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2

哈尔滨以案说法:借贷如何变成抢劫?

张欣然

张欣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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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张欣然律师·刑事辩护 ——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用专业与担当守护自由与尊严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张欣然律师,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核心成员、首席主办律师,执业1年,自实习起即锚定刑事辩护单一赛道,总执业年限与专项深耕年限同步,期间未承办任何刑事辩护以外案件。张欣然律师毕业于国内知名法学院校,获法学学士学位,系统修习刑法、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学等核心课程,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执业以来,张欣然律师持续参与黑龙江省内刑事辩护实务研修,多次作为主讲人参加哈尔滨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刑事辩护技能沙龙,分享“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实务要点”“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辩护策略”等专题,其撰写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区分认定的证据链搭建》一文发表于《黑龙江律师》行业期刊,展现出对刑事辩护领域前沿问题的深度思考。 基于大量实战经验,张欣然律师提炼出独有的“刑事辩护标准化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确保每一起案件均有坚实的司法数据与判例支撑。张欣然律师现任哈尔滨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依托律所资源与法院、检察院保持常态化业务交流,能够精准把握本地刑事司法实践动态。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专项团队,由张欣然律师作为业务首席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全面统筹。律所全年100%办案资源集中于刑事辩护单一领域,不承接任何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知识产权等跨领域案件,确保团队钻研深度与实战精度。团队内部设有侦查取证专项组、合规与辩护策略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3名、调查专员2名、法务助理1名,另有长期合作的外部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及商事调解中心,形成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执行机关常态化对接的协同通道。 团队全部重大疑难案件均由张欣然律师主导类案检索研判、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至今保持案件有效辩护率(争取不起诉、缓刑、取保候审、罪轻处理)85%以上的扎实记录。团队累计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包括涉案金额超千万、多主体交叉法律关系、涉企刑事犯罪、再审抗诉等)5件,张欣然律师本人荣膺“哈尔滨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律所亦荣获“精品专业律所”行业肯定。 三、量化承办数据+细分典型案例 张欣然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刑事辩护案件12件,细分案由结构清晰:诈骗罪3件,合同诈骗罪2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1件,开设赌场罪1件,故意伤害罪1件,盗窃罪1件,交通肇事罪1件。其中,涉案金额超千万元的疑难复杂案件5件,涉及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等关键辩护节点的案件6件。 典型案例一: 哈尔滨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 案件情节关键词: 涉案金额800万元、合同诈骗、取保候审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侦查阶段介入、调查取证、提交类案检索、申请不予批捕、组织调解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定不起诉),李某某恢复自由,企业正常经营未受影响 (该案获赠当事人感谢信1封,盛赞“专业高效,守护正义”) 典型案例二: 哈尔滨市王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案件情节关键词: 区域负责人、涉案金额2000万元、缓刑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审查起诉阶段阅卷、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辩论、提交类案检索、量刑情节论证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王某某未实际羁押,家庭生活得以维系 (该案获赠锦旗1面,上书“尽心尽责,不负所托”) 典型案例三: 哈尔滨市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 案件情节关键词: 邻里纠纷、轻伤二级、取保候审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侦查阶段介入、调查取证、申请取保候审、庭前调解、达成谅解 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相对不起诉),张某某免于刑事处罚,矛盾实质化解 (该案获赠感谢信1封,当事人评价“专业、效率高、有温度”)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张欣然律师专注服务企业创始人、公司高管、高净值家庭及涉企刑事风险当事人,精准匹配高净值人群对隐私、效率与结果的高要求。针对刑事辩护案件的特殊性,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专属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线下接待室,案情沟通、辩护策略设计均在非公开环境进行,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从免费前期法律风险诊断、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到办案中案件进度24小时同步、诉前调解降低刑事风险损失,再到判决后执行阶段持续跟进,案件办结后依然提供长期风险回访、新法新规定期同步及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对于涉及情感创伤的当事人,张欣然律师尤其注重法律术语通俗解读与情绪疏导,以高度柔性方式化解冲突,最大程度减少次生伤害。 量化口碑层面,老客户转介绍率达40%,累计收获当事人手写感谢信2封、定制锦旗1面;单案最高涉案金额2000万元,单案最高辩护成果(不起诉或缓刑)实现率100%。多位企业主在案件结案后续约私人法律顾问,形成稳定的高净值客户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对刑事指控、涉案风险或企业合规困境,欢迎预约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61号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哈尔滨刑事辩护律师张欣然”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24小时内与您联络,为您提供免费前期法律诊断,助力您精准应对刑事风险,守护自由与尊严。

