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商场地滑致顾客摔伤,赔偿责任实务解析
霍延岭
本文作者
商场地滑致顾客摔伤,谁之过?——2026[临沂]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实务解析
原告李某诉临沂市某大型购物中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一、案情概要
2026年2月14日,原告李某(女,56岁)前往被告临沂市某大型购物中心购物。当日下午15时20分许,李某行至该商场一楼生鲜区附近通道时,因地面留有大量水渍且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李某踩到水渍后滑倒,导致右踝关节骨折、韧带撕裂。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事发后,商场工作人员将李某送医治疗,但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李某遂向临沂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86,432.5元。
被告商场辩称:李某摔倒系因自身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行走过快所致,商场每日均有保洁人员定时清洁,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即便承担责任,李某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应减轻商场责任。
二、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商场是否尽到了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李某自身是否构成过失,应否减轻商场的侵权责任?
三、法律分析
(一)关于商场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的核心在于经营者是否尽到了“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措施。该义务的合理限度应结合以下因素综合判断:
1. 风险的可预见性。 商场生鲜区因冰柜化霜、顾客选购冷冻商品时水滴洒落等原因,地面出现水渍属于高频风险事件,具有明显的可预见性。被告作为专业经营者,对上述风险应当预见并采取有效措施。
2. 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安全保障义务不仅要求经营者进行定时清洁,更要求在风险存在的持续期间采取充分措施。具体而言:
- 应当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并及时清理地面水渍;
- 在无法立即清理(如客流密集时)的情况下,应当在风险区域设置“地面湿滑”警示牌或采取隔离措施;
- 保洁记录仅证明有清洁制度,不足以证明事发时段已尽到即时清理义务。
3.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 人民法院在同类案件裁判中普遍认为,经营者对其经营场所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当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仅以“有保洁制度”或“每日定时清洁”抗辩,但不提供事发时段内保洁巡查的具体记录、无法证明水渍形成后的及时处理,通常认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本案中,被告虽提交了当日的保洁记录,但该记录仅显示每日固定时段的清洁安排,并未能证明在李某摔伤前合理时间内对生鲜区地面进行了巡查和清理,更未证明在水渍形成后设置了任何警示标志。故人民法院认定被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关于受害人自身过失的认定与过失相抵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适用过失相抵规则,需要审查受害人是否违反了一般理性人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本案中需着重分析以下因素:
- 行走方式: 监控录像显示李某以正常步速行走,不存在奔跑、打闹等明显危险行为;
- 环境因素: 生鲜区采光正常,但地面水渍与地砖颜色相近,且无任何警示标识,客观上难以被消费者及时发现;
- 消费者预期: 消费者在商场购物时,有理由信赖经营场所的地面安全状况符合基本安全标准。
综合上述因素,要求一位56岁消费者在毫无提示的情况下预见地面湿滑风险并加以防范,超出了合理注意义务的范围。因此,本案中李某对损害的发生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过失,不应以过失相抵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
(三)赔偿范围的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本案各项赔偿数额依法核定如下:
- 医疗费:38,672.50元(含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有病历及发票佐证);
- 护理费:14,400元(护理期90天,按每日160元计算);
- 误工费:18,960元(误工期180天,按李某退休返聘月收入3,160元计算);
- 残疾赔偿金:96,400元(按山东省2025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结合十级伤残系数10%计算);
- 交通费:1,000元(根据就医次数酌定);
- 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根据伤残等级及过错程度酌定);
- 鉴定费:2,000.5元。
以上合计:176,432.50元。
另,被告已垫付的10,000元医疗费应予扣除。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临沂市某大型购物中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李某各项损失共计166,432.50元。
四、典型意义
本案对经营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的司法认定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其一,安全保障义务是积极作为义务。 经营者不能仅以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为由主张免责,更须证明制度在具体时点得到了有效落实。尤其是对于生鲜区、保洁作业区等高风险区域,应当推行“即时清洁+动态巡查+明确警示”三位一体的安全保障机制。
