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四川林某刑事诈骗案不予起诉

办结日期:2025.03.24 主办律师:刘震

廖某以虚构应急管理部指挥长、四川省纪委监委书记堂弟的身份接受胡某的请托,以办事为由并先后收取胡某、张某攻击300万元现金。收钱后将150万现金交于林某,让林某帮忙找关系办理此事。林某明知自己又无能为力办理此事,又想非法占有该笔钱,便答应可以找关系。随后接受廖某的请托收取150万元现金,后虚构找人等理由搪塞廖某。最后因无能为力帮助办事也未找关系忙帮,无法将该笔150万元占为己有的情况下,便将现金150万元退还于廖某。刘震律师与薛琴律师办理此案,并为林某做无罪辩护。最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不予起诉。

廖某以虚构应急管理部指挥长、四川省纪委监委书记堂弟的身份接受胡某的请托,以办事为由并先后收取胡某、张某攻击300万元现金。收钱后将150万现金交于林某,让林某帮忙找关系办理此事。林某明知自己又无能为力办理此事,又想非法占有该笔钱,便答应可以找关系。随后接受廖某的请托收取150万元现金,后虚构找人等理由搪塞廖某。最后因无能为力帮助办事也未找关系忙帮,无法将该笔150万元占为己有的情况下,便将现金150万元退还于廖某。刘震律师与薛琴律师办理此案,并为林某做无罪辩护。最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不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