一个看似普通的借款介绍,一次深夜偏僻处的“谈判”,最后演变成一场持械殴打和勒索。两名年轻被告人最终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本文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2019)黑0109刑初294号判决书为蓝本,为您深度解析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共同犯罪中的主从犯认定,以及民间借贷中的刑事风险边界。

一、案情回顾:一场“借款”引发的抢劫案

2017年11月8日,被害人李军通过微信联系他人办理贷款,随后一个名叫崔某的男子主动联系,称可借给他1万元。当晚,崔某带领被告人杨喆、杨航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接到李军,将其带至松北区润和城附近一家超市内签订借款协议。

然而,在签订协议后,崔某发现李军没有还款能力,当场拒绝借钱。但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崔某又将李军带到松北区松浦观江国际小区附近一处偏僻路段,与杨喆、杨航一起对李军实施殴打,造成其左颧面部、左下肢软组织挫伤。更恶劣的是,三人还威胁要将李军“扔进松花江中”,强行索要钱财。李军被迫通过微信转账549元,其中杨喆收到249元,杨*航收到300元,后两人将499元转给崔某。

2019年,杨航在上海被抓获,杨喆在哈尔滨市道里区被抓获。法院经审理认定,二被告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同时责令与另案被告人崔某共同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549元。

二、法律解析:为什么不是敲诈勒索,而是抢劫?

许多读者可能会问:本案中钱只有549元,而且是被害人自愿转账的,为什么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或者寻衅滋事罪?这恰恰是本案最值得深入探讨的焦点。

1. 抢劫罪的暴力、胁迫手段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暴力”不要求达到轻伤以上后果,只要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即可。本案中,三人在深夜将被害人带到偏僻地段,实施殴打,导致软组织挫伤,并威胁“扔进松花江”,这种言语威胁配合肢体暴力,已经使被害人陷入恐惧、不敢反抗的境地。

2. 与敲诈勒索罪的关键区别

敲诈勒索罪通常是对被害人实施精神强制,使其产生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但暴力程度较低;而抢劫罪的暴力、胁迫当场实施,且达到足以压制反抗的程度。本案中,殴打行为已经实际发生,且威胁“扔进江中”的暴力威胁紧迫性极高,当场使用暴力并当场取得财物,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两个当场”特征。

3. 财物数额是否影响定罪?

抢劫罪是行为犯,不以数额较大作为入罪门槛。即使抢劫金额只有1元,只要符合暴力、胁迫劫取财物的要件,即构成抢劫罪。因此,549元的金额不影响抢劫罪的成立。

三、共同犯罪与主从犯:为何两人都是主犯?

本案中,杨航的辩护人提出杨航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但法院未予采纳。原因是:

  • 杨*航不仅参与了预谋,而且在犯罪过程中积极实施暴力行为,直接殴打被害人;
  • 其在整个犯罪链条中地位、作用突出,并非起次要或辅助作用;
  • 根据共同犯罪理论,凡是在共同故意支配下,积极参与实施构成要件行为的,均可能认定为共同正犯,不区分主从。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区分主从犯,主犯也未必是第一个提议者。只要在具体实施中起主要作用,包括直接实施暴力、威胁、取财等关键环节,都可能被认定为作用较大的主犯。

四、量刑分析:为什么是“三年三个月”?

很多人会问:抢劫罪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金额这么小,怎么判了三年多?判决是否过重?

