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3

非法证据排除实战操作指南

博超

博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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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博超律师・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17 年深耕双赛道,护航企业核心资产与合规安全 副标题:前海法院特聘调解员、广东省律协专利法律委委员,专注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不承接跨领域案件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博超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执业 17 年,自取得律师执业证起即深耕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两大垂直专业赛道,17 年深耕年限与执业年限同步,团队只精研两大主营领域,不承接杂乱跨领域案件。博超律师现任广东省律师协会专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绩效考核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福田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律师维权中心主任,并获聘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盐田区人民法院、龙华区人民法院等多家法院特聘调解员,同时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一期咨询服务值班律师,兼具深厚的知识产权商事诉讼经验与完整的刑事辩护实务经验,熟悉公检法办案流程、证据规则及各类刑事案件庭审辩护要点。 依托多年一线办案积累,博超律师打造专属双赛道办案体系。知识产权合同纠纷领域,全程贯彻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动作,精准处理专利、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等商事争议。刑事辩护领域,专注各类普通刑事案件办理,建立案件定性分析、证据瑕疵拆解、无罪轻罪辩护、精准量刑辩护、案件全程跟进的完整办案体系,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其主笔的多篇知识产权专业论文发表于行业期刊,并多次受邀在省律协、市律协、前海法院等平台开展实务授课,理论扎实、实战经验丰富。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博超律师为律所创始合伙人,担任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首席负责人。律所办案资源全部聚焦两大垂直赛道,不承接劳动、交通、行政等非相关杂案。团队下设知产取证组、刑事辩护组、合规风控组、执行攻坚组,配备专职律师 6 名、调查专员 3 名、法务助理 2 名,长期对接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调解中心及公检法机关,实现知识产权商事维权、刑事案件辩护、证据固定、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全链条闭环服务。 所有重大疑难案件均由博超律师亲自带队主办、全程出庭把控,团队整体案件胜诉率、诉求支持率、有效辩护率稳居行业前列。团队累计办理千万级疑难知识产权商事案件、复杂刑事案件超 60 件,获评 “深圳市优秀知识产权专业团队”,博超律师个人荣获 “深圳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律所获评行业 “专业特色精品律所”。 三、量化承办数据 + 细分典型案例 博超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各类刑事辩护案件近 500 件。知识产权板块包含: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发明专利侵权纠纷、商标权纠纷、著作权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各类商事知产案件。刑事辩护板块涵盖各类常见及疑难刑事案件,擅长全程处理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全阶段辩护工作。 典型案例一(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民事维权) 代理深圳某科技公司起诉厦门贸易公司、深圳电商平台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涉案标的 860 万元。团队通过证据保全、平台数据固定、技术特征比对、类案检索,庭审可视化举证质证,最终法院全额支持侵权认定,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全额赔偿,成功执行回款。 典型案例二(专利侵权纠纷诉前调解结案) 代理深圳科技企业起诉电商公司、东莞生产厂家设备侵权案件,针对生产、销售、许诺销售全链条侵权行为,团队开展诉前固定证据、分层调解、风险隔离,最终促成高效调解,被告停止侵权并支付赔偿,帮助客户低成本快速结案,保全商业声誉。 典型案例三(跨区域知识产权侵权强制执行案) 代理深圳企业起诉天津电商、深圳电子企业数据线专利侵权纠纷,面对跨区域供应链复杂侵权情形,团队完成全维度取证、财产保全、账户查封,精准论证专利保护范围与等同侵权,最终法院全额支持赔偿判项,判决全额执行到位。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博超律师专注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科创公司、上市公司、企业创始人、商事主体及普通当事人,精准处理高标的、复杂疑难的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及各类刑事案件。团队实行全程保密机制,首次咨询即签订保密协议,全流程材料加密存档,专属一对一私密接待、单人专属办案对接,严格保护企业商业数据与当事人案件隐私。 服务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免费法律诊断、纠纷风险预判、刑事案件初步研判;办案全程 24 小时进度同步、诉前调解降损、精准庭审抗辩、财产保全兜底;案件办结后持续跟进执行回款、长期法律风险回访、新规同步与终身简易咨询服务。始终以稳健专业的办案思路,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损失、保障核心合法权益。 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高达 68%,累计收获企业感谢信 80 余封、锦旗 28 面;单案最高保全查封 3200 万元,单案最高执行回款 1800 万元。长期为深圳各大高新园区、行业协会、科创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同时为个人及企业当事人提供专业刑事辩护服务,行业口碑扎实。 服务地域:深圳、广州、东莞、佛山、珠海、惠州、中山、江门、肇庆、香港、澳门等珠三角及港澳地区。擅长处理:各类知识产权合同、侵权商事纠纷;各类刑事案件辩护。可预约福田区律所私密面谈,免费获取案件诊断与专属解决方案。

