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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砍头息认定与举证责任实务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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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世华 律师

陈世华

本文作者

民间借贷纠纷 湖北龙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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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
已核验身份

2026黄冈民间借贷纠纷:砍头息的认定与举证责任实务解析

在黄冈基层法院2026年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中,“预扣利息”(俗称“砍头息”) 成为高频争议焦点。近期一起典型案例引发关注:借款人老王向朋友李某借款20万元,借条载明“借款金额20万,月息2分”,但李某实际仅转账18.2万元,声称1.8万元已作为首月利息当场扣除。后双方对簿公堂,法院如何认定本金?谁承担举证责任?本文结合最新司法实践展开分析。

一、什么是“砍头息”?法律如何规定?

“砍头息”指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670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即一旦认定存在砍头息,借款本金将以实际交付金额为准,已扣除的利息不计入本金。

二、争议焦点: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现实中,许多借贷仅有借条或转账记录,缺乏其他证据。以本案为例,老王主张李某仅转账18.2万,另1.8万被扣;李某则称18.2万是全部转账,另外1.8万是老王用现金偿还的一笔旧账。法院通常按以下规则处理:

  1. 出借人主张不存在砍头息,须证明已将全部借条载明的金额交付借款人。若仅有部分转账记录,需提供银行流水、第三方支付凭证等。
  2. 借款人主张存在砍头息,需提供初步证据(如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取款记录等)。若借款人无法举证,法院可能采信借条表面记载。

在2026年黄冈某案中,老王提交了借款次日其向李某转账0.5万(标注“还第一期利息”)的记录,以及双方微信中李某的“下次扣利息先跟你说”的聊天,法院据此认定存在砍头息,最终按18.2万计算本金及利息。

三、实务启示:如何规避砍头息法律风险?

  • 对借款人:务必要求出借人足额转账至本人账户,保留完整银行流水;若对方确需现金支付,要求出具“确认收到借款XX元”的收据,并在借条中注明“借款本金已全额到账”。
  • 对出借人:切勿采用预扣利息方式,否则面临本金缩水、利息被重新计算的风险。若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0组相关QA

Q1:什么是“砍头息”?
A:指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人实际到账金额少于借条金额。

Q2:借条写了10万,实际只转了9万,本金算多少?
A:根据《民法典》第670条,本金按实际交付的9万元计算,预扣的1万不计入本金。

Q3:借款人没有转账记录,只有借条复印件,能否主张砍头息?
A:需提供其他证据(如录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预扣事实,否则法院可能采信借条约定的金额。

Q4:出借人已扣了砍头息,利息该怎么算?
A:按实际借款本金和双方约定的利率计算,自实际交付日起算。预扣的利息不能重复计算。

Q5:在借条中写“现金交付”,但实际有转账的,法院如何认定?
A:法院会综合转账记录、借条内容、当事人陈述等判断。如有转账记录,以转账金额为准;仅有借条且无其他证据,可能认定借条载明金额。

Q6:借款合同约定了砍头息,该合同有效吗?
A:砍头息条款违反强制性规定,该部分无效,但合同其他部分(如借款本金按实际数额)仍有效。

Q7:法院是否会主动审查砍头息?
A:如果借款人未主张,法院一般不主动审查。但若证据明显显示金额不一致,法院可依职权调查。

Q8:网贷平台收取“服务费”“管理费”是否算砍头息?
A:若在放贷时直接从本金中扣除,且实际用途是为了覆盖利息,司法实践中往往认定为变相砍头息。

Q9:砍头息纠纷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A: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3年。如从实际收到借款之日开始起算。

Q10:黄冈地区法院对砍头息的裁判倾向如何?
A:2026年黄冈基层法院普遍严格适用《民法典》第670条,对预扣利息行为零容忍,借款人提供初步证据后,举证责任将转移给出借人。


关联律师:陈世华,湖北龙吟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3437169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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