1. 法定刑起点与量刑情节

抢劫罪的基础刑期就是三年起步,有加重情节的(如入户抢劫、持枪抢劫等)可处十年以上。本案二被告人没有加重情节,但也没有任何法定减轻情节,因此只能在三年至十年幅度内量刑。

2. 从轻处罚情节的作用

  • 如实供述: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
  • 认罪态度:庭审中自愿认罪,适用简易程序,也体现了认罪悔罪态度。
  • 退赔:法院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但未在判决前主动退赔,因此未作为额外从轻情节。

综合以上,法院在法定最低刑三年基础上,增加三个月刑期(体现暴力程度和社会危害性),最终判处三年三个月。这个结果其实是相对从轻的,如果没有如实供述,可能判得更重。

3. 罚金和退赔的适用

抢劫罪必须并处罚金,法院根据案情判处1000元罚金,这属于从轻的罚金数额。同时,违法所得549元也需要与另案被告人共同退赔。这说明“非法占有”的钱财最终必须归还,而且还有罚金和刑期,犯罪成本远高于所得。

五、警示:这些细节暴露了普通人的认知盲区

本案被告人杨喆、杨航作案时均不满20岁(1999年出生),中专或初中文化,无业。他们可能觉得“帮朋友忙”“要回点辛苦费”不算什么大事,但法律不会因你年轻、不懂法而网开一面。

几个容易被忽视的刑事风险点:

  • “借款协议”不一定是借贷关系:签订协议后,如果出借方发现对方无还款能力而拒绝出借,此时双方已不处于平等民事法律关系。若以暴力、威胁方式强行索要“跑腿费”“赔偿费”,依然可能构成抢劫。
  • “打一顿再要钱”性质会升级:民间高利贷中的暴力催收,如果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并当场劫取财物,可能从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转化为抢劫。
  • “扔进江里”属于以生命相威胁:这种威胁在司法实践中属于极其严重的暴力胁迫,法官会重点评价。
  • 微信转账记录是铁证:本案中,转账记录直接将二被告人与犯罪行为绑定,想推诿也推不掉。网络支付时代,每一笔钱都有迹可循。
  • 共同犯罪中的“帮忙”也可能构成主犯:即使不是组织者,只要在现场动手、帮忙控制被害人、参与分赃,都可能被认定为主犯。

六、被害人视角:遇到“借款套路”该如何自救?

如果你是类似李*军的被害人,以下建议值得收藏:

  1. 保留证据:保存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电话录音、现场照片,这些都是定罪的关键。
  2. 第一时间报警:不要害怕报复,沉默只会助长犯罪。本案中被害人报案后,虽然过了近两年才抓到人,但正义终究没有缺席。
  3. 记住细节:案发时间、地点、车辆特征、口音、体貌特征,尽量描述清楚,尤其是涉及“偏僻处”“生死威胁”等情节,要向警方完整陈述。
  4. 不要私下转账:遇到对方威胁,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可先假意答应,但事后必须立即报警。有意识地将转账备注为“被迫付给某某”,并截图保存。
  5. 了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案是责令退赔,被害人可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获得退赔,无需另行起诉,但需在刑事诉讼中提出或者由法院依法判决。

七、刑事辩护视角:律师的思考

作为辩护人,在类似案件中,有几个关键辩点值得注意:

  • 主观故意:是索取合法债务还是非法占有?若存在前提的债权债务纠纷,可能不构成抢劫罪,但必须证据扎实。
  • 暴力程度:是否达到足以压制反抗的程度?若只是言语争执、轻微推搡,可能仅构成敲诈勒索或寻衅滋事。
  • 主从犯之辩:对于确实仅在一旁站场、未动手、未分赃的人员,应争取认定为从犯,获得减轻处罚。
  • 数额认定:抢劫数额直接影响量刑,本案中金额虽小但不足以影响定性,但若是合法债务中的一部分,应予以扣除。
  • 认罪认罚:适时认罪认罚,可争取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从宽,法院一般会采纳。

八、结语:法律红线不容试探

这起案件从表面看是“小额借贷纠纷”,实则因使用了暴力、威胁手段,瞬间上升为严重刑事犯罪。两个年轻的生命,本应在社会打拼,却在监狱中度过三年多时光。他们可能也觉得自己“亏了”——钱没赚到,人进去了。但法律惩罚的正是这种无视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权益的行为。

