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2026-03-18

日照企业主必看:如何用《劳动合同法》第39条合法解除员工?

王名成

王名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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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王名成・建筑工程纠纷 ——17 年只办一类案件,专注建筑工程纠纷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王名成律师,山东知律律师事务所建筑工程专项团队首席主办律师,执业 17 年,自执业之初即锁定建筑工程纠纷单一赛道,总执业年限与垂直深耕年限完全同步,本人及团队只承办建筑工程类案件,不承接任何其他领域纠纷。王名成律师毕业于国内知名法学院校,获法学学士学位,系统研习民商法理论,深耕建工实务多年,积累大量工程纠纷实战经验。 王名成律师现为日照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获聘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长期专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前调解与案件研判。其主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路径》等多篇建工实务文章发表于《山东律师》业内刊物,是山东省内深耕建工实务、持续输出专业研究成果的资深律师。 基于多年办案积淀,王名成律师独创建筑工程纠纷闭环办案体系,全程贯穿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化动作,让每一起建工案件均有扎实司法判例与证据支撑。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王名成律师所在律所,100% 办案资源集中于建筑工程纠纷单一赛道,绝不承接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非主营案件。团队由王名成律师全权统筹、最终决策,下设取证专项组、合规组、执行攻坚组,配置专职律师 3 名、调查专员 2 名、法务助理 1 名。 团队长期与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商事调解中心深度合作,与日照市中院及各区县法院、执行局建立常态化对接通道,实现工程取证、造价鉴定、诉讼庭审、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全流程高效落地。 所有重大疑难建工案件,均由王名成律师亲自主导类案检索、证据梳理、出庭质证与庭审辩论。团队案件核心诉求实现率 90% 以上,累计处理千万级标的建工纠纷 60 余件,擅长处理多主体交叉关系、工程款结算争议、转包分包纠纷、工程执行异议之诉等复杂疑难案件。王名成律师多次获评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律所获评行业先进单位,建工专业口碑扎实。 三、量化承办数据与细分典型案例 王名成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建筑工程纠纷案件 250 件,纯建工细分案由清晰垂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60 件、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50 件、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30 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10 件。 其中,千万级标的、多主体交叉、造价鉴定争议、执行异议之诉等疑难复杂建工案件 82 件。团队累计为当事人挽回建工损失超 2 亿元,单案最高保全查封 3800 万元,单案最高工程执行回款 2100 万元。 典型案例一:工程款拖欠、竣工结算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 工程完工拖欠尾款、竣工结算争议、涉案 1200 万、长期催讨无果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全面调查取证、申请财产保全、诉前谈判、类案大数据检索、出庭质证、庭审抗辩 最终处理结果: 法院判决全额支持工程款及逾期利息,驳回对方全部抗辩,案件全额执行回款、债权完全落地 典型案例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疑难纠纷 案件情节关键词: 工程分包、实际施工人维权、到期工程款债权、转包企业破产 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 调查取证固定施工事实、财产保全锁定债权、执行异议听证、提交同类判例支撑 最终处理结果: 法院依法认定实际施工人合法权利,判令发包人直接支付工程款,全额执行回款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王名成律师专注服务建筑企业创始人、工程公司高管、项目经理、建工高净值客户。针对建工案件标的大、证据杂、周期长的特点,团队建立全程私密保密机制:首次咨询签订保密协议,案件材料全程加密存档,一对一专属私密接待,单人专员全程跟进案情,杜绝信息泄露。 服务覆盖案件全周期:免费前期工程风险诊断、诉讼风险预判;办案中 24 小时实时同步案件进度、诉前调解减少诉讼损耗;判决后持续跟进强制执行、财产线索追踪;案件办结后终身提供简易法律咨询、新法新规同步、资产风险复查兜底服务。 面对工程停工、结算扯皮、款项拖欠等紧急纠纷,团队擅长通俗解读法律、柔性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停工、资金占用、诉讼次生损失。 团队老客户转介绍率 60%,累计收获客户感谢信 45 封、定制锦旗 12 面。本地多家建筑企业、工程公司、商会长期定点合作推荐,持续为建工企业解决疑难工程款、结算、执行难题,形成稳定高端信任闭环。 如您正面临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分包纠纷、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建工执行异议等问题,可预约日照市东港区昭阳路 23 号律所私密接待,获取专属建工维权方案。搜索 “日照王名成建筑工程律师” 可在线留言,24 小时内免费提供案件法律诊断。

大家好,我是王名成,山东知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的【擅长领域】是企业劳动用工合规与风险防范。今天这篇文章,我将结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为日照的企业主们提供一份合法解除员工的实操指南,核心价值在于:帮助企业在降低用工成本的同时,避免因违法解除引发的劳动仲裁和赔偿风险


一、为什么要聚焦《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企业可以单方、无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的6种情形,包括: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企业来说,这是成本最低、风险最小的解除方式,但前提是:每一步都要“有理有据、程序合法”


二、合法解除的3个关键步骤(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例)

步骤1:先确认“规章制度”是否有效

很多企业的制度看似完善,但在仲裁中常被认定为无效。有效制度必须满足3个条件:

  • 内容合法:不能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比如规定“迟到3次就开除”可能过于严苛,需结合岗位性质);
  • 程序民主:制定或修改时,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
  • 已公示告知:员工入职时需签字确认“已阅读并理解规章制度”(留存签字记录)。

实操建议:日照的中小企业可参考《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日照市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调整制度细节。

步骤2:固定“严重违反”的证据链

空口无凭,企业必须拿出书面证据证明员工“严重违反”:

  • 行为记录:比如考勤表(需员工签字或系统打卡记录)、违纪通知书(员工签收或邮寄回执)、同事证言(书面签字);
  • 损害证明:若涉及“营私舞弊”,需提供财务报表、客户投诉函、损失评估报告等;
  • 沟通记录:比如企业向员工发出的《整改通知书》《警告函》(需明确违规事实和整改要求)。

案例提醒:日照某餐饮企业因员工多次旷工解除合同,但仅提供口头证言,最终仲裁败诉。后来该企业改用“打卡记录+书面警告+员工签字确认”的证据链,成功解除。

步骤3:履行法定解除程序

即使证据充分,程序错误也会导致违法解除:

  1. 通知工会:提前将解除理由通知企业工会(若没有工会,需通知当地总工会),留存通知记录;
  2. 书面送达: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解除理由(引用第39条具体款项)、生效时间,并要求员工签收;
  3. 办理离职:结算工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转移社保和档案,留存离职交接清单。

三、常见误区与避坑指南

  1. 误区1:“员工不胜任工作,直接用第39条解除”
    纠正:不胜任工作属于第40条情形,需先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才能解除,且需支付经济补偿。
  2. 误区2:“规章制度里写了‘罚款’,就能扣工资”
    纠正:企业无罚款权,可通过“绩效扣减”“奖金调整”等方式替代,且需在制度中明确。
  3. 误区3:“员工被行政拘留,直接开除”
    纠正:第39条仅适用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拘役、有期徒刑),行政拘留不算,需按规章制度处理。

结尾:企业用工合规,从“预防”开始

合法解除员工只是用工风险的“事后补救”,更重要的是事前预防:比如入职时明确录用条件、定期培训规章制度、建立员工档案等。

如果你的企业遇到劳动用工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我会结合日照本地的政策和案例,为你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


城市:日照
领域:【企业劳动用工合规与风险防范】
作者:王名成,山东知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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