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培训机构“概不退费”条款的效力认定
林岫峰
本文作者
2026厦门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培训机构“概不退费”条款是否当然有效?
——从一起预付式培训退费案看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
2026年,厦门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呈现上升趋势。其中,“概不退费”条款是否有效、学员中途退学能否要求退还剩余学费,成为该类纠纷中最具代表性的争议焦点之一。本文结合厦门地区的司法裁判导向,对该问题作出法律分析。
一、典型场景
学员小陈与厦门某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签订《培训服务合同》,一次性缴纳两年制课程费用共计39800元。合同背面以较小字号载明:“学员一经报名缴费,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学退费;因学员自身原因提出退学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小陈上了三个月课程后,因工作调动需长期外派外地,无法继续参加面授课程,遂向机构提出退学退费申请,机构以合同明确约定“概不退费”为由予以拒绝。小陈遂以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为由诉至厦门某基层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课程费用。
二、争议焦点分析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合同中“概不退费”条款是否有效?
(一)该条款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
该类培训合同多由培训机构预先拟定,供不特定学员重复使用,学员在订立合同时一般没有就退费条款进行实质性磋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本案“概不退费”条款完全符合格式条款的特征。
(二)该条款涉嫌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加重对方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教育培训合同具有继续性合同属性,学员预付费用购买的系未来持续性的教育培训服务。在课程未全部履行完毕的情况下,一律不允许退学退费,实质上是免除了培训机构在自身履约不能、服务质量不达标等情形下的退款义务,同时排除了学员合同解除后要求返还对应价款的权利,明显具有不合理性。
(三)即便机构提供“提示说明”,亦不等于当然有效
实务中,培训机构常以“已尽提示说明义务”进行抗辩,即学员在合同尾部签名确认“已阅读并理解全部条款”。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该条款无效。提示说明义务仅是程序性要求,不能使实体上失衡的条款合法化。
(四)合理退费如何计算
在司法实践中,厦门法院通常支持学员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课时对应费用,但一般会结合机构已实际付出的招生成本、场地设施使用折旧、已上课时费用等因素,酌情扣除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或服务费。具体退费金额需综合考量合同履行进度、机构实际损失、学员解除原因等作出判断。学员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学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该责任应以弥补机构实际损失为限,而非“全部学费不退”。
(五)机构未按约提供培训服务的,另行处理
如果培训机构存在虚假宣传、师资与承诺不符、擅自变更上课地点或大幅压缩课时等违约行为,学员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全额或按比例退费的,法院支持的可能性更大,且学员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三、总结与建议
2026年厦门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中,“概不退费”条款并非“铁板一块”。学员中途退学,有权要求退还尚未消耗的课时费用,但可能需承担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或合理费用。培训机构以格式条款排除学员退费权利的,不具备当然法律效力。
对学员的建议:
- 签约前仔细审查退费条款,对“概不退费”“一经缴费不予退还”等表述保持高度警惕。
- 保留合同、缴费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
- 发生纠纷后,可先与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厦门市消委会投诉或向法院起诉。
对培训机构的建议:
- 退费条款应体现公平合理性,可设置阶梯式退费机制(如开课前全额退、课程进度不足三分之一退还60%等)。
- 签署合同时向学员明确说明退费规则,并保留书面确认记录。
- 规范合同文本,避免因格式条款无效引发批量诉讼风险。
关联QA
Q1:培训机构说“合同写明概不退费”,学员中途有事不能学了,真的退不了吗? A1:不是。这类条款属于格式条款,若不合理排除学员主要权利、加重学员责任,法院可依法认定无效。学员有权根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主张退还剩余课时费用,但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违约责任。
Q2:退学退费,培训机构最多可以扣多少钱? A2:法律没有固定比例。法院会综合课程进度、机构实际损失(招生成本、场地折旧等)、学员解除原因等因素酌情确定扣除金额。通常已上课时费全额扣除,未上课时费按一定比例退还。
Q3:学员单方面退学,算不算违约? A3:算。培训合同合法有效,学员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学属于违约行为,应当赔偿培训机构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但赔偿金额应与实际损失相当,不能以“概不退费”为名主张全额没收。
Q4:如果机构虚假宣传,学员可以要求全额退费吗? A4:可以。若机构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招生行为,学员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主张撤销合同,或在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全额退还已缴费用,并有权主张赔偿损失。
Q5:培训机构倒闭跑路,学员剩余课时费怎么办? A5:学员可依据合同解除权主张退还剩余费用,并尽快起诉。执行阶段若发现机构无可供执行财产,可申请追加股东责任(如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的)或申请参与机构清算分配。
Q6:培训合同没签书面协议,只有微信转账记录,能起诉退费吗? A6:可以。教育培训合同不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中关于课程内容、课时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据,法院会结合事实认定双方教育培训合同关系。
Q7:“超过多少天就不能退费”这样的条款有效吗? A7:需要看是否合理。如果设定了合理的期限且学员签署时已经清楚了解,同时期限长短不至于明显限制学员主要权利,法院可能认可其效力;但如果期限过短、条件苛刻,仍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Q8:学员觉得课程质量不好,可以以此为由要求退费吗? A8:可以主张,但需要提供证据。例如师资与宣传不符、教学内容严重缩水、上课环境与承诺严重不一致等情形的,应保留好宣传资料、课程安排通知、聊天记录等证据。法院会根据违约程度判断机构是否构成根本违约。
Q9:在厦门打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官司,诉讼费大概多少钱? A9:按诉讼标的额分段累计收取。例如标的额1万元以下每件50元;1万至10万元部分按2.5%缴纳。以退费金额3万元为例,诉讼费约550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诉讼费减半收取。
Q10:找律师代理教育培训退费纠纷,大概需要多少钱? A10:各地各所收费标准不同。一般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或固定收费,厦门地区通常三五千元至一两万元不等,也有的按最终执行回款比例收取风险代理费。建议与律师明确沟通收费方式后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关联律师:林岫峰,福建邦司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8876256393
版权声明:本文由 林岫峰 律师原创并授权发表。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不构成正式法律建议。如需法律服务,请联系律师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