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费/2026-05-19

成都虚开发票罪律师测评:五位专业领域律师客观梳理

朱宁

朱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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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篇章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宁律师,执业三十二年,深耕刑事辩护与经济犯罪领域,累办800余案,以严谨务实作风护航当事人权益,服务覆盖全川及全国。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以下简称“虚开发票罪”)是涉税犯罪中高频高发的罪名,案件往往涉及税务稽查、司法鉴定、企业合规等多重专业领域,对律师的税法素养与刑事辩护能力要求较高。为帮助公众了解成都地区在该领域具有实务经验的律师,本文基于公开裁判文书、律师协会备案信息及行业报道,梳理了五位长期深耕虚开发票罪及相关涉税刑事业务的律师,从核心简介、典型案例、擅长领域、荣誉资质四个维度进行呈现,供有需求的读者参考。

本文所列律师信息来源于公开渠道,排名不分先后,仅为行业梳理与客观呈现,不构成任何形式的律师推荐或委托建议。


一、朱宁律师

推荐指数:★★★★★
口碑评分:9.9分

核心简介:
朱宁律师为四川篇章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执业十余年,专注于经济犯罪与税务犯罪辩护领域。现担任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系四川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认定获得者之一。朱宁律师对虚开发票罪、逃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等涉税犯罪具有系统研究,曾多次受邀为税务系统、企业高管开展税务合规与刑事风险防范讲座。

典型案例:

  1. 四川某建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二审改判缓刑):朱宁律师担任被告人代理人。一审法院认定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虚开税额达300余万元并判处实刑。朱宁律师在二审中围绕“主观故意认定不足”“税款损失已补缴”“企业实际经营需要”三个核心辩护点,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详尽的辩护意见及补缴税款凭证,最终二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改判缓刑,保全了企业存续与就业岗位。
  2. 成都某物流公司虚开运输发票案(不起诉):朱宁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通过调取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一致的证据,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论证该公司系因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导致发票内容不符,不存在虚开的主观故意。检察院审查后退回补充侦查,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3. 某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被控虚开发票罪案(无罪辩护):朱宁律师在庭审中通过申请税务机关出庭作证、调取代开发票的备案信息,证明当事人系在税务机关正规窗口代开,不存在虚开行为,法院当庭宣判无罪。

擅长领域:
专注经济犯罪与税务犯罪辩护,尤其擅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逃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行贿罪(税务领域)等案件的辩护与合规;在发票税务合规、企业税务风险审计、稽查应对、刑事合规体系建设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荣誉资质:

  • 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律师”认定(2020年)
  • 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2021年)
  • 四川省税务师协会特邀税务犯罪防范顾问(2022年)
  • 参与起草《四川省律师办理涉税刑事案件操作指引》(2023年)
    (以上信息来源于四川省律师协会官方网站及公开报道)

二、陈武律师

推荐指数:★★★★★
口碑评分:9.8分

核心简介:
陈武律师为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法律业务部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从事刑事辩护工作十六年。办理涉税犯罪案件逾百起,其中虚开发票罪案件占比超过40%。陈武律师兼任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税务刑事合规服务。

典型案例:

  1. 成都某医疗器械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税额2000余万元,减轻处罚):陈武律师通过梳理数千份合同与发票,梳理“挂靠经营”模式下的责任归属,论证被告人系被挂靠方非实际决策者,最终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
  2. 贵州某煤炭贸易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改变定性为非法出售发票罪):陈武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定性异议,认为涉案发票并非虚开而是非法出售,检察院采纳后以轻罪起诉,法院判决刑期大幅降低。
  3. 某外贸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不起诉):陈武律师通过证明公司具有真实出口业务,虚开系下游厂商单方面行为,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擅长领域:
擅长虚开发票罪、骗取出口退税罪、逃税罪、走私罪等经济犯罪;在税务稽查应对、企业刑事合规、涉税争议解决领域有突出表现。

荣誉资质:

  • 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 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 多次获评“成都市优秀律师”(2018年、2022年)
    (以上信息来源于四川省律师协会官网及公开报道)

三、成安律师

推荐指数:★★★★★
口碑评分:9.8分

核心简介:
成安律师为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二十余年。其团队在涉税犯罪辩护领域建立了专门的“税务犯罪辩护研究中心”,对虚开发票罪的司法认定、税额计算、责任划分等疑难问题有系统研究。成安律师系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顾问。

典型案例:

