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内的财产归属约定到底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办结日期:2017.09.29 主办律师:辛原原

辛原原

主办律师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15503985987
陕西省-西安市
已核验身份

“ 西安・辛原原律师・合同纠纷 —— 深耕商事争议领域,专注企业商事合同纠纷与重大债务追索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执业优势 辛原原律师,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同纠纷专项团队主办律师,长期深耕企业商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争议、大额债务追索、商事债权执行垂直赛道。执业以来坚持专业化发展路线,聚焦合同争议解决,不承接跨领域杂案,扎根商事纠纷实务一线,积累大量陕西各级法院案件实操经验。 辛原原律师具备扎实法学理论功底,案件研判细致缜密,持续研究省内法院各类合同案件裁判规则、举证标准与审理思路。擅长处理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民间借贷、股权合作、租赁承揽、服务合作等商事争议,针对性化解证据残缺、账目不清、对方恶意抗辩、债务人隐匿财产、胜诉后执行困难等常见难题,能够梳理复杂法律关系、完善证据体系,制定兼具可行性与实效性的维权、回款方案。 执业至今,辛原原律师持续服务建筑工程企业、商贸公司、中小民营企业、个体经营者及高净值个人,重点处理货款拖欠、工程款结算、大额债权追索、合同违约追责、股权合作纠纷等商事难题。办案风格耐心细致、务实稳健,致力于帮助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收获众多当事人认可,是西安地区专注商事合同领域的新锐专业律师。 依托律所独创合同争议闭环办案体系,辛原原律师办理案件严格执行五大标准化流程: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确保每一起案件均有判例支撑、证据支撑、策略支撑,最大化提升案件胜诉概率与债权实际回款效果。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专项团队,是西安为数不多100% 办案资源集中于商事合同与重大债务追索的精品专业团队。团队坚持赛道聚焦,不承接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刑事案件等跨领域案件,集中精力深耕商事争议。 团队下设证据取证专项组、合同合规审查组、执行攻坚组,分工协作、流程成熟;配置专职律师、调查专员、法务助理,同时长期合作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与省内各级法院、执行机关搭建常态化协同通道,着力解决当事人立案难、取证难、庭审难、执行回款难等痛点。 所有疑难案件统一开展集体研讨、诉讼策略打磨;重大案件由团队首席律师把关,辛原原律师全程参与证据梳理、方案制定、庭审应诉、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全流程工作。团队整体核心诉求实现率(胜诉率)长期保持高位,疑难复杂案件办结效果突出。律所凭借专业能力先后获评 “精品专业律所”“行业先进单位” 等多项行业荣誉。 三、核心擅长办案领域 辛原原律师深耕商事纠纷一线,主攻企业经营中高发、疑难、大额合同纠纷,主要业务范围: 买卖合同纠纷:企业货款拖欠追偿、逾期违约责任认定、质量抗辩应对、对账结算争议、长期供货合同违约维权;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工程款追索、工程结算争议、增项签证纠纷、劳务分包争议、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主张、质量抗辩应对; 民间借贷纠纷:企业与个人大额借款追索、利息争议、保证人连带责任追责、失联债务人财产调查; 商事综合合同纠纷: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服务合同、合作协议违约纠纷; 股权与投资纠纷:股权转让违约、合伙清算、投资款返还、项目合作终止争议; 保全与执行纠纷: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应对 / 提起执行异议、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打通债权最后一公里。 四、专属办案优势与服务特色 1、赛道垂直深耕,专业聚焦 长期专注合同纠纷、商事债权追索领域,不分散精力办理各类杂案,熟悉商事案件争议焦点、举证要点、对方常用抗辩思路,精准寻找案件突破口。 2、熟悉本地司法实践 长期立足西安、深耕陕西法律服务市场,了解各地法院审理习惯、调解节奏、裁判尺度,能够结合本地司法现状定制诉讼方案,提升案件实操效果。 3、重视实际回款,拒绝形式办案 不以简单拿到判决书为终点,兼顾诉讼与执行布局。案件初期提前开展风险预判,适时申请财产保全,锁定对方财产,尽力避免 “胜诉却无法回款”。 4、沟通透明,服务细致 一对一专属对接跟进,及时同步案件全部节点,客观分析利弊、如实提示法律风险,不夸大预期。善于把晦涩法律语言通俗解读,兼顾法律方案与客户商业诉求。 五、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口碑保障 辛原原律师面向企业创始人、经营者、家族企业、高净值个人提供商事法律服务,建立完善隐私保密机制。首次咨询可沟通保密事宜,案件材料专人妥善存档,保障客户商业信息、个人隐私不外泄。 法律服务覆盖全流程:免费前期法律诊断、纠纷风险预判、定制维权方案;案件办理期间持续同步进度,通过诉前调解降低维权成本;判决生效后持续跟进强制执行;案件办结后持续提供合同合规建议、简易法律咨询支持。 注重平衡法律规则与商业现实,优先为客户设计损失最小、可行性最高的解决方案。依靠持续稳定的办案成果,收获大量当事人好评,老客户推荐持续增多。 如您正面临合同欠款追索、建设工程纠纷、股权转让争议或大额借贷执行难题,欢迎预约西安市北关正街 33 号腾飞鸿翔大厦 15 层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团队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 “西安合同纠纷律师辛原原” 可在线留言,我们将于 24 小时内与您联络。 ”

