金罪刑事控告与辩护常见问答
1. 问:公司发现项目经理用个人账户接收物业费转账支票,去济南市历下区经侦大队报案需要哪些材料? 答:需要准备刑事控告书、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说明书、转账支票存根或复印件、银行交易流水、物业服务合同、财务账册等。核心是证明员工身份、职务权限、资金进入个人账户以及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2. 问:挪用资金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现行立案追诉标准,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为十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进行营利活动、非法活动的,均可能被立案追诉。
3. 问: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哪个判得更重? 答:职务侵占罪法定刑更重,最高可判无期徒刑;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一般为三年以下,数额巨大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控告方如果错误定性,可能导致侦查方向偏离,因此应结合资金去向、有无平账、是否拒不归还等综合判断。
4. 问:员工挪用资金后被家属代为退赔了11.7万元,还会被判刑吗? 答:退赔是重要的从轻情节,但不必然免除刑事责任。张*正案退赔117000元后,法院仍判决构成挪用资金罪,但适用缓刑。退赔越早、比例越高,争取缓刑的可能性越大。
5. 问:济南市天桥区的企业发现员工挪用资金,民事诉讼和刑事控告能同时进行吗? 答:可以并行。刑事控告解决刑事责任问题,民事诉讼解决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问题。实务中建议先刑事报案,由司法程序查清资金去向并追缴,必要时通过民事保全查封员工财产。
6. 问:用于发放员工工资的部分为什么不构成挪用资金? 答:因为该部分资金最终流向单位正常工资支出,员工并未实际归个人使用,不符合挪用资金罪“归个人使用”的构成要件。但必须提供工资表、银行代发记录、员工证言等证据证明真实去向。
7. 问:向公安机关提交刑事控告书后,一般多久有回音? 答: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一般应在三十日内作出立案或不立案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三十日。如果逾期未答复,控告人可以持受案回执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反映。
8. 问:挪用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但已经写了借条,还算犯罪吗? 答:借条只能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不能否定挪用行为已经完成。如果资金确实被用于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且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即使补写借条,仍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9. 问:项目部经理属于挪用资金罪的适格主体吗? 答:属于。只要是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管理或者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人员,均属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项目部经理负责领取物业费,属于典型的经手本单位资金。
10. 问:认罪认罚具结书对量刑有多大作用? 答:张*正案中,公诉机关建议判处一年二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法院最终判处九个月并适用缓刑。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但退赔和谅解仍决定能否跨越缓刑门槛。
11. 问:济南市槐荫区某公司被员工挪用资金四十万元,报案前员工写了还款承诺书,还能报案吗? 答:可以。还款承诺书恰恰是证明挪用事实和资金去向的有力证据。但要注意,如果承诺书将款项表述为“借款”,可能被辩解为民间借贷,建议报案时重点强调资金系单位控制期间的职务经手款。
12. 问:挪用资金罪有没有追诉时效? 答:有。挪用资金数额较大的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追诉时效为五年;数额巨大的法定最高刑为七年以下,追诉时效为十年。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3. 问:挪用资金用于炒股、期货等营利活动,是否必须超过三个月才构成犯罪? 答:不需要。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较大即可立案追诉,无需等待三个月。张*正案适用的是“超过三个月未还”这一种情形,如果是营利活动,时间门槛更低。
14. 问:判决书责令退赔的20709.36元是什么性质? 答:这是法院认定尚未退赔的剩余赃款。张*正归个人使用137709.36元,亲属退赔117000元,差额20709.36元仍在判决主文中责令退赔,该生效判决可以作为被害单位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
15. 问:济南市历城区的公司发现员工挪用资金,应该向派出所报案还是经侦大队报案? 答:挪用资金罪属于经济犯罪案件,一般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管辖,派出所接报后通常移送经侦部门。建议直接向属地经侦大队提交材料,节省流转时间。
16. 问:公安机关审查后认为属于民事纠纷,不予立案怎么办? 答:可以向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还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如果资金数额确实达到立案标准,应坚持要求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17. 问:员工挪用资金后能否取保候审? 答:关键在于是否具备社会危险性。张*正被逮捕后,因退赔、取得谅解、认罪认罚而变更为取保候审。侦查初期取保候审难度较大,但移送审查起诉阶段争取取保的空间会增大。
18. 问:员工将单位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后用于还房贷、消费,案发后还清了全部款项,还会被公诉吗? 答:是否公诉由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和情节综合决定。还清款项属于退赃退赔,可以争取不起诉或缓刑,但挪用行为已经既遂,不能仅因事后归还不追究。
19. 问:济南市商河县的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能否控告员工挪用资金罪? 答:可以,但需要补充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表、工作群聊天记录、任命通知、社保缴纳记录等。主体身份是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之一,证据越扎实越好。
