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赠与合同纠纷调解案

办结日期:2024.08.02 主办律师:王胜

王胜

主办律师

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13566972039
杭州
已核验身份

“ 王胜律师,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王胜律师是中共党员,杭州市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重庆大学,曾长期在农业银行、平安银行(深发展)以及广发银行等大型银行及大型民营企业担任法务工作,后转型从事专职律师。王胜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务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办理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纠纷、融资借款、继承纠纷、劳动争议及刑事辩护,充分利用善于诉讼及善于沟通的执业优势,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受当事人的好评。 ”

案件概述:   原告:甲方。   被告:乙方  诉讼请求:   甲请求法院判令乙返还不当得利款项80000元。   甲请求判令乙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自2024年3月11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计算至实际款项付清之日止。   甲请求本案诉讼费由乙承担。 律师参与:   甲委托诉讼代理人:王X,上海XX律师。   乙委托诉讼代理人:苑律师和吕律师,均为浙江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调解结果:   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乙同意归还甲80000元,具体还款计划为:2024年8月31日前归还20000元,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每月月底前各归还10000元。   若乙未按协议履行,甲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乙需支付违约金10000元。   甲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效力与后果:   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若乙拒不履行,将面临法律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迟延履行金、财产查封、扣押、冻结,以及可能的信用惩戒和刑事责任追究。 案件费用: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900元,由乙负担。 法院及日期:   浙江省杭州市xx区人民法院,调解书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

案件概述:

  原告:甲方。

  被告:乙方

 诉讼请求:

  甲请求法院判令乙返还不当得利款项80000元。

  甲请求判令乙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自2024年3月11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计算至实际款项付清之日止。

  甲请求本案诉讼费由乙承担。

律师参与:

  甲委托诉讼代理人:王X,上海XX律师。

  乙委托诉讼代理人:苑律师和吕律师,均为浙江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调解结果:

  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乙同意归还甲80000元,具体还款计划为:2024年8月31日前归还20000元,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每月月底前各归还10000元。

  若乙未按协议履行,甲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乙需支付违约金10000元。

  甲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效力与后果:

  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若乙拒不履行,将面临法律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迟延履行金、财产查封、扣押、冻结,以及可能的信用惩戒和刑事责任追究。

案件费用: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900元,由乙负担。

法院及日期:

  浙江省杭州市xx区人民法院,调解书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