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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无借条仅凭转账记录,能否认定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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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屹 律师

李屹

本文作者

买卖合同纠纷 辽宁天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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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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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沈阳][民间借贷纠纷]:仅有转账凭证无借条,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成立?——从一则真实案例看举证责任的分配逻辑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是最为常见的争议场景之一。出借人主张转账系借款,借款人则抗辩称该笔款项系货款、投资款或赠与。此类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在缺乏书面借款合同的情况下,如何认定借贷合意?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法律场景还原

2025年,沈阳市民张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朋友李某支付了20万元。双方未签订借款合同,亦未出具借条。后张某要求李某还款,李某拒不承认该笔款项为借款,辩称该20万元是张某对其经营的水果批发店的“投资款”,且已按季度分红。

张某遂向沈阳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某返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诉讼中,张某仅提供了银行转账记录;李某则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显示双方曾讨论过“分红”及“经营风险”等内容。

二、法律争议焦点分析:举证责任的分配与证明标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在原告仅有转账凭证、被告抗辩系其他法律关系时,应由谁承担进一步的举证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第十六条之规定: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该条文确立了“两步走”的举证规则:

第一步:原告完成初步举证。 原告提供转账凭证,即视为已完成初步举证责任,推定借贷关系存在。此时,举证责任转移至被告。

第二步:被告抗辩需提供证据。 被告若抗辩该转账系投资、货款、赠与或偿还旧债,必须提供充分证据(如书面协议、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使法官对“借贷合意”产生合理怀疑。当被告的证据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即证明该款项极有可能不是借款)时,举证责任再次回归原告,原告需就借贷合意进一步举证(如补充借条、证人证言、催款记录等)。

三、结合本案的司法裁判逻辑推演

在本案中:

  • 张某提交了银行转账凭证,完成了初步举证。
  • 李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主张是“投资”,该证据使法官对款项性质产生了合理怀疑(因双方确有讨论“分红”),此时举证责任重新回到张某。
  • 张某若无法进一步提供催款聊天记录、录音或借款用途说明等证据,则极有可能承担败诉风险;反之,若张某能提交转账前后的微信沟通记录(如李某称“资金周转不开,借我20万”),则李某的投资款抗辩将被驳回。

法院最终裁判倾向:在沈阳地区近年的审判实践中,若被告仅口头否认借款而无任何反证,法院通常会支持原告的民间借贷主张;但若被告提出了诸如“分红”“合伙”等具有实质内容的证据,且原告无法进一步补强,则法院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四、给沈阳市民的风险提示

  1. 大额借款务必签署书面借条,写明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
  2. 转账时备注“借款”,并保留微信/短信沟通记录原件。
  3. 避免现金交易,否则将直接面临“借贷合意”举证不能的风险。
  4. 若确无借条,可事后通过微信“催款确认”方式固定证据(如发送“你上次借的20万何时还”并等待对方回复)。

附:民间借贷纠纷10组高频QA

Q1:现金借款没有转账记录,只有借条,能胜诉吗? A:能胜诉,但需结合借条内容、出借人资金来源(如银行取款记录)以及交付地点等证据综合认定。沈阳地区法院对小额现金交付(如5万元以下)一般推定交付,大额现金交付审查趋严,需提供取款凭证或证人证言。

Q2:借条上没写利息,还能主张利息吗? A:若借条未载明利息,视为无利息。但若借款逾期未还,可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主张逾期利息(目前标准为3.45%左右)。

Q3:借款人在诉讼中去世了,钱还能要回来吗? A:可以。可申请变更其继承人作为被告,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法院可依法执行遗产。

Q4:夫妻一方个人签署的借条,能否要求另一方共同偿还? A:原则上需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若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大额借款(如超过10万元),债权人需另行举证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利益。

Q5:借款时对方提供了房产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有效吗? A:不动产抵押自登记时设立。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但借款合同仍有效,您仅享有普通债权,无优先受偿权。

Q6:借款合同约定利息过高(如月息3分),法律支持吗? A: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的部分(目前司法保护上限为约13.8%/年)不予支持。已支付超出部分的利息,可抵扣本金或主张返还。

Q7:对方以“套路贷”为由抗辩不还钱,怎么应对? A:需审查是否存在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情形。若属于正常民间借贷,保留好资金出借证据、还款计划记录即可对抗该抗辩。

Q8:借条过了3年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 A:起诉权不受影响,但若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您无时效中断证据(如催款记录),将丧失胜诉权。建议每2年催告一次并保留证据。

Q9:借款人用公司名义借款,却转入个人账户,应起诉谁? A:应起诉公司和个人为共同被告。若能证明款项实际由个人使用,法院可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

Q10:民间借贷中介绍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吗? A:仅作为介绍人(居间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若在借条“保证人”处签字,则需承担保证责任,务必注意签字身份栏。


关联律师:李屹,辽宁天润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566657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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