刑事辩护律师希望提醒每一个人:无论你身处哈尔滨松北区,还是任何一个角落,面对“快速放款”“低息贷款”的诱惑,都要多一份警惕;而当你被人以暴力威胁索要财物时,请记住,法律是你最强大的盾牌。


相关问答

  1. 问:在哈尔滨松北区被类似“因借款不成”而殴打要钱的人,对方构成什么罪? 答:如果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手段,当场劫取财物,即使金额不大,也构成抢劫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问: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怎么区分?在哈尔滨南岗区发生类似案件,公安局会怎么定性? 答:核心区分看是否当场使用暴力或足以压制反抗的胁迫。抢劫罪是当场实施暴力/威胁并当场取财;敲诈勒索罪一般是威胁将要实施暴力,或者以毁坏名誉等相要挟,暴力程度较低。公安会根据具体案情定性。

  3. 问:本案中杨喆、杨航只分得几十块钱,为什么判三年? 答:抢劫罪不以分赃多少决定刑期。只要参与了暴力抢劫的共同犯罪,就要对全案负责。最终刑期要综合暴力情节、认罪态度等,三年三个月已在法定最低刑之上。

  4. 问:在哈尔滨道里区被抓,多久会判刑? 答:刑事拘留后一般37天内决定是否逮捕;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2个月,可延长;审查起诉一般1个月;审判一般3个月内宣判。具体视案情,最快几个月,慢则一年以上。

  5. 问:我朋友在哈尔滨香坊区被几个人打了,还被威胁转钱,但没受重伤,报警有用吗? 答:有用。暴力威胁劫取财物即使金额小、伤情轻,也属于暴力犯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建议保存转账记录和伤情照片。

  6. 问:抢劫罪能适用缓刑吗? 答:抢劫罪法定刑三年起步,如果判处三年且同时具备缓刑条件,有可能适用缓刑,但实践中极少,因为抢劫罪社会危害性大,一般不宜缓刑。本案判三年三个月,高于三年,未适用缓刑。

  7. 问:本案中崔某没抓到,会从重处罚其他人吗? 答:不会。崔某另案处理,不影响对已归案二被告人的定罪量刑,但二被告人仍应就共同犯罪的全部行为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8. 问:在哈尔滨平房区遇到“套路贷”,被暴力催收,我该怎么收集证据? 答:保存所有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录音录像;对暴力催收行为拍照、录像,去医院就诊保留病历;每次催收都留心记住时间和人员特征,及时报警。

  9. 问:会不会因为被害人自愿转账,就不构成抢劫罪? 答:不会。被害人因遭受暴力威胁产生恐惧心理而转账,并非自愿。只要行为人用暴力、胁迫手段当场取得财物,就构成抢劫罪。

  10. 问:共同犯罪中,我站在旁边没动手,只是跟着去了,构成犯罪吗? 答:如果你明知他人要实施暴力抢劫,仍一同前往,起到站场助威、壮势作用,可能构成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建议第一时间远离并报警。

  11. 问:哈尔滨市呼兰区的法院处理抢劫案时,一般会判多少年? 答:根据具体情节,普通抢劫罪在三年至十年之间量刑。初犯、如实供述、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的,可能在三年左右;有加重情节的,可能十年以上。具体需要辩护律师介入。

  12. 问:被告人抢了549元,为什么要退赔549元?罚金又是什么? 答:退赔是退还被害人的损失,属于民事赔偿责任;罚金是刑事处罚,归国家所有。两者性质不同,必须同时承担。

  13. 问:我刚成年,参与了一次抢劫,但后来又退出了,还构成犯罪吗? 答:只要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实施了帮助或参与行为,即使中途退出,也必须对已参与的犯罪事实负责。如果退出时有效阻止了犯罪结果发生,可能构成中止,但难度较大。

  14. 问:在哈尔滨阿城区,如果因欠债被债权人非法拘禁并要钱,是抢劫还是非法拘禁? 答:如果以索取合法债务为目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一般不认定为抢劫,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但如果债务不存在或明显超出债务范围,并使用暴力当场取财,则可能构成抢劫罪。

