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亲办案例】巧用证据链,沙日古勒汗律师助当事人拿回大额欠款

办结日期:2025.06.04 主办律师:沙日古勒汗

沙日古勒汗

主办律师

内蒙古友之托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15248420043
兴安盟
已核验身份

“ 沙日古勒汗律师,女,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人,中共党员,内蒙古友之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致力于从事民商事争议解决及法律事务,包括:建设工程施工业务、合同纠纷、借贷纠纷、侵权纠纷、婚姻继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解决等领域,涉及刑事诉讼,涉及行政复议与诉讼,非诉业务,法律顾问,代书法律文书等。执业期间为多家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受到众多当事人的认可。 ”

在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因朋友介绍借钱给他人,却遭遇对方失联,血本无归。关键时刻,原告委托沙日古勒汗律师代为追讨,最终成功拿回大额欠款,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原告通过朋友与被告相识,被告称承包工程急需资金,向原告借款。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原告分三次共借出 135000 元。起初,被告还与原告保持联系,承诺工程结束后就还款。然而,工程结束后,被告却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更是直接失联。原告多次通过中间人索要欠款,均无果,无奈之下,原告委托沙日古勒汗律师提起诉讼。 诉讼策略与过程 沙日古勒汗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首先,律师指导原告整理所有与借款相关的证据,包括欠据原件、与被告的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如有)等。同时,律师还前往被告所在地的村委会,调取了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为后续的公告送达做准备。 在证据收集齐全后,律师向突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在庭审过程中,律师围绕证据链进行陈述,强调原告已履行出借义务,且被告在借款后失联,未履行还款责任。律师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应承担还款义务,并支付逾期利息。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对律师提供的证据链予以认可,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135000 元,并自起诉之日起,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3.45% 支付逾期利息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同时判决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案件总结 此案件中,沙日古勒汗律师凭借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通过精心准备证据链和严谨的法律分析,成功帮助原告在被告失联的情况下,赢得了诉讼,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起案件的胜诉,体现了律师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为当事人伸张XX,解决实际问题。

在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因朋友介绍借钱给他人,却遭遇对方失联,血本无归。关键时刻,原告委托沙日古勒汗律师代为追讨,最终成功拿回大额欠款,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原告通过朋友与被告相识,被告称承包工程急需资金,向原告借款。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原告分三次共借出 135000 元。起初,被告还与原告保持联系,承诺工程结束后就还款。然而,工程结束后,被告却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更是直接失联。原告多次通过中间人索要欠款,均无果,无奈之下,原告委托沙日古勒汗律师提起诉讼。

诉讼策略与过程

沙日古勒汗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首先,律师指导原告整理所有与借款相关的证据,包括欠据原件、与被告的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如有)等。同时,律师还前往被告所在地的村委会,调取了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为后续的公告送达做准备。

在证据收集齐全后,律师向突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在庭审过程中,律师围绕证据链进行陈述,强调原告已履行出借义务,且被告在借款后失联,未履行还款责任。律师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应承担还款义务,并支付逾期利息。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对律师提供的证据链予以认可,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135000 元,并自起诉之日起,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3.45% 支付逾期利息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同时判决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案件总结

此案件中,沙日古勒汗律师凭借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通过精心准备证据链和严谨的法律分析,成功帮助原告在被告失联的情况下,赢得了诉讼,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起案件的胜诉,体现了律师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为当事人伸张XX,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