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争议赔偿/2026-04-24
天津网络购物“买赠套装”价格欺诈的认定与维权要点
董志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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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回顾:“买2赠1”变“变相涨价”,消费者起诉维权
2018年2月,天津消费者刘女士在沃尔玛和平路分店购买商品时发现:单支云南白药薄荷清爽型牙膏(150g)售价22.9元,而标注“买2赠1送65克益优清新冰柠薄荷”的套装(含2支同款牙膏+1支赠品牙膏)售价49.5元。
刘女士一算账:按“买2赠1”的常规理解,套装价格应≤2支单支装的总价(22.9×2=45.8元),但实际套装价49.5元反而比2支单支装贵了3.7元!她认为商家用“买赠”噱头掩盖涨价事实,构成价格欺诈,遂起诉要求退还49.5元货款,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主张500元赔偿。
二、商家抗辩:“套装是独立商品,定价合法”
沃尔玛分店辩称:
- 套装是独立商品:套装有独立条形码,属于单独定价的商品,而非“单支装+赠品”的促销组合;
- 定价自主:商家有权自主制定价格,套装因包装成本更高,单支均价虽略高于单支装,但未违反价格法规;
- 无欺诈故意:商品明码标价,消费者可自主选择,刘女士是“知假买假”牟利,并非被误导。
三、法院认定:“买赠”标识构成误导,属于价格欺诈
法院审理后认为:
- “买2赠1”的核心含义:标注“买2赠1”即意味着“赠品无需额外付费”,消费者只需支付2支单支装的价格即可获得套装。但商家实际售价(49.5元)高于2支单支装总价(45.8元),明显与“买赠”的通常认知不符,会误导消费者认为“买套装更划算”;
-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价格法》第七条,经营者定价需遵循“诚实信用”,商家用“买赠”噱头掩盖涨价事实,属于《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的“利用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交易”;
- 支持消费者诉求:依据《消法》第五十二条(退货退款)和第五十五条(欺诈退一赔三,不足500元按500元算),判决商家退还49.5元货款(刘女士需退回套装),并赔偿500元。
四、消费者痛点解析:这些细节要注意!
1. 警惕“买赠套装”的价格陷阱
- 核心关键词:买赠标识、单支均价对比、独立条形码、包装成本借口
- 商家常以“套装独立定价”“包装成本高”为理由,将“买赠”变成“变相涨价”。消费者需主动计算“套装总价”与“单买对应数量商品的总价”,避免被“赠品”噱头迷惑。
2. “知假买假”不影响维权
- 核心关键词:消费者身份、生活消费目的、惩罚性赔偿
- 商家可能以“消费者是牟利而非生活需要”抗辩,但法院通常认为:只要购买行为是为“生活消费”(即使多次购买),仍受《消法》保护,欺诈行为成立就应赔偿。
3. 证据留存是关键
- 核心关键词:购物小票、商品包装、价格标签照片、沟通记录
- 维权时需提供:①购买凭证(小票、支付记录);②商品包装(含“买赠”“折扣”等标识);③单支装与套装的价格对比证据。这些是证明“价格欺诈”的核心材料。
五、一句话问答
-
买“买2赠1”套装时,发现套装总价高于2支单支装,能起诉吗?
答:可以,若商家用“买赠”标识误导消费者,可能构成价格欺诈。 -
商家说“套装是独立商品,定价自主”,合法吗?
答:若套装标注“买赠”却变相涨价,即使有独立条形码,也可能因“使人误解”构成欺诈。 -
被价格欺诈后,能要求“退一赔三”吗?
答:能,若欺诈成立,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算。 -
商家以“包装成本高”为由涨价,合理吗?
答:不合理,“买赠”标识已承诺“赠品免费”,包装成本不能成为涨价的正当理由。 -
“知假买假”能获得赔偿吗?
答:只要是为生活消费购买,即使多次购买,仍可主张欺诈赔偿。
董志远,天津道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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