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骑手交通肇事,责任归属何方?法院这样判!

吕修斌
主办律师
“ 吕修斌律师,办理了大量的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合同、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
案件描述: 本案涉及一起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2021年5月10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六圈路六圈路口西侧,被告陈某(饿了么平台骑手)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与原告江某骑行的自行车相撞,导致江某受伤。经交通队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与江某负事故同等责任。江某因此次事故造成腰2椎体爆裂骨折、尾骨骨折等伤害,并住院治疗。事后,江某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责任方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64201元。 办案经过: 案件接报:2021年5月10日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迅速介入,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出具了事故认定书。 初步调查:交管部门对事故双方进行了询问,并收集了相关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照片、监控视频等。 立案:江某在治疗后,于2021年12月13日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责任方赔偿损失。 侦查与起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对事故责任、赔偿金额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并组织了多次庭审。各方当事人均提供了相关证据,并进行了质证和辩论。 审判:法院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了审理。经过鉴定机构鉴定,江某构成十级伤残。法院综合考虑案件情况,确定了责任比例,并依法作出了判决。 3.民事判决结果: 判决内容:法院认定陈某与江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并判决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江某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80000元;江西速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赔偿江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等共计122821.35元;驳回江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描述:
本案涉及一起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2021年5月10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六圈路六圈路口西侧,被告陈某(饿了么平台骑手)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与原告江某骑行的自行车相撞,导致江某受伤。经交通队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与江某负事故同等责任。江某因此次事故造成腰2椎体爆裂骨折、尾骨骨折等伤害,并住院治疗。事后,江某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责任方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64201元。
办案经过:
案件接报:2021年5月10日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迅速介入,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出具了事故认定书。
初步调查:交管部门对事故双方进行了询问,并收集了相关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照片、监控视频等。
立案:江某在治疗后,于2021年12月13日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责任方赔偿损失。
侦查与起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对事故责任、赔偿金额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并组织了多次庭审。各方当事人均提供了相关证据,并进行了质证和辩论。
审判:法院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了审理。经过鉴定机构鉴定,江某构成十级伤残。法院综合考虑案件情况,确定了责任比例,并依法作出了判决。
3.民事判决结果:
判决内容:法院认定陈某与江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并判决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江某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80000元;江西速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赔偿江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等共计122821.35元;驳回江某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