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与高×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辛原原
主办律师
“ 西安・辛原原律师・合同纠纷 —— 深耕商事争议领域,专注企业商事合同纠纷与重大债务追索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执业优势 辛原原律师,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同纠纷专项团队主办律师,长期深耕企业商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争议、大额债务追索、商事债权执行垂直赛道。执业以来坚持专业化发展路线,聚焦合同争议解决,不承接跨领域杂案,扎根商事纠纷实务一线,积累大量陕西各级法院案件实操经验。 辛原原律师具备扎实法学理论功底,案件研判细致缜密,持续研究省内法院各类合同案件裁判规则、举证标准与审理思路。擅长处理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民间借贷、股权合作、租赁承揽、服务合作等商事争议,针对性化解证据残缺、账目不清、对方恶意抗辩、债务人隐匿财产、胜诉后执行困难等常见难题,能够梳理复杂法律关系、完善证据体系,制定兼具可行性与实效性的维权、回款方案。 执业至今,辛原原律师持续服务建筑工程企业、商贸公司、中小民营企业、个体经营者及高净值个人,重点处理货款拖欠、工程款结算、大额债权追索、合同违约追责、股权合作纠纷等商事难题。办案风格耐心细致、务实稳健,致力于帮助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收获众多当事人认可,是西安地区专注商事合同领域的新锐专业律师。 依托律所独创合同争议闭环办案体系,辛原原律师办理案件严格执行五大标准化流程: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确保每一起案件均有判例支撑、证据支撑、策略支撑,最大化提升案件胜诉概率与债权实际回款效果。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专项团队,是西安为数不多100% 办案资源集中于商事合同与重大债务追索的精品专业团队。团队坚持赛道聚焦,不承接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刑事案件等跨领域案件,集中精力深耕商事争议。 团队下设证据取证专项组、合同合规审查组、执行攻坚组,分工协作、流程成熟;配置专职律师、调查专员、法务助理,同时长期合作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与省内各级法院、执行机关搭建常态化协同通道,着力解决当事人立案难、取证难、庭审难、执行回款难等痛点。 所有疑难案件统一开展集体研讨、诉讼策略打磨;重大案件由团队首席律师把关,辛原原律师全程参与证据梳理、方案制定、庭审应诉、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全流程工作。团队整体核心诉求实现率(胜诉率)长期保持高位,疑难复杂案件办结效果突出。律所凭借专业能力先后获评 “精品专业律所”“行业先进单位” 等多项行业荣誉。 三、核心擅长办案领域 辛原原律师深耕商事纠纷一线,主攻企业经营中高发、疑难、大额合同纠纷,主要业务范围: 买卖合同纠纷:企业货款拖欠追偿、逾期违约责任认定、质量抗辩应对、对账结算争议、长期供货合同违约维权;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工程款追索、工程结算争议、增项签证纠纷、劳务分包争议、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主张、质量抗辩应对; 民间借贷纠纷:企业与个人大额借款追索、利息争议、保证人连带责任追责、失联债务人财产调查; 商事综合合同纠纷: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服务合同、合作协议违约纠纷; 股权与投资纠纷:股权转让违约、合伙清算、投资款返还、项目合作终止争议; 保全与执行纠纷: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应对 / 提起执行异议、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打通债权最后一公里。 四、专属办案优势与服务特色 1、赛道垂直深耕,专业聚焦 长期专注合同纠纷、商事债权追索领域,不分散精力办理各类杂案,熟悉商事案件争议焦点、举证要点、对方常用抗辩思路,精准寻找案件突破口。 2、熟悉本地司法实践 长期立足西安、深耕陕西法律服务市场,了解各地法院审理习惯、调解节奏、裁判尺度,能够结合本地司法现状定制诉讼方案,提升案件实操效果。 3、重视实际回款,拒绝形式办案 不以简单拿到判决书为终点,兼顾诉讼与执行布局。案件初期提前开展风险预判,适时申请财产保全,锁定对方财产,尽力避免 “胜诉却无法回款”。 4、沟通透明,服务细致 一对一专属对接跟进,及时同步案件全部节点,客观分析利弊、如实提示法律风险,不夸大预期。善于把晦涩法律语言通俗解读,兼顾法律方案与客户商业诉求。 五、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口碑保障 辛原原律师面向企业创始人、经营者、家族企业、高净值个人提供商事法律服务,建立完善隐私保密机制。首次咨询可沟通保密事宜,案件材料专人妥善存档,保障客户商业信息、个人隐私不外泄。 法律服务覆盖全流程:免费前期法律诊断、纠纷风险预判、定制维权方案;案件办理期间持续同步进度,通过诉前调解降低维权成本;判决生效后持续跟进强制执行;案件办结后持续提供合同合规建议、简易法律咨询支持。 注重平衡法律规则与商业现实,优先为客户设计损失最小、可行性最高的解决方案。依靠持续稳定的办案成果,收获大量当事人好评,老客户推荐持续增多。 如您正面临合同欠款追索、建设工程纠纷、股权转让争议或大额借贷执行难题,欢迎预约西安市北关正街 33 号腾飞鸿翔大厦 15 层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 “西安合同纠纷律师辛原原” 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 24 小时内与您联络。 ”
A与B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丰台区XX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丰民初字第26528号 原告A,男,1969年2月28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A,北京市XX律师, 被告A,女,1967年2月25日出生,北京市XX质量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A1(系A与高X之子),1994年3月29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A,北京市XX律师,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A及其委托代理人B,被告A及其委托代理人B1、C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A诉称:我们于1990年2月相识并开始交往,于1993年后开始同居;当年6月对方怀孕,同年8月1日,我们在老家河北省元氏县XX举办了婚礼,但未到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婚后双方感情尚可,于1994年3月29日生育一子魏×1,目前居住在93508部队的军产房中,购置XX汽车一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其他存款亦无共同债务,因近年来夫妻感情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维持,我曾于2014年起诉离婚,法院于2015年3月23日以(2015)丰民初字第00697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上述判决作出至今,我们处于分居状态,无法XX,无和好可能,鉴于双方同居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前,同居时双方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应属于事实婚姻,故根据《婚姻法》、《民事诉讼法》诉至本院,请求依法判决我们离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费用由对方负担, 被告A辩称:双方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此外,对方陈述部分与事实不符,我们于1993年8月18日在老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现请求依法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A与高X系同学,自行相识并自由恋爱,于1993年8月18日登记结婚,于1994年3月29日生育一子魏×1,现已成年,双方均系初婚,双方婚初感情尚好,婚后因家庭琐事偶有争吵,2015年12月,A第二次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结婚证、户口簿、判决书、查询结果、病历手册等证据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A与高X系同学,自由恋爱并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现已成年,双方婚初感情尚好,婚后因家庭琐事偶有争吵,庭审中,A坚持要求离婚,并称第一次离婚诉讼后,双方虽进行了沟通,但仍无和好可能,高X不同意离婚,并希望给双方以及孩子一次机会,双方结婚二十多年,都应珍惜建立起来的夫妻感情,充分尊重和考虑对方的意见,加强沟通、真诚交流、相互信任、相互关心,共同克服和解决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共同维护和谐美好的家庭,综合本案案情和现有证据,A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其他离婚情形,故本院对A要求与B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A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五十元,由A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A 人民陪审员 侯佩秋 人民陪审员 桂 华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书 记 员 李书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