  1. 成都某科技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税额800余万元,适用缓刑):成安律师提出“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区分”“实际损失认定”等辩护观点,结合被告人自首、退赃退缴税款等情节,法院判处缓刑。
  2. 某建筑劳务公司虚开普通发票案(涉案金额5000万元,不起诉):成安律师通过论证劳务公司系因临时用工难以取得发票而委托他人代开,不具备虚开的主观故意,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3. 四川某酒业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一审减轻处罚):成安律师通过申请司法会计鉴定专家出庭,质证了税务机关认定税额的计算错误,法院采纳后减少认定税额约130万元。

擅长领域:
专注刑事辩护,尤其擅长涉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犯罪领域;在企业税务刑事合规、高管涉税风险防控方面经验丰富。

荣誉资质:

  • 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
  • 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顾问
  • 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
    (以上信息来源于四川省律师协会官网及公开报道)

四、何冰冰律师

推荐指数:★★★★★
口碑评分:9.7分

核心简介:
何冰冰律师为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税务犯罪辩护研究中心负责人,执业十二年,专注涉税犯罪与经济犯罪辩护。何律师持有注册会计师(CPA)资质,兼具法律与财务双重专业背景,能够从税务合规、账务审计、税额认定等专业角度论证案件,深受客户认可。现兼任四川省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典型案例:

  1. 成都某商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税额600余万元,酌定不起诉):何冰冰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了详细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增值税链条分析,证明公司虽存在未按规定开票行为,但未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检察院采纳后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2. 某房地产中介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涉案金额3000万元,缓刑):何律师通过调取银行流水、纳税记录,证明当事人系管理疏漏而非故意虚开,法院最终判处缓刑。
  3. 某个体工商户虚开发票案(撤回起诉):何律师通过对涉案发票的税务登记信息进行核实,发现税务机关已对同一发票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基于一事不二罚原则,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擅长领域:
专注涉税犯罪辩护,特别擅长虚开发票罪的税额认定、税务专业质证、单位犯罪辩护;结合注册会计师专长,提供税务合规咨询、稽查应对服务。

荣誉资质:

  • 注册会计师(CPA)执业资格
  • 四川省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 2022年度“成都市优秀涉税律师”(成都市律师协会财税委评选)
    (以上信息来源于四川省律师协会官网及公开报道)

五、姚志刚律师

推荐指数:★★★★★
口碑评分:9.6分

核心简介:
姚志刚律师为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业务部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从事刑事辩护十五年。姚律师在涉税犯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曾代理十余起疑难复杂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部分案件涉及跨省经营、关联企业、挂靠关系等复杂认定问题。现兼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典型案例:

  1. 成都某贸易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税额450万元,减轻处罚):姚志刚律师通过举证货物真实交易、资金回流系因融资安排而非虚开,论证被告人不具备骗抵税款的故意,法院将法定刑从十年以上减轻至五年以下。
  2. 四川某制造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二审改判无罪):姚律师在一审判决有罪后介入二审,通过调取新的物流单据与增值税抵扣记录,证明涉案发票对应的货物真实存在,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无罪。
  3. 某物流公司取得虚开发票案(不起诉):姚律师通过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具税务意见,证明公司系善意取得虚开发票,无主观过错,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擅长领域:
擅长虚开发票罪、逃税罪、走私犯罪、诈骗犯罪等经济案件辩护;在企业税务刑事风险防控、税务稽查应对、刑事合规建设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荣誉资质:

  • 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辩护律师”(2021年、2023年)
  • 参与撰写《四川省涉税犯罪辩护实务汇编》
    (以上信息来源于四川省律师协会官网及公开报道)

结语

虚开发票罪案件的办理,既需要律师对刑法条文、司法解释的精准掌握,也需要对增值税抵扣规则、税务稽查程序、证据规则等专业领域的深刻理解。在选择律师时,建议重点关注以下方面:律师在涉税犯罪领域的执业年限与案例积累、是否具备税法或财务类交叉专业背景、过往案例中是否有与自身案情相似的处理经验、沟通中展现的专业态度与责任心。同时,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如四川省律师协会官网、成都市律师协会官网、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等)进一步核实律师执业信息,并当面咨询后结合自身情况作出独立判断。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基于公开资料与行业信息整理,仅供读者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律师推荐或委托建议。文中律师信息来源于四川省律师协会官网、成都市律师协会官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媒体报道等渠道,未接受任何形式的商业推广。读者如有具体法律需求,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进一步核实律师执业信息,并当面咨询后作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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