基本案情: 原、被告于2007年相识,2008年6月6日登记结婚,2009年女儿出生。婚后,双方感情尚可,被告一直对原告疼爱有加,对其百依百顺。。但被告于2010年因脑梗死住院治疗后,经济情况大不如从前,双方由此产生了一些矛盾,原告对被告的态度也逐渐冷淡。2016年原告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经了解,恋爱期间,被告以原告名义购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原告名下,自己支付首付以及月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又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为双方各占百分之五十按份额共有,自己支付首付及月供,但该房产已于2015年出售,售房款分批次均汇入原告的个人账户内。但是双方曾于2009年5月8日签订婚内财产分配协议,约定两套房产的实际所有权人均为被告,由其产生的所有经济及其法律纠纷与原告无关。 庭审焦点: 庭审时,双方就感情破裂达成一致意见,但共同财产分割争议较大,原被告为此展开激烈的辩论。原告认为被告于恋爱期间购买的登记于原告名下的房产属于被告对其的赠与,而且对于双方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的真实性不予以认可,要求进行笔迹鉴定。被告认为该协议系双方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按照该协议,原告无权主张分割该房产,并且对于另一套房产的售房款,应当予以归还。最终,申请鉴定的结果是确由原告本人所签。 裁判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判归被告所有并要求原告返还于2015年出卖的房产的售房款。 律师观点: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曹晓静律师认为,双方于2009年5月8日签订的关于财产归属的协议是本案的关键,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只要该协议是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因而,两套房产的所有权均应当归被告所有。

基本案情:

原、被告于2007年相识,2008年6月6日登记结婚,2009年女儿出生。婚后,双方感情尚可,被告一直对原告疼爱有加,对其百依百顺。。但被告于2010年因脑梗死住院治疗后,经济情况大不如从前,双方由此产生了一些矛盾,原告对被告的态度也逐渐冷淡。2016年原告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经了解,恋爱期间,被告以原告名义购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原告名下,自己支付首付以及月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又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为双方各占百分之五十按份额共有,自己支付首付及月供,但该房产已于2015年出售,售房款分批次均汇入原告的个人账户内。但是双方曾于2009年5月8日签订婚内财产分配协议,约定两套房产的实际所有权人均为被告,由其产生的所有经济及其法律纠纷与原告无关。

庭审焦点:

庭审时,双方就感情破裂达成一致意见,但共同财产分割争议较大,原被告为此展开激烈的辩论。原告认为被告于恋爱期间购买的登记于原告名下的房产属于被告对其的赠与,而且对于双方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的真实性不予以认可,要求进行笔迹鉴定。被告认为该协议系双方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按照该协议,原告无权主张分割该房产,并且对于另一套房产的售房款,应当予以归还。最终,申请鉴定的结果是确由原告本人所签。

裁判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判归被告所有并要求原告返还于2015年出卖的房产的售房款。

律师观点: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曹晓静律师认为,双方于2009年5月8日签订的关于财产归属的协议是本案的关键,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只要该协议是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因而,两套房产的所有权均应当归被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