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咨询

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通过双方积极沟通,达成一致调解

办结日期:2024.03.14 主办律师:唐迁

唐迁

主办律师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15924255023
金华
已核验身份

“ 唐迁律师(联系方式:15924255023),经济学学士,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公益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企业合规法律事务部、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专职律师。唐迁律师2020年通过法律执业资格考试,银行从业近10年,具有丰富的债权债务纠纷处理经验。2020年担任某民营集团公司高管,负责民营企业法律纠纷处理、企业合规、上市股改等工作。唐迁律师多年来服务中小微企业百余家,有着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债权债务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企业常法问题。唐迁律师为人真诚,做事严谨,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工作中以高度的责任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深受当事人的好评。 ”

原告:杭州XXXX装配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萧山区 室。 法定代表人:赵XX,公民身份号码330 72, 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X,北京XX执业 律师。 被告:浙江XXXX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 (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华市 (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周某某,公民身份号码33 57, 董事长。 委 托 诉讼代理人:许某某,公民身份号码 33 0,员工。 被告:马XX,公民身份号码330 54,男,1991 年1月27日出生,汉族,住诸暨市 号。 杭州XXXX装配有限公司与浙江XXXX集团有限公司、马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 年11月29 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 议,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一、浙江XXXX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杭州XXXX装配有限公司价款409991元,并支付违约金21000元,合计430991元,款于2023年12月20 日前支付215496元,2023年12月31 日前 支付215495元; 二、马XX对第一款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杭州XXXX装配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898元,减半收取4449元,由浙江XXXX集 团有限公司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签章,本院予以 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原告:杭州XXXX装配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萧山区 室。

法定代表人:赵XX,公民身份号码330 72,

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X,北京XX执业

律师。

被告:浙江XXXX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 (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华市 (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周某某,公民身份号码33 57,

董事长。

委 托 诉讼代理人:许某某,公民身份号码

33 0,员工。

被告:马XX,公民身份号码330 54,男,1991

年1月27日出生,汉族,住诸暨市 号。

杭州XXXX装配有限公司与浙江XXXX集团有限公司、马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 年11月29 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

议,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一、浙江XXXX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杭州XXXX装配有限公司价款409991元,并支付违约金21000元,合计430991元,款于2023年12月20 日前支付215496元,2023年12月31 日前

支付215495元;

二、马XX对第一款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杭州XXXX装配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898元,减半收取4449元,由浙江XXXX集

团有限公司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签章,本院予以

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