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砍头息法律认定与风险防范实务
靳铁峰
本文作者
2026[晋城]民间借贷纠纷实务解析:砍头息的法律认定与风险防范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砍头息”是实践中高频出现的争议焦点。所谓“砍头息”,是指出借人在出借本金时预先扣除利息,导致借款人实际收到的金额少于借条或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这种行为直接违反了《民法典》第670条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2026年,随着最高法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法官对“砍头息”的审查更加严格,甚至扩大到“服务费”“咨询费”“管理费”等变相形式。
法律场景举例:2025年,晋城的王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借条明确记载借款金额为100万元,月利率2%,借款期限半年。但李某实际通过银行转账仅支付80万元,声称剩余20万元是“预付的半年利息”。半年后,王某无力偿还,李某起诉要求王某偿还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庭审中,王某抗辩称实际收到80万元,应按照80万元计算本息。
专业分析:此案的核心是“以利息名义在本金中预先扣除”是否构成砍头息。根据《民法典》第670条,无论出借人如何表述(利息、手续费、保证金等),只要在出借款项时直接从本金中扣除了任何款项,导致借款人实际收到的金额低于合同本金,均认定为“砍头息”。法院在审理时,会严格审查资金流向: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收据等证据。若仅有借条而无转账凭证,或转账金额与借条明显不符,出借人需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李某无法证明100万元已全额支付,法院将认定实际借款本金为80万元,并按80万元计算利息(年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即LPR×4)。同时,李某还可能因变相高利贷被法院罚款或司法建议。2026年晋城、阳城等地的法院对此类案件已形成类案裁判规则:砍头息部分不计入本金,且出借人需返还多收的利息。
实务建议:借款人务必保留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出借人应避免任何形式的预扣利息,否则可能面临本金认定缩减及高额诉讼风险。
10组相关QA
Q1:借条上写的是10万,但实际只转了8万,剩余2万算砍头息吗?
A:算。根据《民法典》第670条,任何预先扣除利息的行为(无论以什么名义)都构成砍头息,应按实际到账金额8万认定本金。
Q2:出借人要求提前支付一年的利息,但我只借了三个月,这算砍头息吗?
A:算。只要在借款当时从本金中扣除任何费用(包括长期利息),即构成砍头息。剩余未使用的利息部分可要求返还或折抵本金。
Q3:砍头息被认定后,利息怎么计算?
A:法院以实际收到的金额为本金,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但不得超过LPR的4倍)计算借款期间的利息。多付的利息可抵扣本金。
Q4:对方说砍头息是“手续费”“服务费”,还能被认定吗?
A:能。2026年司法解释明确,无论名称如何,只要实质上在出借时从本金中扣除,均视为砍头息。法院会穿透审查资金流水。
Q5:我已经签了借条按了手印,还能主张砍头息吗?
A:可以。借条是证据之一,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实际收款金额的证据效力更高。诉讼中可申请法院调取银行流水。
Q6:砍头息被认定后,出借人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A:除本金缩减外,法院可能认定借款合同部分无效,多收的利息应返还;情节严重(如以大额砍头息变相高利贷)可能面临罚款或司法拘留。
Q7:借条上没有写利息,但对方说口头约定2分利并直接扣除,算砍头息吗?
A:算。口头约定的利息缺乏证据支持,但实际预扣行为本身构成砍头息。法院按实际到账金额认定本金,利息部分若无法举证则视为无息借款。
Q8:2026年晋城法院对砍头息案件有什么新政策?
A:晋城多家法院已上线“民间借贷纠纷要素式审判”,法官会主动审查资金流水,对砍头息零容忍,常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45天。
Q9:我应该怎么收集证据证明砍头息?
A:保存银行转账记录(明确显示收款金额)、微信聊天记录(如对方说“扣掉利息”)、通话录音(注意合法性,不要剪辑)、收据(写明实收金额)、证人证言等。
Q10:如果已经还了超过法定利率的利息,还能追回吗?
A:可以。对于超过LPR4倍的部分利息,借款人有权要求出借人返还或抵扣本金。建议收集还款记录(转账、现金收条)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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