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

太原买方跳单另中介成交,佣金如何认定?

发布日期:2026-09-15
浏览次数:0 次
作者:郝继云 律师

郝继云

本文作者

居间合同纠纷 山西启德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18660733187
太原
已核验身份

2026太原居间合同纠纷:买方“跳单”后通过另一中介成交,佣金到底怎么算?

在太原二手房交易中,中介带看后买方另找中介成交,是居间合同纠纷高发类型。2026年,随着二手房挂牌量增加,卖方多平台挂牌、买方多渠道比价成为常态,中介公司主张“跳单”的案件增多。争议焦点通常不是“有没有带看”,而是买方是否“利用”了原中介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并绕开原中介直接订立合同。

一、典型案例场景

2026年,太原市民张某欲购买小店区某小区二手房。A中介公司经纪人带看房屋,签署《看房确认书》,约定“张某不得在六个月内绕开A公司与该房屋产权人私下成交,或通过其他中介成交,否则应支付成交价2%的居间服务费”。A公司报价320万元,并表示可协助议价。此后,张某通过B中介公司再次看同一房源,B公司居间斡旋后,以310万元成交,张某向B公司支付1%中介费。A公司得知后起诉张某,要求支付2%佣金及违约金。

争议焦点:张某是否构成“跳单”?A公司能否获得报酬?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961条、第963条、第964条、第965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应支付报酬;未促成不得请求报酬,但可请求必要费用。第965条是跳单条款:委托人在接受中介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应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三、太原法院通常如何审查

第一,房源信息是否为A中介独家提供。如果该房源在多个平台公开挂牌,买方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取,A仅带看,通常不认定A提供“独家交易机会”。

第二,A是否提供实质性媒介服务。如A提供了房主底价、付款方式、谈判方案、税费测算,并实质性促成交易,则更可能被认定利用其服务。

第三,绕开行为与成交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若B中介独立完成议价、签约、贷款、过户,且成交条件优于A,买方通过B成交具有合理性,一般不构成跳单。

第四,看房确认书效力。该类条款若属于格式条款,且不合理加重买方责任、排除主要权利,可能被认定无效或调整。即便有效,违约金过高时法院可酌减。

第五,报酬如何确定。构成跳单的,法院可能支持报酬,但不一定全额支持2%。会结合A的服务程度、成交价、当地中介费率、买方过错等酌定。若仅带看一次,可能只支持必要费用或较低报酬。

四、裁判要点

在2026太原居间合同纠纷中,法院一般不会仅凭《看房确认书》就判买方全额支付佣金。核心是“利用中介服务”与“绕开中介成交”的证明。中介公司应保留带看记录、微信沟通、议价记录、房源独家委托证明;买方若通过其他中介成交,应保留其他中介服务证据、收费凭证、网签材料。若原中介仅提供公开信息且未促成,通常难以获得全额佣金。若买方为逃避佣金,利用原中介谈好的条件私下成交,则可能承担支付报酬责任。

五、风险提示

对买方:签署看房确认书前看清“禁止绕开”“违约金”条款;通过多家中介看房时,保留各中介服务与报价记录,避免私下与房主成交。对中介:不要仅依赖格式条款,应固定独家房源和实质性服务证据,佣金约定应明确、合理。对卖方:多平台挂牌时注意独家委托期限和违约责任,避免一房多托引发争议。

相关QA

Q1:居间合同和中介合同是一回事吗? A:日常说的居间合同,在《民法典》中称为中介合同,是指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Q2:买方通过两家中介看同一套房,后来通过其中一家成交,一定算跳单吗? A:不一定。关键看原中介是否提供了独家交易机会或实质性媒介服务,买方是否利用该服务绕开成交。若房源公开、后一家中介独立促成,通常不认定跳单。

Q3:签了《看房确认书》约定“私下成交赔2%”,法院一定支持吗? A:不一定。该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格式条款,若不合理加重买方责任,可能无效或调整;即使有效,违约金过高时法院也可能酌减。

Q4:中介没促成合同,还能要佣金吗? A:一般不能请求报酬。但若约定或依法可主张,中介人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Q5:构成跳单后,中介能拿到全额佣金吗? A:未必。法院会综合中介服务程度、成交价、当地费率、买方过错等确定,可能支持全额、部分报酬或必要费用。

Q6:房源在多个平台都挂了,中介还能主张跳单吗? A:可以主张,但难度较大。若房源信息并非该中介独家掌握,买方通过其他合法渠道获得并成交,通常不构成利用该中介的交易机会。

Q7:中介隐瞒房屋漏水、抵押等问题,买方能拒付佣金吗? A:若中介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不得请求报酬并应承担赔偿责任。买方应注意固定证据。

Q8:太原二手房中介费一般由谁承担? A:有约定从约定。实践中多由买方承担或买卖双方协商分担,法律没有强制统一标准,但收费应明码标价、合理透明。

Q9:居间合同纠纷中,佣金标准有政府定价吗? A:目前中介服务收费多为市场调节价,但应遵守明码标价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定。具体以合同约定和实际服务为准。

Q10:遇到居间合同纠纷,应收集哪些证据? A:保留居间合同、看房确认书、带看记录、微信聊天、通话录音、报价与议价记录、独家委托证明、网签合同、中介费发票、转账凭证等。

关联律师:郝继云,山西启德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8660733187

版权声明:本文由 郝继云 律师原创并授权发表。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不构成正式法律建议。如需法律服务,请联系律师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