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借条无利息约定,逾期利息能否主张?
李春律师
2026[南阳]民间借贷纠纷:借条未载明利息,能否主张逾期利息?——以“口头约定利息”举证责任为例
在民间借贷实务中,借贷双方经常因“未在借条上明确约定利息”而产生纠纷。尤其是当借款人逾期还款时,出借人主张按口头约定的较高利率计算利息,而借款人则坚称无息借款。2026年南阳某基层法院审理的一起典型案件,揭示了此类纠纷的核心争议:借条未载明利息,但出借人主张存在口头高息约定,法院如何认定?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法律场景还原
2023年5月,南阳市民王某向李某出借2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月息2分(年利率24%),王某通过银行转账交付借款。李某出具借条,但仅写“今借到王某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借期一年”,未提及利息。2024年6月借款到期后,李某仅归还本金5万元,剩余15万元及利息未付。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本金15万元及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自2024年6月起至实际清偿日)。李某抗辩称:借条未写利息,应视为无息借贷,仅同意归还本金15万元。
二、争议焦点分析:口头约定利息的举证与认定
(一)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民法典》第680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本案中的举证困境
王某主张存在“口头月息2分”的约定,但借条未体现。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王某需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确实达成了利息合意。实践中常见的证据包括:
- 微信聊天记录中提及利息的对话;
- 录音录像中借款人承认利息的内容;
- 以往交易中按固定利率付息的银行流水;
- 证人证言(但证明力较弱)。
本案中,王某仅提交了转账凭证和借条,无法证明存在利息约定。法院最终认定:因借条未载明利息,且王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曾口头约定利息,故对王某主张的24%年利率利息不予支持。
(三)逾期利息的认定
虽然借条未约定借期内利息,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出借人可以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法院最终判决:李某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王某本金15万元,并自2024年6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一年期LPR(当前约为3.45%)计算逾期利息。
(四)风险提示
- 书面约定利息是规避风险的最优方式:哪怕只是简单写上“月息×%”或“年利率×%”,就能避免后续举证困难。
- 保留辅助证据:若未写入借条,建议通过微信、短信或录音明确利息约定,并保留转账记录中显示有固定金额利息的流水。
- 超过法定上限的利息不受保护:即使有书面约定,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无效,超过24%但未超36%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相关QA(10组)
Q1:借条上没写利息,我还能要利息吗?
A:分情况。若借期内利息未约定,视为无息;但逾期还款后,可主张按LPR计算的逾期利息。若有证据证明口头约定利息,可尝试主张。
Q2:口头约定的利息,法院会支持吗?
A:很难。除非有微信记录、录音等直接证据,否则法院一般按无息处理。
Q3:逾期利息怎么算?
A:自逾期之日起,按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计算,目前约为3.45%左右。
Q4:借条上写了“月息2分”,法院一定支持吗?
A:不一定。若年利率超过24%,超过部分法院不予支持;若超过36%,超出部分无效。
Q5:借条上只写了“利息按银行利率计算”有效吗?
A:属于利息约定不明,自然人之间借贷视为无利息。建议明确具体利率。
Q6:转账记录能证明利息吗?
A:若转账金额固定(如每月转2万元利息),可辅助证明存在利息约定,但需结合其他证据。
Q7:借款人承认口头利息,但只承认月息1分,怎么认定?
A:若出借人无法证明更高利率,法院可能按借款人自认的1分认定,或视为无利息。
Q8: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款还能要利息吗?
A:本金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则丧失胜诉权,利息附随于本金,同样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Q9:借条是打印的,签字了,但利息部分是空白的,怎么办?
A:一般视为未约定利息。除非能证明事后补充或双方另有约定。
Q10:通过微信约定利息,但借款人删除了聊天记录,能恢复吗?
A:可尝试向腾讯公司申请调取数据,或提供截屏、录屏等,但法院可能要求原件或经过公证。
关联律师:李春,河南威武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5518317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