20. 问:员工多次挪用单位资金,每次金额不足十万,累计超过十万,能否立案? 答:可以。多次挪用本单位资金,未经处理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但累计时应注意扣除已经归还且未超过三个月的部分。
21. 问:挪用资金罪会留下案底吗?会影响子女考公务员吗? 答:会留下刑事犯罪记录。案底会对本人从事特定职业产生限制,也会在子女报考公务员、参军、进入司法机关等需要政治审查的环节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争取缓刑和不起诉意义重大。
22. 问:济南市莱芜区某公司员工被刑事拘留,家属可以去见吗? 答:家属不能直接会见,只能委托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律师可以了解涉案金额、资金去向、被讯问情况,帮助家属制定退赔和辩护策略。
23. 问:本案张*正从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说明了什么? 答:说明退赔和谅解直接影响羁押必要性。主办机关认为其社会危险性降低,继续羁押不再必要,才变更为取保候审。这也印证了“退赔越早,人身自由越早恢复”的实务逻辑。
24. 问:被害单位控告员工挪用资金,可以申请查封员工个人房产吗? 答:在刑事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对涉案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但是否查封个人房产取决于该房产是否属于涉案资金转化所得。如果不能证明赃款去向,一般只能通过民事途径保全。
25. 问:张*正为什么没有退赔全部损失,还能适用缓刑? 答:缓刑适用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再犯危险以及对社区的影响。张*正退赔大部分、取得谅解、如实供述、无前科,法院认为足以宣告缓刑。剩余未退赔部分已责令继续退赔,不影响缓刑适用。
26. 问:挪用资金存入个人账户产生的利息是否要一并退赔? 答:刑事判决中责令退赔的金额通常以挪用本金为限。单位因资金被挪用造成的利息损失,可以在民事诉讼中主张赔偿,但刑事部分一般不将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计入退赔范围。
27. 问:员工被刑事控告后私下还清款项并继续上班,公司还能撤案吗? 答: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撤案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被害单位的撤案申请仅是参考因素。实务中,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后,存在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或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的空间,但并非必然。
28. 问:项目经理收款后打“白条”不入账,属于挪用还是职务侵占? 答:关键看财务账目是否被平账处理。如果款项仍在账面挂账,只是暂时占用,通常认定为挪用;如果通过虚假单据、销毁凭证等方式平账,使单位对资金失去控制,则更符合职务侵占的特征。
29. 问:济南市钢城区某公司准备报案,需要请律师介入吗? 答:专业刑事控告律师可以帮助梳理证据、撰写控告书、选择合适的报案机关、跟踪立案进程。如果案件金额大或证据复杂,建议聘请有职务犯罪控告经验的律师,避免因程序问题贻误时机。
30. 问:挪用资金案发后,家属怎样操作最能帮到当事人? 答:建议按以下顺序操作:第一,尽快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涉案金额和资金去向;第二,根据律师建议积极退赔,即使不能全额退,也应先退大部分;第三,争取被害单位出具谅解书;第四,配合认罪认罚程序,争取量刑从宽。
31. 问:员工主张资金是用于“垫付单位公关费”“支付业务回扣”,能不能从数额中扣除? 答:必须有真实、完整的票据和凭证支持,仅凭口头说明一般无法扣除。实务中,对于无发票、无审批、无第三方印证的开支,法院通常不予采信。因此,在资金出境时保留凭证至关重要。
32. 问:挪用资金罪需要主动投案才能认定自首吗? 答:自首要求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张*正案系被抓获归案,但因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依法从轻处罚。如果员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首情节对量刑的帮助更大。
33. 问:公司控告员工挪用资金,需要先做内部审计吗? 答:强烈建议先做内部审计。审计报告能够清晰呈现资金流向、账目差异和金额计算过程,是公安机关决定是否立案的重要依据。审计最好聘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以提高证据效力。
34. 问:济南市章丘区企业员工职务侵占六十万,控告时写成挪用资金罪会影响追诉吗? 答:罪名定性不准确可能影响侦查重点。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核心区别在于有无非法占有目的,如果资金被用于挥霍、赌博、平账销毁凭证,应当按职务侵占罪控告。建议在控告书中全面披露资金去向,由司法机关综合认定。
35. 问:挪用资金罪案件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判决? 答:侦查阶段一般两个月,可以延长;审查起诉一般一个月,可以退查两次;法院审理一般三个月内宣判。张*正案从2019年2月刑拘到2020年7月宣判,历时约一年五个月,其中有退查和程序转换等情形。
36. 问:员工将单位资金用于赌博,构成挪用资金罪还是职务侵占罪? 答:赌博属于非法活动,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不受数额较大和三个月时间限制。同时,赌博导致的资金损失可能被推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也存在改判职务侵占罪的可能,需要结合具体证据判断。
37. 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济南市市中区法院的适用比例高吗? 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已全面实施。本案公诉机关建议量刑“一年二个月以下”,法院最终判处九个月缓刑一年,体现了认罪认罚对量刑的实际影响。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通常比较明显。
38. 问:被害单位的损失由谁追缴? 答:法院在刑事判决中直接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单位可持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赃款被转移、挥霍,无法追缴的,被害单位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另行主张赔偿。
39. 问:员工挪用资金不到十万元,是否完全不能刑事立案? 答:按照现行立案追诉标准,一般需要达到十万元。但如果是多次挪用累计达到十万元,或者进行非法活动则不受数额限制,仍应结合具体行为判断。
40. 问:挪用资金罪是否可以判处缓刑? 答:可以。缓刑适用条件包括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退赔、谅解、坦白、认罪认罚是争取缓刑的核心筹码。
路敦振,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