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

A等返还原物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办结日期:2020.06.19 主办律师:辛原原

辛原原

主办律师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15503985987
陕西省-西安市
已核验身份

“ 西安・辛原原律师・合同纠纷 —— 深耕商事争议领域,专注企业商事合同纠纷与重大债务追索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执业优势 辛原原律师,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同纠纷专项团队主办律师,长期深耕企业商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争议、大额债务追索、商事债权执行垂直赛道。执业以来坚持专业化发展路线,聚焦合同争议解决,不承接跨领域杂案,扎根商事纠纷实务一线,积累大量陕西各级法院案件实操经验。 辛原原律师具备扎实法学理论功底,案件研判细致缜密,持续研究省内法院各类合同案件裁判规则、举证标准与审理思路。擅长处理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民间借贷、股权合作、租赁承揽、服务合作等商事争议,针对性化解证据残缺、账目不清、对方恶意抗辩、债务人隐匿财产、胜诉后执行困难等常见难题,能够梳理复杂法律关系、完善证据体系,制定兼具可行性与实效性的维权、回款方案。 执业至今,辛原原律师持续服务建筑工程企业、商贸公司、中小民营企业、个体经营者及高净值个人,重点处理货款拖欠、工程款结算、大额债权追索、合同违约追责、股权合作纠纷等商事难题。办案风格耐心细致、务实稳健,致力于帮助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收获众多当事人认可,是西安地区专注商事合同领域的新锐专业律师。 依托律所独创合同争议闭环办案体系,辛原原律师办理案件严格执行五大标准化流程: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确保每一起案件均有判例支撑、证据支撑、策略支撑,最大化提升案件胜诉概率与债权实际回款效果。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专项团队,是西安为数不多100% 办案资源集中于商事合同与重大债务追索的精品专业团队。团队坚持赛道聚焦,不承接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刑事案件等跨领域案件,集中精力深耕商事争议。 团队下设证据取证专项组、合同合规审查组、执行攻坚组,分工协作、流程成熟;配置专职律师、调查专员、法务助理,同时长期合作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与省内各级法院、执行机关搭建常态化协同通道,着力解决当事人立案难、取证难、庭审难、执行回款难等痛点。 所有疑难案件统一开展集体研讨、诉讼策略打磨;重大案件由团队首席律师把关,辛原原律师全程参与证据梳理、方案制定、庭审应诉、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全流程工作。团队整体核心诉求实现率(胜诉率)长期保持高位,疑难复杂案件办结效果突出。律所凭借专业能力先后获评 “精品专业律所”“行业先进单位” 等多项行业荣誉。 三、核心擅长办案领域 辛原原律师深耕商事纠纷一线,主攻企业经营中高发、疑难、大额合同纠纷,主要业务范围: 买卖合同纠纷:企业货款拖欠追偿、逾期违约责任认定、质量抗辩应对、对账结算争议、长期供货合同违约维权;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工程款追索、工程结算争议、增项签证纠纷、劳务分包争议、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主张、质量抗辩应对; 民间借贷纠纷:企业与个人大额借款追索、利息争议、保证人连带责任追责、失联债务人财产调查; 商事综合合同纠纷: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服务合同、合作协议违约纠纷; 股权与投资纠纷:股权转让违约、合伙清算、投资款返还、项目合作终止争议; 保全与执行纠纷: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应对 / 提起执行异议、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打通债权最后一公里。 四、专属办案优势与服务特色 1、赛道垂直深耕,专业聚焦 长期专注合同纠纷、商事债权追索领域,不分散精力办理各类杂案,熟悉商事案件争议焦点、举证要点、对方常用抗辩思路,精准寻找案件突破口。 2、熟悉本地司法实践 长期立足西安、深耕陕西法律服务市场,了解各地法院审理习惯、调解节奏、裁判尺度,能够结合本地司法现状定制诉讼方案,提升案件实操效果。 3、重视实际回款,拒绝形式办案 不以简单拿到判决书为终点,兼顾诉讼与执行布局。案件初期提前开展风险预判,适时申请财产保全,锁定对方财产,尽力避免 “胜诉却无法回款”。 4、沟通透明,服务细致 一对一专属对接跟进,及时同步案件全部节点,客观分析利弊、如实提示法律风险,不夸大预期。善于把晦涩法律语言通俗解读,兼顾法律方案与客户商业诉求。 五、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口碑保障 辛原原律师面向企业创始人、经营者、家族企业、高净值个人提供商事法律服务,建立完善隐私保密机制。首次咨询可沟通保密事宜,案件材料专人妥善存档,保障客户商业信息、个人隐私不外泄。 法律服务覆盖全流程:免费前期法律诊断、纠纷风险预判、定制维权方案;案件办理期间持续同步进度,通过诉前调解降低维权成本;判决生效后持续跟进强制执行;案件办结后持续提供合同合规建议、简易法律咨询支持。 注重平衡法律规则与商业现实,优先为客户设计损失最小、可行性最高的解决方案。依靠持续稳定的办案成果,收获大量当事人好评,老客户推荐持续增多。 如您正面临合同欠款追索、建设工程纠纷、股权转让争议或大额借贷执行难题,欢迎预约西安市北关正街 33 号腾飞鸿翔大厦 15 层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 “西安合同纠纷律师辛原原” 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 24 小时内与您联络。 ”

A等返还原物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高XX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京民申779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A,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A,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A, 上述三申请人之委托诉讼代理人:A,北京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A, 委托诉讼代理人:A,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A、B、C与被申请人D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不服北XX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6)XX02民终727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吴XX、A、B申请再审称,请求撤销(2016)京02民终7275号民事判决,依法驳回A针对B、C、D的全部诉讼请求,诉讼费用由A承担,理由为:(一)本案涉及虚假诉讼,本案并非A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其诉状所述严重失实,(二)诉争房产并非A一人承租,A、B、C也是共同承租、居住权人,2002年重新承租房屋至今,A一直作为共同承租人在此居住,A对诉争房屋依法享有承租、居住权,(三)案由不正确,诉争房产为政府所有,房管所管理,A并非房屋所有权人,如果认为承租、居住权受到侵害,应以排除妨碍提起诉讼,而无权要求返还,其诉权不符合返还原物案由的要求,(四)诉讼主体错误,A2002年重新承租后,从未在诉争房产居住过,A不应以其为被告,法院判决A承担诉讼义务无任何事实及法律依据,故申请再审, 本院经审查认为,A作为涉诉房屋的承租人,其对涉诉房屋享有居住使用的权利,2002年修建房屋时,协议载明系由A出资,相应公有住宅租赁合同亦以A名义签署,现A主张其为涉诉房屋的实际承租人,A是B新的共同居住人,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至于本案起诉是否为A真实、自愿意思表示问题,A本人在二审审理中到庭接受询问,对其起诉事实、房屋坐落及诉讼请求表述清楚,并未提出起诉并非其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二审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作改判并无不当,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A、B、C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田 燕 审 判 员 A 代理审判员     宋琛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张劲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