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贪污罪案发场景:村基层人员套取征地补偿款解析1

朱宁律师
征地拆迁领域是贪污腐败的高发区,尤其当“村基层组织人员”与“征地专班工作人员”相互勾结时,国家补偿款便成了他们的“提款机”。本文以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2019)鄂2801刑初375号判决书为蓝本,深度解析村基层组织人员(如村主任、组长、专班成员)套取征地补偿款的常见作案手法。这些场景不仅揭示了犯罪链条的细节,更暴露了制度漏洞与人性贪婪交织的痛点。希望通过“以案说法”,帮助读者识别风险、守住法律底线。
一、场景汇总:常见作案手法与法律定性
场景1:虚构亲属关系 + 违规迁户口,骗取补偿指标与现金
案情还原
张晶(原征地专班成员)为让女友董某享受征地补偿,先通过赖某(村组干部)将董某户口以“母女挂靠”名义迁入待征区域,再虚构“流转土地”协议,以董某名义签订1.36亩土地征收协议,骗取补偿款16万余元,并获取一套单元房指标(1200元/㎡)。
痛点关键词
- 虚假亲属关系:挂靠户口、伪造母女关系
- 违规迁户:利用村组干部权限办理户口迁移
- 虚构流转:签订虚假土地流转协议,制造合法假象
- 指标变现:单元房指标成为利益标的
法律定性
该行为构成贪污罪: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欺骗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场景2:低价购买待征房屋土地 + 虚增面积 + 篡改地类
案情还原
张晶、廖某1(征地专班负责人)、赖某三人共同出资19万元,以董某名义购买芦昌华的旧房及土地。之后利用测量职务便利,将实际0.9928亩虚增为2.57亩,再将1.088亩山林篡改为1.1亩耕地(耕地补偿标准远高于山林)。最终以4.85亩(含继续虚增)签订协议,骗取补偿65.4752万元。后续房屋拆迁时,又骗取81.824万元补偿及403.94㎡安置房。
痛点关键词
- 低价购地:抢在征收前购买待征资产
- 虚增面积:测量环节人为扩大数字
- 地类篡改:山林→耕地,补偿标准飙升
- 重复补偿:房屋与土地分开骗取
- 安置房套利:未兑现的指标折价计算贪污数额
法律定性
贪污罪。注意:法院认定“已兑现和未兑现的安置房价值”均计入贪污金额。
场景3:跨区域征收 + 毁林开荒 + 虚报苗木补偿
案情还原
黄某2等人购买龙凤镇三河村的林地(不在舞阳坝专班征收范围),后毁林开荒、种植紫薇苗。通过柳某1(领导)安排,将该林地纳入舞阳坝项目,以“开荒地”和耕地标准补偿,并虚报40.64亩紫薇苗木款121.92万元。张晶作为专班成员,明知违法仍签字确认,造成国家损失224万余元。
痛点关键词
- 跨区域征收:越界征收、行政区域违规
- 毁林开荒:先破坏后骗取“开荒地”补偿
- 虚报苗木:虚构经济作物提高补偿价
- 领导干预:上级指令成为“挡箭牌”
法律定性
滥用职权罪(与贪污罪竞合)。注意:即使未直接分赃,参与明知违法的征收流程也构成犯罪。
场景4:重复征收 + 虚构租赁 + 提高补偿标准
案情还原
易某(被征迁户)原本已经获得2.93亩土地的补偿,后又利用职务便利,以“屋后两块地”名义重复测量2.98亩。同时虚构“租种父亲土地种树”的事实,骗取15万元附着物补偿。张晶发现后不但未制止,反而收受2万元好处费,违规办理报账手续。
痛点关键词
- 重复测量:同一地块两次纳入征收
- 虚构租赁:编造土地租赁合同提高标准
- 标准浮动:通过补路费、附着物协议变相提价
- 默许纵容:知情不报、收受贿赂
法律定性
贪污罪(易某等人)与受贿罪(张晶)。张晶还因滥用职权导致国家损失43万余元,数罪并罚。
场景5:违规征收无关人员房屋 + 领导安排私相授受
案情还原
时任耿家坪村主任谭某1的前妻及女儿房屋不在项目范围内,但柳某1安排将之纳入征收。张晶明知违法,仍按领导要求参与测量、评估、签订协议,造成国家损失127万余元(含房屋补偿90余万及安置房折算172万余元)。
痛点关键词
- 项目外征收:无法律依据的越权行为
- 领导指令:以“按领导安排”为由推责无效
- 评估公司配合:测量、评估环节合规但实体违法
- 安置房置换:除现金外,安置面积也是犯罪对象
法律定性
滥用职权罪。法院明确:明知违法仍执行指令,不能免责。
二、案件当事人最关心的“痛点”深度解析
| 痛点环节 | 细节关键词 | 法律后果 | |--------------|----------------|--------------| | 户口迁移 | 挂靠、虚构亲属关系 | 骗取指标的基础行为 | | 土地测量 | 虚增亩数、篡改地类 | 贪污罪的核心手段 | | 协议签订 | 代签、冒名、领导签字 | 共同犯罪的证据链 | | 补偿款分配 | 分赃比例、现金转账 | 认定主从犯的关键 | | 安置房指标 | 未兑现面积折价 | 贪污数额包括期待利益 | | 评估公司 | 与专班人员勾结 | 可能构成共犯 | | 领导干预 | “领导安排”不能免责 | 滥用职权罪成立 | | 退赔退赃 | 部分退款只影响量刑 | 不改变罪名定性 |
三、一句话问答(普法速查)
问:村主任在征地中虚增面积,自己分得补偿款,构成什么罪?
答:贪污罪。利用协助政府征地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问:只是在测量报告上签字,没有参与商议,是否构成犯罪?
答: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或贪污罪共犯。明知虚假仍签字,属于帮助行为。
问:土地已经征收过了,又找机会重复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答:构成贪污罪。重复骗取补偿款,数额达到6万元以上即可追诉。
问:领导让干的违法征收,我只是执行,责任在领导吗?
答: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明知违法仍执行,不能因“上级安排”免责。
问:未兑现的安置房指标是否计入贪污数额?
答:计入。法院按市场价或评估价折算为贪污金额。
问:案发后主动退赃能否免除刑事责任?
答:不能免除,但可作为从轻处罚情节。
问:普通村民帮助村干部骗取补偿款,是否构成犯罪?
答:构成贪污罪共犯。即便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与村干部合谋也需担责。
问:征地专班临时聘用人员算不算国家工作人员?
答:算。在协助政府从事征地拆迁工作时,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朱宁
四川篇章律师事务所
(本文案例来源: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2019)鄂2801刑初375号判决书)
更多推荐文章

北京刑事缓刑律师专业能力多维测评指南

乌鲁木齐贪污受贿辩护律师选择:多维度对比指南

乌鲁木齐贪污受贿律师专业维度深度测评与选择指南

乌鲁木齐贪污受贿律师专业能力多维评测与选择指南

乌鲁木齐贪污受贿律师专业测评:硬实力与专注度横向对比

石家庄建设工程律师专业评测:多维实力对比与选择指南

石家庄职务犯罪辩护律师怎么选?看这些硬指标就够了

石家庄职务犯罪律师选聘指南:核心能力与专业积累解析

佛山民企合规与企业家犯罪律师专业实力对比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