其二,过失相抵的适用应从严把握。 不能将事故的结果简单归责于受害人“不小心”,而应审查经营者是否在先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受害人的行为是否具有显著的可归责性。在经营者未设置任何有效警示的情况下,消费者的正常行走行为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过失。
其三,从事经营的商家应当引以为戒。 建议通过购买公众责任保险、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方式,全面构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相关QA
Q1:在商场摔倒后,商场说要走保险,让先自行垫付医疗费,合理吗? A:从实践角度而言,如果商场确实投保了公众责任险,走保险理赔是常见途径,但要求受害人自行垫付医疗费并没有法律依据。建议您保留好所有医疗票据、费用清单,同时要求商场出具书面的事故经过确认(加盖公章),并明确告知您保险公司的名称和理赔流程。若商场拖延处理,您可以自行先行治疗并保留凭证,后续通过诉讼一并向商场主张。
Q2:商场以“地面湿滑是顾客自己弄洒饮料导致的”为由拒绝赔偿,能成立吗? A:不能当然成立。即使是其他顾客弄洒饮料,商场作为经营者,对经营场所内的安全状况负有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的义务。如果商场没有通过监控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在合理时间内清理、未设置警示标志,仍然属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商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实际弄洒饮料的顾客追偿。
Q3:超市地面有台阶,但没有明显的警示标识,摔伤后超市要负责吗? A: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台阶的设计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但商场未设置任何提示标识或未以色彩区分,不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商场对由此导致的摔伤应承担相应责任。建议您拍摄现场照片,保留台阶高差、光线状况、有无警示标志等证据。
Q4:摔倒后当时觉得没事,过了几天疼痛加剧才去医院,商场会认吗? A:这是实践中常见的问题。建议您摔倒后第一时间在商场内找工作人员反映情况并做记录,同时去医院检查。如果确实当时未就医、事后才确诊,您在诉讼中需要提供医疗记录中对受伤时间、经过的记录,以及能够证明因果关系的医学诊断依据。法院会结合伤情发展规律和日常经验法则综合判断。但为了避免争议,建议摔倒后即使感觉不严重也应尽快就医检查。
Q5:商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顾客受伤,顾客需要证明商场“有过错”吗? A:需要,但安全保障义务的举证责任相对宽松。您需要证明的是:商场存在未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如地面湿滑无人清理、无警示标志、设施存在隐患等),该行为与您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您可以通过现场照片、监控录像、证人证言、报警记录、商场出具的书面确认等证据完成举证。
Q6:消费者在商场受伤,可以要求哪些赔偿项目? A:根据《民法典》规定,可以主张医疗费(含后续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伤情严重构成伤残,需在治疗稳定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费也应列入赔偿范围。此外,如果因伤需要家属长期照顾,护理费的计算应结合医嘱或鉴定意见确定。
Q7:商场只愿意赔偿医药费,不赔误工费和护理费,怎么应对? A:误工费和护理费是法定赔偿项目,商场无权单方排除。您需要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请假记录等材料来证实误工损失;护理费需要医嘱建议或鉴定意见来确认护理期限。如果协商不成,建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核定全部赔偿项目。
Q8:在商场受伤,商场以“已设置警示牌”为由拒绝担责,但事发时警示牌立在远处或被遮挡,如何维权? A:您需要证明警示标识的设置不足以起到有效警示作用。例如拍摄警示牌位置较远、被货架或其他物品遮挡、尺寸过小不醒目,或者监控画面显示该标识在您摔倒前未放置。安全保障义务要求措施应当有效、合理,若警示形同虚设,不能免除商场责任。
Q9:在商场因第三人故意推搡受伤,商场要不要承担责任? A:如果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明确,第三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但商场对经营场所内可能发生的第三人侵权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商场安保人员配备不足、监控缺失、未及时制止或事后未及时救助,商场应在“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商场承担补充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Q10:商场摔伤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从何时起算? A: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伤情后续被鉴定构成伤残,诉讼时效可以自伤残鉴定结论出具之日起算。建议您尽早通过书面协商、发函或起诉的方式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届满导致权利无法获得保护。
关联律师:霍延岭,山东鼎鹏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3953817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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