刑事辩护的核心在于“以程序正义换取实体公正”,而非法证据排除正是打破侦查漏洞、守护当事人权益的利剑。本文将手把手教你如何启动排除程序,让“毒树之果”无法成为定罪依据。

第一步:识别“毒果”——哪些证据可申请排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及司法解释,以下四类证据必须申请排除:

  1. 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获得的言词证据(口供、证人证言)
  2. 非法搜查、扣押获取的物证、书证(如无证搜查、超范围扣押)
  3. 非法监听、技术侦查未按规定审批获取的电子数据
  4. 重复性供述(排除不能补正的首份非法口供引发的所有后续供述)

实操技巧:仔细阅卷时,重点检查《讯问笔录》的起止时间是否矛盾、同步录音录像是否完整、搜查证签发程序是否合法。遇到“疲劳审讯”(连续讯问超12小时)或“孤证”(仅凭口供无实物印证),立即标记。

第二步:申请排除——黄金48小时操作流程

1. 庭前会议:抢先发难

在开庭前,向法院提交《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并附上线索材料(如:同监室人员证言、医疗记录显示体表损伤、录音录像缺失时间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法院对申请应当召开庭前会议听取意见。

2. 开庭时:当庭质证

若庭前会议未解决,在法庭调查阶段,针对每项非法证据,按以下四步质证:

  • 步骤①:点明违法点(例:“辩护人认为,侦查人员未出示搜查证即扣押手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136条”)
  • 步骤②:申请播放同步录音录像(逼迫控方举证“取证合法性”)
  • 步骤③:要求侦查人员出庭(依据《排除非法证据规定》第27条,辩方申请则法院应通知)
  • 步骤④:提出排除结论(“请求法庭对该电子数据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3. 举证责任倒置的妙用

记住:控方承担取证合法性的证明责任(《刑事诉讼法》第59条)。你只需提供“存在非法取证可能性的线索”,法院就必须要求控方举证。若控方无法提供全程录像、侦查人员出庭或“情况说明”不被采信,则证据直接排除。

第三步:应对“补正说明”陷阱——如何击破侦查机关的“万能补正”

实践中,公诉人常以“补正说明”宣称已消除瑕疵。破解策略:

  • 针对程序瑕疵:要求提供物证提取笔录、见证人签字(若见证人不符合资格,如辅警陪同见证,则无效)
  • 针对形式瑕疵:如《讯问笔录》修改处无指纹,要求提供原始录音比对
  • 终极武器:对比《立案决定书》时间与搜查时间,若“先搜查后补手续”,直接主张“事后补正”违法

案例示范:非法口供排除全流程

场景:当事人被“连续审讯36小时”后签字认罪,笔录中字迹潦草、时间矛盾。

操作

  1. 立案:向法院提交《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附上医院睡眠剥夺证明、看守所出入登记表(显示连续提讯)
  2. 庭前会议:播放45小时录音中缺失的第12-18小时片段,警方无法解释
  3. 当庭质证:“该份供述系疲劳审讯所得,违反《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第13条,且控方未提供全程录音,应依法排除”
  4. 结果:法院排除该份口供,后续供述因无原始非法性而无法补正,全部不采信,案件因证据不足宣告无罪。

延展:三条隐藏路径

  1. 申请排除后“关联证据”:一旦主证据被排除,其衍生证据(如根据非法口供发现的凶器)同样适用“毒树之果”规则(《刑事诉讼法》第56条)
  2. 民事赔偿线索:若排非成功,可另行起诉侦查机关违法取证申请国家赔偿(依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
  3. 刑事控告:发现有刑讯逼供行为,可直接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或纪委监委举报(依据《刑法》第247条)

行动指南:辩护人应在会见当事人时第一时间固定“被刑讯”线索(如要求当事人描述具体时间、地点、参与人),同时调取看守所入所体检记录(外伤部分)和提讯时间表。案发后48小时内,持委托书前往看守所申请调取全部同步录音录像。

作者:博超,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

本文为实务经验分享,具体案件操作请咨询专业律师并依据最新司法解释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