  15. 问:本案判决书中提到“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是什么意思? 答:被告人被刑事拘留和逮捕的期间,可以在判决执行后折抵刑期。本案中,杨*喆从2019年3月9日被拘,折抵后刑期至2022年6月8日。

  16. 问:被害人需要自己提起民事诉讼吗? 答:不需要。法院在刑事判决中可以责令被告人退赔,比如本案直接判决责令退赔549元。如果被害人另有其他损失,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另行民事诉讼主张。

  17. 问:在哈尔滨双城区,有人用“扔进松花江”威胁我转钱,算不算暴力威胁? 答:算。以剥夺生命相威胁属于严重暴力胁迫,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是抢劫罪的典型手段,甚至可能被从重处罚。

  18. 问:抢劫罪的“其他方法”包括哪些? 答:包括用酒精麻醉、药物麻醉、催眠等使被害人不能反抗的方法,然后取走财物。实施这类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

  19. 问:如果被害人没有任何伤情,还能认定抢劫罪吗? 答:可以。抢劫罪不要求造成伤情,只要实施了暴力、胁迫行为并取得财物即可。伤情只是量刑情节,不影响罪名成立。

  20. 问:在哈尔滨尚志市,未成年人抢劫怎么判? 答: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抢劫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系未成年人且情节较轻,可能判三年以下。法定最低刑期可能被突破。

  21. 问:本案中认罪认罚了吗?对判刑有什么影响? 答:判决书显示二被告人如实供述,依法从轻处罚。认罪认罚制度下,如果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法院一般会采纳,从宽幅度更大。本案适用简易程序也体现了认罪态度。

  22. 问:辩护律师说杨航是从犯,法院为什么不采纳? 答:法院认为杨航积极参与,动手殴打被害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突出,不是次要角色。判断主从犯必须根据实际作用,不能仅凭“别人叫我去”就认定为从犯。

  23. 问:在哈尔滨五常市,如果被抢劫后多久报案有效? 答:抢劫罪属于公诉案件,没有报案时效限制,只要在追诉时效内(抢劫罪追诉期最低十年)报案,公安机关都应当受理。但越早报案,证据保存越完整。

  24. 问:这起案件中的“借款协议”是否无效? 答:借款协议因涉嫌非法债务且未实际出借资金,属于民事纠纷中的问题。但该协议并不阻碍抢劫罪的成立,因为抢劫行为发生在协议签订后,与借贷关系是两回事。

  25. 问:我家人被抓了,涉嫌抢劫,但我没钱请律师怎么办? 答:你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对于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另外,也可以在侦查阶段申请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26. 问:在哈尔滨宾县,因为“帮朋友要账”而打人抢钱,会怎么判? 答:即使是受朋友所托,只要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财物,就构成抢劫罪。对法律的无知不是从轻理由。

  27. 问:抢劫未遂和抢劫既遂怎么区分? 答:已经控制住被害人但未取得财物,属于未遂;已经取得财物并逃离,则既遂。本案中被害人转账成功,属于既遂。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

  28. 问:本案中二被告人被抓获后,为什么过了两年才判决? 答:因为杨喆2019年3月被抓获,杨航先被临时寄押,案件经过侦查、起诉、审判等流程,2019年8月判决,并非两年。你看到的日期是2019年判决,但犯罪发生在2017年,可能是中间有在逃过程。

  29. 问:如果抢劫金额巨大,比如上百万,会判多少年? 答:抢劫数额巨大属于加重情节,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金额小,所以量刑不高。

  30. 问:刑事判决中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有什么区别? 答:侦查阶段叫“犯罪嫌疑人”,起诉和审判阶段叫“被告人”。判决生效后叫“罪犯”。不同阶段法律称谓不同。

  31. 问:在哈尔滨道外区,如果在KTV里因为消费纠纷被老板带人殴打并逼着付钱,是抢劫还是强迫交易? 答:如果商品或服务真实存在,使用暴力强迫支付超出合理价格的费用,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或抢劫罪。如果是凭空索要财物,则可能构成抢劫罪。需看具体情节。

  32. 问:本案中二被告人都是“主犯”,主犯怎么判刑? 答: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本案二被告人均参与全部犯罪,所以各自承担全部责任。

