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

晋城夫妻一方签字,配偶必须共同还债吗?

发布日期:2026-09-11
浏览次数:0 次
作者:崔波 律师

崔波

本文作者

民间借贷纠纷 山西晋卓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15666570882
晋城
已核验身份

2026[晋城]民间借贷纠纷:夫妻一方签字,配偶是否必须共同还债?

——从一起“共签共债”争议看司法裁判规则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最常引发争议的焦点之一,莫过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很多出借人认为,只要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理所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审查逻辑远比这复杂。2026年,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再次将这一争议焦点推到了台前。

【案情回顾】

2025年,晋城市民李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朋友王某借款5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借条上仅有李某一人签名,借款款项打入了李某的个人银行账户。后因李某未能按期还款,王某将李某及其配偶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借款本息。

王某主张:该笔借款发生在李某与张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用于李某经营的公司(该公司为李某个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得收益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因此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张某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张某辩称:自己对这笔借款毫不知情,借条上没有自己的签字,也从未追认。李某借款的用途是公司经营,而该公司的经营收入并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自己作为教师,有独立稳定收入,家庭开销均由自己承担,不应为李某的个人债务“买单”。

【法院裁判要旨】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张某应否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院指出:

  1. “共债共签”是原则。本案中,借条上并无张某的签名,也无证据证明张某事后进行过追认,不符合“共同意思表示”的情形。
  2. 借款用途超出家庭日常需要。50万元的借款金额巨大,明显超出了晋城当地一般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此时,举证责任转移至债权人王某。
  3. 债权人未能完成举证责任。王某虽主张款项用于李某公司经营,且公司收益用于家庭,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以下任一事实:
    • 该公司的经营利润实际用于李某与张某的家庭共同生活(如购房、买车、大额消费等);
    • 张某对李某的举债行为知情且同意,并分享了经营收益;
    • 李某的公司经营与张某存在共同经营的合意或行为。

最终,法院认定该50万元债务为李某的个人债务,驳回了王某要求张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的诉讼请求。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律风险提示】

这起案件给民间借贷的出借人敲响了警钟。在2026年的司法环境下,法院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更加审慎和规范,坚持“共债共签”原则,严格审查借款用途与家庭生活的关联性。

对于出借人而言,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 要求“共债共签”:如果借款是给已婚人士,最好让其配偶也签字确认,或者在借条中明确写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 审查借款用途:对于大额借款,务必问清并核实资金流向,保留好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合同等证据,证明款项实际用于家庭或夫妻共同经营。
  • 保留沟通痕迹:在与借款人配偶沟通催款时,注意保留能够证明其知情或同意的录音、微信记录。

对于借款人及其配偶而言,应明确:

  • 自己签字的债务,责无旁贷;
  • 未签字的配偶,无需“冤枉”承担不属于家庭生活的巨额债务。法律保护未举债配偶方的合法权益,不被“一刀切”地认定为共同债务人。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往往是案件胜负的关键。理解并善用法律规则,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法律问答(QA)

Q1: 2026年在晋城起诉民间借贷纠纷,一般去哪个法院? A: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晋城地区的案件,通常会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各区县法院)管辖。如果合同约定了管辖法院(如出借人所在地),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从其约定。

Q2: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如何证明“借款”事实存在? A: 核心证据是借条/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仅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若金额较大,法院可能要求出借人说明款项来源及交付方式;仅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如果对方抗辩是其他款项(如还款、货款),则需进一步举证。最稳妥的是“借条+转账流水”相互印证。

Q3: 借条上没写利息,还能要利息吗? A: 如果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且出借人不能证明双方就利息有过口头约定(且对方承认),根据《民法典》规定,视为没有利息。但自起诉之日起,可以主张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逾期利息(资金占用损失)。

Q4: 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是多少?2026年受法律保护的最高利率是多少? A: 法律保护的最高利率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例如,若2026年某月一年期LPR为3.5%,则保护上限为14%(年化)。超过部分,法院不予支持。预先扣除利息的(“砍头息”),以实际出借金额为本金。

Q5: 借款人去世了,他的债务谁来还?配偶和子女要还吗? A: 如果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配偶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或基于共同债务身份承担责任。子女一般不承担父母债务,除非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需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放弃继承的,可以不承担偿还责任。

Q6: 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胜诉率大吗? A: 有胜诉可能,但风险较大。法院会审查双方关系、转账备注、聊天记录等。如果被告抗辩是赠与、还款或其他款项,出借人需进一步举证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建议尽快通过微信等方式固定对方承认借款的聊天记录。

Q7: 诉讼时效是多久?如果过了时效怎么办? A: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随时要求还款,时效自催告后给予的宽限期届满起算。若超过时效,借款人提出抗辩,出借人将丧失胜诉权。但借款人如果自愿还款,事后不得以时效为由要求返还。

Q8: 夫妻一方在婚内借钱炒股,亏了,配偶要一起还吗? A: 通常不需要。炒股属于风险投资,一般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畴。如果债权人无法证明该炒股收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配偶分享到了收益,则认定为举债方个人债务。

Q9: 借钱给他人用于赌博,借条有效吗?法院会支持吗? A: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贩毒)仍然提供借款的,该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法院不会支持出借人要求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诉讼请求,并可能依法收缴违法所得。

Q10: 在晋城遇到民间借贷纠纷,找律师大概要花多少钱? A: 律师费因案件复杂程度、标的额、律师资历而异,通常采用分段累计方式计算,也有的按固定金额收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律师,获取详细的报价方案。风险代理模式也有,但对于部分案件类型(如婚姻、继承)有禁止性规定。


关联律师:崔波,山西晋卓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5666570882

版权声明:本文由 崔波 律师原创并授权发表。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不构成正式法律建议。如需法律服务,请联系律师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