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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砍头息陷阱:教你识别本金计算红线

王慧泽

王慧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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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临汾][民间借贷纠纷]:警惕“砍头息”陷阱!教你识别本金计算的法律红线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砍头息”是最常见的争议焦点之一。所谓“砍头息”,是指出借人在向借款人支付本金时,预先扣除利息的行为。例如: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约定月息2%,李四提前扣除第一个月利息2000元,实际只转账9.8万元。这种看似“便捷”的操作,在法律上却存在重大风险——法院认定的本金,不是借条上的10万,而是实际到手的9.8万。

一、法律依据:民法典与司法解释的明确立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7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26条进一步明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这意味着:无论借条上写多少金额,只要出借人无法证明全部资金已交付,法院一律以实际转账或现金交付的金额作为借款本金。借条上的“虚高”部分,出借人无权主张。

二、典型案例:一张10万元借条背后的法律博弈

场景还原:2026年,临汾尧都区居民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朋友刘某借款1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月息3%,刘某担心王某不还,提出预扣第一个月利息3000元,实际转账9.7万元,借条载明借款10万元。借款到期后,王某仅偿还了部分款项,刘某起诉要求王某偿还10万元本金及利息。

法院审理

  • 刘某主张:借条白纸黑字写的是10万,且王某已签字确认。
  • 王某抗辩:实际到手只有9.7万,刘某预先扣除了3000元利息。
  • 举证责任:刘某需提供12个月内10万元整数转账记录,但银行流水显示仅为9.7万元。王某提供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刘某曾承认“扣除第一个月利息3000元”。

裁判结果:法院认定本案存在“砍头息”,借款本金为9.7万元。对于超出部分的3000元,不作为本金计算利息。同时,约定的月息3%(年化36%)超过法律保护上限(LPR的4倍,约13.8%),超出部分无效。最终判决王某偿还本金9.7万元及按LPR4倍计算的利息。

三、律师提示:如何避开“砍头息”的雷区?

  1. 借款人:务必保留完整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若对方要求预扣利息,应明确拒绝或要求按实际到账金额重新出具借条。诉讼中,举证责任虽在出借人,但借款人积极举证可有效抗辩。
  2. 出借人:切勿贪图“省事”预扣利息。一旦被认定砍头息,不仅损失利息,还可能因“虚高本金”被认定为虚假诉讼或职业放贷人,面临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3. 实务建议:签写借条时,明确注明“本人已收到借款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并保留银行转账凭证。现金交付的,应同步录像或由第三方见证。

相关QA(10组)

Q1:什么是“砍头息”?
A:指出借人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行为,例如借10万只给9万,1万利息先扣掉。

Q2:法院如何处理“砍头息”?
A:法院认定实际转账或现金交付的金额为本金,借条上的虚高部分无效。

Q3:借条上写10万,实际转账9.5万,算砍头息吗?
A:算。差额部分若无合理理由(如手续费),视为预先扣除的利息。

Q4:砍头息的举证责任在谁?
A:出借人需证明已足额支付本金;若借款人主张砍头息,需提供转账记录等初步证据。

Q5:现金交付的砍头息能认定吗?
A:能。但有风险,需结合收条、取款记录、证人证言等综合判断。

Q6:如果出借人主张9.5万中的5000元是“服务费”,算砍头息吗?
A:算。名为服务费、手续费等,实质上是在借款前收取的费用,均视为砍头息。

Q7:砍头息超过LPR4倍的利息如何处理?
A:超出部分无效,已支付的抵扣本金或利息,未支付的不再计算。

Q8:借款人已按借条金额还清,但实际含砍头息,能追回吗?
A:能。可起诉要求返还多还的部分,或主张重新计算本金。

Q9:职业放贷人利用砍头息放贷,会有什么后果?
A:可能被认定为非法放贷,借款合同无效,仅需返还本金,无法主张利息。

Q10:临汾本地法院对砍头息的态度如何?
A:严格遵循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坚持实际本金原则,已有多个判例支持借款人抗辩。


关联律师:王慧泽,山西尧之天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866073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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