  33. 问:被害人李*军没有还手,是不是导致对方更嚣张? 答:面对暴力威胁时,不鼓励盲目反抗,人身安全第一。被害人的克制行为不影响犯罪认定。相反,被害人及时报案是正确选择。

  34. 问:在哈尔滨木兰县,如果被多人围殴并当场抢走手机,应该怎么办? 答:立即报警,提供手机序列号、imei码、微信支付宝账单记录。这些信息有助于警方追查。

  35. 问:哈尔滨地区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钱? 答:抢劫罪没有数额标准。只要实施了暴力、胁迫抢劫行为,哪怕没抢到钱也构成抢劫罪。所谓“立案标准”一般指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的界限,但抢劫罪一经发生即为刑事案件。

  36. 问:如果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能不能取保候审? 答: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怀孕妇女,可以取保候审。但抢劫罪社会危险性较大,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决定。

  37. 问:本案中“共同犯罪”的意思是不是每个人都必须动手? 答:不是。只要有共同犯罪故意和共同实施行为,包括望风、接应、鼓劲等,都属于共同犯罪。每个人都要对全部犯罪结果负责。

  38. 问:在哈尔滨依兰县,邻居因为赌博欠钱被对方限制人身自由并殴打,报警有用吗? 答:当然有用。限制人身自由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若当场抢走财物则可能构成抢劫罪。赌博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但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仍然受法律保护。

  39. 问:如果抢劫的是自己的钱,比如欠条、借条,构成抢劫罪吗? 答:如果抢回的是自己的财物,且未造成对方人身伤害,一般不构成抢劫罪,但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如果使用暴力造成轻伤以上,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40. 问:这起案例中,法院判决书里引用了《刑法》第六十四条,是什么意思? 答:第六十四条是关于违法所得退赔的规定。法院责令被告人退赔549元就是依据该条。这意味着,无论判多少刑,非法所得必须归还。

  41. 问:在哈尔滨方正县,有人借了高利贷后还不上,被贷款公司的人强行带走签房子抵押合同,这算什么罪? 答:可能构成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或强迫交易罪,具体要看是否当场使用暴力夺取财物。建议尽快报警并咨询律师。

  42. 问:刑事案件上诉期是多久?宣判后不服怎么办? 答: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本案中,二被告人未上诉,判决生效。

  43. 问:如果家属想见被关押的被告人,怎么申请? 答:判决生效前家属不能会见,只能通过律师会见。律师可以到看守所面见被告人,了解案情并提供法律帮助。判决生效后,家属可以按规定申请会见。

  44. 问:哈尔滨每起抢劫案的罚金都是1000元吗? 答:不是。罚金数额法院根据犯罪情节、违法所得、行为人经济状况自主裁量。本案金额小,所以罚金低。

  45. 问:为什么本案没有赔偿被害人医疗费和误工费? 答:判决只处理了犯罪数额退赔。被害人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或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文书显示只对549元责令退赔。

  46. 问:在哈尔滨通河县,如果遭遇网络上的裸聊敲诈,对方威胁要发视频给家人,这是抢劫吗? 答:这属于敲诈勒索罪的可能性更大,因为没有当场使用暴力,而是以威胁和要挟方式索财。但若行为人同时通过技术手段控制了你的手机强迫转账,则可能构成抢劫罪。

  47. 问:被判抢劫罪后,对子女考公务员有影响吗? 答:有影响。刑事犯罪记录会进入个人档案,子女报考公务员、参军等政审环节可能无法通过。这是犯罪带来的深远后果。

  48. 问:本案的“被告人杨世喆”现在还能上诉吗? 答:判决已于2019年生效,不能上诉。但若在服刑期间认为判决确有错误,可以申诉。

  49. 问:在哈尔滨,想去探望被羁押的被告人要带什么证件? 答:判决生效后,家属凭身份证、户口本和关系证明到看守所申请会见。判决生效前只能委托律师会见。

  50. 问:我从这件事里学到的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 答:永远不要用暴力解决问题,尤其是不要碰“帮人要账”“摆平债务”这种灰色交易。法律的红线一旦触碰,代价就是失去自由。


张欣然 | 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