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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借条未写利息,口头承诺难获法院支持

发布日期: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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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朝英 律师

张朝英

本文作者

合同纠纷 河南衡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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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
已核验身份

2026[安阳][民间借贷纠纷]:借条上没写利息,口头承诺算不算数?法院这样判!

在民间借贷中,很多出借人因为顾及情面,只在借条上写了本金和还款日期,对于利息仅仅做了口头约定。一旦借款人违约,出借人主张利息时,对方往往翻脸不认账。没有写在纸面上的利息约定,到底能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今天,我们就通过一起发生在安阳的真实案例,为您深度剖析民间借贷纠纷中这个极易引发争议的法律焦点。

案例回顾:口头约定的“月息2分”成了罗生门

2024年初,安阳的张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好友李某借款20万元。碍于朋友关系,张某出具了一张借条,写明:“今借到李某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于2024年12月31日前还清。”双方口头约定月息2分,但借条上并无任何关于利息的记载。

借款到期后,张某仅归还了本金10万元,剩余10万元迟迟未还。多次催讨无果后,李某将张某诉至安阳市某区人民法院,要求偿还剩余本金及按照口头约定的月息2分支付利息。

庭审中,张某坚称双方并未约定利息,只同意归还剩余本金。李某则提交了与张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其中有张某承认“利息按老规矩算”的对话,但张某辩称这只是客套话。

法律焦点分析:利息约定不明的司法认定标准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借贷双方在借条未载明利息,但出借人主张存在口头利息约定时,法院如何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司法实践中的审判逻辑如下:

  1. 书面证据优先原则:借条是民间借贷关系最直接的书面凭证。如果借条上没有明确约定利息,法律首先推定借款期间为无息借款,即视为不支付利息。
  2. 口头约定的举证责任:出借人若主张存在口头利息约定,必须承担严格的举证责任。仅凭单方陈述或者模糊的证人证言,法院通常难以采信。需要提供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通话录音等能够直接证明双方曾就利率达成一致的证据,且证明力需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
  3. 逾期利息的另行计算:即便借条未约定利息,但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借款人逾期未还,出借人有权主张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起算点从借款逾期之日开始,利率可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

在上述案例中,李某虽然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但内容存在歧义,且张某抗辩有力,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双方对“月息2分”达成一致。最终,法院结合双方的交易习惯和当地资金拆借的通常行情,判决张某偿还剩余本金10万元,并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年利率3.45%(当时一年期LPR标准)支付逾期利息,但对于李某主张的借期内月息2分,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给安阳市民的警示与建议

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民间借贷,利息一定要“落笔为证”。

  1. 借条务必写清利息:不要羞于谈钱。在借条中明确写明“月利率X%”或“年利率X%”,并换算成具体金额。哪怕只有一句话:“双方约定利息按年利率XX%计算。”
  2. 保留证据链:如果口头约定了利息,事后一定要通过微信/短信固定证据,比如发送:“张哥,那20万说好的月息2分(2%),我月底打给你”,对方回复“收到”或“好的”,这就是有效证据。
  3. 注意利率上限:法律保护的利率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约定过高不仅无效,还可能涉及职业放贷风险。

民间借贷纠纷中,利息是除了本金之外最核心的利益。一旦处理不当,极有可能从“朋友”变“仇敌”。如果您正面临类似的借贷困扰,不妨咨询专业律师,让法律为您理清纠纷,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相关QA

Q1:借条上没有写利息,是不是就一定不能要利息了? A1:不一定。借期内利息若无约定,法律视为无息。但逾期利息(即借款到期后至实际还款日之间的利息)依法可以主张,按法定标准(LPR)计算。

Q2:口头约定利息,但对方不承认,怎么收集证据? A2:可以通过微信、短信或电话录音与对方沟通。例如发送“上次说的利息怎么还没转给我?”诱导对方在回复中提及“利息”及具体数额或比例,从而固定证据。

Q3:法院支持的利息最高是多少? A3:最高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例如2025年1年期LPR为3.1%,则司法保护上限为年利率12.4%。

Q4:如果借条上只写了“利息2分”,没写是月息还是年息,怎么认定? A4:如果约定不明,根据交易习惯,通常认定为月息2分(即月利率2%)。但前提是双方对此无争议;若有争议,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Q5:借款人提前还款,利息怎么算? A5: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也就是说,借了三个月还清,就只支付三个月的利息。

Q6:如果出借人是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俗称“高利转贷”),借款合同有效吗? A6:无效。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借款人只需返还本金,并按LPR支付资金占用费,约定的高息不受保护。

Q7: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A7: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未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随时要求还款,时效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Q8:“砍头息”(即预先扣除利息)合法吗? A8:不合法。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例如借20万,预先扣了1万利息,实际到手19万,则本金认定为19万。

Q9:夫妻一方签字的借条,另一方必须共同还吗? A9:不一定。若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属于个人债务。出借人需举证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共同开支。

Q10:借钱给别人,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能起诉吗? A10:可以。转账记录是重要证据。但如果对方抗辩称该款项是还款或赠与,出借人仍需进一步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如聊天记录、录音等),否则可能承担败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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