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专注建工与合同纠纷 33年专业守护当事人权益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 · 执业33年
专注领域:建设工程纠纷(监理/施工/造价/质量)· 合同纠纷
服务区域:以西安市为核心覆盖陕西省全省,外地重大疑难案件可协商委托。
专业背景
许建树律师,执业3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曾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1年,深度参与建设工程类案件的审判辅助工作,熟悉陕西各级法院(尤其是西安中院、省高院)对建设工程与合同纠纷的裁判思路、证据认定标准及审判尺度。
执业以来,许建树律师始终聚焦建设工程与合同两大领域,拒绝“万金油”式服务,凭借对行业规则(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精准把握,以及33年沉淀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提供“诉讼+非诉”一体化的解决方案——既能在谈判桌上推动工程款项快速结算,也能在法庭上通过专业质证击穿对方证据漏洞。
建设工程纠纷领域
累计办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施工总承包合同纠纷、造价鉴定争议、工程质量索赔、实际施工人工程款优先受偿等案件600余件,涉及标的总额超20亿元,88%案件通过谈判、调解或诉讼实现当事人核心诉求(工程款回收、质量抗辩成立、工期索赔支持等)。
典型办案能力
- 监理责任界定:梳理监理日志、旁站记录、指令单等关键证据,区分监理单位“履职瑕疵”与“过错责任”
- 造价争议解决:针对固定价合同调价、工程量签证遗漏、材料价差调整等问题,结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提出专业质证意见
- 实际施工人权益保护:突破“合同相对性”限制,主张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对接发包方、总承包方推动款项支付
- 工程质量抗辩:通过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缺陷报告》,反驳发包方的逾期竣工索赔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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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公司与西安某地产公司施工总承包合同纠纷
案件情节:地产公司以“工程存在主体结构裂缝、防水渗漏”为由拒付剩余工程款3200万元,同时主张工期违约金800万元。
律师动作: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裂缝成因进行鉴定(排除施工质量问题,系地基沉降导致),梳理施工日志与监理指令单证明工期延误系甲方设计变更所致,向法院申请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处理结果:法院判决地产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3200万元及利息,驳回其工期违约金诉求,确认我方当事人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
某监理公司与咸阳某基建项目监理合同纠纷
案件情节:基建项目因偷工减料发生安全事故,发包方主张监理公司“未履行旁站监督义务”,要求扣除全部监理费180万元并赔偿损失500万元。
律师动作:调取监理日志、巡视记录及向施工方发出的《整改通知书》,证明监理已尽监督职责,事故系施工方擅自变更施工方案导致。
处理结果:法院驳回发包方全部诉求,判决发包方支付剩余监理费60万元。 -
实际施工人张某与陕西某建工集团工程款纠纷
案件情节:张某作为挂靠施工人完成某市政道路工程,建工集团以“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仅支付80%工程款,拖欠剩余1500万元。
律师动作:收集施工签证单、材料采购凭证、工人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实际施工事实,主张适用《建工解释(一)》第43条突破合同相对性。
处理结果:经法院调解,建工集团分3期支付剩余工程款1500万元,张某放弃利息主张。
合同纠纷领域
累计办理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服务合同等纠纷500余件,涉及标的总额超12亿元,90%案件通过调解或诉讼实现债权回收、违约责任减免等目标。
典型办案能力
- 合同效力审查:识别“无权代理”“恶意串通”“格式条款无效”等情形,为当事人争取合同撤销或无效的法律依据
- 违约责任认定:结合合同约定与交易习惯,区分“根本违约”与“轻微违约”,避免当事人承担过重赔偿责任
- 证据链构建:针对“口头合同”“证据缺失”等情况,通过微信聊天记录、送货单、对账函等间接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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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鹏举与刘长年租赁合同纠纷
案件情节:刘长年租赁陆鹏举的建筑设备后,以“设备存在故障导致工期延误”为由拒付租金28万元,并要求赔偿损失15万元。
律师动作:调取设备交付时的验收单、刘长年使用期间的维修记录,证明设备交付时完好,故障系其操作不当导致;同时提交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期限”条款,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
处理结果:法院判决刘长年支付租金28万元及违约金3万元,驳回其损失赔偿诉求。 -
灵宝市多棱镜广告有限公司与灵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承揽合同纠纷
案件情节:广告公司完成文旅局的户外广告制作安装后,文旅局以“广告内容不符合宣传要求”为由拒绝验收付款,拖欠合同款45万元。
律师动作:提交双方确认的广告设计稿、安装过程照片、文旅局工作人员的微信确认记录,证明广告内容符合约定;向法院申请对广告质量进行鉴定。
处理结果:法院认定文旅局无正当理由拒付,判决其支付合同款45万元及利息。 -
某商贸公司与西安某超市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情节:超市拖欠商贸公司食品货款62万元,以“部分食品存在临期问题”为由主张扣减货款20万元。
律师动作:梳理送货单上的食品保质期记录,证明交付时均在保质期内;提交超市的销售记录,证明临期食品系超市未及时上架导致。
处理结果:经法院调解,超市一次性支付货款58万元,双方就后续合作达成补充协议。
客户反馈
执业33年来,累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42面、书面感谢信28封,高频评价关键词为:“专业懂行”“务实高效”“能打硬仗”。
例如某建设工程企业送的锦旗写道:“破解造价争议,追回千万欠款”;某实际施工人在感谢信中提到:“许律师帮我要回了拖欠3年的工程款,让几十个工人拿到了工资,真的太感谢了!”
媒体报道
- [陕西法治报]《建设工程监理责任如何界定?西安律师许建树以案释法》
- [西部法制频道]《33年专注建工与合同纠纷,许建树律师:用专业守护企业权益》
- [西安律师风采专栏]《从法院实习到执业33年,许建树:深耕领域才能真正帮到当事人》
执业机构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大厦15层
联系电话(同微信):1550398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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